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技术推进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探究

2021-02-03 04:11张晴
新闻研究导刊 2021年20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新媒体人工智能

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依法治国的内容之一,即司法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即不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今,司法改革已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新媒体技术日益完善,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悄然来临。新技术与庭审的融合契合提高庭审质量的迫切需求,符合时代发展规律。

关键词:新媒体;人工智能;司法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20-0065-03

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其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果。改革要求司法机关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最为核心的环节——庭审,成为刑事案件三方相互制约的平台,其中法官仅扮演中立角色,不具体参与案件的质证和辩论,控辩双方依据法定程序开展控诉和辩护工作。这也对检察官的庭审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官除了庭前要做好案件审查起诉等各方面工作,还需要对庭审阶段的每个环节进行精心而充分的准备。显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背景下,检察官是法庭最为重要的角色,其作为刑事案件的控方,要依据严密的逻辑体系将案件证据链充分展示给庭审各方,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因此,提高庭审质量,是每个检察官迫切希望实现的目标。

庭审期间,检察官需要完成一系列工作,包括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在这些环节中,举证和质证是较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环节,其他环节的工作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完成。在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有效推进出庭一体化平台的建设,能够提高庭审举证的效率和质量,避免出现检察官因知识储备不够、出庭经验不足、出庭策略调整不及时而给庭审效果带来负面影响,帮助检察官提升庭审的质效。出庭一体化平台是多系统集成的综合性出庭应用平台,其中需要结合庭审辅助系统、大数据应用系统、分布式庭审协作系统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多个系统,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远程指挥等多门类技术的融合应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要从庭审具体实践出发,结合庭审过程中各个要素,以检察官视角整合具体需求,推進新技术在庭审过程中的深度应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一般包括人工智能辅助开庭、大数据推送与搜索、分布式庭审协作、案件证据多样化展示等功能模块。

一、以人工智能技术为辅助,协助检察官宣读和展示材料

新媒体媒介形态伴随新技术的发展而诞生,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从技术层面来讲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传播的新形式。人工智能是当前社会大热的科技领域,是一种全新的数字技术。以人工智能技术为辅助,新媒体展现形式为基础,让人工智能与新媒体在法律领域共同迸发活力。

人工智能技术与庭审辅助结合点,在于能够在保证人工智能辅助正确率的情况下,减少检察官在庭审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帮助检察官更多地关注案件本身。人工智能技术分类繁多,能够为庭审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如通过自然语义分析技术实现对证据体系的梳理、语音识别技术的合理运用,以及通过传统举证方式与新技术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帮助检察官减轻庭审负担。

(一)交互式证据体系展示

刑事案件的判决基于检察官严密的证据体系和清晰的事实认定。以往的证据展示是检察官以文字材料为主,辅以图片等多媒体方式进行集中展示,律师和被告人较少对证据进行充分查验。而证据体系展示是庭审环节中的重要步骤,是检察官对前期审查工作的总结和梳理。交互式证据体系以无纸化系统为基础,通过可触摸终端,为庭审各方展示出一个完整的树形或网状证据体系,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操作点击查看证据细节。交互式证据体系展示将举证方式从单一的检察官叙述转变为多层次的立体展示,保证庭审各方能够对证据体系有充分的了解。

(二)聊天机器人同步播放举证多媒体材料

用多媒体方式举证,一般被理解为使用幻灯片配合举证提纲的诵读进行展示。然而这种举证方式在制作和庭审举证环节往往需要技术人员的配合,因此在庭审实践中受到一定的制约。利用语音识别技术开发的聊天机器人,能够在特定的环境下帮助检察官完成简单的任务,其中包括举证多媒体材料的播放。检察官通过软件事先制作好幻灯片,导入举证提纲,并在举证提纲上设置幻灯片的切换点,这样聊天机器人就能够根据检察官的读音同步展示幻灯片,减轻检察官的举证负担。

