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农民心理与行为分析

2021-01-18 05:15秦程节
红广角 2021年6期
关键词:利益诉求

秦程节

【摘 要】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项被赋予政治、经济双重改造使命的宏大工程,对农民的日常心理和行为取向均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从广东地方性实践看,面对“入不入社”问题时,各阶层农民的心理形态与行为表现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贫农普遍呈现出“积极拥护”“感恩”“均平”“求富”等不同心理形态;中农则表现为“欲迎还拒”,“怕吃亏”“随大流”“单干”等不同心态兼而有之,呈现出对国家政策规范化期待与谨慎戒备的双重矛盾心理;富农由于自身处境对入社抱投机心理,既害怕被孤立而主动讨好乡村“熟人社会”,又因入社困难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不满与有限抵抗。研究表明,各阶层农民入社并非完全出于自主的理性选择,而是掺和着利益、政策与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的权衡与考量。农民的各种复杂心理和行为取向,既反映合作化语境下农民的利益诉求,也隐含各阶层农民的生存智慧。

【关键词】农业合作化;农民心理;农民行为;社会改造;利益诉求

【中图分类号】K27;D2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1)06-0033-11

长期以来,学界关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研究成果,多数聚焦于“上层”,遵循“中央决策——地方传达——乡村落实”的宏大叙事路径,偏重于强调国家宏观层面的影响和渗透,以及在此过程中农民的“国家认同”等,却极少注意到农民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反应。近年来,学界开始主张把历史叙述的中心“由国家制度下移至微观的农民生活,注重分析农民的行为、心理及传统惯习、村落文化,力图从乡村社会内部寻找历史演进的逻辑”。顺应这一“新集体化史”的研究逻辑,笔者认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民也是重要的“剧中人”,他们的心态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进程、效果息息相关,撇开他们去研究农业合作化运动,显然是不完整的。因为,“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有关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社会心理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合作化运动中农民的政治心理、入社动机、行为因应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从政治认同、利益机制、传统文化、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等视角分析了农民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但总体而言,专门研究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社会心理变迁的论著尚不多见,聚焦不同阶层的农民心态和行为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系统和深化,特别是涉及广东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论文和著作尚付阙如。事实上,广东是中国第一华侨大省,“华侨之多,是广东的一个特点”,农业合作化具有典型的地域性。而且,广东又是国内解放较晚的一个省份,相较于其他老解放区而言是一个新区,农业合作化运动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异常迅速,特别是1955年夏秋以后,全省合作化以空前巨大的规模和异乎寻常的速度进行,最终于1956年与全国同步进入高潮。广东农业合作化速度之快、势头之猛,超乎很多农民的想象,“左手拿到土地证,尚未放在口袋里,转右手就给拿走了”。因此,在农业合作化热潮的背后,各阶层农民受到前所未有的“触动”,农民的思想活动与社会心理异常复杂。有鉴于此,本文以广东农业合作化运动为背景,将研究的着眼点放置于乡村社会,从地方性实践审视各阶层农民的入社心理及其行为选择,揭示农业合作化这场宏大社会改造工程对农民日常心理和行为所产生的深刻影响,进而为历史研究提供探讨这一问题的场景再现。

一、走合作化道路:贫农的兴奋与失落

从逻辑上讲,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顺利推进,既得益于中共中央的正确决策,也有赖于农民对政府号召的响应与配合。没有农民的响应与配合,农业合作化不仅难以实现,更不可能带来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这些成就既不能掩盖合作化背景下国家目标与农民利益、乡村传统的张力,也无法屏蔽农民在合作化运动中的各种复杂心态和行为表现。从国家视角看,农业合作化是一场规模宏大的社会改造工程,不仅承载着短期内提高农业生产绩效的巨大希冀,而且蕴含着引领亿万中国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主流意识形态愿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虽然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既有互助的传统又有合作的意愿,但与国家愿景有着很大的区别。农民是小私有者,为了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互助合作的需要和可能,但从根本上说,主要是基于“发家致富”的现实考虑。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所谓农民对集体的积极性,是在自家单干的框架内以生产力及生产工具的相互利用这一信念来理解的。”可是,按照国家的政策逻辑,农业合作化不仅要求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而且还要求农民放弃根深蒂固的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这与广大农民的传统观念和行为习惯之间存在着极大的落差。引述农民的话语表达,就是“经过土改刚刚分得土地,可是欢喜还没有多久,却又不得不把土地拿出来入社,那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此,围绕“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问题,农民的利益诉求与国家的乡村社会改造理想之间既有契合,也存在明显张力,合作与冲突相互交织,由此演绎着农民复杂多变的心路历程。

