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南京晓庄乡村治理模式探析

2020-06-04 09:44刘大伟杜京容
江汉论坛 2020年4期
关键词:民国时期乡村治理

刘大伟 杜京容

摘要:1927—1930年间,中华教育改进社以南京晓庄乡村试验师范学校为抓手,在晓庄地区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乡村建设工作,在法治、德治、自治三个层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形成了“弱法重德式善治”的乡村治理格局。这一“社团-民间”治理结构在南京国民政府政权强化后遭遇了挫折,最终趋于失败。

关键词:民国时期;南京晓庄;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体系的丰富与完善,事关乡村社会的繁荣与稳定。民国以降,一批知识分子如黄炎培、陶行知、晏阳初、梁漱溟等纷纷投身于乡村建设浪潮之中,在昆山、南京、定县、邹平等地开展了一系列的乡建实验。在这些乡村建设派群体中,陶行知在南京晓庄开展的实验一定程度上对后来的乡村建设实验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意义。梁漱溟就曾于1928年春来晓庄参观,“第一次参观,因为去的人太多,……所以只过两个小时就回来了”,第二日晨再去,“细细参观一天,当晚在学校里住宿,第二天才回来”①,后梁漱溟“到广州担任一中校长时,对一中师生讲演中极赞晓庄办学精神,称之为‘一件有兴味的事。认为这是一所理想的学校。”② 那么这是一种怎样的治理模式,其背后学理层面的探讨是本文重点考察的内容。

一、社团推动:南京晓庄乡村治理的缘起

南京晓庄乡村治理的缘起与中华教育改进社(以下简称改进社)有着密切的关联。中华教育改进社是1921年底成立的全国性社团组织,由新教育共进社、新教育杂志社、实际教育调查社合并改组而成,以调查教育实际,研究教育学术,谋求教育进行为宗旨。社团总部设在北京,由蔡元培、范源濂、郭秉文、黄炎培、汪精卫、熊希龄、张伯苓、李湘辰、袁希涛等九位社会知名人物担任董事;孟禄(美国人)、梁启超、严修、张謇、杜威、张一麐、李石曾等七人为名誉董事,陶行知担任该社团的主任干事。由于海内外社会名流的积极参与,中华教育改进社在成立之后就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就,如促进中西方学者学术交流、举办大规模全国性学术年会、推动中国教育改革等等,一时间中华教育改进社已经俨然成为北洋政府的“民间教育部”,能够逐步影响中国教育的走向。

1924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开始关注乡村教育并成立了乡村教育委员会。1925年,在深刻反思了其与晏阳初合作力推的平民教育仅仅局限于城市这一问题后,改进社主任干事陶行知将关注重点转移至乡村教育与乡村建设。在该年的第四届中华教育改进社年会上,他提出,“提倡以乡村学校为改造乡村生活之中心,乡村教员为改造乡村生活之灵魂。其具体办法,应设乡村师范学校以实验之”③。随后,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了乡村教育研究部,聘请金陵大学农学院教授邵仲香等人为研究员,调查合适地点以备办理学校,改造乡村。④ 1926年,改进社在乡村建设方面继续紧锣密鼓,先于5月3日成立农村教育组预备会,讨论改进社各机关接洽合作乡村建设的情况⑤;5月15日,改进社董事黄炎培又与主任干事陶行知合作举办农村生活董事会⑥;7月6日,改进社联合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东南大学、南京教实联合会召开改进农村生活董事会,改进社董事黄炎培、袁希涛及主任干事陶行知悉数到场⑦;9月16日、17日,陶行知以改进社主任干事的名义连续两次致信江苏省省长陈陶遗,向苏省政府申请拨款700元,用以办理燕子矶乡村幼稚园⑧;9月23日,陈陶遗“饬管理处筹拨开办经费五百元藉襄盛举”⑨。