(三)文字同声显示及机器同声翻译

在当事人视力、听力不佳,或者当事人不懂汉语的情况下,利用语音识别技术可以实现文字同声显示,所显示的文字保存在系统内作为庭审记录予以保留。对于非汉语母语使用者,利用机器同声翻译,能够解决庭审现场需要聘请翻译的问题,所翻译的文字能够通过图像和声音传达给当事人,提高庭审效率。

二、利用大数据推送庭审策略,实现庭审现场人机互动

大数据为人们展示的是隐藏在事实表面下的一些规律性的存在[1],从司法实践看,要揭示案件本质,一方面可以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用严密的逻辑分析方法把法律规定和犯罪事实连接起来;另一方面可以透过大数据对案件进行纵向剖析与横向比较,也能够识别案件与案件之间的差异,为检察官办案理顺思路。大数据与人的智力相比,其优势体现在海量数据存储和快速搜索速度上,尤其是庭审现场,时间紧迫、控辩交锋激烈,更需要大数据进行实时辅助,以提高检察官的办案效率。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机器学习的不断深入,检察官办案或将离不开大数据分析。

(一)专家系统应用

专家系统是一种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专家水平解决问题能力的程序系统[2]。通过出庭一体化平台,能够实时为检察官提供专业知识搜索服务。庭审期间,检察官与律师的辩论不可避免,检察官无法对大多数领域的知识都做到样样精通,在面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时,被告人往往自己比检察官更了解案件的专业知识,导致检察官陷入无法应对的尴尬局面。专家系统能够通过简单的文字选中或搜索即可获得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概念和解释,帮助检察官快速理解相关概念,避免庭审时的尴尬。

(二)庭审策略推送

庭审阶段,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争议焦点会展开激烈的辩论,对于经验不足的检察官来说,在应对这类案件时可能出现既定策略失效的情况,需要及时调整策略,但调整策略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才能从容不迫。依据大数据积累的历史数据,系统能够提供多种庭审策略,根据庭审现场的情况实时推送最为合适的庭审策略,帮助检察官应对不同的庭审局面。

(三)法律知识图谱

专家系统能够解决广泛的概念性问题,法律知识图谱作为法律专业深度应用系统,有着和专家系统不同的功能。法律知识图谱能够对各类法律概念进行关联匹配,形成网状知识结构,便于分析案件的各个要素和要件,为检察官提供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度分析。法律知识图谱关联大数据法条库和案例库,能够提高检察官对法条案例的熟练度。

三、建立分布式庭审协作平台,实现庭审内外一体联动

分布式庭审协作平台将庭审现场、公诉部门和第三方证人等连接到平台上,根据庭审现场的情况实时做出反应,共同协助庭审现场的检察官完成庭审工作。大多数情况下,参与庭审的只有一个检察官和一个助理检察官,庭审主要工作由检察官完成,但是由于庭审过程需要完成的程序性步骤较多,质证过程又存在不可控因素,因此建立分布式庭审协作平台,能够有效解决参与庭审的检察官庭内外沟通协作的问题,帮助检察官快速获取相关知识,及时调整庭审策略。分布式庭审协作平台是多系统融合的应用平台,其各类数据也各自存储在各个子系统中,只在庭審过程中通过多终端并行模式来辅助庭审检察官完成庭审工作。分布式庭审协作平台通过对音视频采集与传输、远程指挥与操控等方式,为庭审现场的终端提供服务。

(一)庭审数据共享

通过无纸化系统,共享检察官庭审阶段的相关材料,提供多层次的案件信息获取渠道。通过庭审材料的共享,增强检察官与律师的互动,明晰争议焦点,也为被告人参与庭审带来便利,充分保障被告人参与庭审的权利。庭审材料共享能够有效积累案件材料,同时这也是大数据系统的建设要求,符合大数据发展趋势。

(二)远程庭审协助

远程庭审协助,即在检察院内建庭审观摩室,能够对庭审进行实时协助。远程庭审协助具有庭内外即时消息发送、远程多媒体播放、远程专家协助等功能,旨在构建一个法庭之外的庭审智库,能够依据庭审情况实时为检察官发送相关知识和策略,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帮助检察官完成庭审各项任务。远程庭审协助以分布式技术构建,每个终端节点负责相关的功能模块和数据存储,保证多系统能够并行工作、集中服务。