(一)衷心拥护与感恩心理

大部分贫农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积极要求入社,认为“入了社走社会主义道路别人看得起,政府有優待,有贷款可以照顾,买东西便宜”“有政府做后台”“有优先权”“有农贷,有机动田耕”。这部分贫农家庭人口多,劳动力缺乏,生产困难大,加入合作社后可以在劳动力和农具方面得到调剂,可以获得政府贷款,政治上也具有光环,所以对入社一般是发自内心的拥护。潮阳县五联组贫农刘实沟说:“干部都在社中,入社只要服从领导,肥料、种子件件免烦恼。”电白县贫农景云说:“参加互助合作,政府看得起给了三张耙,二架打禾机,我们的名声好大。”潮安县枫溪乡贫农郑合想全家五口人,仅一个劳动力、二亩二分地,他说:“无论外边怎样传说农业社不好,我还是要入社。”这些情况表明,由于参加互助合作能获得某些好处,许多贫农入社意愿是真诚的。而且,土改后广大农民对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感恩崇拜”意识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农民认为“共产党讲话句句真,号召办社一定有好处”“听共产党话不会错,不好的共产党不会叫我们做”“有了毛主席的指示,我们可以放心前进,不怕走错路了”。在他们看来,既然农业合作化是大势所趋,又是党和国家的大力倡导,那么“晚入”不如“早入”,不入“怕社会主义没有自己的份”。基于这种心理意识,许多农民带着对共产党充分信任的朴素政治情感而纷纷申请入社。“那时候,共产党在贫苦农民中的威信如日中天。党无论采取怎样的步骤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开始往往都是一呼百应。”农民的这种心理特征和行为取向,被基层干部加以掌握并用于号召群众,从而成为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股强大动力。

(二)“均平”“求富”的心理

也有一些贫农对合作化抱有的心态往往是从平均主义视角来考量,将合作化类比为“二次土改”“归大堆”“吃大锅饭”,幻想着再斗争与再分配,“再翻个身”,这实际上属于一种典型的“均平”与“求富”心理。关于这一点,薄一波在晚年回忆中曾指出:“不仅当时的实际材料而且后来的实践发展也证明:我们曾经高度赞扬的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不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属于‘合伙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基于这一心理,一些贫农借债不还反而理直气壮,声称“现在翻了身,还有什么债”“社会主义快来了,还个屁”“互助就是你同我做,我同你做,无代价帮助,不要计较就叫作互助”。有的贫农还借机侵占中农财产。据统计,阳江县十四区有930个互助组强迫中农参加组织,毫无代价地使用中农的耕牛,认为“反正我什么也没有,拿中农的牛和农具用,有什么不好”。这种借机“揩油”和侵犯中农财产的现象在合作化运动初期比较常见,并引起部分中农的不满,台山县有中农抱怨:“以前阶级友爱,现在阶级有害。”

