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发的哈姆雷特

2021-02-28 18:35沉尘
文学港 2021年9期
关键词:哈姆雷特

我知道你是来看故事的。你从看到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字开始就期待着能够看到一个充满想像力的、令人惊喜、不落俗套的故事。你正在猜测这到底是一篇什么类型的小说,悬疑?科幻?恐怖?文艺?抑或是爱情?

或许都不是。

抱歉,让你失望了。

我并不是来写小说的,或许我会讲上一个长长的故事,但本质上并不是为了读者而写的。我明白,你想看到的是那种由作家创造出来的,经过精心构思而写成的故事,但我要说的是——怎么说呢,它是一件真实又不真实的真事,恐怕没那么有趣,也没法归类于一个具体的小说类型,毕竟我说了,我不是为了讲故事而讲故事嘛。

我猜你可能已经有些糊涂了,如果作者不为讲故事而来,那为什么还要说自己会讲一个故事?

还有什么叫“真实又不真实的真事”?这人在说什么?故弄玄虚吗?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从什么地方、是怎样看到这篇文章的,不过无论是网络还是纸质、是铅字还是手写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无论通过什么媒介,只要你看到了,我的第一步就已经完成了。

为了避免我将要讲述的故事对你自身认知和判断的干扰——即不产生n+1……我们先来看一段文字:

吴桐找了张远离街道的桌子坐下。他翻了翻桌子上的菜单,虽然只是一家中档的咖啡厅,但像是甜点啊、小吃啊这样的东西也有供应。

没什么胃口,不过多少还是吃点吧,他心想。从昨天中午到现在,除吃了一块饼干外他几乎滴水未进。还没到极限,但多少已经有些撑不住了。

他想象了一下马卡龙的糖分,估计自己的胃此时还消受不起,于是只点了杯咖啡。“一杯卡布奇诺。”他喊道。

一个女服务生走过来,在本子上记下点单。

吴桐看着女服务生一脸平静的样子,心里开始琢磨:发生了这么恶劣的事情,普通人到现在难道还没有警觉起来吗?

“你……”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你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奇怪的人啊?”

女服务生歪着头,作沉思状。然而还是没有回想起半点东西。“没有。”她老实回答。

“哦……那还真幸运。”

女服务生疑惑地眨巴着大眼睛,搞不懂这人为什么要说这句话。总觉得……語气有点儿讽刺?

这段文字的作用过一会儿会说到,让我们从头开始讲起吧。

我的名字叫沉尘,当然这不是真名,只是一个笔名。我是一个新人作家——但其实根本算不上作家,只能算个写手,还是末流的那种。回想一下,你之前肯定没有听说过还有一个叫沉尘的作家,没错吧?

“一个二十出头的无业游民,多半都幻想自己是一名作家,迫不及待奔向未知。”这是大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处女作《追随》中的一句经典台词,这句台词的电影截图至今还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电影的主人公比尔是一个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开始随机跟踪别人,不料其中一个被他跟踪的对象发现了他,对方自称科布,是一名窃贼,他邀请比尔与他一起入室行窃。科布行窃不是为了金钱,只是因为对人感兴趣,偷走一些零碎的东西,或者把他们的家弄得乱七八糟。“闯入别人的生活,让他们用一种不同的方式重新看待事物。”“被偷了是一种什么感觉?”“当他们用保险金再回去买架子上的东西时,他们就得想想很久以前当初为什么想买这些东西,这些东西买来做什么。”或者说,是拿别人的反应取乐。

拿别人的反应取乐的人我也有见过。小学时我们班上有一个捣蛋鬼,总喜欢捉弄人,尤其喜欢扯他前座女生的辫子。那女生经常因为这事和他吵架,可捣蛋鬼总是屡教不改,有次甚至偷偷用火差点点着了那女生的头发。女生吓得够呛,一气之下把辫子剪了。虽然捣蛋鬼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没有再捣过蛋,但那女生明显是留下了心理阴影,小学期间再没留过长发……当然,这些是题外话。

我和比尔一样,也是一个抱有这种想法的无业游民。

我22岁,是一名普通大学的大四学生,成绩一般,四年里没拿过一分钱的奖学金。大学的前三年我基本是一个人泡在图书馆读书花掉的,说来惭愧,我实在是一个毫无特长的人,这点自小学起我就意识到了。二年级的时候学校举行秋季运动会,那时还未能正确认识自身的我信心满满地报了3个项目,分别是跳远、100米跑和跳高,然而无一例外的,3个项目都没有拿到名次,甚至连预赛都没通过。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跳高失败时的场景:我“嗷嗷——”嚎叫着在助跑区开始了冲刺,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同班同学也被我嚎叫的气势鼓动了,拼命地为我大喊加油。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在起跳线“弹起”的我,居然只脱离了地面不到三十公分,脸狠狠地撞在横杆上,连人带杆直接冲进了沙坑。在我摔倒后,周围先是短暂地沉默了几秒,随即爆发出震人耳膜的大笑。后来总有人时不时就跟我提起当时的情景,据他们说,只看到我怪叫着径直朝横杆撞去,还以为我是故意的,至于后面脸着地双脚腾空的姿势,因为太过喜感让人忍俊不禁,就连在旁边做记录、平时不苟言笑的数学老师也抱着肚子笑了好久。

运动会的三连败让我认识到自己是个体育白痴。可此后的人生却在不断提醒,我白痴的地方又何止只有体育呢?从小学开始我就一直是班里的中等生,学习虽然谈不上努力却也不算懈怠,但成绩总是在班级的中游徘徊。高中的时候分文理科,因为我每门功课的水平都差不多,基于现实角度考虑选择了理科,然而到现在也时常怀疑是不是当时的选择错了。

“选择决定命运”,想必你也听过这句老话。虽然顺利地完成了升学,到了大学我却依旧是老样子。刚刚进入大学的我,不知为何产生了一种极度反叛的情绪,竭力躲开人群扎堆的地方,所以我既没有参加社团也没有参与班干选举,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四年里连班里的同学都没认全。周围的同学不是学霸就是社交达人,即使是这样我也依然自我感觉良好,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加缪笔下的默尔索,为自己是一个“局外人”而沾沾自喜,现在想来大概是极度的自卑扭曲成了自负才造成了我的顾影自怜。

尽管倨傲的感觉并不坏,但现实不允许我一直做梦,到了大四,我也不得不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了。事实上,大三的时候我就考虑过考研的问题,却因为不喜欢现在的专业又无法另外决定方向而不了了之,转眼间到了大四,就算我想考也完全来不及了。

既然考研的选择没有了,那就只好去就业了。这时我才真正发现我的大学四年过得到底有多失败。我没有一张能拿得出手的证书,也完全没有掌握任何专业技能,纵使我再想逃离现实世界,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还是得摆在第一位。

唯一不算失败的也就是多读了几本书吧。我之前也说过,大学的前三年都是泡图书馆花掉的。我小的时候就对书有一种特殊的喜爱,所以当读书成为唯一的优势的时候,我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成为作家”的念头。

写手遍地,成为作家的却寥寥无几,就经验而言,我是不会成功的。可万一成功了呢?会有这种类似于博彩的心理,可能我还是没改掉倨傲的毛病。

早知如此的话,就该在周围的人都忙着考证或者社交之类的时候,稍微厚着脸皮问一句:“加我一个吧?”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落得如此下场。

人总是这样,等到一切都发生了,才回过头来感慨:当初要是怎么怎么样就好了。幻想着改变过去,然后继续下一个错误的选择,事后再懊恼,总是没法满意。可这世上既没有后悔药,也没有时光机。人的一生本来就是这一个个选择叠加而成的结果。

事到如今这一切都归功于我自己,也怨不得别人。

大学里的失败,自然也包括感情的失败。我刻意的独来独往,造成了与他人的割裂,加之我就读的是男多女少的理工科学校,前三年和同龄女生说话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过来。直到21岁,我依然是没有体验过爱情美妙的单身狗。

你肯定注意到了我说的是“前三年”,因为第四年的时候,宓璎出现了。

学校附近不知何时新开了一家提供咖啡的阅览室——也许是提供图书的咖啡馆——我一直搞不清楚,那天我正在附近闲逛,为没有预定到图书馆的座位而心烦意乱。大四上学期已然过半,我却在校园招聘会上一再失利,于是决定重新制作一份简历,同时也暗暗下了自己写作的决心。

让我走进阅览室——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另一个契机,路过阅览室的玻璃窗时,刚好看见里面的书架上摆了一本我正打算借閱的畅销小说,以作研究用。跟《追随》的主角比尔一样,也得积累自己的写作素材,但我不能跟踪别人,也不能入室行窃,只好靠大量阅读。

我走进去,挑了一个靠近书架的座位,拿出那本书准备开读。

这时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年轻女侍者迎上来,热情地问道:“欢迎光临。先生,请问要点些饮料吗?”