同年11月21日,中华教育改进社特约乡村学校第一次研究会暨乡村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会上顺利通过了《我们的信条》,在宣读18条信条前陶行知代表改进社表态,“我们要向农民‘烧心香,我们心里要充满那农民的甘苦。我们要常常念着农民的痛苦,常常念着他们所想得的幸福,我们必须有一个‘农民甘苦化的心才配为农民服务,才配担负改造乡村生活的新使命。倘若个个乡村教师的心都经过了‘农民甘苦化,我深信他们必定能够叫中国个个乡村变做天堂,变做乐园,变做中华民国的健全的自治单位”⑩。这一态度体现了中华教育改进社乡村改造的决心。改进社以其特长——教育为切入口,借助乡村教师的培育来改造乡民乃至乡村社会,实现将中国乡村建设成“天堂”和“乐园”的目标,不仅体现了改进社的教育社团属性,也找到了乡村教师这一具体抓手,推动乡村改造真正的落地实现。对于以乡村教育改造乡村社会这一做法,时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江问渔认为,“凡是农村改进,无论用何方式,属何种类,皆可以‘广义的农村教育概括之”,“各地所举办农村改进事业看,大概皆是分成文化教育、经济农事、村政组织三大类。这三类要推行尽善,可以说没有一样不是拿教育工夫来做这枢纽的”{11}。梁漱溟在谈及乡村改造时也提出,“我们为方法的探求不得不归到教育,教育家为方向的探求不能不归到乡村建设,宜乎其有此合流也”{12}。可以说,改进社以教育为手段推进乡村改造,在二三十年代的近代中国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也是得到乡村建设派主要人士的积极响应的。

同年12月3日,改进社发布《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书》,提出“乡村学校作改造乡村生活的中心,乡村教师做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要募集一百万元基金,征集一百万位同志,提倡一百万所学校,改造一百万个乡村”{13}。《宣言书》不仅明确了乡村教育与乡村建设的关系,而且还提出要造就“农夫身手”“科学头脑”“改造社会精神”的乡村教师,成为了改进社乡村改造体系的具体支撑点。为此,改进社建构了一个宏大的建设计划,包括在南京、武昌、成都、奉天、广州、北京等地开办幼稚园、乡村小学作为改造乡村社会的中心;邀请国外专家来华指导并派员出国学习;与农科大学加强农业合作;与银行合作为乡民提供借贷;联系公共卫生机关保障乡村卫生条件;联系道路工程机关改造乡村交通;与平民教育机关、职业教育机关、科学机构加强相关合作等等。{14} 但由于改进社在1926年前后已经陷入困顿之中,“经济情形,已是山穷水尽”{15},这一宏大的全國布局计划只能暂时搁浅,以先成立“中华教育改进社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第一院”的形式试水。在经过改进社多次商议、以及多地选址和资金筹措后,“中华教育改进社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第一院”即南京晓庄乡村试验师范学校于1927年3月15日正式在南京城北的晓庄成立,也拉开了晓庄地区乡村治理的序幕。

以社团推动参与乡村治理,实系不得已而为之。20世纪20年代,战乱频发政权更迭,国家自上而下的权力治理难以为继,而在乡村社会还是以传统的“同意权力”和“长老权力”{16} 在治理。在这一情况下,一批以海归为主的改进社精英们试图以现代化的治理方式,改造晓庄地区乡村社会,为近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开展了有益的探索。

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晓庄探索

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传统的皇家政权,“一出城墙,皇家行政的威力就一落千丈,无所作为了”,“‘乡村则是没有品官的自治区”{17}。所以中国乡村治理多以氏族与乡绅参与的德治与自治为主。在强调宗族和士绅参与乡村治理的同时,韦伯还提出,尽管法治不够全面完善,但依然是传统中国乡村治理的一条重要路径。也就是说,“韦伯主张传统中国是以法典化的规则与非法典化村落、氏族规则共同治理基层社会,即法治、自治、德治组合进行治理”{18}。作为一群接受过良好西方教育的学者,以陶行知为核心的改进社同仁当然迫切的希望能够以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南京晓庄的乡村治理,从而为其所希望的全国性乡村改造树立一个可资借鉴学习的标杆。