(三)犹豫不决与失落心理

并非所有贫农都积极申请入社,他们中也有一小部分人在入社问题上抱有顾虑,尤其是那些鳏寡孤独和身有残疾的困难户担心入社后生活更加困难,或遭别人嫌弃,“心里没底”,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劳动力缺乏的家庭担心入社后生活困难,“生无人养,死无人葬”;二是欠债户害怕无钱交股金,“未见富贵,先见贫穷”;三是怕入社后日常开支无钱买,认为“入社有二好,米谷足食,肥本免烦恼,但是家庭油盐费用和自己要吸熟烟的钱从哪里来呢”;四是“守本分”,不申请入社,贫农茂音说“想起入社来真是好,但我们不敢说,说了人家也不要”。显然,从内心上说,这部分农民还是很希望入社的,但囿于各种困难,表现出犹豫不决与徘徊心理。运动初期,一些基层干部视贫农入社为“包袱”,认为“贫农不三不四,入了社不但无钱投资,还要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真麻烦”,因此常常以“有历史污点”“自发思想严重”“思想落后”等各种理由将其拒之门外。典型的如德庆县高良区高良乡幸福社在研究社员入社条件时,提出“四要五不要”。其结果是,许多积极要求入社的贫农被拒之门外,入社积极性大受打击。贫农杨三弟全家只有半个劳动力,先后四次申请入社都得不到合作社干部的批准。根据廉江县委的一份调查,该县四个区有4322户觉悟较高、迫切要求入社的农户被拒绝入社,其中贫农和下中农达3985户,占92%。一些贫农心态失落,陷入两难境地,“报不报名呢?报吧,又怕不批准;不报名吗?那不是错过了今年入社的机

会?”遂溪、曲江、英德等地的一些要求入社被拒的贫农表示不满。有的说:“土改翻身?!共产党不要我们了,工作队、农干都不理我们。”有的说:“你们的眼睛只看到有牛有钱户,你们不要我互助,我和地主互助去。”由此可见,运动初期由于政策宣传和执行的偏差,出现了部分贫农想入社而不得入的偏向,影响了他们的入社积极性。但总体而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于中共在农村实行的是“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的阶级路线,贫农始终是国家最信赖和最可靠的力量,故而贫农的入社积极性基本上贯穿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始终。

二、“欲迎还拒”:中农的期待与彷徨

与贫农相比,中农经济条件较好,一般具备独立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由于思想发动不深不透,贯彻自愿政策不够充分,他们入社态度游离,思想变动复杂,呈现出对国家政策规范化期待与谨慎戒备的双重矛盾心理。

(一)拥护合作化的积极心理

持有这种心态的多属于经济条件一般、政治觉悟较高的下中农。他们或者因生产资料短缺,或者因劳动力不足,或者抵挡不了自然灾害,或者看到入社对自己的好处,认为走互助合作道路有利于解决眼前困难,也最能得到实惠,因而表示积极拥护合作化。他们说:“参加互助组有款贷,要肥有肥,要谷有谷,不参加哪里有。”“人民政府号召的哪件不好,大家互助,我不搞怎么行。”潮安县古楼乡中农明细伯去巡田,看到社里的庄稼长得整齐茁壮,而自己的庄稼却疏密高低不齐,感叹“社人多劳动力多,工课做得好,怎不增产?现在我打定主意,一定争取入社”。因入社对自身有“好处”,加之大多数下中农在政治上有较高的觉悟,“他们过去的困苦生活还是容易回忆起来的”,因此下中农对入社大都充满热情。