啊,果然还是咖啡馆啊,必须消费才能入座吧。我心想。然后在座位区环顾了一周,但没有发现消费入座的提示。虽说没有提示,我多少还是有些尴尬,于是心不在焉地接过女侍者递过来的菜单,匆匆翻了几下,点了一杯拿铁。

“好的,一杯拿铁咖啡。请稍等。”女侍者记单后离开,过了一会儿,咖啡端了上来。

我终于能安心地摊开书开始阅读。

那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侍者站在我斜前方稍远一点的地方,不知为何,我总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可当我一抬起头,这种注视便消失了。我感到浑身不自在,以为是自己的衣着出了问题,借着吧台上的咖啡色装饰镜检查,却也没发现到底有什么问题,只好当作是自己的心理作用。后来我完全沉浸在书中,也就没有注意目光是否还在了。

我读书的速度并不算快,将近四个小时后,才读完了不到十八万字的整本书。叙诡,这是我读完的第一反应。

我合上书,这才惊觉阅览室里出奇的安静,抬头看到墙上挂着的时钟,时间已经过了八点,灯也熄了一半,除我之外的最后一个客人刚刚拿起包推开大门。我赶紧起身走到书架前准备把书放回去。

“叙诡。”一个轻轻的声音响起,我有些诧异,仿佛自己的心声被别人听到还说了出来。我抬眼一看,女侍者正微笑着望着我,那微笑中还有些孩子似的恶作剧的得意。她随即正色道:“不过不坏,不是吗?”她指指我手中的书。

我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愣了半天才说:“是的,很有意思。”

“我一开始也以为叙述者是同一个人呢,看到最后几章才发现是好几个人,主角一号的妻子也是,我还以为是真实存在的呢,没想到只是一个木偶啊。”她小声地说,好像在躲避什么人偷听似的,可是我看了看四周,其他侍者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整间阅览室里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走到我刚刚读书的座位旁,拿起我喝过的咖啡杯。因为看书看了太久,咖啡渍已经干了,牢牢地粘在杯子上,应该很难刷吧。

“对不起,害你下班迟了。”

“没关系,我正要下班。”她端起杯子转身进了后厨,我站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如果留下来的话会不会显得太刻意了?好像对她别有所图似的。而且不擅长交际,要我和一个陌生女性单独待在一起实在是有些为难……不过直接走人的话未免太不礼貌了,而且天已经黑了,对方又是个女孩子,这样做实在有损我的人格……

我最终还是决定等她出来。

后厨响起了水龙头放水的哗哗声和餐具碰撞的声音,然后两种声音都停止了,她好像走到了另一个房间,之后是衣服悉悉索索的摩擦声。最后,她又从后厨出来了,已经换上了便服,比穿着侍者制服时显得稚嫩不少。

“咦,你还在呀?”她看到我还呆在原地,有些惊讶。而我则因为她的惊讶而感到十分尴尬。

好在她没再说些什么,她伸手拉下电闸,阅览室里顿时一片漆黑,我跟着她摸黑走出去,又看到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锁上了阅览室的大门。

正当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时候,她突然开口道:“你还没吃晚饭吧?我看你一直在看书。”

“嗯……”我要不要问问她吃没吃呢?应该也是没有吧?

没等我张口,她已经发出了邀请:“正好我也没吃,不如一起去吧?我知道有家店味道不错哦。”

我早已不记得那家店的名字了,甚至连那天吃的是什么也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又是一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的新店。

“你觉得怎么样?”她用筷子夹起一根面条状的食物,“叙诡。”

“不讨厌吧。”我放下勺子,“叙诡也是推理和悬疑小说常用的手法,精妙的叙诡会让读者乐意受骗,但是那种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叙诡就另当别论了。《连锁信》的叙诡手法倒也算是精彩吧。”

《连锁信》就是我才读完的那本畅销推理小说,讲的是一个正在上小学二年级的小男孩有一天收到了一封连锁信,之后便意外身亡,小男孩的爸爸为了找出真相而四处奔波的故事。故事虽然老套,但叙述诡计才是这篇小说的最大亮点。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但作为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总共有四个,包括小男孩的爸爸、小男孩的叔叔——爸爸的孪生兄弟、小男孩的老师以及用作补充的小男孩的日记。除了小男孩的日记可以轻松分辨出来,剩下三个人的叙述是交叉进行的,读者很难轻易区分。

另外,二号主角是一名过气作家,为了写出能重回文坛顶峰的小说而从侄子的死亡取材,根据现实事件的线索设置小说情節。小说中他幻想自己是杀人凶手,也就是说他的叙述部分不仅有真实发生的事情,也有他小说中的内容,因此严格来说共有五个叙述者。而且他作为小男孩叔叔的身份是没有直接说明的,这些给读者的推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说起来,也只有文字才能完成这种叙诡了吧。如果是影像的话,很容易就能发现叙述者的差别,也根本不会把木偶看成精神分裂症患者眼中的活人。”她说,又叉起了一个红彤彤的东西,好像是西红柿。

“是啊。电影也许可以利用一些特殊的剪辑手法,但是大概做不到《连锁信》前期那种真实又平静的感觉吧。

“所以说,这就是文字的独特魅力。”我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

她“噗嗤”一声笑了:“哈哈,你好认真。资深文艺青年?”

我发觉自己方才居然一本正经地说出了“文字的独特魅力”这样的话,顿时羞耻得满脸通红。

“才不是。”我小声反驳。

她又露出了恶作剧得逞般的微笑,我略带躲闪地迎上她的视线,看到了一双天真中藏着一丝狡黠的棕色大眼睛,让我的胸口突然一阵悸动。

吃完晚饭,我提出送她回家。

“我和你是一个学校的啊。说起来,我还得喊你一声学长。”她笑道。

我暗自纳闷,她怎么知道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呢?又怎么知道我一定是学长?难道她调查过我吗?不,不太可能,也许是她在学校里见过我?

这些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不过后来很快就知道了答案。

我坚持送她到宿舍楼下。其实从安全角度考虑这并非必要,因为九、十点钟的校园依旧人潮涌动,路上也是灯火通明,之所以坚持送她是因为我对她非常感兴趣,想和她有多一点的接触。

我们在一栋女生寝室楼前停下。我想起来还没有问她的名字。

“宓璎。”她说完,跟我互道了再见,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了楼道上。

她还没有问我的名字呢。

从那之后,我就经常去那个阅览室读书,一来是为写作做必要的积累,二来是为能够见到她。宓璎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这种奇怪很难描述,还有笼罩在她周身的那种神秘感……不过我还是爱上她了。

我通常会一直坐到她下班的时候,然后和她一起吃顿晚饭,路上我们再聊聊读书的事情。我头一次遇见和自己如此合拍的人,感到十分幸运和快乐。一来二去,我们就这样开始交往了。

我“成为作家”的计划依然在进行着。而且从这个想法刚产生开始,我就想好了自己创作的方向。

我决意用悬疑小说出道。其一是我对悬疑推理甚至恐怖类小说本身具有浓厚的兴趣,这也是我最熟悉的小说类型;其二是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从未幻想过成为严肃类文学作家。而我也知道,自己绝不是写小说的天才,我的性格中似乎缺乏一些作家必要的“敏感点”,让我没法抓住小说的趣味所在,也就是让“悬疑”变得更加“悬疑”,吊起读者的胃口。就好像恐怖小说家通常并非我们猜测的那样都是大胆的人,相反,正因为是“胆小”才让他们对恐惧尤为敏感,并将这些恐惧放大和描述出来。

但总有方法可依。比如《连锁信》中环环相扣的推理、不断推翻的判断以及作为全文最大诡计的叙诡,就是推理小说中常用的一些技巧。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推理,或者说悬疑小说,最重要的就是‘未知和‘不确定性了吧。”宓璎想了想说。

正是因为未知才让故事扑朔迷离,也正是因为不确定性才让先前的论证随时都能推翻。

“说得不好听点,故事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只有作者知道,作者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呗。”她调侃道。

有点像食品包装袋上的“图片仅供参考”或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版权方所有”?

