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问题、逻辑及其学科建设*

2020-06-12 08:38李文良
国际安全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学科国家

李文良

安全理论

国家安全:问题、逻辑及其学科建设*

李文良

国家安全概念和国家安全问题的提出为国家安全理论和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凡是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这种安全状态的安全能力造成危险和威胁,并被列为国家安全议程的问题就是国家安全问题。国家安全问题具有两个内在逻辑:客观性和主观性并存,它既是客观的存在,也是主观感受的结果;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内在逻辑使国家安全学学科具有独特的“横切延伸性”特点,正是这种“横切延伸性”使国家安全学学科成为一门具有典型兼容性、应用性、跨学科、交叉性的新兴独立学科。它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信息、生态、太空和气象等学科密切相关。作为一级学科的国家安全学,其二级学科方向应设定为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战略与政策、国家安全法治、国家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情报研究与实践以及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技术。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路径是国家顶层设计、政策引导、试点先行、有序展开。

国家安全学;横切延伸性;国家安全状态与能力;学科建设;学科路径

2018年,教育部正式提出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和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因此,广大理论工作者对国家安全进行理论阐述,对于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和探讨国家安全问题、逻辑及国家安全学学科的特点、学科方向和学科建设路径。

一 国家安全概念界定与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什么是国家安全?什么是国家安全问题?这是国家安全理论构建和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要明晰的两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理论和学科建设的基石。

(一)“国家安全”概念界定

在中国官方对“国家安全”进行界定前,国内外学者对“国家安全”概念进行了较为丰富的探讨,主要有三种界定形式。第一,“国家安全状态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安全是一种安全状态。如刘跃进教授认为,没有危险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安全是主体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因此,“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1]丹·考德威尔(Dan Caldwell)和罗伯特·威廉姆斯(Robert Williams)把国家安全界定为“一种不受威胁的情形或状态,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2]穆罕默德·阿约布(Mohammed Ayoob)认为:“安全或不安全指的是内部及外部的脆弱性,它们对国家结构、领土、制度和统治机制构成威胁,可能使之崩溃或者受到削弱”。[3]根据他的观点,国家安全是一种免除威胁的客观状态。

第二,“国家安全能力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安全是一种安全能力。如伊恩·贝拉米(Ian Bellamy)认为:“安全本身是免于战争的相对自由,同时在任何战争中都能对立于不败之地抱有较高的期望”;[4]卢恰尼·吉亚科莫(Luciani Giacomo)认为,国家安全指的是抵御国外侵略的能力。[5]

第三,“国家安全状态能力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安全既是一种安全状态,也是一种安全能力,是安全状态和安全能力的有机结合体。无论是汉语中的“安全”,还是英文中的“security”,其基本含义就是指某一主体处于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但是,这只揭示了“安全”一个层面的含义,“安全”还具有某一主体免除危险、威胁的能力这一层面含义。因此,笔者将国家安全界定为“一个国家免受各种干扰、侵蚀、威胁和颠覆的状态和能力”。[6]

2015年,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简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中国官方通过法律形式对“国家安全”进行了界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7]

可见,中国官方在借鉴国内“国家安全状态能力说”的基础上,把国家安全看作是中国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和保障这种安全状态的能力的总和,这种概念界定既避免了僵化地审视安全状态,又避免了过分强调安全能力的弊端。如果仅仅把国家安全看作是安全状态,一旦国家安全形势被研判为处于安全状态时,就容易产生僵化的思维,以静止的观点看待目前的安全状态。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世界万物都是变化的,国家安全也是如此,这种安全状态可能随时被打破,处于不安全的状态。

在一定程度上,采用“国家安全状态说”来界定国家安全,不能适应国家安全形势复杂性、多变性的需要,甚至容易使人们产生盲目自信自满的心理。反过来,如果仅仅强调安全能力,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安全的标准,就是看这个国家是否具备超过他国的安全能力,并且安全能力大小与国家安全度成正关联,安全能力越大,则国家越安全,反之亦然。这种看法也会产生一系列危害:就国内安全而言,过分强调能力说,就会造成统治者过分强调武力,甚至滥用武力,非常容易产生专制甚至暴政,使整个社会笼罩在暴力恐怖之中,因为,统治者只有不断增长军费,提升军力,确保国家安全能力,才能感到政权稳定、国家安全。就国际安全而言,过分强调能力说,就会加强“安全困境”。如果一个国家把安全能力作为国家安全保障,就必然把安全能力与国家安全关联起来,为了提升国家安全能力,就会不断增强军备,强化国防,导致邻国的不安全感日益加大,如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和霸权主义就是崇尚“国家安全能力说”的结果,给世界其他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不安全感。