(二)“怕吃亏”的徘徊观望心理

经济地位不一样,心态也有所不同。新中农主要由土改后的贫农上升而来,他们对合作化最直接的反应是“怕吃亏”,担心合作化“拉帮”穷人,入社动机也颇为复杂。琼山县云龙乡中农盛坤的入社心态就具有典型性。根据《南方日报》的报道,盛坤的家庭劳动力充足,耕地、牛车、犁耙等生产资料一应俱全,本人又有木工手艺,家庭收入和生活都很满意。因此,对于“入不入社”他时常举棋不定,说:“农业生产合作社就算能增产,像我这样的人,收入會不会增长?我家劳动力强,做牛车收入多,入了社不是给人分薄了,便宜了那些劳动力少的吗?”中农汪朝武的心态如出一辙,他说:“我土地这样多,却只有一个主要劳动力,怎能增加收入?反转来还要吃亏。”电白县中农刘诹康入社前夜不能寐:“入社吧,那些贫农的瘦田就算能增产几百斤,我们也分不到几斤。不入吧,如果日后合作社真的有什么好处,又错过了机会。”显然,对于这部分中农而言,当合作化未能达到他们所预期的收益成果时,他们自然不愿意过早加入。为了不吃亏也不愿错失机会,部分中农对入社抱有投机心理,“脚踏两条船”,“先入社试一下,不能增产再退出”。上述中农入社顾虑主要体现在:一怕减少收入,认为“我家人多劳动力少,入社恐怕减少收入”。二怕不能从事副业生产,认为“我种的柑今年刚刚有收成,就要入社,死了”。三是担心入社“太辛苦”,“入社要劳苦,不入社有男人去做就好”,“入社的妇女都磨得鸟鸟瘦瘦,鬼才敢入社”。四怕入社“不自由”,认为“入社吃块番薯都看支,吃一条蔗也得向农业社领,还是不如自己的好”,“不入社自己工作要早就早,要晏(晚)就晏,入了社就不自由”。华南分局在1954年关于互助合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中亦指出:中农入社态度基本上还是动摇、犹豫的,“除个别觉悟较高,或生产条件较差者要求入社外,基本是观望犹豫的,较富裕的中农,甚至是惧怕的。这种情况,越是在互助合作较差的乡,就表现得越明显”。

(三)“随大流”“亦步亦趋”的从众心态

在乡村社会,从众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和行为方式,“它不是由上而下明文规定的,也不强制个体改变自己的行为,而是通过多数人一致的意见,形成压力去影响个人的行为”。在合作化运动中,不少农民误认为不入社是“思想落后”“不光彩”,会被人耻笑,甚至认为“互助组是政府号召参加的,不参加怕违反政府政策,怕被说是坏人”。化县九潭乡上中农毕玉淳说:“全片除了地主、富农和不三不四的人以外,都已经报名入社了,不入社岂不是和地主、富农一样吗?”有的农民说:“地主逐渐改变成分,俺若不入社,将来像地主一样,惨到哭父。”在这种强大的“舆论症候”作用

下,那些来不及思考或正在思考、已经思考但犹豫不决的社外农民,便习惯性亦步亦趋地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他们说:“人入社我也入社。”“大家都入了,個人岂敢抗众。”“全村都申请入社,自己不入,孤零零的一家单干很不好看。”在合作化浪潮的推动下,部分仍滞留社外等待观望的农民内心显得十分焦虑——“为什么串联他不串联我?”“过去开会打锣,现在一个个叫,不知搞什么。”为避免孤立,许多中农产生了“赶大势”“赶前不赶后”的“赶车心理”。因之,党和政府敏锐把握农民的这种趋同心理,采取“典型引路、全面发展”的策略,成功吸引了大批农民入社。而且,合作化速度越快,入社农民的群体规模就越大,相应地从众行为率越高。反过来,从众行为又进一步推动合作化更快地发展。

(四)倾心“单干”不愿入社心理

这部分农民主要是生活较为富裕的新老中农。一般来说,他们生产条件较好,耕牛、农具齐全,多数人单干情绪高,对被“组织起来”十分苦恼。有的农民说:“土改分田后不久,还未享受土地就要入社,迟几年再说。”有的不敢直接表达真实想法,只好托词“我小孩多,怕入社后出勤不便,况且我的丈夫思想又不通,还是看看再说吧!”揭阳县南河乡的调查表明,多数富裕中农对互助合作不感兴趣,他们认为自己有家底,参加互助组只有吃亏,“入社好是好,能增加生产,多打粮食,但好处落不到我的份上”,“我有吃有穿就算,无需参加互助组”。从这些话语中分析可知,富裕中农之所以不愿过早入社或者排斥入社,是有自己的理性思考的,认为“亲嫂子都要闹分家,各家各屋来组织,怎样能互助得好呢!”由此担心入社后不仅难以发挥生产的优越性,反而可能会失去自己原有的经济优势。曲江县清溪乡富裕中农龙新成说:“互助组我都不想参加了,还入社!入社贪什么好?还不是像上了轭的牛,不拉也得拉。我们家里人多手脚快,自己干自己的活,自由自在,入社干什么?”潮安县中农庄坤才全家13口,5个劳动力,自耕11.5亩地,耕牛、农具齐全,因而坚决反对入社,认为“几十户人家的田园要合耕,哪能顾得透,人都望自己过好日子,易干的做,好赚的挣,谁说能合得久长”。曲江县共和乡富裕中农欧丁福认为入社有“三不好”,即“行动不自由,副业搞不好,割禾插田争先恐后弄不好”。显然,这部分富裕中农顾虑重重,主要是怕入社后生产资料“充公”,被贫农“共了产”,自己吃亏。而且,他们担心入社辛苦、不自由,“好处没有,倒落一头苦累”。由此也说明,富裕中农入不入社,并非一个简单的意愿取舍问题,而是深受利益机制的影响和触动。农民是实用主义者,他们对合作化优越性的认知与认同,常常根据自身的切身经验或者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才会有所觉悟。换言之,利益的实现和满足是构成中农对合作化道路认同的逻辑起点,“‘接受可以被迫,但‘认同则必须得到实际的利益”。因此,中农入社的动机和意愿,很大程度上“要看现有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满足他们切近的经济和物质利益而定”。