“其实不只是悬疑小说,就连非悬疑类的严肃文学也会用到这种不确定性。”她继续说,“一个经典的例子,《包法利夫人》中包法利先生的帽子。”

“可不知道他是没有注意这种做法,还是不敢照着做,祷告完了,新生还拿他的鸭舌帽放在他的两个膝盖上。这是一种混合式帽子,具有熊皮帽、骑兵盔、圆筒帽、水獭鸭舌帽和睡帽的成分,总而言之,是一种不三不四的寒碜东西,它那不声不响的丑样子,活像一张表情莫名其妙的傻子的脸。帽子外貌像鸡蛋,里面用鲸鱼骨支开了,帽口有三道粗圆绲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子皮,一条红带子在中间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和硬纸板剪成的多角形的帽顶;帽顶蒙着一幅图案复杂的彩绣,上面垂下一条过分细的长绳,末端系着一个金线结成十字形花纹的坠子。崭新的帽子,帽檐闪闪发光。”(引自李健吾译《包法利夫人》)

“你想想,现实中怎么可能有这种帽子存在呢?但是在你无法亲眼见证的文字世界,它就是存在的。”

我们暂且不管福楼拜作这段描写的真正用意,这顶四不像的帽子显然是只能存在于文字世界的虚构产物,至于它到底长得更像熊皮帽、骑兵帽、睡帽,还是干脆就是一个桶,谁都没办法确认。

这种情况下不该强行想象,因为你根本得不到一个可靠的结果,读文字有时候就得放弃一些现实中的惯性思维,你只要知道这个帽子十分复杂,然后随便找个帽子的形象替代上去就可以了。熊皮帽、骑兵帽、睡帽或者桶都可以。正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宓璎。”宓璎打趣道。

“毕竟大家都不认识哈姆雷特嘛。他是金发还是黑发?就连这也是一种不确定性。”

“你一说这个让我又想到《连锁信》了。切换到主角三号视角的时候,作者也有过对其居住环境的描写,说他住在公寓里。我以为他住的公寓应该是那种高楼,还在疑惑三号怎么能从窗口直接看到停在路边车的车牌号,后来才想明白他应该是住在一楼或者平房公寓。”

“我倒是一开始就觉得他是住在一楼的。碰巧了。”

“还有我前两天看过的一篇短篇小说,一开始我还以为主角应该是个二十来岁的女白领,没想到读到结局才发现是个四五十岁的啤酒肚大叔。真是无语。”

“哈哈哈哈,不会吧?真有这么夸张?”

“哼,可不是我閱读理解不过关啊,都是作者下的套。”

“说不定我读的时候就会一眼觉得主角是个啤酒肚大叔呢。哈哈,不过不开玩笑,我也经常遇到这种事。虽然大部分时间只要跟着作者的情节走就行了,但总会忍不住去想。比如说看到一处对房间的描写,我就会想象这个房间大概有多大,是个什么格局,又是个什么装修风格,角色是怎么在这个房间里活动的,等等等等。但是大多想到最后都是一团乱麻。如果有改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的话,就会特别明显。要么这个房间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要么这个人物的外貌跟我想象的完全不同……就像你说的,有时候连角色的性别都和我想的相反。反正是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明导演的‘哈姆雷特和你的‘哈姆雷特不一样。”

“但他们都是‘哈姆雷特,除了差别有点大。”

“……这可说不准。要是‘哈姆雷特在现实中有原型怎么办?据我所知,也有那种对自己的作品特别有控制欲的作者,希望自己的创作思路就是权威解读。这种情况下你的‘哈姆雷特还能是‘哈姆雷特吗?”

“是吧。作品被创造出来后它的解读权就已经交给读者了,我觉得完全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哈姆雷特。”

“不同?假如有一个解读说哈姆雷特是个女人或者他完全不想给父亲报仇呢?”

“那就是错误的了。不管怎么解读,哈姆雷特也必须是哈姆雷特才行。”

“那什么样的算哈姆雷特,什么样的又不算呢?”

“这……”这个问题把我问倒了,“首先,偏离太多的肯定不算。”

“这也太笼统了。‘偏离太多是个一点都不明确的划分标准。”宓璎撇撇嘴,“一根头发都没有的人是秃子,那么有一根头发呢?有两根头发呢?这样一根一根往上加,最后满头头发的人肯定不是秃子,那秃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秃的呢?”

“这是什么奇怪的比喻啊……”

“秃头悖论。正儿八经的哲学思想。呃,这个比方可能有点儿不太恰当,换成忒休斯之船好了。忒休斯船上的零件在航行的过程中不断被替换,直到所有的零件被替换掉了,那么这艘船还是原来的船吗?如果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是的?就像你说的偏离太多,有一点偏离的还是哈姆雷特,那什么样的偏离能叫‘太多呢?偏离又是以什么作为衡量标准呢……”

“打住打住,我差点被你绕进去了。”我终于发现了一个逻辑漏洞,“忒修斯之船是同一性的问题,可是我们讨论的哈姆雷特根本不是某一个固定的实体,‘哈姆雷特只能算作一个概念,或者一个集合,不同的解读——比如黑发和金发——就是集合里的各个元素。你之前说的秃头悖论才是关于概念模糊的。”

“这么说也有道理。但你还是没解释‘哈姆雷特的定义,也就是什么才算‘哈姆雷特。”

“那也没办法。毕竟连悖论本身都是没有确定答案的,一千个角度有一千个回答,和哈姆雷特一样。”

“……你说的也对。”

“别说哈姆雷特这种艺术形象,就连现实生活中的人在不同的旁观者眼中也是不同的样子吧。”我突然感慨,刚刚那些话题我以前从来没和其他人讨论过,宓璎是第一个愿意听我说这些“无聊”事情的人。“在朋友眼里我姑且还算是个开朗的人吧,但是在其他不熟识的人看来,我大概就是个死气沉沉的宅男?怎么说呢,在路人眼里我们也是路人角色。”

“那在你眼里我是什么?也是路人角色吗?”

“这还用问?我的福音,我的女神啊。”

“哼哼,这还差不多。”

“说到哈姆雷特,在我的脑海中,他是黑发的形象。”

“巧了,我倒觉得他应该是金色的头发。”

“你是对的。哈姆雷特确实是金发。”

“啊?你要出门?”好友兼室友大袁问我。

“嗯,我去找宓璎。”我一边穿外套一边回答他。

“谁?”

“宓璎啊。”

“我就是在问宓璎是谁啊?”

难道我没有跟大袁说过宓璎的事吗?我一阵疑惑,但是仔细回想还是想不起来有没有跟他提起过。那就当没说过好了,毕竟我和宓璎交往也没多久。

“我认识的一个女生,也是我们学校的……”不知道为什么,“女朋友”三个字我就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不会是你女朋友吧?”大袁开玩笑地问道。

“嗯。”

“还真是?”他瞬间大惊,“不是你怎么回事?交了女朋友也不跟哥们说一声?”

“我们刚交往没多久,本来想等关系稳定了再告诉你的。”我随口撒了个谎。

“天哪,没想到连你也背叛我了……”大袁倒在床上作痛心状,“你们怎么认识的?”

“那天我在学校附近闲逛,看到新开了家阅览室就进去看了看,她刚好在那里兼职当服务生,到了她下班的时候又一起吃了顿晚饭,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哪家店啊,下回我也要去碰碰运气。”

“很近的,出了校门往左走大概四五百米,但是店名我忘了。”

“我咋不知道学校附近还有这样的店……”大袁嘟囔着,紧接着话锋一转,“我上次借你的那本书看完了没?我从图书馆借的,再不还就要自动扣钱了。”

“我借你什么书了?”

我十分不解,然而大袁接下来的话却让我瞬间从天堂掉入了地狱。

“就是那本《连锁信》啊。上次我看完正想去图书馆还书,你刚好看见就说你也想看,还说这书特难借,让我先借你看完等晚点再还,忘啦?”

