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准扶贫的现实困境及应对策略

2020-06-19 07:42杨扬韩潇霏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现实困境

杨扬 韩潇霏

摘   要 教育精准扶贫不仅能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推进教育公平发展,还能够发挥“输血”功能,实现“授以渔”式扶贫开发。当前我国农村教育精准扶贫遭遇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体现为: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乱象,扶贫工作不到位;教育现代化发展与农村本土文化相分离;社会转型需求与农村教育传统定位之间存在矛盾;教育精准扶贫开发缺少多元主体参与。因此,须优化制度设计,切实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破除贫困文化,构建教育现代化与乡村本土文化的契合点;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格局。

关键词 教育精准扶贫  价值逻辑  现实困境  教育共同体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指引与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关键阶段。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国家从战略层面提出“精准扶贫”的构想,相继出台大量相关政策文件来不断完善“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略、工作机制与行动路线。教育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拔穷根,阻断代际贫困”“既扶志又扶智”的基础性作用。在扶贫开发工程新阶段,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国家出台了多项以“精准扶贫”为原则的政策文件,明确提出教育精准扶贫的行动机制与顶层设计。教育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贫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当前教育精准扶贫在实践操作内容与学理内涵思辨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但其基本内涵却一致,概括为“采用教育这一特定方式对特定的贫困群体进行脱贫”。具体来说:首先,隶属关系是“特定方式”,即教育仅是诸多脱贫方式中的一种,说明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对象限定为“特定贫困群体”,即并不是所有的受教育者都是教育精准扶贫的对象,说明教育精准扶贫与传统教育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并不是所有的教育活动都是教育精准扶贫;最后,目的指向是“脱贫”,即教育精准扶贫活动的目的是帮助特定贫困群体脱贫[1]。

一、教育精准扶贫的价值逻辑

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精准扶贫开发工作中,教育精准扶贫具有以下价值取向。

1.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推进教育公平发展

贫困不仅意味着经济地位上的不利,更意味着参与社会活动、享受医疗服务、接受教育等很多方面的不利,甚至还意味着对人格的侵害和对人的机会与选择的否定,被剥夺福利状态、被排斥在群体生活之外。因此,在经济层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这就须了解和掌握产生及维持贫困的机制。布迪厄提出“学校具有传递家庭资本的重要功能,‘教育具有代际传递的重要作用”。在学校教育活动中通常会带有受教育者的家庭惯习,一般来说,贫困家庭的惯习与学校的主流文化相差较大,而优势家庭的惯习与学校的主流文化基本一致,这种家庭惯习与学校主流文化间的差异,导致贫困家庭的孩子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容易受挫,从而使其能力“被剥夺”,由此“贫困代际传递”出现。科尔曼经过研究发现,子女在教育上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家庭背景。我国的研究也表明,家庭背景影响着子女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同样地,接受教育的不同又反过来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这样就形成一种互塑机制。而家庭与教育间的这种互塑关系,决定了教育既是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领域,又是实现脱贫工作的必然路径[2]。

2.发挥“输血”功能,实现“授以渔”式扶贫开发

虽然采用资金帮扶的方式可以在短期内缓解经济的贫困,通过增加教育投入的方式也能在短期内改善教育资源的短缺等问题,但无论在其他领域还是在教育领域,这种“授以鱼”式的扶贫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尤其是一些非物质资源性因素造成的问题更是难以获得长远效果。教育在社会整合与个体成长中具有“输血”的功能,即教育能使不同的人们获得共同的价值准则、信念及态度等,从而促使人们通过教育来提升个体人力资本,最终实现代际流动或维持代际优势。因此,在精准扶贫过程中非常注重教育的行动逻辑,并不仅是因为与城市教育相比农村教育处于不利地位而需要在扶贫工作中“授以鱼”,而是因为在扶贫工作中教育扶贫能够做到“拔出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在农村脱贫过程中教育具有“渔”的重要功能,“授以渔”式扶贫教育是实现农村脱贫的重要路径。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教育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在扶贫开发中要紧抓它”。从教育精准扶贫的视域来看,推动城乡教育公平发展是通过增强部分贫困家庭与农村地区自我造血功能来实现脱贫的重要选择,也是“授以渔”式扶贫的重要途径。

二、教育精准扶贫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几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盛行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部分地区已取得较好成效。但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教育精准扶贫开发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乱象,扶贫工作不到位

