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津八条”实施后天津市现行税务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基于中小企业视角

2021-01-14 13:23天津商业大学王嘉浩
营销界 2020年37期
关键词:办税天津市纳税人

天津商业大学 王嘉浩

一、引言

税务营商环境 (以下简称税务环境) 是指企业遵循税法规定、在缴纳税收方面的条件与状况。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税务环境越来越成为引导资本投资、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小组将企业在一年中的纳税数目、纳税时间 (小时/年) 、税收负担 (税费额/税前利润) 作为标准来评估各国 (地区) 的税务环境,已成为衡量区域税务环境的权威标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引领经济发展、引导资本投资和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催生了全新的国家治理时代。政府公共行政不再是“管治行政”而是“服务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提供有效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内在诉求。税收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治理的重要环节, 其现代化进程应在国家治理的框架下推动。因而,本文以“津八条”和近两年天津市税收优惠政策为出发点,探讨天津市近两年税务营商环境的改变及仍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与《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靠前的城市(上海,深圳,北京)相比较,找出与这些城市的差距,并据此提出进一步优化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的相关建议。

二、“津八条”实行后天津市现有中小企业税负情况分析

近两年来,天津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推出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相关政策。在2017年底,天津市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津八条”),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等八条规定,为今后开启新一轮减免税负奠定了基础。

2018年,天津市通过推出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扩大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范围、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等21项相关措施,为全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少税费成本;2019年,天津市进一步出台各项减费降负政策措施,取消、停征、免征、降标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推出了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解决民营经济目前面临的诸多问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今年2月份,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为传统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专项政策支持。这些政策都反映出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税务营商环境和帮扶中小企业的决心。

从政策实施效果方面分析,如图1所示,在《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中,天津以80.06分位居全国第八名,其中软环境排名位列全国第八。从图2可以看出,2019年天津市增值税税收收入相比于2017年增长了12.2%,企业所得税增长了4.5%,同时截至2018年底,天津当年新登记中小企业达到93372户,较去年增长22.9%。以上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近两年来天津对营商环境的改善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天津营商软环境实力的提高,同时不断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将更多的资金在市场上流动,优化了闲置资源配置,使中小企业得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同时又可带动财政税收的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三、“津八条”实施后仍存在的税负问题

诚然,近两年天津市通过采取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及减税降费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通过去年对区一级的税务局及部分中小企业的走访调查,笔者认为目前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仍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一)优惠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不足,信息落地不精准

首先,天津市近两年的税务优惠政策多与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一起推出,篇幅较长,且大多时候排列在政府文件的后半部分,许多新出台的政策内容表述模糊。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对天津市的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尽管在去年,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了减税降费政策指引,但也只是将国家2018-2019年发布的有关降低税费的政策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整合,没有对文件里面每一条政策进行解读。税务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税务信息无法准确落地需要纳税的中小企业。

其次是税收政策相关培训辅导工作不够深入,对优惠政策的解读不足。近年天津市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大量出台,中小企业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所限,知识水平不足,对这些优惠政策和程序的学习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在另一方面,天津市税务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多为集中性培训活动,缺乏对中小企业的针对性培训辅导。部分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后,依然对税收政策缺乏准确的理解,相关办理程序也未能完全掌握,甚至出现财务人员多次参加统一培训却依然对政策理解不足的现象。精准税收辅导的缺乏使得部分中小企业无法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再次,税务咨询服务不到位。税务咨询最重要的部分是12366 电话咨询系统,但针对纳税企业的税收问题,该系统的热线接通率不高,准确答复率也偏低,同时,还存在电话咨询答复与办税大厅答复口径不一的情况。这对于本来就不是很理解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增加了他们困惑。

(二)现代化税务征管水平需加强

首先核定征收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合理,由于专业水平所限,天津市一些中小企业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应该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纳税人本身由于纳税意识不强,加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多,致使会计账目也相对混乱,在企业纳税人中,核定征收不管企业是否亏损,均应缴纳税款,有些实际经营中确实亏损和因为没有业务而长期零申报的企业,会加重其财务负担。还有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实际的成本费用和收入都无法确认准确,这时候税务机关仅仅使用核定的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就会迫使一些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操作。这样的违法操作,不仅增加了涉税风险更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其次纳税管理过程不够灵活,天津市税务部门提出了要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延期缴纳应交的税款。但是如今还未有特别具体的延期的规定,对于那些本来纳税信用就比较好的中小企业,也没有专门针对性强的帮扶措施。另外,根据天津市税务局的公告文件,增值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在这里的按季申报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那些虽然是一般纳税人但发生巨额亏损的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时已经很勉强,如果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同时缴纳的,更是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在发票方面的管理也存在不足,近年来,天津市在不断提升对于发票的管理,但是目前并不是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允许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考虑到中小企业各行业的成本构成和经营特点等因素,部分中小企业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纳税服务方面不够精简,缺乏针对性服务。天津市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的纳税过程,已经有所精简,但是仍然有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并不明确办税的手续,税务机关在优化办税流程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对于税收缺乏专业的对接水平和接受能力,没有特别为中小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服务,在这一点上税务部门还需加强完善。

(三)电子化办税系统不完善,体验度低

目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重构了整个税务营商环境,稳定强大的信息技术是营造良好税务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持,越来越成为影响税务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性因素。但天津市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在使用各类软件的过程中,发现仍有许多需改进之处。信息化建设成为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短板。核心征管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和电子税务局在运行中常出现系统崩溃、卡顿等问题,造成纳税人缴税业务阻断或者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纳税,需要提交运维,特别是在申报期内仍较多发生。