不,这不可能。《连锁信》我是在阅览室看完的,也只看过那一次,怎么可能是向大袁借来看的?

“干嘛,想赖账不还啊?别闹。快点,拿来拿来,我等下出门就去还。”

“我真的没借。你是不是记错了?”

“嘿,你这人……”大袁一副觉得我不可理喻的表情,“你不给我就自己找了啊。”

大袁走到我的书架前,一顿翻找。书架被他挡住了,我看不见。但是我的手心在出汗。

“看,找到了。”

我战战兢兢地望向他手中挥动的书,只见上面赫然写着“连锁信”三个字。

大袁洋洋得意地调侃:“年纪轻轻的,记性咋这么差啊。”

怎么回事?

我走到宿舍楼下,整个人魂不守舍,预感到我的世界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崩坏。宓璎在楼下等我,她今天不用去上班。

我们在校园里遛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心里又疑惑又焦虑,老想着《连锁信》的事,态度多少有些冷淡。而宓璎似乎也察觉出了我的心不在焉,两人间的气氛变得愈来愈尴尬。

“宓璎。”我突然出声,吓得她一个激灵,“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她感到不解:“怎么突然问起这个?说实话,我还真有点记不清了。”

我慌张起来:“那天我去你们店里看书,结果一直看到最后一个才走人,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晚饭,还聊了我当时看的那本书,你还问我觉得叙诡怎么样……就是那本《连锁信》,你不记得了吗?”

“可是我记得我们应该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认识的啊……”宓璎的表情从不解转为诧异,“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去还书,你刚好要借我还的那本,因为那本书实在是没什么名气很少会有人借,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而且我不记得我们有讨论过《连锁信》的事啊……”

剩下的时间里我变得更加沉默,我感觉我的理智游走在崩溃的边缘。不对劲,什么都不对劲,一定是哪里出问题了……是我的大脑吗?还是其他的人?这不是单纯的生活巨变,而是在你熟知的地方出现了关键性的偏差,这可能比一觉醒来天地发生了逆转更加诡异。我不是迷信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但是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显得特别古怪,先是出现了一本我没见过的《连锁信》,后是宓璎否认了我对于初遇的记忆,我有一种预感,这还只是个开始,更加离奇的事还会继续发生。

估计是我脸上的表情太过吓人,宓璎担忧地问我是不是生病了。

“我今天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休息了。”

约会就这样搞得不欢而散。宓璎离开后我本想回寝室,但在犹豫了片刻后我决定先去阅览室看看。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定要弄清楚。

没有。不仅没有我翻阅过的那本《连锁信》,连图书目录上也完全没有《连锁信》的存在。不死心的我又问了值班的服务生,结果被告知从来没有进过这本书的货。

我魂不附体地逃出阅览室的大门,临走前回头望了眼阅览室的招牌——白底的招牌上空空荡荡的,一个字都没有。

大袁已经把书还回图书馆了,他没有问宓璎的事情,我也不敢主动提起,生怕再发现点跟记忆不符合的事情。是我记错了吗?是大袁和宓璎合起伙来捉弄我?是我的精神出了毛病吗?甚至,是我来到了平行世界?

我小心翼翼地审视着自己的桌子、自己的床铺、自己的行李,我原本所熟悉的一切事物,但事实上我压根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最坏的结果。如果看到的真的和我的记忆相悖,那么我还能保持冷静吗?也许我会遏制不住地尖叫起来,从此变成一个疯子。

不,我的记忆绝对没有出问题。我没有借过《连锁信》,我和宓璎也是在阅览室认识的。一定、一定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审视着书架,原本放《连锁信》的地方现在是一处空缺,旁边是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不知名的小说,再旁边是一沓我用来写作练笔的稿纸。白纸,白纸,几乎都是白纸,唯一写过字的稿纸上只有一个简短而潦草的开头:“我知道你是来看故事的。你从看到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字开始就期待着能够看到一个充满想像力的、令人惊喜、不落俗套的故事。你正在猜测这到底是一篇什么类型的小说,悬疑、科幻、恐怖、文艺、抑或是爱情?”然后便没了下文。这段文字是什么时候写的,又是出于什么思路写的,我完全没有印象。

或许我真的没有当作家的天赋。我死死地盯著这张稿纸,试图从中回忆起丁点东西。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从毫无头绪到若有所思,再到惶恐不安,最后放下稿纸的时候已经惊出了一身冷汗。我克制着双手的颤抖取出那本不知名小说,翻到其中一页,然后拿出了书里夹着的借阅卡。宓璎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让我们相遇的那本“没什么名气”的小说,同时,我也依旧坚信,我的记忆绝对没有问题。泛黄的借阅卡上最后一条写着我的名字,而上一条记录则是三年前。

——没有宓璎的名字。

我知道你想快点搞明白事情的来弄去脉,别着急,慢慢听我说,因为就算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情况还是不可避免地恶化了下去。

刚开始的时候,宓璎还只是想不起我们相遇时的情景,于是我便以回忆相遇的美好为由,一遍遍地向她讲述我们认识的过程,一遍遍地重复那天的细节。可到了第二天再问起,她仍是回答在图书馆相遇。

“你到底怎么啦,是不是最近太累了,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宓璎试探性地问道。她这是在暗示我得了精神病呢。

我摇摇头,无视她的建议,继续向她“灌输”我们的回忆。

久而久之,宓璎对我态度也变了。看到她棕色的眼眸里对我的关怀和柔情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天更甚于一天的不耐烦,我既悲伤又无奈。

也许是在做无用功,但是我一定要尽我最大的努力让宓璎回想起来。

我一定要救你,我不会让你“死”的,宓璎……

两周后,我们曾经的谈话,宓璎已经忘记了大部分,忘记了“未知”和“不确定性”,忘记了包法利先生的帽子,忘记了哈姆雷特。宓璎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

就算是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宓璎,面对我如此固执、发疯般的行径,想必也是会心生厌恶的吧。是厌恶也好,憎恨也罢,宓璎哪怕还能有一丝丝的情感流露,都会给我莫大的动力。可我看着她疏离的眼神,只觉得希望渺茫。

事已至此,我也不用借着回忆往昔的由头了,也不需要创造什么新的回忆,每天只专注于向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们的过去。不管是打电话还是约见面,我总是在重复、重复、重复。

我做了什么,她做了什么,我说了什么,而她又说了什么——

我恨不得用一盘磁带录下来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她耳边循环播放;

恨不得她是一个只会记录的机器人;

恨不得……亲手杀掉她。

“然后我们说到了哈姆雷特,我说我的哈姆雷特是黑发的,你说你的则是金发的;我说,‘你是对的……”

宓璎听着我的喋喋不休,一言不发,突然,她毫无征兆地转过身,眼神空洞,她的视线穿过我落在远处,仿佛我根本不存在,然后便迈着轻巧的步伐离开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她的号码变成了空号,阅览室不见她的身影,也再没出现在校园里。宓璎人间蒸发了。

我明白整件事听起来有多像那种会在网络上疯传的社会新闻:“男友精神病发,女友不堪忍受其骚扰以至于退学”,但是请相信我,我绝不是什么精神病患者,这件事也绝非那么简单。

有几个细节我必须告诉你,是关于那家阅览室的。在帮助宓璎回忆的同时,我每天都会去阅览室确认一遍。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家店的招牌一直显示在装修中,每天都有工人踩着脚手架在招牌前涂涂抹抹,今天把招牌漆成绿色,明天又漆成红色,但一个月过去了,还是半个字也没安装。这家店的内部装潢也总是变个不停,前台一会儿在左边,一会儿在右边;一会儿是咖啡馆,一会儿是阅览室……除此之外,在失踪前几天,宓璎否认了自己在这家店打工的事实,并表示自己甚至不知道有这家店的存在。

在宓璎消失后,这家店也消失了。不是拆毁,不是倒塌,而是如空气一般,完完全全地消失了。顺带一提,我去找过我们初遇时一起吃晚饭的饭店,但是它先于两者,更早地消失了。

至此,我仍然是冷静而自持的。宓璎的“死亡”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只是或早或晚,我一直以来所表现的种种偏执也只是想晚点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我没有去“找”宓璎,而是开始了我的另一个计划。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首先要做个实验。我的第一个目标是大袁。

大袁再没有提起过宓璎,也没有问起过阅览室,开玩笑时,也依然把我当作他“单身同盟”中的一员,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天我和他之间的对话。

我找准时机,拿出那本不知名小说,翻开一页递给大袁:“你看一下这个。”

“干嘛?”