中国政府坚持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始终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不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这是因为中国信奉“国家安全状态能力说”,强调国家安全状态与国家安全能力的有机平衡。中国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安全能力发展,完全以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状态为唯一标准,中国任何时候都不搞军备竞赛,“中国发展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8]中国核力量始终保持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上。

(二)国家安全问题概念与解析

学界对国家安全概念的探讨,特别是中国官方对国家安全的界定,为国家安全问题的探究提供了路径。对国家安全问题的深刻分析,对于确定国家安全研究的范畴,特别是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1. 何谓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概念是理解国家安全理论和国家安全体系的关键,也是全面理解国家安全问题的钥匙。根据官方和“国家安全状态能力说”对国家安全的界定,笔者认为,凡是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这种状态的安全能力造成危险和威胁,并被列为国家安全议程的问题就是国家安全问题。

2. 国家安全问题解析

国家安全问题涉及的对象是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危险和威胁是国家安全问题区别于非安全问题的重要指标。

第一,中国官方对中国国家核心利益有过两次表述:2011年9月,中国发布《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把中国核心利益概括为“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9]2015年版《国家安全法》第二条中,中国的核心利益被表述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0]此即为中国的五大核心利益。国家安全问题与国家政权问题密切相关,具体涉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等问题,这关系到政权的性质、政治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等一系列国家重大事项。政权问题是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问题,因此,国家安全问题关乎中国国家政权的安危和国家的命运。

中国主权主要表现为对内具有最高的统治权,对外具有独立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中国主权独立,即拥有对本国疆界内一切事务的最高统治权即管辖权;二是在国际关系中拥有独立权、平等权和自卫权。[11]虽然台湾与祖国大陆还处于分离状态,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作为中国的核心利益之一,构成中国国家安全问题。因为事关主权问题,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坚决反对。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12]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一直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中共十八大报告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13]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增进民生福祉”看作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并要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4]中央政府“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把发展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15]因此,人民福祉是国家安全问题的重要内容,人民福祉的安危不仅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并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为此,国家安全问题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否安全,关系到人民福祉和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更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总体国家安全观包括人民安全、国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核安全;2015年版《国家安全法》也提及粮食安全、金融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等安全类别;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明确提出:“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16]因此,这些不同层级的安全类别共同构成中国国家重大安全利益关切。

第二,危险和威胁是区分国家安全问题与非安全问题的重要指标。安全危险是指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这种状态的安全能力造成的损害。我们可以从中共中央对中国政权面临安全危险的论述中窥见一斑。中共十八大报告和十九大报告分别对政权危险进行研判,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17]中共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8]中共十八大报告和十九大报告不仅指出了政权安全面临“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而且强调政权面临“四大危险”,即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和消极腐败危险。虽然“四大考验”还没有上升到对政权造成危险的程度,但如果包括国家安全领导机关、职能机关和责任机关在内的国家安全治理主体没有经受住“四大考验”,甚至任何一种考验,那么“四大考验”带来的问题就会演变为国家安全问题,对中国政权安全造成危险。而“四大危险”本身就是国家安全问题,对国家政权的安全状态和安全能力造成危险。

在现代汉语里,“威胁”是指“用威力逼迫恫吓使人屈服”“使遭遇危险”。[19]理查德·乌尔曼(Richard Ullman)把安全威胁定义为“‘一种行动或者其结果’,其将会:严重威胁或者在相对短期内,降低人民生活水平;严重限制对政府、个人,或者生活在本国的非政府实体(如个人、组织或企业等)有利的政策选择范围”。[20]因此,安全威胁是指对国家安全状态和安全能力进行胁迫、要挟、恐吓和损害。具体讲,就是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这种安全状态的安全能力进行胁迫、要挟、恐吓和损害。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对安全威胁进行了深刻论述。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21]2015年《中国的军事战略》国防白皮书指出:“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近年来两岸关系保持和平发展良好势头,但影响台海局势稳定的根源并未消除,‘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威胁”;“‘东突’‘藏独’分裂势力危害严重,特别是‘东突’暴力恐怖活动威胁升级”;“随着国家利益不断拓展,国际和地区局势动荡、恐怖主义、海盗活动、重大自然灾害和疾病疫情等都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面临严峻威胁”。[22]因此,腐败、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台独”“东突”“藏独”以及恐怖主义、海盗活动、重大自然灾害和疾病疫情等都对中国的核心或重大利益造成威胁。

