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内涵浅析

2021-02-18 23:47王周炎
文学天地 2021年11期
关键词:权力子女妈妈

王周炎

公益广告《妈妈,洗脚》,陈百强的歌曲《念亲恩》,山东卫视《天下父母》栏目和云南《春城晚报》评选“十大孝子”等作品和事例表明,现代社会中人们依然普遍认同孝道。然而,新文化运动期间北京大学教授吴虞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家庭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制度和孔子学说,他说“孝教忠顺之事,……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獸”;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批判了孝的观念,说孝禁锢着青年人的革命思想,阻碍青年献身于革命事业;胡适坚决反对父母企求子女“恩报”的思想,“叫他们不要做放高利贷的债主”。孝道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今天人们该如何认知孝道?

孝源于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与无私。孟郊的《游子吟》众所周知,从“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到“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人人熟知并常常吟诵的;山东曲阜孔庙有一篇把父母对儿女的爱描述得十分生动感人的《劝孝良言》知晓的就比较小众却能十分走心,谨录如下——“十月怀胎娘遭难,坐不稳来睡不安。儿在娘腹未分娩,肚内疼痛实可怜。一时临盆将儿产,娘命如到鬼门关。儿落地时娘落胆,好似钢刀刺心肝。把屎把尿勤洗换,脚不停来手不闲。每夜五更难合眼,娘睡湿处儿睡干。倘若生病请医看,情愿替儿把病担。三年哺乳苦受遍,又愁疾病痘麻关。七岁八岁送学馆,教儿发愤读圣贤。衣帽鞋袜父母办,冬穿棉衣夏穿单。倘若逃学不发愤,先生罚儿娘心酸。十七八岁订亲眷,四处挑选结姻缘。养儿养女一样看,女儿出嫁要妆奁。为儿为女把帐欠,力出尽来汗流干。倘若出门娘挂念,梦魂都在儿身边。千辛万苦都受遍,你看养儿难不难。……”。这些诗句箴言,都是传统时代人们认同、并践行“孝”的见证。在现代生活中,人们对“孝”的认同与赞誉,也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与反映生活的文学作品中。文学作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有一篇《母亲与闹钟》的小小说,它讲述——一个孩子上小学的时候,因为家里穷,要跑到隔壁杂货店去看人家货架上的旧钟表,看几点了,是不是到上学时间了。经常这样看来看去,老板有点烦了,又一次就说:“要看,自己买一个表去看,老到我这儿来看,讨厌。”这个孩子回去就跟妈妈讲,妈妈听了很难受啊,说:“孩子啊,以后不要去看了,我们人穷志不穷,以后妈妈给你当钟表,告诉你什么时候上学”。他以后要上中学的时候,因为早上要上早自习,所以妈妈每天夜里都不敢睡实,早晨要听鸡叫几遍了,要看星星走到什么地方了,然后叫儿子起来上学。所以母亲的眼睛都熬红了,不过妈妈的估计还是八九不离十。但是有一次,大阴天,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听到鸡叫,母亲朦胧中惊醒,怕耽误了儿子上学,就把儿子叫了起来,孩子起来穿好衣服就上学去了,到校门口一看,才凌晨两点钟。大家都睡觉,进不了校门,再回家吧,又怕睡过了头,穷人家的孩子,衣服又单薄,天又冷,就在校门口跑步,一直跑到天亮,校门开了才进来学校。孩子回来以后,就跟妈妈讲了这个过程,妈妈抱着他流下了眼泪。第二天,这个学生回家了,看到桌子上放着一个崭新的小闹钟,妈妈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小妹妹说,妈妈卖了血,买了这个钟。这样的作品,对人们认识和反省“孝”的内涵,有着润物无声的效果,优于任何空洞的说教。

孝源于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与无私,正是因为父母对儿女牵肠挂肚的爱,所以儿女从小就有一种对父母依恋、亲爱的情感,长大懂事以后,念行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这种知恩、感恩、报恩的情感、意识和行为,就是孝。《尔雅》定义“善事父母为孝”; 《说文解字》认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可见,孝就是子女善待父母的行为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作为中华民族一向推崇的传统美德,体现子女对父母的孝敬的传统孝道,最初是出于内心真情实感的。真正的“孝道”,是使父母生前享受人生安乐,死后对之表达哀戚之情。老人是弱势群体,需要特别照顾关怀,“孝道”就是对这种特殊关怀的体认和提升。

随着历史的流转,传统孝道的主要内容逐渐凝聚未以下几个方面:“养亲与敬亲”,“顺亲与谏亲”,“传宗接代”,“丧亲与祭亲”,“立身、立功,以显父母”。即便到此为止,“孝道”依然还是一种“人道”,但随着专制王权思想的强化,传统“孝道”把这种对父母的敬爱慰藉之情推向极端,进而僵化、异化为绝对的“天道”与“天理”,使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大大失衡。最终“孝道”与正常的人情、理性对立起来,完全否定子女个人的主体存在及其价值,子女只是为父母而活着,成为父母欲望和权力的牺牲品。在父母对子女有仁爱之心且素质较高的家庭里,“孝道”还有可能成为合乎人情理性的正道,而在感情扭曲,出现沟通障碍或父母愚昧的家庭里,“孝道”则往往成为“吃人的礼教”。传统“孝道”赋予父母的无形权力太大,几乎使子女的一切行为都受到父母的支配,并把这种支配性权力视为天然权利(所谓“天理”),而不“孝”,则“天理难容”。

“孝”在古代中国逐渐被“异化”表现为这种正常的“人道”被政治化、权力化了,变成一种权力话语与意识形态话语。历代君王大力倡行“孝治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体相通,“忠孝”并称,甚至完全等同。“忠者,其孝之本与”,是否“孝亲”被当成考验大臣与百姓是否“忠君”的试金石。统治者信奉《论语》中“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而“非孝者无亲”,被视为“大乱之源”。“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孝”是一种基本的人才选拔标准。在“父为子纲”、“家无二尊”的政治性的权力构架下,家庭关系是天然不平等的。游学与择业,讲究“父母在,不远游”,“三年无违父之道”。尤其是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成为多少妇女的生命和家庭关系紧箍咒。“无后”乃“六出”之罪,妇女因之被公婆或丈夫遗弃。传统“孝道”建立在宗法等级权力而非父母子女权利一体平等、个性自由的基础上。因此,无怪乎清代学者戴东原痛斥理学家“以理杀人”。

总之,辨析并认清孝道的内涵及其发展变化,对于更好地传承传统文化,进而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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