与邹平等地的实验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政治时期不同,晓庄的乡村治理实验始于1927年初,这正是国民政府北伐军挺进南京之时,南北双方激战正酣。据晓庄学子李楚材记述:“从十六年三月直到九月,大约六个月的时间,沉浸在恐怕的战事里,断断续续的”,“离本校不到十里的地方,就成了肉搏的战场;城里满布着谣言和惊怖,下关便是隔江敌军射击的目的地”{19}。这样的环境也导致了晓庄地区土匪横行,而“公安分局又不负责”{20},社会治安极为混乱。可以说,战争致使政府管理的缺位并进而造成乡村地区治理的无法治化。法治是乡村治理的保障,为稳定这一保障从而顺利推进乡村建设的宏愿,陶行知分步骤筹措成立了晓庄农民武术协会、军事训练委员会、联村自卫团。联村自卫团的成立得到了冯玉祥的大力支持,“拨发了几十支步枪和几箱子弹”{21},并亲赴晓庄“行授枪典礼”{22}。自卫团还相继发布了《晓庄联村自卫团组织大纲》、《联村禁烟委员会规程》以及一些地方条规,在这些规则条文的指引下,联村自卫团开展了行之有效的社区保卫工作、禁烟扫毒工作等,以致于美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老师克伯屈教授来晓庄参观时感叹,“在这里,冒险意味着是一大灾祸。……陶行知制定了禁止在这一地区任何一座茶社中投机倒把行为的法律,使那些茶社的所有者感到愤怒”{23}。除此之外,改进社还成立了联村法律政治讨论会,向广大村民普及法律的基本知识,并对具体案例展开探讨分析,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为乡村法治治理奠定基础。法治的基础是要有详细的法律条文及法律执行主体,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作为保障,这在当时的政权更迭时期是很难获得保证的;同时乡村治理中还存在着层出不穷的意外事件,这也提高了法治的成本,再加上改进社中多以教育学、农学等学科成员为主,缺乏法学背景的专业人才,这些都无形中抬升了治理的成本。但尽管存在着如此多的困难,改进社还是通过与政权力量(冯玉祥)的结合,借助联村自卫队、法律政治讨论会等载体取得了可以推行法治的一个基础条件。

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成为改进社重点开展的工作,为此他们展开了两步走的措施,一是通过当地乡绅的引荐深入乡民生活之中,二是以实际的乡村改造利益获得乡民的拥戴。改进社初建晓庄乡村试验师范时,民众对此颇有疑虑。杨效春曾表示,“最初,他们对于学校是不了解,不信任,亦不关心。聪明开通些的农人对于我们亦存着‘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很少肯与我们亲近的,合作办事更说不上”{24}。因而,只有依靠鄉绅的力量,改进社才能够顺利融入乡民之中。为此,改进社员及乡师学子相继拜访晓庄一带各村德高望重者如叶德全、王子经、高有才、金铎等人,借助乡绅的力量为办理各小学争取到了房屋等各方面的支持。随后,他们采取“会朋友”、“艺友制”的方式,不仅将乡师学子派往村民家中交流,还将村民请来学校作为技艺导师。这种以乡绅开道,注重情感交流的方式很快打通了陶行知团队与乡民的隔阂,也为后来的乡村改造奠定了情感基础。

随后,改进社以乡村学校为中心普及乡村教育,在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师范教育等方面创办了吉祥庵、神策门等多所学校,鼓励乡民子弟积极入学,以教育培育村民及其子弟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实现了其把“乡村学校作为乡村改造的中心”的初步设想。此外,陶行知还非常重视社会教育,希望以此提升村民的道德认知水平。为此他一是搭建了民众学校,鼓励周边乡民入学,“开学不到一周,到校学员来自周边19个小村庄,最远的在四五里外”,“最多时达到50人左右”{25};二是建设中心茶园,以读书读报等方式改善乡村聚赌、吸食鸦片的恶习,最终成为“民众教育的枢纽,乡村社会的中心”,得到了“乡间的太太特别拥护”{26}。克伯屈在参观晓庄之后也对茶园社会教育的效果感到非常满意,他表示,“在中国的乡村,茶园被认为是邪恶的地方,陶行知在学校和村民的合作下重组了茶社,……使母亲们极为放心”{27}。在多方教育举措的同步推进之下,晓庄周边地区村民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然,这只是改进社工作的一部分,让村民其他方面获益则可以更好的巩固教育成果。所以,在教育治“愚”的同时,改进社还以创办晓庄商店、晓庄信用合作社的方式破“私”;以创办晓庄乡村医院、举办联村运动会的形式破“弱”;以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改良农村生产作业种料和方式以破“贫”。正是这些一心向农的举措,让陶行知及其团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获得晓庄地区各村落的拥戴。在晓庄师范建校一周年时,各村乡民“打锣、敲鼓、吹笛、吹笙,一面还放着连串的爆竹”,送来“许多匾额和对联,匾额曰‘改造社会‘造福乡村‘农人导师‘农人良友”{28},这意味着改进社的乡村改造活动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就此而言,改进社作为组织载体,以教育为切入口,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的道德认知水平,并伴以农业改良、经济合作、医疗改善、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同步推进,确保了政权更迭时期晓庄地区的稳定有序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实施了有效的德治。事实上,“道德要发挥治理功能,必须与组织结合,即必须在一定的组织载体上才能够有效运行”{29}。