对传统安全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因素而言,只有它们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重大利益造成危险和威胁,才上升为国家安全问题。是否存在危险和威胁是区分国家安全问题与非国家安全问题的核心指标之一。

第三,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列入国家安全议程。一旦某一问题被中国官方列入国家安全议程,就意味着国家安全治理主体需要在国家安全会议上对这一问题讨论和定性,并提出安全产品加以应对。国家安全议程主要发挥如下三种功能:一是对于社会上已达成共识的国家安全问题,由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根据法定议程进行程序化的认定;二是对于社会上尚未达成共识的国家安全问题,由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会议上召开由专家学者、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等参加的安全听证会,集思广益,达成共识,然后根据法定议程进行程序化的认定;三是对于突发事件,即便社会上在短时间内尚难以达成共识,但突发事件存在或可能存在危险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根据法定议程直接把这一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国家安全议程实际上是中国官方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认可程序,这种程序既是保证官方对国家安全问题认可的权威性,也是限制官方对国家安全问题认可的随意性甚至独裁。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如果只凭社会共识,而没有官方认可,不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因为社会无法提供安全产品加以应对国家安全问题,只有官方的国家安全机关才能提供应对国家安全问题的安全产品。

一般来说,中国官方国家安全议程源自三个层面:国家安全领导机关、职能机关和职责机关。首先,国家安全领导机关的安全议程。根据《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中国国家安全领导机关主要包括: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安全职责是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其安全职责是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其安全职责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四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安全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是国务院,其安全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六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安全职责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七是地方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其安全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事务。根据国家安全领导机关的安全责任,其安全议程主要对给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造成危险和威胁的问题加以法定化、程序化认定,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国家安全领导机关采取相应的举措,并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把社会上已达成共识或尚未达成共识的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

其次,国家安全职能机关的安全议程。国家安全职能机关是指在国家安全领导机关直接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方面安全事务的具体机关,主要包括军事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情报和侦察)机关和武装警察机关。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安全职能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家安全职能机关除了履行《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赋予的情报、反间谍等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维护国家主权、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安全职责。根据国家安全职能机关的安全责任,其安全议程主要对给国家利益或个别重大利益造成危险和威胁的问题加以法定化程序化认定,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国家安全职能机关采取相应的举措,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把社会上已达成共识或尚未达成共识的涉及国家利益或个别重大利益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

最后,国家安全职责机关的安全议程。国家安全责任机关是指在履行行政职能时因部分职能与国家安全相关联而履行安全职责的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主要负责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但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国家安全法》的要求,其性质定位和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们不仅是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国家安全责任机关,具有“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安全职责。根据国家安全职责机关的安全责任,其安全议程主要对给国家利益造成危险和威胁的问题加以法定化认定,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国家安全职责机关采取相应的举措,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把社会上已达成共识或尚未达成共识的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

另外,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安全职能机关和职责机关的安全议程需要对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上报领导机关审核。

这三个官方层面的安全议程主要是对涉及给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危险和威胁的安全问题加以程序化认定:一是对于社会上已达成共识的国家安全问题,安全会议根据法定议程直接进行程序化的认定;二是对于社会上尚未达成共识的,由国家安全领导机关在国家安全会议上通过举行安全听证会,达成共识,然后根据法定议程进行程序化的认定;三是对于突发事件,国家安全领导机关可以在国家安全会议上根据法定议程直接把这一事件定性为国家安全问题(事件)。

总之,衡量某一问题是不是国家安全问题,我们主要考量以下三个变量:是否涉及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是否造成危险和威胁?是否被列入国家安全议程?

本文所讨论的国家安全问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安全问题(issues),而是特定意义上的安全问题(troubles)。凡是涉及安全状态和安全能力的问题,都可以称为一般意义的国家安全问题;而强调特定的对象(如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特定的状态(如造成或可能造成危险和威胁)、特定的程序(如被列入国家安全议程)的国家安全问题,才是我们所要探究的国家安全问题。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中,国家安全学只有以特定意义上的国家安全问题(troubles),而不是以一般意义上的安全问题(issues)为研究对象,才能避免研究泛化,才会对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二 国家安全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23]纵观国家安全问题,我们发现,它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主观感受的结果,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有机统一;并且,“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24]