三、主动迎合与有限抗争:富农入社动机与意图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酝酿与发展阶段,中共对富农采取“逐步由限制富农剥削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的阶级政策,因此,富农入社问题一直处于政策限制和约束的范围之内。毛泽东指出:“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1955年,广东省委出台的政策规定:“对地主、富农分子,目前一律不许入社,但应召开一定的会议,向他们交待政策,指明出路,并责令他们积极准备将来(一九五七年以后)入社的条件。”即使步入高级化合作社阶段,从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相关决议和政策看,虽然原则上允许富农入社,但这种允许依然是有条件的,即富农“在入社以后的一定时期内,没有被选举权,不能担任社内的任何重要职务;做候补社员的,并且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在合作化运动中,富农为了占据主动、获得政治待遇和攫取生存资源,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策略手段争取入社。

(一)主动讨好乡村“熟人社会”

农业合作化期间,富农在政治地位上受到严重削弱,但经济基础尚好,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资金、耕作经验等方面优于中农和贫农。为避免政治孤立,他们常常施以“小恩小惠”拉拢贫农,寻求信任和政治庇护。这种情况在广东各地的调查中均有反映。如中山县榄边乡的林兆伦虽然有管公堂贪污、放债和雇工等剥削行为,但在合作化运动中群众对他的印象还很好,称他“兆伦父”(尊敬意思)。华南分局农村工作部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时,他不肯坦白,邻近的群众也为他辩护。许多农民甚至认为富农“人好阶级坏”“没有什么力量”“土改后没有啥了,富农也是劳动,他不剥削”,非但没有与其保持距离,反而“往来甚密”。化县三区雅道片的蒋振海三兄弟都是贫农,常得到富农蒋培和的小恩小惠,故而对其念念不忘,经常来往。曲江县共和乡横江前村的群众平日与富农相处“谈笑自如”,中山县外沙乡农民认为富农罗九在土改被清算时态度老实,土改后积极参加修水利和农业生产,经常与其“来往坐谈”。

有的富农还通过借牛、借钱、送礼、请客、出租土地不收租和出雇劳动力等方式,拉拢、讨好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如清远县金门乡富农黄泽,暗中将1.4亩好田租给民兵队长黄礼金,又将0.38亩田转给在该村有威信的小组长陈水介。在1953年荒月中,富农黎金莲常把一些干粮给其亲房及干部家属。富农黄泽在1953年一年中前后送礼、请客10次。富农的“讨好”行为借助于村庄“熟人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基层干部的回应。顺德县外村乡海尾村富农黎松发与同组副组长平日关系亲近,富农卢和带与副组长梁星开的关系亲密,有什么问题必先到他家里去斟酌商议。根据阳江县委的报告,该县六区有一个乡农业合作社中有7个社员与富农来往密切,副主任是党员,入社后还借富农的田种菜,驻社干部既不揭发也不处理。该县十四区90%的富农不卖粮,大吃大喝不种田,干部认为这不是破坏。

