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磊
(赤峰市医院肿瘤内科,内蒙古 赤峰 024000)
非小细胞肺癌通常包括鳞癌、大细胞癌、腺癌等,同小细胞癌之间比较而言,非小细胞肺癌的细胞生长分裂速度相对比较缓慢,出现扩散以及转移的时间也相对较晚,现阶段,此类疾病的治疗仍以手术治疗为主,并配合放化疗治疗,但所产生的疗效仍不能达到理想状态,甚至容易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从而影响预后,但有研究表明,若在治疗过程中采用分子靶向单抗类药物治疗,能够使疗效得到提升[1],为了进一步研究此方法对该病产生的疗效,此次研究在选出68例在我院治疗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为对象进行研究,现做下列报道。
在2 0 1 8年3月~2 0 1 9年8月 选 出6 8例 在 我 院 治 疗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为对象进行研究,并以随机式分组法将其均等分两组,第一组为对照组,第二组为观察组。对照组中的男2 1例,女1 3例;年龄25~60岁,平均(37.06±3.68)岁。观察组中的男22例,女12例;年龄26~59岁,平均(37.79±3.72)岁。研究已获患者同意,知情同意书已签订,且伦理委员会也对此研究同意。将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发现在各方面无差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实施G P化疗方案,所使用药物为顺铂注射液(国药准字H53021740,云南个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以及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国药准字H20040958,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治疗方案为:给与患者顺铂注射液静脉滴注治疗,使用剂量为80 mg/m2·d,同时在治疗第1 d以及第8 d对患者使用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静脉滴注治疗,使用剂量为100 mg/m2·d,该药物应该在30 min内完成静脉滴注。
观察组在上述治疗方案基础上使用分子靶向单抗类药物治疗,使用药物为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批准文号S20130004,德国默克公司生产)静脉注射治疗,初始用量为首周400 mg/m2,之后每周使用剂量为250 mg/m2。所有患者均持续治疗6周。
此次研究主要将治疗后的癌胚抗原(CEA)、癌抗原125(CA125)、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总体有效率[2]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作为观察指标。
以SPSS 20.0完成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计数资料分别以(±s)、%表示,并分别以t及x2完成检验,当差异明显时,有统计学意义,P<0.05。
从表1可知,观察组的CEA、CA125、EGFR均比对照组低,差异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治疗后各临床指标对比(±s)
表1 两组治疗后各临床指标对比(±s)
组别 CEA(ng/mL)CA125(ng/mL)EGFR(pg/mL)观察组(n=34) 3.07±0.32 40.17±4.02 421.54±42.07对照组(n=34) 4.16±0.43 56.94±5.71 522.48±52.19 t 4.924 6.718 8.412 P<0.05 <0.05 <0.05
从表2可知,观察组的总体有效率比对照组高,差异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两组疗效对比[n(%)]
观察组出现1例腹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94%;对照组出现3例消化道不适,3例骨髓抑制,并发症发生率为17.65%。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对照组低,差异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x2=12.624。
非小细胞肺癌在临床中是一种高发的恶性肿瘤,此病达到晚期阶段需要采取手术联合放化疗治疗,但所产生的疗效并不够理想[3]。当前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分子靶向单抗类药物主要包括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药物以及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西妥昔单抗属于γ免疫球蛋白1型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4],此药物能够同EGFR之间进行特异性结合,从而使肿瘤细胞的生长、转移以及DNA复制进行有效抑制,并且还会诱使细胞于G1期滞留,从而使癌细胞黏附分子表达得到抑制,并且还能够对癌细胞侵袭和转移进行抑制[5],进而提升疗效。
在此研究中,观察组的CEA、CA125、EGFR均比对照组低,差异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总体有效率比对照组高,且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对照组低,差异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通过使用分子靶向单抗类药物进行治疗,能够使疗效更加明显,并且具备一定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可在常规治疗方案基础上联合分子靶向单抗类药物治疗,从而使相关临床指标得以改善,并提升疗效,还能够将不良反应减少,安全性较高,应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