(一)客观性与主观性并存

国家安全问题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并存。所谓客观性,是指某一国家安全问题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造成的危险和威胁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所谓主观性,是指某一国家安全问题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是否造成的危险和威胁是国家安全主体研判的产物,即安全主体主观感受的结果。国家安全问题客观性与主观性并存,二者当中只要具备之一者就是国家安全问题。对此,西方学者进行了充分论述。理查德·认为:“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是指下述行为或一系列事件:其一,急剧威胁一国民众的生活质量,并在相对短的时间内使其生活质量下降。其二,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缩小一国政府或国内私人、非政府实体(个人、集团和公司)政策选择的范围”。[25]这里对“生活质量下降”威胁和“政策选择范围”威胁的研判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生活质量下降”和“政策选择范围”缩小既可以是真实的客观存在,也可以是经过安全主体主观化了的存在。威廉·(William C. Wohlforth)和丹·考德威尔直接阐述国家安全问题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从客观上说,安全指的是不存在对已获得的价值观的威胁;主观上说,指的是不必担心这种价值观受到攻击”。[26]

刘跃进教授把安全看作是客观的,否定其主观性,他认为:“无论是安全主体自身,还是安全主体的旁观者,都不可能仅仅因为对于安全主体的感觉或认识不同而真正改变主体的安全状态。一个已经处于自由落体状态下的人,不会由于他自我感觉良好而真正安全;一个躺在坚固大厦内一张坚固大床上而且确实没有任何危险的人,也不会因认为自己危在旦夕就真的面临危险。因此,安全不仅是没有危险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是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安全作为一种状态是客观的,它不是也不包括主观感觉,甚至可以说它没有主观成分”。[27]但是他也承认,“安全感虽然不能归结为安全的一方面内容,但它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主观状态,是在研究安全问题包括国家安全问题时需要研究的”。[28]

丹·考德威尔和罗伯特·E. 威廉姆斯对“威胁”的理解,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安全问题的主观性。他们认为:“威胁被理解为能力和意图结合的产物。当潜在敌人具备破坏的能力和恶意,威胁就来了”。[29]“破坏的能力”是客观存在,“破坏的恶意”是主观意愿,国家安全问题本身包含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破坏的能力”这种客观存在,就构不成国家安全问题;同样,没有“破坏的恶意”这种主观意愿也构不成国家安全问题。他们又指出,“威胁必然涵盖能力和意图两个方面,这也与现实相一致。不管多么仇恨美国,如果国家本身不具备什么能力,美国将不会将其看作威胁。同样的道理,西欧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对美国来说不算威胁,因为它们对美国没有恶意”。[30]考德威尔和威廉姆斯甚至更看重国家安全问题的主观性。他们列举了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苏联对西欧的两次安全事件加以说明。“1977年,苏联开始在东欧部署SS-20型中程弹道导弹,并把目标对准西欧,这引发了反核武器示威游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则从1979年开始反对部署潘兴Ⅱ型导弹以及路基巡航导弹。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直接导致放射性物质扩散至整个欧洲。尽管与之前的SS-20型中程弹道导弹部署相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对西欧人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更直接,更立竿见影,也更确实,但前者被归于安全问题,后者却没有。”[31]他们认为,这两次安全事件之所以被西欧和北约定性不同,其主要原因是“有无罔顾国家安全意图是两者的不同之处”。[32]

(二)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

人们常说,安全就像空气一样,有它的时候人们没有感觉到,一旦失去它的时候才知道安全的宝贵。事实上只有不安全即安全问题出现的时候,人们才感觉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的反义词是“不安全”,就这一对术语而言,安全是逻辑起点,不安全是安全逻辑起点演绎的结果。国家安全问题亦是如此。但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只有当“危险”和“威胁”出现时,国家安全问题才会出现。“危险”和“威胁”是衡量一个问题是否是安全问题的核心指标。

1. 国家安全问题不是国家产生就有的而是长期演变的结果

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3]

国家安全状态和安全能力伴随着国家的诞生而建立,国家安全问题不是随着国家的建立而产生的,统治阶级统治出现重大失误、或被统治阶级反抗,对现行国家安全状态和能力构成危险和威胁,才会出现国家安全问题,它是一定时期演化的结果。

2. 某一领域安全问题也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

国家安全可以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网络信息等安全领域。然而,各领域的安全问题却是演化而产生的,如政治安全问题经历了由政治问题到安全问题的演变,经济安全问题经历了由经济问题到安全问题的演变,文化、社会和网络信息安全亦是如此。