“不干嘛,你先看一下。”

大袁虽然纳闷,但还是看完了那页。

“然后呢?”大袁问。

“没然后了。”

大袁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忍不住骂了我一句:“神经啊你。”转身继续打游戏。

我不理会他的责怪,只是盯着他的背影略微思索了一会,然后离开了寝室。我在校外四处闲逛,不一会儿便找到了一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与原先的那家阅览室隔了点距离,这不要紧,但是这家店的招牌上清清楚楚写着“咖啡”两字,风格也与之前的大相径庭。我有些担心,犹豫着推开了大门。

“一杯卡布奇诺。”一个座位远离街道的男人喊道,他戴着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穿着一件连帽衫和一条卡其色的休闲裤,脚上踩着帆布鞋。啊啊,是他。

我赶紧找了个位置坐下,屏住了呼吸。

一个女服务生应声过去,在本子上记下。男人再次开口:“你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奇怪的人啊?”

女服务生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没有。”

“哦。那还真幸运。”

女服务生皱皱眉,走开了。趁她走到我座位旁的时候,我叫住了她:“你好,我要点单。”

我满心期待地等她转过来,紧张得心脏几乎要蹦出嗓子眼。可当我看到她的正脸时,我多少有些失望。她的眼睛虽大,可似乎有些太大了,其他的五官则显得过于模糊,像是被橡皮擦轻轻擦过一遍的画。

“先生,请問您要点什么?”

要找到和原来一模一样的宓璎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这点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不免有些失望。但我也不是拘泥于外貌的人,先和她交流一下看看吧。

“你好……”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我可以问一下你的名字吗?”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你……”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

……

她像突然崩坏的电脑系统,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我吓呆了,看着她面具般平滑而苍白的脸,那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硕大的眼球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

咖啡馆的墙壁开始摇晃,靠近街道的男人也不见了,我吓得拔腿就跑。

回到寝室时,大袁还在打游戏,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异常。

而我,平复好心情,也找好了我的第二个目标。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文章的开头让你看那段不相关的文字了吧?

宓璎并不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她只是一个出现在三流小说中、只被提及了一次的虚构人物,开头的那段话,就是整本书中对她仅有的描写了。我为她心痛,也为自己心痛,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脑中的女神只是一个路人角色,就像原先的我对你来说一样。因为要为写作积累学习模板,偶然间在图书馆借阅了一本不知名小说,正是书中的这段文字,让我在脑海中创造了宓璎,又让我爱上了她。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宓璎。

图书馆的宓璎是金发的哈姆雷特,而阅览室的宓璎则是黑发的哈姆雷特。

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旁观者眼里也会是不同的样子。亲近的人眼里的我,更接近我真实的样子。

对幻想世界的沉溺让我获得了在幻想世界中游走的能力,却也让我放松了对现实世界的警惕。

当我偶然间闯入大袁的脑内时,他的意识对宓璎存在的疑问,让我脑中宓璎的形象开始动摇。我拼了命想挽回我的宓璎,拼了命向她讲述我们的种种过往,终究是徒劳,除了那段文字所描述的丁点关于她的信息,其他的再也不复存在。

只有木偶而没有一号眼中的“妻子”。

只有四五十岁的啤酒肚大叔而没有二十来岁的女白领。

只有金发的哈姆雷特而没有黑发的哈姆雷特。

最后,宓璎像陌生人一样离开了我,消失了,也就是在我脑中的世界,她死去了。

我没法挽回旧的宓璎,也没法在自己的脑中重新创造出一个新的宓璎,只能另寻他处。我想到了大袁。与我熟识的大袁,他印象中的“我”与真实的我形象几近重合,所以我才能轻易地侵入他的大脑,取代他脑内世界的“我”,鸠占鹊巢而不会被发现。

我让大袁的意识“看”了那段文字,之后在他的世界里四处游荡,很快便找到了他创造的咖啡馆、吴桐和女服务生——也就是另一个宓璎。

可是大袁创造的宓璎是一个长着大眼睛、仅会念台词的机器人,他甚至没有赋予她一个合理的长相,与我的接触没有被编入她的程序系统,这个机器人直接崩溃了。

总之,第二个目标也失败了。后来我又找到了更多的目标,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这些人创造了更多的宓璎,这些宓璎有的有独立的思维,有的则没有;有的长得漂亮,有的则相貌平平甚至丑陋;有的性格温柔,有的则十分暴躁……

很快,熟识我的人所创造的宓璎都被我一一否定了,我的目光不得已投向了更广阔的范围。随着我在他人幻想世界里愈加频繁的活动,我所拥有的权限和自由也越来越大。慢慢地,不仅仅是熟识我的人,就算只是交流过几句,我也能轻松进入他们的大脑了。

我进入了那些认识我的人的脑内;然后是那些和我有过交流的人;之后是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在网络上互相回复过的网友……

迄今为止,我见过了5847个咖啡馆、5847个吴桐和5847个“宓璎”。

但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宓璎。

每进到一个目标的脑中,我便找到他脑中的自己,让他的意识在不经意间看到那段文字,随后我在他的脑内世界寻找那家咖啡馆,如果咖啡馆里的不是我想要的宓璎,再继续寻找下一个。我不知道排除这五千多个宓璎花了多少时间,但是一个个找寻目标的方法显然十分低效。

所以有了这篇文章。

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仅凭简单的文字描述进入他人脑内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宓璎”,存在这一千个宓璎的大脑,就像一千个平行世界,而这一千个大脑的主人,就是一千个上帝。

上帝掷不掷骰子?

这个谜题至今仍有非常多争论,不过我并不是想就量子力学展开话题,只是作一个类比。假如上帝真的掷骰子的话,我就是那个诱骗他的人。

对不起,我骗了你。

那些被我用来掷骰子的“上帝”,他们的大脑或多或少受到些不良影响。这是我没有告诉你的,如果是在小说里,也算是隐瞒关键信息的最下等的叙诡吧。

最先被我用来实验的大袁,由于幻想世界的崩溃而陷入了短暂的意识混乱状态。我回到寝室的时候他还好端端的,可第二天醒来时他便开始像高烧似地说胡话,嘴里念叨着吴桐和女服务生的对白,还有那句让我魂飞魄散的“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好在大袁很快缓了过来,恢复到正常状态,但他表示,自己完全不记得说过了什么,只觉得像是生了场大病。

“上帝二号”则是忘记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约会,相比较大袁而言,他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在后来的五千多次寻找中,我尽量不让脑内世界崩溃的情况发生,虽然也偶有几次,但基本没造成严重的后果。一般来说,用作我实验品的“上帝”都免不了会出现失忆的情况,失忆的程度或轻或重,轻的,像是忘记了午饭吃过什么;重的,可能会忘记考试或者交工作报告。据我观察,崩溃造成的意识混乱是最严重的后果。

当然,也有例外。

在说最初的那个例外之前,我们还是先来说说我是怎么沦为一个“杀人狂”的吧……

那时我刚离开第665号宓璎所在的世界,进入了下一个上帝的大脑,这位上帝是一个超市收银员。我照例让他接收到了这段文字的信息,然后找到了咖啡馆。可我对这个新的宓璎也不抱希望——刚刚逃离的第665号平行世界的宓璎又是一个机器人,我好不容易才阻止了崩溃的发生;第664号宓璎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第663号宓璎是一个只有十来岁的小女孩;而第662号宓璎居然是一个有异装癖的男人……

什么时候是个头?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疯了。

也许你会奇怪,如果痛苦的话为何不直接放弃?