乡村自治是近代中国政府及有识之士一直在探寻的改造中国的药方。晚清政府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与《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拉开了乡村自治的序幕。从政府计,这股自治的风气始终未歇;从个人计,陶行知及其改进社同仁也是自治风潮的追随者。早在金陵大学求学时,陶行知就提出“人民自治以谋人民之福利”{30},1919年他又发表了《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认为“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31}。这一自治理念始终伴随着陶行知在晓庄的实验改革之中。为达到乡村自治的目标,陶行知及改进社同仁采取了两步走的措施,第一步是实现晓庄乡村试验师范学校的自治,第二步则是借助晓庄师范学生的力量帮助乡民实现自治。在晓庄师范内部,学校成立了各种委员会,“以发挥互治精神,练习治事能力为宗旨”{32},“校中事务如文牍、缮写、油印、教务、庶务、会计、校具保管、图书管理、校刊编辑,以及招待来宾,维持纪律等事都由学生负责办理”{33}。随着联村自卫队、联村救火队等机构的相继成立,学校自治开始与乡村自治趋向协同,如联村救火队就以会议的形式“通过简章,选举职员”{34}。实际上,改进社是通过借助联村法律政治讨论会、联村武术会、联村自卫队、联村运动会、联村救火会、联村禁烟委员会、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中心木匠店、中心茶园、乡村医院、乡村学校等机构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自治组织系统,让村民有更多的途径和机会参与村务治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改进社还很注重女性在乡村自治中的作用,“农村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在相当程度上表征着村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35}。从这一角度来看,改进社在晓庄的治理强化了女性的作用。在陶行知日后反复提及村民自治的典型案例——“和平门吃水问题”中,其议事过程“以老太婆发言最多、最扼要”{36},并最终达成了水分配问题的共同决议。在这一过程中,陶行知团队仅仅是作为顾问团,“说明如何议事及表决”,以“帮助贤明的农民做皇帝”{37}。更重要的是,这一案例中,主席是由一位12岁的小朋友担当,所以陶行知感慨:“乡村民众是容易培养的,不要以为老太婆小孩子不可培养,只要有信仰,有办法,是没有办不成的事”{38}。从这一案例来看,陶行知已经采取了当时西方“类似听证会的形式起到村民自我教育的作用”{39}。

弱法、重德、自治,是改进社在晓庄治理的典型特征。改进社以教育为主要途径,将学校作为乡村改造的中心,教师作为改造乡村社会的抓手,“把‘学与‘政结合起来,试图融乡村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的角色为一体”{40},注重培育村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规范,最终形成村民自治意识的强化。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政权更迭的因素,整个区域的法治不甚完善,但依旧可以起到托底的保障作用,在德治、自治一旦无法调节的情况下起到强制作用。所以,南京晓庄的乡村治理是一种“弱法重德式善治”{41} 模式。

三、实验夭折:晓庄模式的先天不足

改进社在南京晓庄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一段时间内各地参观学习者纷至沓来,其中不乏蒋介石、冯玉祥、蔡元培、杨杏佛、蒋梦麟、梁漱溟等政、学界知名人士。除了来访者不断,晓庄实验的参与者还走出去成为各地乡村建设的得力干将,这其中尤以跟随梁漱溟的杨效春最为有名。按理说,南京晓庄形成的“弱法重德式善治”在一定意义上是取得成功的,但为何没有成为国民政府树立的标杆反而仅仅存续了三年便夭折了呢?