以2015年中国“股灾”事件为例。2015年6~8月,中国股市暴跌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是“千股跌停”和“停牌潮”屡屡发生,股市市值缩水严重,对金融领域造成危险和威胁。2015年6月15日至8月25日期间,A股市场累计出现11天“千股跌停”,甚至交易个股全线跌停。“投资者即使开盘即以跌停价出售,也因无人接盘而卖不出去。这在26年中国股市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现象”。另外,上市公司出现“停牌潮”也于7月上旬起发生。二是人民福祉受到损害。据有关资料显示,“深沪两市高市值投资者及机构数在5月至8月间……持股500万元以上个股账户数下降了近50%,持股1亿元以上机构账户数亦下降近24%”,[34]对投资者财富造成极大冲击,严重损害了人民的福祉。因此,当这样两方面的重大损失和威胁出现后,其严重程度足以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安全职责机关(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和国家安全领导机关(国务院)介入,经过安全会议法定议程,把这次金融事件定性为金融安全事件。

当2015年“股灾”事件演变得符合国家安全问题的三个标准——涉及国家核心利益(人民福祉和金融)、对股市和股民造成了危险和威胁、被列入国家安全议程时,它就演变为金融安全问题。因此,金融安全问题不是金融问题源生的,而是金融问题出现危险和威胁演化而成的。

其他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粮食和金融等领域的问题也是如此,当领域问题演化为对该领域造成危险和威胁的时候,该领域的问题就演化为该领域的安全问题了。所以说,领域安全问题不是领域问题源生的而是衍生的。

3. 安全化可以创立国家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的主观化是安全化产生的根本原因。一个问题是不是安全问题不取决于它是否客观存在,而是取决于安全主体的认知。考德威尔和威廉姆斯认为:“安全是一个社会化构建的概念,其没有特定的意义,也不是不言自明的。相反,安全是主观理解的产物。本质来讲安全意味着特定社会成员相互间对于安全的理解。”[35]因此,当一项(问题)议题被安全主体表述为对某一特定安全对象构成威胁并得到相关受众认可时,则意味着这项议题就是安全问题(议题)了,即安全化。对于安全化问题,哥本哈根学派进行了深入研究。哥本哈根学派把安全化过程概括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指的是特定议题、个人或者实体描绘为对参照对象的存在威胁”。此阶段所用到的方式是“言论行为”,即“用文本表达(discursive representation)一项特定议题对安全存在威胁。”因为“一项议题依靠言语行为就可以成为安全议题,而不管这一关切是否代表物质上的存在威胁。安全化行为体运用语言来从安全角度表述议题,并说服相关受众接受其直接的危险。”[36]第二阶段,即“只有在安全化行为体成功地说服相关受众(公共意见、政治家、军官或其他精英)认可一个参照对象受到了存在威胁,安全化的第二个重要阶段才能够成功完成。”[37]由此可见,安全化可以使一个不是国家安全问题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国家安全问题。安全化也恰恰佐证“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的逻辑存在。

三 国家安全问题促进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

综上所述,我们对国家安全问题及其内在逻辑的厘清,对于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具有基础作用。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可以从门类和一级学科两个层面来思考。从门类纬度来看,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规定,目前中国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十三大门类。我们建议把国家安全学代替军事学单独设立国家安全学门类,保持十三大门类不变。国家安全学设置独立的国家安全学门类,代替军事学门类,虽然厘清了安全与军事的从属关系,即安全包括军事,军事寓于安全之中(大安全小军事),但鉴于军事学学科发展的历史性、完备性和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初始性,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在中国,长期以来军事与安全是两个独立的领域,并且军事领域的学科发展比安全领域的学科发展历史更加长远和悠久,20世纪90年代,军事学就列入国家学科门类,因此,从一级学科维度思考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就必须展开充分论证。

(一)国家安全学学科特色:“横切延伸性”

如前所述,是否存在“危险”和“威胁”是国家安全问题区别其他非安全问题的重要指标。为此,国家安全学学科以危险和威胁为临界点和边界与其他众多学科领域交叉时,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横切延伸断面,该横切延伸断面构成国家安全学学科独特的研究领域。国家安全学学科以国家安全问题、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由于国家安全问题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并存、且国家安全问题不是源生的而是衍生的内在逻辑,为此,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信息等问题分别对该领域造成危险和威胁时,就意味着它们分别转化为政治安全问题、经济安全问题、文化安全问题、社会安全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国家安全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即研究领域的横切延伸性。我们以危险和威胁为边界横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信息等领域,就形成独特的横切延伸断面,这个横切延伸断面就是国家安全学学科的研究领域(参见图1)。