教育扶贫过程中存在政策执行不力、机械式照搬政策等严重问题。首先,遴选教育精准扶贫对象存在“一刀切”的乱象。对各种教育精准扶贫文件进行分析发现,各县(区)识别贫困家庭的基本标准是农民年均纯收入,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但实际调研发现,各县(区)在执行过程中的主要衡量依據却是“收入”。教育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要求做到因地制宜。各贫困户的具体情况与贫困程度等有所差异,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很容易将贫困线附近的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排出,这样就很难准确判定教育扶贫的对象。其次,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项目等分配缺乏合理性。通过对调研县(区)的重点教育精准扶贫项目分析发现,大约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教育精准扶贫项目集中在一、二类(特困、较为贫困)偏远地区的基础教育领域。这种缺乏考虑校际差异的分配方式,极容易出现各类教育资源、项目等向特定贫困地区倾斜的现象,而对一些处于非重点关注地区即使问题较大、贫困程度很深的学校,也很难得到教育精准扶贫项目的支持,从而产生新的校际资源不均衡问题。再次,贫困地区推进的很多教育培训项目在形式上缺乏弹性、内容方面雷同,导致培训内容与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不相符。调研发现,23%的贫困户认为政府提供的教育培训项目“完全不符合自己的需要”,48%认为“不太符合自己的需要”,仅有29%认为“比较符合自己的需要”[3]。

2.教育现代化发展与农村本土文化相分离

在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开展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就需要农村学校重塑农村办学理念、改进传统教育管理模式、重构教育评价机制、学习先进教学方式等,以此通过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来实现教育现代化。但这种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与教育现代化的实现要适应农村的教育文化,并要共生发展。因为本土文化改造是农村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在开展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时,不仅要吸收现代文明创造的先进教育理念,还要注重农村本土的文化价值。这样才能找到一条融合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道路。而农村教育信息化是使农村本土文化得以发展的载体。只有将农村本土文化镶嵌在农村教育信息化事业之中时,才能体现出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价值,重塑农村学生的价值观念。然而,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实践中,很大一部分学校机构与基层政府都在片面追求教育设备的快速升级与教育技术的更新换代,未能有效发挥农村教育的文化作用。另外,农村贫困群体缺乏改变自身阶层的内在动力,信奉“读书无用论”,这种贫困文化型塑着农村生活的青少年,在这种文化的长期浸染下他们的基本人格与性格特点已经固化,即使有走向富裕与进步的机会,他们也很难走出贫困的境地。

3.社会转型需求与农村教育传统定位之间存在矛盾

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镇,导致农村人口减少,甚至出现空心化现象。这样农村教育“为农”的传统定位遭到许多村民的误解,致使很多农村人口不愿将子女留在农村学校就学,而是送进务工地城市学校,这样农村教育的价值与主体功能就会趋向消失。教育信息化从理论上来说,在强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又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农村教育“为农”的传统定位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需求,无法提升农村学生的素质,更不能达到通过教育来实现农村社会脱贫致富的目标。在现实生活中,农村教育仍然以传统的农耕文化理念为根本,在定位上没能从真正意义上体现村民的基本教育诉求,这既不利于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又不利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21世纪以来,虽然国家在大力提倡并实施素质教育,但在村民们看来,只有通过升学才能让农村子女享受到城市优质的教育资源,这造成农村教育价值与功能的本末倒置,从而影响农村现代教育的整体发展,导致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在艰难困苦中推进。究其原因,城乡教育二元观念不同、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等,影响着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4]。

4.教育精准扶贫开发缺少多元主体参与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与人们对贫困的深入理解,贫困呈现出多元化、动态化、多维度的发展势态,这意味着仅靠政府单一主体来推动教育领域的贫困问题,很难满足贫困群体多样化、动态化的脱贫诉求。因此,在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战略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现实困境需要多元化的路径与举措来解决。首先,从治理的角度来说,治理更多注重多元主体间的共同治理、共同管理。教育治理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集体行动,具有结构化的性质,在参与过程中需要社会组织、学校、市场及政府等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与理性对话,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领域的公共利益。其次,从多元主体参与的视角来看,在扶贫发展领域非政府组织参与的时间较早,社会力量在参与教育扶贫的过程中能够凭借其较强的灵活性、主动性,不断深入教育扶贫开发的各个细微环节,积极发挥其瞄准扶贫、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主动参与等优势,通过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教育信息的共享,来补齐政府在教育扶贫中存在的“短板”,从而形成分工明确、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农村贫困治理网络体系。所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社会扶贫、行业扶贫、专项扶贫“三位一体”的教育扶贫战略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格局,是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开发的关键。但是,当前我国仍然施行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还未形成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教育扶贫治理格局。

三、教育精准扶贫的应对策略

当前我国教育精准扶贫开发遭遇着一系列现实困境,这就须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策略,以应对现实中存在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几点策略。