我尝试过放弃,但只能说……做不到。不是我对“寻找宓璎”形成了主观上的执念,在多次试图遗忘、逃离、甚至自我了结后,我绝望地发現,我只是单纯地“无法做到”罢了。

我的头又开始痛起来。

这次的咖啡馆是一个又小又旧、色调暗沉的小店,开在一条下过雨后泥泞不堪的小巷子里,透过肮脏的玻璃墙可以看到里面的墙上贴着灰色的墙纸,墙纸上还有大片的茶渍和干结的污泥。一部分墙纸已经掉落下来,露出了里面泛黄的墙壁。木质的门把手上满是油污,我推门进去,客人不多,一眼就找到了吴桐。

这个吴桐头戴一顶开了线的黑色针织帽,帽子下的头发又长又油腻,穿着一件蓝色的格子衬衫,外面罩着棕色的夹克外套,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只有一只裤腿卷了边,脚上是一双沾满泥的旧运动鞋,没穿袜子。他缩起双肩,右腿像是十分焦虑似地不停抖动,他的脸颊瘦削,胡子拉碴,深凹的眼窝下,一双锐利的眼睛在不安地四处张望。我不小心对上他的视线,那毒蛇般阴冷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寒颤。

我走到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慢慢挪开椅子坐下。

“一杯卡布奇诺。”远离街道的男人说道,又拉拉帽子和衣领,把半张脸遮起来。

一个染着黄发的女侍者走过去,接着两人进行了和书上一致的对话。这个邋里邋遢的吴桐全程是一种打探的口吻,我猜,可能在这个世界里他才是真凶,正在躲避警方的调查。

我看到吴桐突然伸手指了指我,没等我反应过来,黄发的宓璎便大喊道:“你是在看我吗?”

这种原文上没有写到的,意料外的状况有时候也会发生,只是直接牵扯上我还是第一次。黄头发的宓璎怒气冲冲地朝我大叫:“不要乱看,说你呢!刚才就是你一直在盯着我吧!”

“不是,我……”

“你就是新闻里的那个变态吧?”

听到宓璎的嚷嚷,店里其他的顾客都朝我看过来。角落里的吴桐弯着腰,正要偷偷溜走。不会错的,一定是他诬告的我。

“下面是在逃人员通缉。上周发生的杀人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得到确认。”咖啡馆里的一台老电视机正在播新闻,所有人包括气头上的宓璎转而面向屏幕。

“嫌疑人名为吴桐,男,32岁,身高在一米七至一米七五之间,体形偏瘦……”

接着新闻放出了犯人的照片,果然和这里的吴桐一模一样。

吴桐见势不妙,突然从怀里抽出一把锃亮的匕首,另一只手飞快地擒住离他最近的宓璎,把闪着寒光的刀尖抵在了她的脖子上。店里的顾客乱作一团。

宓璎拼命地尖叫,朝我呼救:“快救救我!”

此时的吴桐完全是一副亡命之徒的样子,他恶狠狠地瞪着我,表情狰狞,额上的青筋根根暴起,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气流从他咬紧的牙齿间喷出,发出“哧——哧——”的声音,仿佛一头发狂的野兽。

“不要过来!你们谁敢靠近一步她就没命了!现在你们都是我的人质,谁都不许离开这里!”吴桐带着宓璎缓缓向大门的方向挪动,他似乎没有注意到人质的安全,枯瘦的手攥着刀子死命地抵在宓璎的脖子上,刀尖已经扎进了皮肤,血流如注,把她的上衣染成鲜红一片。只要再深一点,就能刺到她的颈动脉……

原本还在挣扎的宓璎感觉到脖子上的刺痛,吓得不敢再动,甚至不敢大声嚎哭,生怕刀子扎得更深。她不住地抽噎,“呜呜”地小声哭着,眼泪在她的脸上肆意流淌。

如果不解决掉这个吴桐,我就无法到达下一个上帝的大脑。

我尽量不被发现地一点点朝他们靠近。

“不要动!你在干嘛?我说了只要靠近她就没命了吧?”刀又往里刺了半分。

宓璎再次尖叫。她尖利的叫声加重了我的头痛。能不能救她已经无所谓了,反正这只是个虚构的世界,现在的我只想赶快解决这堆麻烦事,我的头快炸了……

我继续向吴桐逼近。

“让你别过来没听见吗?”刀刃离开宓璎的脖子,他为了震慑我,举着刀在我面前疯狂地乱挥。

蠢货。我瞅准时机,抓起桌子上的花瓶就朝他拿刀的手砸去。“哐当”,玻璃花瓶碎了一地,而他手上的刀子也被我砸脱了手。

吴桐一声惊呼,把怀里的宓璎狠狠推开冲出去捡刀子。我并没有让他得逞,我们同时抓到了刀,为了抢夺刀而扭打起来。

混乱中,他一拳打在了我的太阳穴上,我顿时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我感到了即将要被杀死的恐惧。啊,我的头好疼……

突然,吴桐的腹部猛地撞在刀上。不,不是的。吴桐被我压在身下动弹不得,而我手中的刀已经全部没入他的腹部。分明是我杀死了他。

客人见状全都逃了出去。

吴桐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动静。我从他身上站起来,拔出匕首。我甚至没有半分惊诧。血从伤口中喷涌而出,溅得我满身都是。

“咚”,有什么东西倒在了地上。我循声望去,原来是宓璎。她显然是被吓坏了,瘫坐在地上,浑身抖得像筛子,哆哆嗦嗦地说不出一句话。

看到我的脸让她突然回过神,又开始了尖叫。

“没事了。”我试图安慰她。

“不要靠近我!你这个杀人犯!”

杀人犯?她指的是我么?

我望向地上的吴桐,躺在那里的确实是一具尸体。毫无疑问,我杀人了,可我的内心却毫无波动,因为知道他不是真实存在的人。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赌上自己的性命救了他们,她又怎么能称我为杀人犯?如果我没有杀死他,杀人犯就只有吴桐不是吗?

“你别过来,我要报警了!”她哆嗦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却因为手上粘满了黏糊糊的血液怎么也划不动页面。

“啊啊啊怎么办——”

她的尖叫像刺刀刺中我的耳膜。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别吵……”

“我打不开!”她用衣服使劲揩着屏幕。

“别叫了……”

“滚开!你这个杀人犯!救命啊啊啊——”

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这种家伙怎么可能是我的宓璎?

“给我闭嘴!”

宓璎根本不听我的话,她拨通了报警电话:“喂喂!救命!這里有一个杀人犯——”

这个婊子!

我冲过去,一把将匕首捅进她的胸膛。宓璎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瞪着我,嗓子咕嘟咕嘟作响,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手机从她手里滑落,她缓缓地倒在了地上。我是照着心脏捅的,一击致命。

终于闭嘴了。我直起身,看着自己的受害者。吴桐横躺在中间,而宓璎倒在墙角,两人的血汇流到一起,在凹陷的地板上聚成一个小水洼。四处飞溅的血液粘在老旧的桌椅、破烂的墙纸和肮脏的玻璃上,还有我和吴桐打斗时弄翻的餐桌、打烂的餐具,倾洒而出的咖啡又和他俩的血混在一起,咖啡馆里一片狼藉。

应该没有人看到吧……我揉着太阳穴,在店里环顾了一圈。

有人。

也不知道是这家店的店长还是店员,这家伙围着店里的围裙,两手抱头缩在收银台边,好像是从吴桐暴露时就躲了起来,所以我才没发现他。他肯定是看到了我杀“人”的全程,因为这家伙看到我在盯着他,一下子吓哭了。他猛地跪下,哀嚎道:“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没看见!我不会报警的!求你别杀我!”说完“咚咚咚”在地板上磕起了响头。

我被他的举动惊醒了。

我确实是救了这些人没错吧……可为什么他们看我的眼神比看吴桐还要惊恐?

我逃走了。丢下那个还在磕头的家伙,跨过吴桐和宓璎的尸体,推开大门逃了。

我刚刚做了什么?逃出咖啡厅后我终于清醒过来。

就在刚刚,我接连杀了两个“人”!虽然是两个虚拟的、现实中不存在的人,但他们在这个脑中世界却是活生生的,我还是杀人了。如果说杀死吴桐是出于自卫的话,那么杀死宓璎又作何解释?她只是想报警,她手里没有任何武器,对我没有任何威胁,本来可以不用死的。可是我却杀了她。让我自己都震颤不已的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没有丝毫的慌乱,我是冷静而决绝地杀死她的……我一定是被邪灵和魔鬼附了身!