由此可见,其他学科能够以单一领域为特定研究对象,如政治学以政治领域为研究对象,经济学以经济领域为研究对象,社会学以社会领域为研究对象,并且它们的研究对象具有纵向延伸的特点。当然,这种纵向延伸有边界,即该领域以存在危险和威胁为界限。国家安全学学科以危险和威胁为临界点和边界,与众多领域交叉形成的横切独特领域为研究对象,并且这个截断面是开放的、延伸的,当个别领域的问题演化为对这些领域造成危险和威胁的时候,这些问题就不再是普通的领域问题,而是跨出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了。从学科的视角来看,国家安全学学科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信息、生态、太空和气象等众多学科交叉融合,其共同特点是:运用一门学科或几门学科的概念和方法研究另一门学科的对象或交叉领域的对象,使不同学科的方法和对象有机地结合起来。

图1 国家安全学与其他学科对比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由于国家安全这个“横切延伸断面”研究对象本身所固有的综合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决定了国家安全学学科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横切延伸的学科。它是把众多其他学科的概念和方法应用到国家安全体系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国家安全学学科的诞生,也给其他学科注入了新的内涵和外延,使得对其领域国家安全的研究从条条式的局部研究转入在国家安全这一综合有机整体下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国家安全学将许多其他学科难以解决的安全问题纳入其研究的范畴,以探求应对良策。国家安全学学科又与其他学科是有机整体,密不可分。实际上,它是把其他学科的应用落实到国家安全领域并加以发展的新学科,它解决其他学科独自难以解决的许多综合性的安全问题。国家安全学学科是一门具有典型兼容性的、应用性的、跨学科的、交叉性的新兴的独立学科。

(二)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主要研究方向

作为一级学科的国家安全学,其二级学科方向应设定为: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战略与政策、国家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法治、国家安全情报研究与实践以及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技术。

1. 国家安全学理论

如前所述,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横切延伸性”特点决定该学科理论的丰富性、交叉性,因此,构建国家安全学基本理论,从概念、原则和体系维度建构该学科的范式,是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基石。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国家安全学原理、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当代西方安全观、中外国家安全思想史、中国国家安全形势解读、国际安全理论专题研究、国家安全学研究方法、“颜色革命”与政权安全专题、意识形态维护与风险防范化解、反分裂与国土安全专题、非传统安全专题研究以及“文明冲突”“软实力”与国家安全等。

2. 国家安全战略与政策

2016年,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38]国家安全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国家安全是战略问题,把“国家安全战略与决策”看作是国家安全学科二级专业方向,凸显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性。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国家安全战略研究、海外利益与国际安全研究、外国国家安全体制、国际经济关系与国际安全、经济与金融安全专题、民族宗教安全研究、资源环境安全与治理、能源安全专题、恐怖主义与反恐研究、国际组织与治理专题、非政府组织与国家安全、公共外交与国际安全、“一带一路”与国家安全、文化安全专题、中国周边安全研究、大国关系与国际安全、区域国别安全专题、台海安全研究以及战略新疆域与国家安全等。

3. 国家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学学科是理论性与实用性都很强的学科,国家安全管理是把国家安全学学科理论应用到国家安全实践中去的集中表现,是该学科实用性、实操性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国家安全管理是国家安全学学科的重要二级学科方向之一。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国家安全管理学、国家安全心理学、国家安全决策研究、国家安全行政理论与方法、国家安全管理体制研究、国家安全危机管理与响应、国家安全人力资源管理、国家安全采购管理、廉政建设、内部防范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与国家安全、社会保障与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文化研究以及国家安全管理业务实践等。

4. 国家安全法治

国家安全法治既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保障也是国家安全工作的约束,更是国家安全价值追求的指引。因此,国家安全法治是国家安全应有之义,必然构成国家安全学学科二级学科方向。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法理学、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外国国际安全法律制度、海外利益保护与国际法、国际安全法律体制、国家安全涉外执法、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理论与实务、反间谍法专题、情报法专题、反恐怖主义法专题、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专题、网络安全法专题以及海洋安全与国际海洋法等。

