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特征认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2020-08-06 15:00蔡杰松
卷宗 2020年15期
关键词:专利权申请人专利申请

蔡杰松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已经逐渐地从劳动型朝着技术集约型的方向进行改革,因此以自主创新概念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已经基本代表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式,在新时期发展背景下,过去传统的档案管理应当如何跟随社会的深入改革以及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奠定最基础的信息支持已经成为相关单位目前正面临的矛盾点,当下,我国整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经逐渐建立起一个严密的法律体系,文章主要深入地介绍了从法律特征认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特征;知识产权

1 知识产权的依法取得及其保护特征

近年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说明,社会各界对于个人财产权的取得途径主要涵盖了原始取得以及传来取得等不同的方式,知识产权属于一种独立性的民事权利,其能够采取“生产”的传统方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著作、商标注册等途径获得,或者也能够通过采取注册商标转让、专利权转让等途径获得,相对来说,这属于一种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档案主要体现了在保存知识产权取得的流程特征与对应的结果,简单来说就是各种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资料。 笔者将以专利权的取得作为案例背景。根据国家所出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法》等文件当中所明确的要点,专利权申请人需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要求向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专利局则在接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则根据已明确的程序来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专利申请资料,发明专利需要对形式以及实质进行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后, 按照国家《专利法实施细则》所明确的条例来对本次申请分别予以驳回、公开、授权、补正等决定。如申请人对专利局所反馈的审查决定有疑问,也可以依法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的行政复议等项目,也可以在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通过这种现象不难看出,专利权的取得过程都是严格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来进行操作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尽管专利局也不断增加了审查员的岗位数量,但面对专利申请数量的不断激增仍难以满足其巨大的需求,因此,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对知识产权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另一方面,著作权的取得过程与专利权及商标权的取得途径存在较大的差异,各类各样的著作权包括了图像、图形、文字、计算机软件、实物模型等,这些著作权均需要在申请人的作品发表后才能够依法取得。此外,在我国现行法律的层面上,为能够进一步对申请人的作品起到更好的保护,也可以通过采取版权登记的手段来对其进行升级保护。而对于部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则需要侧重于商业机密方面的保护,根据商业机密本身存在极少数人知晓的基本特征,因此需要进行及时归档从而保证证据的有效性与全面性。申请人在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最终的知识产权人就能够随时随地对所有侵犯个人知识产权权利的人士追究法律责任,针对这种情况,则要更加注意对部分具有法律追溯内容的档案证据进行高级别保护。

2 关于知识产权程序性特征的概述

在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所有单行法,例如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商标、著作权等均属于“程序法”,也就是说现行法律明确了这些知识产权人对于各项权利的取得、使用以及终止等相关活动内容均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角度上来看,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在对这些知识产权进行收集、整理、管理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掌握并了解这些知识产权的程序性特征。同时还要尊重各类文件的原始形成规律以及了解这些文件的形成特点,因而充分地演变出文件从形成到结果这一个过程之间的关系,从整体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角度来看,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将其进行组织案卷及馆藏管理工作。简单来说,也就是说在申请人申请专利时,要严格根据专利法的程序规定,将整个专利审查的全过程进行细分操作,将其分为申请、审查、授权等三大不同阶段,这样有利于档案管理人员在对这些专利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的过程中,能够顺利地根据专利申请审查阶段来完成组织案卷、排列卷内文件等工作,而非继续沿用文书档案这种常见的整理方式,这样才能够保障专利在审查程序中所有文件档案的完整性。由此可见,如何保障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质量,还需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对知识产权的法律程序及其特征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避免许多影响到档案管理质量的问题产生。

3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凭证特征

原始凭证性、原始证据性等属于档案的固有特点之一,但是对于知识产权中的档案所形成的法律特征与其十分吻合,在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的主要特征主要体现在其法律许可性的基础上,由于该法律许可性必须要依靠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法律性文件得以支撑,简单来说,也就是属于覆盖知识产权活动程序以及所有有效知识产权全流程在形成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归档、保存的一个知识产权档案,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在各种活动中继续依法使用或者在涉及需要维权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主动性状态的一个形式。由此可见,工作人员在对相关知识产权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保障知识产权法律文件的基本完整性、系统性、有效性等。同时还要注意掌握知识产权文件所形成的直接证据以及证据链等不同特征,这是保持知识产权权利的有效性的先决条件。只有通过这种完善性的管理手段,才能够保护知识产权人能够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权利并占据主动、有利的地位。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档案管理系统也不断升级,在管理上已经逐渐往更加完整的方向靠拢,对于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需要依靠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技巧与方法,要严格根据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原则与特征进行收集与整理,同时也要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法律规定,从而充分的体现出知識产权活动的法律程序特征。

参考文献

[1]章文杰.浅谈科技档案管理中知识产权的保护[J].兰台内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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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峰,李静.刑法对知识产权的规制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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