刘锦棠促成新疆改制建省的筹划

2020-05-25 02:33李文钧
青年与社会 2020年2期

摘 要:刘锦棠在追随左宗棠收复新疆后,设立善后局、推行清朝律令、恢复和发展经济、提出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省方案,为新疆建立行省制积极筹划和准备。为新疆建省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为军府制过渡到郡县制准备了条件,为新疆建省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刘锦棠;建省筹划;新疆建省

1865年阿古柏侵入我国新疆,占领了新疆广大地区,英国和沙俄很快承认并向阿古柏提供军事经济等援助,沙俄于1871年5月趁机出兵新疆,侵占了伊犁。1875年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左宗棠并任命刘锦棠担任总理西征大军的营务事宜,并负责指挥前敌诸军的军事行动。1876年刘锦棠奉命出关,出兵收复新疆。1878年1月刘锦棠成功的驱逐了阿古柏侵略者,收复了除沙俄侵占的伊犁外的新疆失地。1881年2月12日曾纪泽与沙俄签订中俄《伊犁条约》,成功收复伊犁。

新疆在收复后经济发展缓慢,社会千疮百孔,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改善人民的生活,修复社会创伤,以巩固清朝在新疆的统治,成为清王朝在战后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为此,在刘锦棠主持下,清政府在新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设立善后局

1876年,劉锦棠督军入新,转战南北,他督军每收复一地,便设立善后局,派军中幕僚出任局员,在新疆收复后建省前的一段时间里承担起临时地方政府的职能。善后局首要职责便是安置流亡,修理河渠,修缮城堡,屯田垦殖,清丈地亩,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等。几年后,新疆各地生产恢复,社会日趋安定,人民生活大大改善,成果显著。1880年,左宗棠在奏折中总结了当时的税收情况,“新疆共征收各色京斗粮五十一万五千石,征收房租地课税厘等项银二十二万三千余两。”由此可见善后局对修复战争破坏,恢复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清朝对新疆的统治的作用。有关“命盗、钱债、田土、户婚、事故各案件,概由局员查律办理。”可见善后局也兼管当地的民政事务,这就大大削弱了新疆当地王公伯克贵族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

善后局的设立,恢复和发展了新疆各地的生产,维护了社会安定,改善了人民生活。刘锦棠等一批善后局员恪尽职守,尽心办理善后事务,为军府制过渡到郡县制准备了条件,为新疆建省奠定了基础。

二、推行清朝律令

乾隆二十二年(1755年)平定新疆后,因地制宜,在新疆建立了军府体制下的多元行政体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宗教和不同风俗习惯,因俗而治,因此没有在新疆各地区彻底的推行清王朝的法律法令,各种案件根据各自的习惯法和宗教法处理。其中显著的一项就是杀人不偿命,杀人者向被害者赔偿一定数量的银钱,双方私自了结。因此,当地王公伯克贵族滥杀无辜,视杀人如儿戏。刘锦棠在收复新疆的过程中,目睹了这样的现象,认识到这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也不利于巩固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为此,刘锦棠每收复一地,便在此地全面彻底的推行清朝法律法令,严惩当地王公伯克贵族滥杀无辜的行为,杜绝在杀人案件中赔钱私自了结的陈规陋习。为了使清朝的法律法令深入人心,使当地人民知法懂法,有法的约束概念,刘锦棠将清朝的律令印制成小册子,分发各地,让当地学校和头目向百姓讲解。为此,刘锦棠的做法,全面彻底的推行了清朝的律令,稳定了社会秩序和新疆政局。

刘锦棠在新疆推行清王朝的律令过程中,也碰到了许多问题和挫折。清王朝的律令规定,死刑要送呈朝廷和刑部,由朝廷和刑部核查、审实后方可执行。但考虑到新疆到京城相距甚远,“往往行数日程,渺无人烟。解犯就道,时有戒心,非节次派勇防护不可。”这样一来,就不能及时惩治罪犯,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因此,刘锦棠向清廷上奏“以军旅之后,荒远之区,尤当镯除烦苛,与民休息,不可以常例拘也。将新疆南北两路命盗案件暂行变通办理,稗得就地迅速审拟完结,由臣按季摘由汇奏,一面咨部立案。”朝廷批准他的奏请后,解决了他全力推行清王朝律令的一个障碍。经过刘锦棠在新疆对清朝律令的彻底推行,进一步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为新疆建立行省制和郡县制的推广进一步扫清了障碍。