5. 国家安全情报研究与实践

情报工作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无不把情报工作看作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情报研究与分析也是国家安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进而构成该学科的二级学科方向。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国际情报与安全概论、开源情报理论与实践、秘密情报学、中外情报体制研究、情报信息分析方法、情报心理学、中外情报斗争史、反间谍斗争史、情报业务综合实践、战略情报分析与写作、美国情报安全工作、情报工作应用心理专题以及情报业务工作专题研究等。

6. 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技术

2014年2月,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39]这是中共中央在信息化时代对网络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所作出的重要研判,凸显网络安全及其技术在国家安全中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为此,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技术构成国家安全学学科二级学科方向之一。笔者提出,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信息安全研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网络安全技术、信息隐藏技术、物联网安全、社交网络与国家安全、大数据采集与管理、高级计算机网络、搜索引擎与国家安全、数字图像处理实践、数据挖掘算法与应用、现代密码学、特种密码技术与应用、网络舆情治理研究以及网络空间攻防对抗等。

(三)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路径选择

国家安全学是具有交叉性、跨学科性和复杂性特点的一门新兴学科。因此,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路径是从国家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到试点先行、有序展开。

1. 国家顶层设计与政策引导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事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核心利益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涉及国家安全战略、法治和管理等领域,国家安全人才培养也具有其独特性。为此,国家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诸如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学位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办学规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顶层规划,政策导向清晰。2014年,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指导国家安全工作的灵魂。《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0]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教育将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这意味着国家安全教育已经步入法制轨道。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把国家安全教育与“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科学精神教育”一起看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部分,并要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再次凸显官方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2018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就国家安全教育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其组织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实施意见,其中在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中,《实施意见》除明确提出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等外,还明确提出“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41]这也是中国官方首次正式提出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问题。特别是,《实施意见》还明确指出,“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使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有了总的灵魂和指导方针;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是国家安全学科建设的催化剂;中央政府明确“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是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定位和定性,明晰明确了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方向。

2. 先行先试与有序展开

《实施意见》把“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定位为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办学发展方向,对于如何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即“依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现有相关学科专业开展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研究专门机构,设立相关研究项目,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和相关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结合实际培育建设相关研究机构,组织开展相关研究。”[42]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先行先试是国家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顶层设计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教育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高校”就国家安全问题进行研究,为“学科建设奠定基础”。目前,国内高校如国际关系学院、国防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基本上属于“有条件的高校”。从20世纪90年代,国际关系学院就开设了《国家安全情报学》《国家安全侦察学》《国家安全学生修养》《国家安全心理学》《国家安全学》等课程;2000年以后,又陆续在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国家安全管理学》《中外国家安全情报史》《国家安全心理学》《国际安全研究》《解码国家安全》《恐怖主义研究》《政治安全专题》等课程。其中,《解码国家安全》课程于2017年被评为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目前全国已有总计选课学校421所,累计选课人数13.95万人次,为国家安全教育作出了贡献。国际关系学院经过近二十年的国家安全教学与研究,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研究项目等方面都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国防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分别就军事安全、社会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安全问题在课程、教材和科研等方面进行探索并取得了较大成绩。总之,这些学校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有益尝试,为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奠定基础。

第二,建立国家安全专门机构,依托“现有相关学科专业”完善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建立专门的国家安全学院,如国防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都专门成立国家安全学院;二是建立国家安全研究机构,如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分别成立国家安全研究院、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三是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的国家安全研究机构。一般来说,国家安全学院主要侧重国家安全教学和研究工作,国家安全研究院、国家发展与安全学院以及其他类型研究机构主要侧重国家安全的研究工作,主要发挥智库的功能。虽然三种类型的机构侧重不同,但都在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为国家正式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奠定基础。例如,国际关系学院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立目录外“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方向,目前,已经招收两届国家安全学硕士研究生;陕西师范大学依托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立目录外二级学科方向“国家安全学”,招收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立目录外“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方向;华东理工大学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立目录外“国家安全管理”二级学科方向。这些高校依托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和社会学等一级学科,进行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方向的尝试,为国家正式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提供了理论支撑,这将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发展。

目前,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尚处于初始阶段,其范式构建、课程和教材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等都处于探索之中。因此,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应循序渐进,有序展开,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高校数量少而精,特色鲜明,避免各高校一哄而上、大跃进式发展。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冒进,既与国家安全学科的性质和定位不符,也与国家安全学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相违背。