结合史料可以发现,晓庄的乡村治理存在着制度和操作上的先天不足。一是晓庄的乡村治理中有着典型的“去政府化”倾向,与政权的结合度不高。事实上,梁漱溟、晏阳初等人在乡村改造过程中也存在着希望摆脱政府权力控制推进乡民自治的出发点,但最终他们还是与山东省政府、河北省政府走到了一起,获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并将其乡村改造打造成政府的业绩点,当然他们自身的实验也具备了最终的“合法性”。改进社的晓庄实验在其起步和很长一段时间均处于北伐军与北洋军阀的混战时期,这让双方都无暇顾及南京城外的这个小小村落,而其事业经费中改进社的社团经费和个人捐赠高达近70%{42},所以这就造成了改进社对政府财政投入的依赖性不强,其治理实验与政府之间的契合度不高。同时,其主要领导者陶行知与杨效春等人还存在着一定的无政府主义倾向{43},有一种强烈的摆脱政府控制,进行乌托邦社会改造的理想,也驱使着他们避免过多的与政府产生纠缠。但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对于首都城外这个乡村的治理缺乏有效的参与管理,必然会使执政者产生不满。胡汉民在晓庄师范学校封闭后的演讲中曾表示,“初时陶行知等办理这个学校,虽于种种措施上,每有不满人意之处,但政府仍旧许他试验,并以为这种超然办学——从事乡村教育的精神,未尝不足为现代中国教育者的法式”{44}。从此话语中可以发现,南京国民政府中早已有人对陶行知的举措产生了不满情绪。自古以来,乡村治理结构一直是典型的“官—民”二元结构,当执政者的统治权力逐步增强以后,当然不允许有“社团-民间”的乡村治理结构存在。二是在操作中过度强调自治能力的培养,缺乏相应的规范指导,导致失范行为的不断发生。如上所述,陶行知重视学生自治,不干预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信仰,这种缺乏约束的自治导致学生经常擅自做主,如带领联村自卫团封锁农户查找丢失皮箱,直接导致部分农户与师生的对立。这种在晓庄内部的失范行为尚可控制,但一旦走出晓庄大谈自治,引发的效果就不如人意了。1930年3月31日,晓庄师生二百余人从和平门火车站乘车赴栖霞山研学旅行,上车后散发《为争取旅行上学坐火车不打票宣言》,往返均拒绝买票,在社会上引发重大关注。时任铁道部部长孙科致函陶行知,“希加管束,不应再发生此种荒谬行动”{45},但陶行知却认为这是学生对“先孙总理民权主义之一具体措施”{46}。但国民政府并不这么认为,最终“企图破坏京沪交通”成为关闭晓庄师范学校的罪名之一。

尽管中华教育改进社的“晓庄实验田”仅仅存在了三年,但还是为后人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如梁漱溟、晏阳初等人的实验就与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确保了实验的有序开展。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的今日,强调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体系下的新农村社会治理,依然可以从改进社的南京晓庄实验中获取颇为有益的养料,特别是如何以多元的乡村教育形式提升德治、自治的水平,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环境这一方面,就有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

注释:

① 中华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编:《梁漱溟全集》第4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46页。

② 李渊庭、阎秉华编:《梁漱溟先生年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7页。

③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二)》,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13页。

④ 朱泽甫编:《陶行知年谱》,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

⑤⑥⑦ 《申报》,1926年5月4日、5月15日、7月7日。

⑧⑨{15}{45}{46}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14—215、215、97、241、241页。

⑩{13}{30}{31}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一)》,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4、83、185、24页。

{11} 江问渔:《关于农村教育的三个重要问题》,《教育杂志》1935年第25卷第3期。

{12} 梁漱溟:《社会教育与乡村建设之合流》,《乡村建设》1934年第4卷第9期。

{14} 《中华教育改进社改进乡村之计划》,《教育杂志》1927年第19卷第1号。

{16}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95页。

{17}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45页。

{18}{29}{41} 鄧大才:《走向善治之路:自治、法治与德治的选择与组合——以乡村治理体系为研究对象》,《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4期。

{19} 李楚材:《破晓》,儿童书局1932年版,第51—52页。

{20} 程本海:《在晓庄》,中华书局1932年版,第33页。

{21} 刘季平:《刘季平文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429页。

{22}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01页。

{23}{27} W. H. Kilpatrick. Kilpatrick Diary (1929), New York: Special Collection in Library of Teachers College of Columbia University.

{24}{26}{28}{32}{33}{34} 杨效春:《晓庄一岁》,儿童书局1933年版,第43—44、48、45、26、39、50页。

{25} 转引自王文岭:《晓庄师范与民国乡村建设》,河海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33页。

{35}{40} 俞可平、徐秀丽:《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续)——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3期。

{36}{37}{38}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三)》,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105、106页。

{39} 唐鸣、朱军:《关于村规民约的几个问题》,《江汉论坛》2019年第7期。

{42}{44} 李定开编:《为中国教育寻觅曙光》(上册),四川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42、441页。

{43} Yusheng Yao, Rediscovering Tao Xingzhi as an Educational and Social Revolutionary, 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2, 127(2), pp.110.

作者简介:刘大伟,南京晓庄学院陶行知研究院副教授,江苏南京,210017;杜京容,南京晓庄学院图书馆,江苏南京,211171。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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