在富农的“利诱拉拢”下,一些干部阶级意识模糊甚至产生了同情心理,认为富农比地主好,“富农劳动生产,交公粮、卖余粮,又叫共产党万岁”。根据台山县委的报告,基层干部中暴露出的错误有:“(1)认为富农经过土改受到削弱,现在剩下力量不大,无关痛痒;(2)认为可以利用富农的耕牛、农具及生产投资帮助农民解决经济上生活上困难,发展生产对农民有利;(3)认为富农参加互助组不会起什么破坏作用,还可以劳动改造;(4)认为富农没有选举权,只要是老实的富农便可以入互助组;(5)认为骨干强的互助组可以吸收富农参加,可以控制他们;(6)认为对今天的富农的打击是打击了富裕中农。”上述认识和看法并非个案,各地干部均有反映。据阳江县不完全统计,干部对富农的认识基本正确的占24%,警惕不够的占72%,丧失立场的占4%。富农利用干部的上述模糊认识,采取各种手段乘机入社。如台山县十四区汶村乡富农用耕牛贿赂组长,说:“如果允许我入组,耕牛任由你们使用。”十二区下莘村富农黃福将一头牛、两只小船给小组使用,乘机入组。据台山县统计,全县有富农、敌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288户打进了互助组,该县十四区杏水乡全乡9户富农,有7户打进互助组,上南村乡富农黄某引诱临时互助组组长谭某到家里吃鱼,并与之发生性关系,又以衣服、金钱贿赂谭的母亲和弟弟,结果顺利入组。

由上可见,富农在农村基层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并不是完全孤立的,有的与农民、基层干部来往还比较密切。一般农民和基层干部之所以对富农存有好感,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想借用富农的耕畜、农具和现金。揭阳县南河乡二分会贫雇农林树填、林陈坐、林陈令等4户,因缺乏耕牛及水车等生产资料,就找富农合伙“放伴作”。化州七区塘头山有个互助组被富农混入,组员看他有牛,不愿开除。二是遵从勤劳致富的传统乡村生存伦理。如曲江县共和乡大旗岭江陵礼有10亩田,一向生产勤劳并有技术,每亩平均下肥20担、收400斤谷,较一般群众的同等土质土地多收100斤左右,每亩番薯收10担,比一般群众的亩产量多收三四担。群众说:“假如他不是富农,就成了全村的生产模范。”三是和富农同宗同族。曲江县共和乡横江前村小组长与富农夏让富是亲房兄弟,他们经常在

富农家聊天。

(二)表达不满和有限抵抗

当富农被拒绝入社或被清算出社时,他们又使用各种隐藏或公开的“日常抗争形式”表达不满。华南分局农村工作部的报告指出:“富农的破坏是经常发现的,主要是在群众中散布合作社的不良影响,讽刺打击,引诱拉拢,甚至破坏合作社的耕牛农具与农作物。”