(三)远程作证支持

远程庭审协助是检察机关内部对庭审的支持,外部则需要远程作证系统支持。对于证人或被害人无法到庭,或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公开自己身份的情况,远程作证能够通过互联网各大通信软件,实现当事人远程出庭作证,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和效率。通过技术手段对声音和图像进行模糊处理,保证远程作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

四、利用新媒体影像技术及地理信息技术,实现庭审证据展示的多元化

(一)以三维动画、动态图形设计等多媒体技术为手段,创新庭审举证模式

所谓的三维动画,是通过把人物的动作、变化等分解后建模成许多动作瞬间的画幅,再用模拟摄影机连续拍摄成一系列画面,是一种能连续变化的图画。在庭审举证过程中,有时文字证据难以理解,就可以基于检察官办案的文字证据的复述,以Maya、C4d等三维建模软件为技术手段,立体展示平面文字证据,充分还原犯罪现场,模拟罪犯的具体犯罪动作。动态图形设计融合了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和电影语言,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在证据展示过程中,动态图形能够将证据涉及的具体数据及联系直观地展现出来。在具体的案件实践中,诈骗类涉及金钱交易的案件覆盖的关系网络尤其复杂,动态图形设计能够加深法官及在庭人员对案件的理解。动态图形设计能够带来可视化的视觉冲击,能够更直观地体现案件的严重性,提高人们的司法警惕。

(二)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重构庭审举证模式

由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必然在一定的物理空间之内,包括了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要素。以往的举证模式是通过检察官对案件的抽象总结,将犯罪行为的各要素简要地以语言诵读的模式呈现。采用这种举证方式,案件各要素的展现较为平面,需要庭审各方自我理解和记忆。在新技术不断成熟的今天,通过GIS技术、自然语义分析技术、聊天机器人技术等众多新技术重构举证模式,让抽象的文字转换成图像、声音,帮助庭审各方更好、更快地理解案件的整体情况。

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2]。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地在三维地图上展示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逃跑和抓获经过。在地图上的各个节点可以关联相关的证据,如案发现场图片、监控录像、物证照片等,以时间或犯罪经过为叙述逻辑,将证据链图形化展示,完成抽象举证过程的具体化,使得举证过程更加具有说服力。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能够展示犯罪嫌疑人的移动经过,针对多被告的团伙类案件,能够清晰地显示各个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和作案的配合过程,通过动画来模拟展示,充分还原犯罪现场。并且,通过结合3D街区实景图,实现证据和行为之间逻辑的相互解释。

利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展示证据链,如果通过全人工方式进行关联标注,工作量较大,检察官的办案效率较低。但通过中文信息抽取技术,自动从案卷中抽取相关的时间点、地点和犯罪事实,将这三者作为整体以关系图方式自动在地图上显示,就能免去检察官制作办案举证材料的过程。如果计算机的自动标注有错误的地方,检察官可以手动修改标注,系统会自动记录检察官修改标注的过程,作为机器学习的原始数据,保证系统通过大数据学习不断优化。

五、结语

庭审是公诉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在庭审环节公诉人需要为自己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足够的证据,才能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审判。庭审也是公诉人自身不断成长成材、磨炼自身业务素质的一个良好平台。良好的庭审表现能够充分体现国家公诉人的风采和自信,增强国家公诉人身份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而传统的庭审举证过程,公诉人要独立完成全部的工作,耗时耗力,且公诉人通过庭审过程获得的成长有限。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不断成熟的今天,公诉人无疑成为了庭审过程的主角,如何为公诉人提供有效的庭审辅助,帮助公诉人完成体现检察价值的庭审过程,是公诉部门和技术部门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相信在人工智能技术与公诉业务不断融合发展的趋势下,出庭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一定能不断优化,进一步帮助公诉人提高庭审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94.

[2] 丁世飞.人工智能[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179.

作者简介 张晴,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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