我躲在暗处观察了收银员几天,但没有发生任何异样,甚至连失忆的迹象也没有。不久后,他脑内的咖啡店也不见了,死去的两个虚拟人物也没有对脑内世界的稳定造成影响。

就这样,连续两次的杀“人”事件,开启了我的杀人狂之路。

第667号宓璎是一个不逊于上一位的泼妇,一看到她就让我想起杀死上一个宓璎的情景,我强迫自己不要去想……总之,当我松开双手,第667号宓璎伸着舌头的尸体撞击在地板上时,我看到了我腐朽的灵魂。如果说上次的我是被魔鬼附了身,那么这次杀人的魔鬼就是我自己。

一个个没有规则、杀人而不用负责、可以肆意妄为的世界……而我就是这些世界中唯一存在的神……

我并非完全地肆意妄为。我只杀一个人。那就是“宓璎”。

那些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宓璎,根本不配称之为宓璎。它们只是宓璎的仿制品,却没有半点宓璎该有的样子,它们的存在简直令我作呕。我看到它们——这些滑稽的、恶心的、惺惺作态的不伦不类的东西——就像弗兰肯斯坦看到自己创造的合成怪物时那般厌恶。我杀死它们,也只是在销毁失败的赝品。

之前我说过,意识混乱是最严重的后果,但是也有例外。

半年前,本市的跨江大桥上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十轮卡车在变道时突然失控,不受控制地撞向旁边的公交车。公交车急于避让,与前方几辆小轿车发生连环追尾,仍未能避免卡车的冲撞,致使公交车发生侧翻撞断大桥侧边护栏,车体横断,只剩车头挂在桥上。坚持了不到一分钟后,车头也跌落水中,经过紧急打捞,最后只救出两名重伤乘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另有3人死于溺水,其他人则因车祸当场身亡。包括公交车司机在内,车内37名人员无一人生还。被卡车和公交车碾压的两辆小轿车严重变形,共4人死亡,1人重伤,另外几辆车的追尾也造成了7人轻伤。卡车司机重傷,因为车头变形而被绞断了右腿,经过截肢后勉强捡回一条命。

事后调查发现,卡车的刹车系统当时是处于失灵状态的。不是突然失灵,卡车司机是知道刹车有问题的,他原本已预订好于事发前一天前往汽修厂对刹车定期维修,却没有去,仅仅是因为他忘记了。后来有好事的媒体对侥幸逃生的卡车司机进行了采访,可司机只是重复着“我一直很小心,以前从来没有忘记过,怎么会这样……”接着便抱着断腿嚎啕大哭,其他一句话也不肯说。虽然样貌和声音都经过了后期处理,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卡车司机是我的第2896号上帝。

当然你不用太过担心,这种例外会发生的概率大概只有亿分之一。也有别的例外会发生,但是像这么严重的目前为止仅此一例。恕我不再说明其他的例外了,这是为了你好,我不希望你对自己的大脑给予太大的压力。

因为我的缘故,间接导致了41人的死亡。与脑内世界的宓璎们不同,这些是真真正正的人类,他们的死根本无法与虚拟人的死划等号。我原以为自己会陷入深深的内疚和自责中无法自拔,可事情出乎我的预料,我对此竟毫无愧疚之心,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杀死两千多个宓璎后,我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家伙。

我与你以及那些因我惨死的亡灵,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是一个潜藏在黑暗中作恶多端的混蛋。

“你真是无药可救。”

第3002号宓璎说的没错,我是靠杀戮果腹的魔鬼。

我还清楚地记得她说这句话时,有几缕发丝从她的额前垂下,空气中的微尘在荧光灯下旋舞,周围弥漫着拿铁咖啡的香气。当时她已不再挣扎,只是端坐在椅子上,与我默默对峙着,恍惚间我以为她就是真的宓璎。但她眼神里的痛苦与愤恨,还是让我为之一怔。

我并不打算替她松绑。相反,我正在考虑如何杀死她。

虽然我准备了匕首,不过这样会让身体迅速失活的吧,而且还有可能吓到刚刚醒来的宓璎。想想还是作罢。

我把匕首从腰间抽出来,3002号猛地哆嗦了一下。

“别怕,我不用这个,放松点。”我把匕首扔到地上,又用脚踢远了点,“看。”

第3002号死死地盯着匕首,显然还不放心。往前挪了挪自己的椅子,强迫她和我对视。

“故事你听完了,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觉得我会信吗?”

“你果然会这样说呢。”我笑道。

这是第3002号上帝创造的第3002号世界,与以往不同,从一开始我就有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从咖啡店的装潢,到可供借阅的图书,到……第3002号宓璎。

太像了。无论是样貌还是嗓音还是神态举止,她简直就是宓璎的复刻。不说百分之百,起码也有百分之八十的相似度。要找到两片相同的叶子几乎不可能,但也许在三千多次失败后让我遇上了奇迹?

“欢迎光临。先生,请问要点些饮料吗?”

连说出的第一句话都一样……

我按捺住眼泪要夺眶而出的喜悦,尽量平静答道:“一杯拿铁。”

“好的,一杯拿铁咖啡。请稍等。”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找到了和那次一样的座位,然后满心欢喜地在书架上寻找《连锁信》。可是没有。

我慌了,心顿时凉了大半。没有《连锁信》她就不会向我搭话,没有《连锁信》我们就不会认识,没有《连锁信》就什么都没有……

我随便抓了本书坐下,胡乱地翻着,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我不断说服自己,也许《连锁信》不是一切……啊,跳过这一段吧,我们长话短说。

终于,四个小时过去了,直到除我以外的最后一个顾客推门而出,灯也关了一半,店铺准备打烊了。

第3002号宓璎朝我走来,我的心跳快得像鼓擂,血液仿佛在燃烧——

“先生,我们要打烊了。”

我的血液一瞬间凝固了。不一样。还是不一样。没有《连锁信》果然还是不行吗?

唉。我真是糊涂了。跟《连锁信》没关系,而是她从一开始就不是宓璎啊。

随之而来的是羞耻和愤怒。我居然抱着第3002号就是宓璎的幻想在这里担惊受怕了四个小时,居然认为能通过这样的手段直接找到宓璎。真想痛骂自己的幼稚。

我既为自己的天真感到生气,又痛恨她与宓璎过于相似。

“先生?”

“真可惜啊。”

“先生,你在说什么?”

我把她绑了起来,其间她大嚷大叫,为了不被别人听到,我一把扯下她的围裙塞进她的嘴里。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留下来呢?我想起那晚,也只有宓璎一个人留到最后。她的同事都不担心她的安全吗?不过这样也好,否则的话我就不能轻易地杀死她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我在恶劣地对待宓璎。

或许是这个原因,我临时起意,决定告诉她整个故事。

我搬了把椅子在她对面坐下,拿掉她嘴里的围裙:“给你讲个故事吧。别说话,敢叫唤的话马上杀了你。”

于是我告诉她我和宓璎是怎么相遇的,又告诉她宓璎消失后我是怎么在上帝们的头脑中寻找她的,还有我是怎么对待那些失败品的。

“我就知道你不会相信。没关系,是我自己想讲这个故事,好久没和别人谈过心了。谢谢。”

她露出一副惊惧又嫌恶的表情,怪滑稽的。大概是没想到杀人狂居然会向自己的猎物道谢吧。

猫哭耗子假慈悲?

“我没听说过有什么专挑咖啡店女服务员下手的杀人狂。”

“所以说是在头脑世界中发生的呀。”

她的脸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好了。什么叫‘大袁的疑问让你脑中她的形象开始动摇?她本来就是你创造出来的人吧?难道你自己控制不了吗?”

“我一开始是那么以为的啊。我以为是大袁让她消失的。后来我发现原因其实很简單,因为我忘掉她了。”

“你忘掉她?你不是还记得很清楚吗?”

“我跟他不一样。”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他又是谁?”

我沉默不语。

“算了,换个话题吧。”第3002号显然没有一开始那么紧张了,“你说你至今为止已经见过三千多个复制品了,但她们都不是她,所以你把她们全杀了……”

“纠正一下,是2336个。前六百多个我没杀。”

“好,2336个……我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她们不是她的?你靠什么判断?长相?声音?说话方式?”