面对自身的被动处境,主动示弱、博取同情是富农“隐性抗争”的手段之一。例如,信宜县有个富农为了少交公粮、不卖余粮,故意装可怜,逢人便说“我家实在无粮了,一家人快饿死了”,导致其成功逃避应售国家的余粮1400斤。造谣讽刺、挑拨离间也是富农惯用的手段,“严重的地区,此种流言蜚语,几乎成为舆论”。例如,遂溪县九区富农陈树统离间组员孔美:“你现搞互助组你说有什么好处,可是比不上过去好,你看前几年得自由雇工,现在社里的耕牛瘦剩下几条骨,二条牛子无草食。”台山县八区南塘乡因开荒田评产入社问题未处理好,反动富农乘机造谣“你们参加社吗?开荒田要全部归社所有,只得拿回茶水费”“将牛连田也要无代价的归社”,使部分社员一度动摇了入社信心。遂溪、阳江等地部分富农公开造谣,散布“合作社劳动多,收益少”“合作社个个人又黑又瘦”“合作社等于劳改队”“社内很辛苦,不自由”“进了社不能解决当前的吃饭问题”“社内是些贫困户,没耕牛怎么会增产”等破坏建社的谣言。化县的一些富农也进行诽谤、造谣、恐吓,他们说:“共产党的政策是斗了地主斗富农,斗了富农斗中农,斗了中农斗贫农,斗到大家成为无产阶级时就说社会主义了。”他们又编歌谣:“白鹤下田投钩钩,单干生产最自由;白鹤下田头钩钩,单干生产压四洲。”富农采取的利益引诱、拉拢干部、博取同情、散布谣言、挑拨关系等方式,本质上都是为了在合作化运动中为自己争取较好的处境,同时又避免与政府发生直接对抗,因而具有较强的策略性。有些富农摇身一变钻入互助组或冒充互助组名义破坏互助合作。如遂溪县一区风朗乡富农和中农组织了互助,拒绝贫农参加,并打击贫农,说:“我们旱三年饿不死,你们旱半年就垮台了。”有的使用小恩小惠收买拉拢人心,瓦解互助合作,破坏政府法令。遂溪县五区徐开乡富农借牛借钱收买农民,使全村41户无一人参加互助组。博罗县塱头乡冷水坑村两个互助组,被三户地主和坏分子钻了进去,结果把组搞垮了;茶竹坑村富农张社保“串联”了一户富裕中农、两户贫农,打击村里的互助组长张明流,企图阻止互助组转社。化县三区雅道片建社时,富农公开造谣“土地充公了”“生产合作社四六分红一定饿死人”;富农蒋希瑞和蒋玉和不仅煽动已经出嫁的女儿退出互助组,蒋玉和的女儿还以谣言在互助组内拉出了两户新的组员。

四、结语

农业合作化是包括各阶层劳动农民在内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对各阶层农民心理形态和行为取向均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由于政治觉悟、经济地位的差异,各阶层的农民呈现出不同的社会心理状态,存在着积极拥护与热情参与、观望徘徊与随大流甚至热衷单干与抵制互助等行为反差现象。多样化的心态贯穿于合作化运动的始终。在各阶层农民中,贫农无疑是合作化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忠实拥护者,他们或缺少生产资料,或劳动力不足,或鳏寡孤独无力抵御自然灾害,因而希望通过互助合作来渡过难关,并获得国家贷款和各种援助。中农是农村中典型的现实主义者,他们精于计算,虽然积极靠拢政府,但私有观念浓厚,害怕互助合作剥夺了自己既有的物质利益。出于“吃不吃亏”“合不合算”的心理顾虑,他们往往“欲迎还拒”,甚至消极抵触,呈现出对国家政策规范化期待与谨慎戒备的双重矛盾心理。这种矛盾又复杂的心态既是理性与激情在内心较量的真实反映,也是利益和政策互动的结果。富农因自身处境对入社抱投机心理,既主动讨好乡村“熟人社会”避免政治孤立,又因入社问题“吃亏”或被拒绝而心生怨恨,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不满与有限抵抗。

上述情况表明,新中国初期农民面对政府的号召,在“入不入社”问题的抉择上,其内心世界并非波澜不惊,而是掺和着利益、政策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权衡与考量。从本质上看,农民的各种复杂心理和行为取向都是其生存理性在态度和行为方面的外化,均体现出自身的利益考量与生存智慧。正如美国学者舒尔茨所说,农民并非如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那样愚昧、落后和缺乏理性,恰恰相反,他们对政策变动和刺激往往能够做出迅速而正确的反应,经常为了多赚一个便士而斤斤计较。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动员农民入社并非易事,正如当时政策所言:改造小农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是一个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更为细致的工作,是一个耐心教育和改造农民的艰巨任务”。诚然,就结果而言,各阶层农民最终都接受了农业合作化,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考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毫无疑问,农民的社会心理因素在合作化运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成功,正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农民各阶层复杂心理的准确判断,并因势利导采取多样化政策,消除各阶层农民的思想顾虑,最终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并赢得广大农民的政治认同。

[作者系历史学博士,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罗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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