1.优化制度设计,切实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政策执行不力、“一刀切”等乱象,须从制度层面进行优化设计,建立动态的制度管理体系。首先,改变以单一收入为主要依据来判断教育精准扶贫对象的标准,不断完善其识别机制。要在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情况、校际差异、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住房条件、学龄人口身心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符合貧困本质且科学、全面的多维教育扶贫对象识别体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每一个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进入教育精准扶贫体系。政府在重点关注一般性贫困家庭子女的同时,还要关注那些有心理健康、自闭、体弱等问题和在言语、情绪、学习等方面存在障碍的农村特殊儿童。创建能够融合学习、户籍及建档立卡等的综合信息平台,以此来准确了解贫困儿童的家庭情况、分布状况、就业信息及总体数量等,通过持续的帮扶、动态化的检测,确保贫困儿童得到有效的救助。其次,建立健全多元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并完善各项保障规定与激励机制,充分保障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工作的权利与自主性,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能动性。另外,要发挥地方政府的“元治理”功能,通过教育培训、服务购买、税收减免、资金注入等激励性、引导性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多元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工作[5]。

2.破除贫困文化,构建教育现代化与乡村本土文化的契合点

行动的先导是观念,要打破贫困逻辑,破除农村文化困境,消除代际循环,须改变农村贫困人口的错误观念,通过主流文化的洗礼来开展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首先,通过培育贫困人口的学习意识与现代教育理念,将农民创新求索、不甘落后的精神,家国情怀、尊师重教的传统,以及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品质与他们注重生命成长、渴望阶层上升、向往美好生活的期待融为一体。其次,通过“参与式文化”有效联结贫困生活与发展话语,促使贫困人口主动践行教育精准扶贫理念,积极参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将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转换在农村教育扶贫工作中的角色,由被动接受者转向主动践行者。再次,构建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社会支持网络,实现“内部高度整合、外部高度链接”。在基层政府教育扶贫决策链条中纳入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共同参与、协商合作、上下互动的方式构建乡村教育精准扶贫支持网格,以此来弥合贫困群体在精神与物质双层面存在的社会隔阂。就基层政府而言,不仅要加强农村贫困主体间的内部整合,提升贫困群体内在的凝聚力,构建互帮互助关系网络,还要强化帮扶对象的外部链接,拓展其外界交往,扩充农村教育扶贫资源,延伸其开放式社会关系网络,增强他们的社会网络异质性[6]。

3.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为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存在的弊端,我国采取過多种举措,但仍然没能改变人们的观念,很多人将农村与城市视为两个不同的社会,同样地,在教育信息化方面也是一样的。这种固化的城乡二元机制不仅制约着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还影响城乡教育共同体的构建。因此,须正确把握实施农村精准扶贫的有利机遇,努力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推进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程。首先,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教育信息化政策。在充分了解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的前提下,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农村教育帮扶的政策,重点支持农村薄弱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共享,从而推进开展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进程。其次,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国家要同等重视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教育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尤其增加中央财政对偏远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投入,采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方式来推进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最后,开展农村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农村教育扶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农村教育能否有效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衡量指标是农村教育环境建设。因此,从农村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入手,努力践行教育精准扶贫理念,深入推进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7]。

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格局

单一主体的政府教育扶贫通常不能保证扶贫工作的实效性与精准性。因此,在教育扶贫工作中,实现从政府单独承担扶贫权责和集中资源向多元主体分担扶贫责任和共享资源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教育精准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活力,是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因此,在教育精准扶贫开发中,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协同共进的教育精准扶贫新格局。首先,要加强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教育精准扶贫是多主体参与,涉及多层次、多环节、多要素的系统工程,各要素、各系统间是相互制衡、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政府在整个扶贫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政府要从宏观层面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从多个方面进行整体规划与统筹安排,设计出扶贫工作的整体思路与总体框架,防范和化解各方主体在教育扶贫中存在的利益冲突。其次,创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整体格局。在教育精准扶贫开发中,社会力量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因此,要创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开发的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教育扶贫开发。同时,还要激发学校、家庭与个人等在教育扶贫中的创造性与能动性,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扶贫资本,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最大效能[8]。

参考文献

[1] 段从宇,伊继东.教育精准扶贫的内涵、要素及实现路径[J].教育与经济,2018(05).

[2] 金久仁.精准扶贫视域下推进城乡教育公平的行动逻辑与路径研究[J].教育与经济,2018(05).

[3] 姚松.教育精准扶贫中的政策阻滞问题及其治理策略[J].中国教育学刊,2018(04).

[4] 彭波,邹蓉,贺晓珍.论教育精准扶贫的现实隐忧及其消解之径[J].当代教育论坛,2018(06).

[5] 胡兰.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推进策略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8(17).

[6] 张国献.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共享困境与化解路径[J].理论学刊,2018(04).

[7] 沈费伟.教育信息化:实现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战略选择[J].中国电化教育,2018(12).

[8] 代蕊华,于璇.教育精准扶贫:困境与治理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7(07).

[作者:杨扬(1987-),女,山西太原人,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硕士;韩潇霏(1989-),女,海南文昌人,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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