面向中小企业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系统,并不立足中小企业纳税人的使用体验,其开发设计往往是以征管人为本位,缺乏对纳税人使用体验的关注和考虑,部分内容说明或指示不够明确清晰,很多网上办税软件操作程序复杂、升级频繁、系统不稳定、智能化水平低,不能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大数据应用方面,对内受制于系统分散、数据安全、功能不完善等因素,各级在办税、税收、信用等数据的提取和分析应用方面存在诸多局限;对外受制于部门间信息壁垒,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没有形成常态化的信息交互机制,缺乏信息数据的横向交流和融合,没有做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数据的深度融合。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数据的集成统一和大数据运算分析,造成信息数据无法有效集成,产生信息孤岛问题,数据重复录入、报送和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也成为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改善的一块大的短板。

四、提出优化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整合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相比于其他省市税务部门的做法,天津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收政策宣传方面仍有待提高。应整合并完善现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使各项政策相互协调配合, 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效应。在具体规划中, 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控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当前税法体系的基础上, 结合小微企业的情况, 以具体税种为依据, 以纳税流程为主线,编制专门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法规。利用网络、大数据,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新型技术手段,积极向广大中小企业宣传,确保税收政策优惠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为中小企业设置专项纳税窗口,提高为中小企业办理纳税工作的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纳税人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满意的回答。印发宣传手册,将最新税收政策的重点要点及时传递到纳税人手中,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的学习成本,保障中小企业能切实享受到优惠税收政策。

(二)构建完善的税务信息系统,提高征管水平

不断提升会计政策与核定征收的适应性,天津市的税务部门应该定期举行税务的培训以及优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水平。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例如资金不充裕,财务人员水平所限等,决定了企业当中会计核算不健全,因此这也要求税务部门要承担基础税务管理培训工作,组织会计从业者系统深入的学习,并且中小企业的出纳和会计人员要规律的与税务部门交流沟通,以便交接方便快捷。

在平日里,税务机关要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熟悉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摸清底细。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到企业经营场所、仓库实地去考察。让企业的纳税情况与企业信誉挂钩,不断激励中小企业健全会计核算。并且要对以下这些企业实施重新评估,如经营收入及利润率等指标变动较大、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低申报、申报税额较低且与其经营规模不相称、支出明显高于收入的中小企业。在信息化社会,应当利用网络技术连接纳税人和银行与税务机关等关联方,直接将纳税人信息传输到税务机关,避免了中小企业在纳税申报时的不规范文件,降低了出于各种原因隐瞒收入多记成本等申报不真实资料的可能性。

提高纳税管理的灵活性,第一,应人性化应对延期纳税的问题,考虑中小企业的纳税人因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做适当的调整,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对于申请延期缴税,且数额较大,又申请延期超过三个月的,并且有重复申请延期纳税的税种的,可以适当放宽延期条件与时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申请多次延期缴纳,也就是说税种和延期的规定可以同时适用,这样可以使得中小企业能用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来改进生产经营,创造利润。另外对于中小企业当中的一般纳税人也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也可适当的采用按季度征税,放宽标准,可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缴税时间,也适度延长至每季度汇总缴纳一次,特别是第二产业的一般纳税人,因为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如工业等,所以可放宽第二产业纳税人的申报规定标准,这样可以把更多的资金留给企业周转。 第二,对于目前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企业主,可以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有所调整,继续扩大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资格,将试点放宽到全部行业当中去。从而为小型企业创造良好的税务营商环境。 第三、在纳税服务方面,天津市可对中小企业的纳税服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加大普及税法知识,健全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对纳税流程较为熟悉的法人企业与其他对纳税流程不熟悉的企业交流,让法人企业传授纳税过程中的经验,普及税法知识,互帮互助,这样可以提升中小企业纳税人的税法知识,优化纳税人的纳税体验。

(三)优化电子税务局提升网上办税水平

天津市税务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建立多元办税渠道,打造多元化办税服务模式,集成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实现碎片式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信息化税务系统,应考虑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纳税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推动纳税人办税、税务局办理高效运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优化办税资源配置,打造高效便捷的办税机制。

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微信公众号服务等各大服务平台功能,以新版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为载体,实现基本办税业务的网上全覆盖。并不断加强网上办税业务操作培训,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网上办税体验区,安排专业的导税辅导人员,提升纳税人的网上办税的积极性,形成网上办税主体地位。同时开发天津市纳税服务监控指挥平台,网上办税平台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多项数据,建立集数据展示、统计分析、运行监控、指挥调度为一体的纳税服务数据综合应用工作机制。定期对办税服务运行规律、特点、质效开展全方位分析,用数字语言为改进纳税服务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增强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具体来说,加强建设税收大数据平台和金税三期系统,同天津市税务系统及天津市其他各个部门信息系统相互配合,收集中小企业纳税人数据信息,进一步开展个性化服务,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同时进一步推进无纸化纳税工作建设,将纳税人常用的纳税材料进行电子归档整理,在办理业务所需重复材料时可直接调出电子版,这样既方便了纳税人办理业务,同时也加快了业务办理的速度,消除“最多跑一次”存在的薄弱环节。

总之,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应当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来优化和完善税收行政审批制度,消除数据和税收业务上的壁垒。建立税收征收管理的联动制度体系,实现一体化运作。根据“放管服”的要求,构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信息公开为手段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展开分级分类分层的风险管理,将职责和职能的分工清晰化、明确化,将纳税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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