四 结论

国家安全问题、现象及其规律是国家安全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国家安全问题构成国家安全现象的核心。我们把凡是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这种安全状态的能力造成危险和威胁,并被列入国家安全议程的问题都看作是安全问题,这就明晰了国家安全问题的内涵和外延,为国家安全研究划定了边界,进而避免国家安全研究泛安全化。

国家安全问题内在逻辑使国家安全学学科具有“横切延伸性”的特点,正是这种“横切延伸性”使国家安全学学科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以解决其他学科独自所难以解决的许多综合性的安全问题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目前,虽然中国官方正式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构想,明确了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方向,但在实操层面其学科建设总体上还处于初始阶段,还要遵循从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到试点先行、有序展开的建设路径,促进国家安全学稳健发展。

[1]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2]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7页。

[3] Mohammed Ayoob,, Boulder, CO: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1995, p. 213.

[4] Ian Bellamy, “Towards A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9, No. 1, pp. 100-105.

[5]Luciani Giacomo, “The Economic Content of Security,”, Vol. 8, No. 2, pp. 73-151.

[6] 李文良:《国家安全管理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15-07/01/ content_2888316.htm。

[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央视网,http://news.cctv.com/2017/10/27/ARTIw3x1n OMEAmnaiR1zWuUI171027.shtml。

[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 1026/15598619.html。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 年版),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 xinwen/2015-07/01/content_2888316.htm。

[11] 李文良:《国家安全管理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3页。

[1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央视网,http://news.cctv.com/2017/10/27/ARTIw3x1nOME AmnaiR1z WuUI171027.shtml。

[13]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ziliao/ zhongyaolunshu/hujintao/201211/t20121119_940190.shtml。

[1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央视网,http://news.cctv.com/2017/10/27/ARTIw3x1nOME AmnaiR1zWuUI171027.shtml 。

[15]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premier/2017-03/16/content_5177940.htm。

[16]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2月14日,http://www.gov.cn/ xinwen/2020-02/14/content_5478896.htm。

[17]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ziliao/ zhongyaolunshu/hujintao/201211/t20121119_940190.shtml。

[1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央视网,http://news.cctv.com/2017/10/27/ARTIw3x1nOME AmnaiR1zWuUI171027.shtml。

[19]《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349页。

[20]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2017年版,第10页。

[2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央视网,http://news.cctv.com/2017/10/27/ARTIw3x1nOME AmnaiR1zWuUI171027.shtml。

[2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军事战略》(2015年5月),国防部网站,http://news.mod. gov.cn/headlines/2015-05/26/content_4586684.htm。

[23]《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政府网站,2014年4月15日,http://www.gov.cn/xinwen/2014-04/15/content_2659641.htm。

[24] 2018年6月23日,笔者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研讨会”时提出该观点,被《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毛莉在《为国家安全学发展扎稳根基》的报道中引入。参见毛莉:《为国家安全学发展扎稳根基》,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25日,http://www.cssn.cn/xspj/xspj_xsjl/201806/t20180625_4400814.shtml。

[25] [英] 阿兰·柯林斯:《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3页。

[26] [英] 阿兰·柯林斯:《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3页。

[27]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4页。

[28]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29]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13页。

[30]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13页。

[31]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32]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版,第186-187页。

[34] 谢百三、童鑫来:《中国2015 年“股灾”的反思及建议》,载《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期,第30页。

[35]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7年版,第8页。

[36] [英] 阿兰·柯林斯主编:《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200页。

[37] [英] 阿兰·柯林斯主编:《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版,第201页。

[38]《“平语”近人——习近平谈国家安全》,新华网,2016年4月15日,http://www.xinhuanet. com//politics/ 2016-04/15/c_128892192.htm。

[39] 习近平:《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中共中央网信办网,http://www.cac.gov.cn/2018- 12/27/c_1123907720.htm。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 年版),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5年7月1日,http://www.gov.cn/xinwen/ 2015-07/01/content_2888316.htm。

[41]《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号),教育部网站,http://www.szjky.edu.cn/_upload/news/2018-04-20/201804200935024369.pdf8-24。

[42]《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号),教育部网站,http://www.szjky.edu.cn/_upload/news/2018-04-20/201804200935024369.pdf8-24。

D815.5;D693.65

A

2095-574X(2020)04-0003-21

李文良,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邮编:100091)。

10.14093/j.cnki.cn10-1132/d.2020.04.001

2019-09-05】

2020-01-12】

*作者感谢《国际安全研究》两位匿名评审专家的审稿意见,文责自负。

【责任编辑:齐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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