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未保法的惩罚

2021-02-12 04:28文/知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2期
关键词:服务提供者保护法合法权益

文/知 行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分别了解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及政府应当承担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能够得到良好实施的话,无疑能够为每一个未成年人提供健全、优越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其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

然而,即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通过各项规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但在日常生活中,依然有不少人不能很好地遵守这些规定。这些人可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可能是学校中的老师、校长,也可能是社会中形形色色的其他人。未成年人可能在家中不被重视,在学校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负,在公共场所被强制收费,在网络上被坏人欺骗……简而言之,虽然法律条文中已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应当被特殊、优先保护,但事实上,仍然有不少人漠视他们的权利,不尊重他们的人格,践踏《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权威。

有鉴于此,《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专章“法律责任”来惩罚那些没有遵守其规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个人或组织,以唤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强调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是一件需要全社会关心的大事。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一章为未成年人保护架起了一道“坚强护盾”,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这一章可以作为强有力的武器,通过一些惩罚手段告诉这些违法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没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会受到哪些惩罚吧。

针对家庭而言,正如我们之前所介绍的,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并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为未成年人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与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么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会对其予以劝诫、制止。如果情节严重,公安机关等将会介入并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而这时,不负责任的监护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学校而言,学校应当承担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符合身心发展的教育课程,并积极保护未成年人获得教育及休息的权利,保护其身心健康免受侵害。因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针对社会机构而言,我们曾经介绍过,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应当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娱乐、观光场所如博物馆、科技馆等也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优惠价格或免费。此外,公共交通也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优惠票价或免费。除了票价减免外,上述文化、娱乐场所也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如开办科普讲座等。而当上述公益设施、机构未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时,由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针对网络环境而言,《未成年人保护法》特设专章保护未成年人在这一生活领域中享有权益。根据这些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要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得为他们提供容易沉迷的产品及服务。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还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防止其受到网络欺凌、网络暴力、诈骗等。一旦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如果违法者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有关部门还可以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的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对社会各机构、组织提出要求外,也设定了未能履行规定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因此,如果能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带动家庭、社会与政府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并履行相应义务,无疑将为新一代青少年创造更为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各位小朋友在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后,能够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期待各位“懂法少年”健康成长,最终将成长路上的所见所学回馈社会,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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