三、恢复和发展经济

新疆收复后,百废待兴,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刘锦棠面对的首要问题。每收复一地,刘锦棠便组织官员安置流亡的百姓,组织兵民修缮被战争破坏的河流水渠这一新疆农业生产发展的命脉,同时还兴修了大量新的水利设施。同时派人修缮被战争和侵略者破坏的桥梁道路和驿站。

在新疆收复后,新疆原有的税收旧制已荡然无存,刘锦棠遵循“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原则,顺势废除税收旧制,制定新的税收制度。这一措施,很快稳定了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了生产。收复后的新疆,满目疮痍,往日繁华的城市消失了,商业凋零,再加上沙俄商人的免税特权和经济特权,使中国商人的利益的到严重损伤,则更使新疆商业雪上加霜。面对这样的情形,刘锦棠奏请朝廷,免除一些商业税,挽回和维护了中国商人的利益。再加上刘锦棠设立善后局,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修缮桥梁道路和驿站,大大促进了新疆商业发展,使新疆的商业重现了昔日的繁荣。刘锦棠在新疆恢复和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绩,更加坚定了清王朝在新疆建立行省制的决心,也为新疆建省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省方案

新疆建省,最早是由龚自珍提出,此后,左宗棠、谭钟麟也多次倡议,且关于新疆建省方案各有不同,但左宗棠和谭钟麟对新疆的现实情况了解有限,他们所提出的新疆建省方案缺乏实际运作的可行性。而刘锦棠率军亲自在前线指挥作战,走遍了天山南北,在战后参与并主持新疆的战后重建,对新疆的实际情况有更直接、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他所提出的新疆建省方案才更具有可行性和实际运作性。

刘锦棠借鉴左宗棠和谭钟麟的建省构想,把他们二者的建省方案结合起来,并弥补了他们的不足,最终形成他更具可行性的方案。他主张新疆依附于甘肃建立甘肃新疆省,新疆依然由陕甘总督管辖,设立甘肃新疆巡抚,加兵部尚书衔,统辖新疆全境军政事务,在巡抚之下置布政使一员,加按察使衔,兼管新疆刑狱。因为此时新疆的发展水平和规模还不具备独立建省的基础,“凡筹兵筹晌,以及制造转运诸务,皆以关内为根本,……若将关内外划为两省,以三十余州县孤悬绝域,其势难以自存;且后路转晌制械诸务,必与甘肃分门别户,以清眉目,所需经费,比目前必更浩繁,其将何以为准!故新疆、甘肃势难分为两省”。由此,新疆既是独立的行政省区,又与甘肃陕西两省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既促进了新疆的发展,又加强了清王朝对新疆的统治。刘锦棠主张在新疆建立州县时,不可过多的设置官员,也不可设置官员过少,“建官之道,必量其地之民力物产,足以完纳国课,又可供官吏骨役而有余,然后视其形势之冲僻繁简,设官以治之”。新疆地大物博,但人口稀少,经济规模和发展不足,过多的设置官员和设置官员过少,都不利于新疆的发展。

经过清廷内部多方论证和各省督抚讨论,最终于光绪十年(1884年)十月正式宣布建立甘肃新疆省,具体的建省方案以刘锦棠之前上奏的方案为依据,任命刘锦棠为第一任甘肃新疆巡抚加兵部尚书衔,督办新疆军务,统一指挥全疆各军。考虑到新疆收复后破坏严重,经济规模和发展不足,甘肃新疆省不独自成省,而是依附于甘肃,新疆依然由陕甘总督管辖。

新疆设省,不只是新疆的大事,也是清代中国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行政体制而言,建置上与内地一致,将以军府制为主体的多元化体制改为单一军政合一的郡县制;这不仅加强了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和往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而且军政大权归于巡抚,使军政民政相互依存和促进,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也有利于新疆的建设和发展。新疆设省是清代中国边疆治理的重要变革与举措,是新疆地方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既有近代化的进步意义,也对当时全国边疆治理制度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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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文钧(1992- ),男,汉族,甘肃武威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学院)中国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