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进化的烦恼

2020-11-02 02:55雷墨
南风窗 2020年22期
关键词:选举人投票权选票

雷墨

选民投票选总统,是美国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2020年的总统选举可能出现的争议,之所以让整个美国社会都焦虑,除了政治极化、特朗普因素等容易感知到的现实原因,还有不易察觉的历史原因,即美国民主受困于进化的烦恼。

这一点,在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个美国所独有的制度,由美国的建国先贤们所创。简单地说,就是由选民投票选出承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然后再由这些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

美国政治学者桑迪·梅塞尔,曾在《美国政党与选举》一书中这样评价这个制度:“那些制定宪法的‘民主人士其实并没有那么民主,几乎没有人愿意将如此重大的决定交给大众。即使他们愿意这么做,奴隶是否也应参加投票?”

从梅塞尔的这句话可以看出,选举人团制度设计的初衷有两点原因:在意愿上,制度设计者们当时还不想采纳直接民主(当时确有合理性);在现实上,直接民主确实面临难题,比如蓄奴州的选民界定问题。

美国建国之初的政治精英们,在“美国不能有君主”方面有共识,所以最高权力者必须经选举产生。但他们在如何选举总统上是有分歧的,选举人团制度就是“精英政治”与“直接民主”之间妥协的结果。

在哪些人有投票权上也有妥协。众所周知,在相当长时间里,美国的选举权仅覆盖部分白人男性,女性与黑人是没有投票权的。从选举人团制度层面看,其实这并不是绝对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拜登赢得普选票几无悬念。

美国选举史上有个“3/5妥协”,即每个黑人奴隶相当于3/5个有选举权的自由人(但黑人奴隶没有投票权),以此确定南方蓄奴州国会众议员的名额(美国各州国会众议员名额以州人数比例换算而成)。而各州的选举人票数,总量等于该州的国会众议员人数加上参议员人数(固定两名)。这样一来,就“解决”了黑人奴隶没有投票权,给蓄奴州造成的在联邦层面选举“代表性”减弱的问题。

就当时的情况来说,选举人团制度即便不是天才设计,也可以说是美国民主制度运行的稳定器。但事实的另一面是,这种制度也属于权宜之计。用《纽约时报》社论委员会成员杰斯·韦格曼的话说,建国者们最后一刻达成的妥协,應该如他们设想的那样功成身退,但我们却让它运行了两百多年。

韦格曼在最近的文章中分析称,特朗普如果在输掉普选的情况下还能赢得连任,玄机就在于选举人团制度。对于这一点,我在《特朗普的“胜算”在哪里》一文中做过分析,特朗普全国民调一直落后于拜登,胜选的唯一可能性就是赢得选举人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拜登赢得普选票几无悬念。如果出现选举争议,可以肯定就在于选举人团票数与普选票数不匹配。也就是说,2016年大选的历史重现,特朗普输掉普选票,但通过更多选举人票击败拜登。

此前的文章中我提到过,总统候选人普选票落后但最终当选总统的情况,在民主、共和两党制成型后,美国历史上只出现过4次,每次的胜者都是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最近紧盯“摇摆州”,看重的就是这个“规律”。

但是,对比历史和现实不难得出结论:选举人团制度存在合理的“两点原因”,如今都早已不复存在。韦格曼的疑惑是:“我仍然无法理解,在一个基于所有选票平等原则的代议制民主制度中,为什么赢得最多选票的人可以—而且确实是一再地—输掉这个国家最具影响力的选举?”这何止是他个人的疑惑?

美国民主进化的烦恼在于,它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所谓的“民主灯塔”,只是历史的“偏差”。

猜你喜欢
选举人投票权选票
超幸运!安阳购彩者机选票“邂逅”1800万大奖
美国总统选举人的前世今生
对投票权与剩余索取权配比问题的思考
浅谈小米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缘由
浅谈小米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缘由
奥斯卡奖的偏好投票制
努力寻找平衡点的“不同投票权”架构
试论公司法中的投票权价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