“……”

“其实你也知道不可能对不对?因为就算是双胞胎甚至克隆人,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彼此的意识和思维都是独立的,虽然一些神学中会说到灵魂轮回转世,但是转世后也不是同一个人了不是吗?没有了之前的记忆——或者说构成独立意识的元素,即使灵魂是相同的,也已经是不同的人了。打个比方的话,就像电脑的磁盘经过了格式化,过去的东西已经丢了,不管是照片啊、文档啊还是聊天记录,统统没有了。她已经消失了,你再找下去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找到她的转世而已。啊,虽说我是个无神论者来着。”

原来如此。这就是她的策略啊。

她吞咽了一下,继续说道:“或者你想重新和她再次相遇?你一定很执着于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吧,如果你不靠曾经的记忆作对比又怎么判断出那些人不是她的呢?但是你想过没有,你要是想复制那些回忆,无异于在格式化后把以前的操作完整地重现一次。你觉得可能吗?”

在这样的生死关头还能如此清晰有条理,第3002号真不简单。我差点被她说服了。

“你说得对。”

“虽然很残酷,但希望你能接受这个事实。这样杀戮下去是没有意义的。”胜利在望,她的声音有些颤抖,“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判断出我不是她的吗?”

“因为我知道你不是她啊。”我笑了。

“什么?”

希望在她的眼中破灭。

我站起身:“最后问你个问题。你看过《连锁信》吗?”

“……看过。”她不明所以。

“嗯嗯,你果然很像她。很可惜,但你不是。”我走到吧台前,从一个装着咖啡豆的布袋子上拆出一截麻绳。那袋咖啡豆只是个装饰品,里面的咖啡豆都是塑料泡沫做的,不过用来捆扎袋子的麻绳还算结实,就是有点短。谁让我带来的绳子正绑在她身上呢。

一不小心说了这么久,我今天真的是很闲啊。

“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等等,我以为……”

话音未落,第3002号已经被麻绳勒住了脖子。她拼命踢打,我的手也被她抓挠出了道道血痕,惨不忍睹。不过很快,她的身体就软了下去。

我解开绑着她的绳子,把她平放在地板上。我趴下去,把耳朵贴在她的胸前,她的心跳很缓慢、很微弱,几不可闻。

再等一会……

吧台上贴着咖啡色的装饰镜面,我抬起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如果想要复制回忆,就必须在格式化后把以前的操作完整地重现一次。这是不可能的。观察者效应……应该是这个词吧,大概就是说观察者的观察行为对被观察者造成了影响,导致被观察者的行为改变。简单来说,宓璎们的言行可能会因为我而改变。

镜子里是一个满手鲜血却神情淡漠,比变态杀人犯吴桐还要危险上百倍的恶魔。我变得一点都不像我了。如果是现在的我,就算是真正的宓璎也不会轻易搭话的吧。

我们自以为拥有完全独立的人格,却不知道别人的一言一行也在塑造着我们的“灵魂”。

你为何是你呢——或者说你究竟是什么?你考虑过这个问题吗?

首先,你的存在是确定的,对吗?你既不是鬼魂也不是虚数,你就是你,不会是别人。这是人的自身同一性。

同样是哈姆雷特,却有金发和黑发两种不同的想象;同样一个人,在不同人眼中既是开朗又是阴沉同样也是路人;同样一段文字,创造出了上千个不同的宓璎。这些是对的吗?它们可以指向同一个唯一的存在吗?如果是对的话,他人眼中的你就等同于你的真实存在,那么你为什么不能够自由活动于他的脑中呢?

因为人只有一个意识,目前来说。如果你的意识待在自己的躯壳中,就不能同时在他人的大脑中游走。你只能在这里或那里。你不能在夏威夷海滩上晒太阳,同时在莫斯科红场喂鸽子。

这么说来,只有自己的意识才能代表你。你就是你的意识。我猜你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话又说回来,我们自身的行为总是无可避免地受到他人的影响,使得构成我们独立意识的记忆向四面八方的线路扩散。就像那个差点被火烧着辫子的女同学,这段经历可能导致她这一辈子都不敢留长发。假使现在让你从“0”和“1”两个数字中选择,选择没有对错之分。你既可能选“0”,也可能选“1”,这样,就创造出了两个平行世界。这样的选择再经过一次,创造出四个平行世界。选择如此反复下去进行n次,总共会有2^n个平行世界。而这2^n个数所构成的二进制代码,就是你整个意识的简化。不断选择的过程,就是意识形成的过程。然而,n是未知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不确定的代码数字,你的意识始终处于一个开放的非稳定状态。

既然如此,又怎么证明你的存在是确定的呢?

我盘腿坐在第3002号的身旁,握着她的一只手,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慢慢变冷,逐渐变成一具尸體。

再快点,再快点就好了。

瞳孔已经开始扩散了。又失败了吗?

突然,第3002号的手指在我的手掌中动了动,我激动地凑过去,瞳孔终于又开始收缩了。

宓璎醒了。

她轻轻地唤了一声我的名字,细如蚊蚋。

“我在这,我在。”

“这是在哪?”

“这次是在店里。”

“你的手怎么了?”她小心地碰了碰我手上被第3002号挠出的伤痕。

“没什么,不小心擦伤了。”

她吸气少,呼气多。长长地呼了口气后,她闭上了双眼,我差点以为她又离我而去了。许久,她才睁开眼。

“我感觉好累。好想睡觉。”

我握紧了她的手:“嗯,你睡吧。”

宓璎再次闭上双眼,这次没有再睁开。

第3002号已经彻底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相聚总是这么短暂。

人死了,就像电脑磁盘经过了格式化,什么都没有了。

可如果有备份呢?

宓璎消失后,我决定在其他人的脑中继续寻找她。而这不过是脑袋一热想出来的蠢事。消失了,就是死了,如何去寻找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不同的大脑等同于不同的平行世界,这些平行世界中的宓璎有着不同的二进制代码,又如何从不确定的2^n中找到一个确定的数?

我要找的“宓璎”,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我到达的平行世界越多,越能发现宓璎是无法重现的。我的心情也越发沉重。

但就在杀死第一个宓璎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她明明已经死了,是我亲手杀的,从她心脏喷出来的鲜血现在还粘在我的脸上。可是她却恢复了意识,并且睁开了双眼。

求饶的人突然开始磕头,我必须要跑了。

可是那双眼睛……不会错的,那双眼睛只能属于宓璎。

从一开始我就弄错了一件事。以为因为我宓璎才得以存在,可事实果真如此吗?我回想起那张只写了开头的纸,真的是我创造了她吗?

我完全弄错因果关系了。是有了宓璎,才有了我的存在啊。

我必须先让我的上帝们先在他们的头脑内形成一个我的形象,然后才能进入他们的大脑,于是,上帝们先前创造的“我”,也就成为了我的“壳”。那么宓璎会不会也需要这样一个“壳”呢?

我杀死复制品们,让宓璎在复制品们的身体完全死亡前进入“壳”。这就是我必须杀死她们的理由。

可怜的宓璎,她知道自己是在无数个“壳”中穿梭、不断地靠“借尸还魂”生存的吗?

杀死第一个宓璎之前,我就已经自我放弃了。也许是重复寻找的折磨大于我对她的爱情,也许是我已经接受了她离开的事实,但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离开大脑世界。

因为这是我的工作,也是她无法抗拒的命运。

若非如此,我也不过是一张纸上毫无意义的文字,在某一天被抛入垃圾桶。

一个人只有一个意识,就连宓璎也不例外。

女侍者是集合,但宓璎是唯一的。

可我不是。

我和我的5847个壳同时望向镜子,感受到我们正同时存在,就像这里有唯一的我站在了两面相对的镜子中间,最后产生了2^n个我。我即是我们,我们即是我。

可哪一个是我,我又是哪一个呢?

我说不上来。

独白已经要到尾声了。

还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你,不过想必你已经发现了吧。

准确来说是“你们”。

因为模因已经开始传播了。

我并不是真的“我”,不是真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名为“沉尘”的人类,我是借由他的大脑而诞生的,从他的自我意识中分离出去的一部分,事到如今也只能称其为我的原宿主了。正是宓璎的存在让我成了我。从我的宿主读到宓璎的描写时,原始的种子就已被埋下,我不知道宓璎是否知晓这一切,也许是生存本能才促使她寻找穿梭不同大脑的媒介。而我就是她的媒介。

他人眼中的你们不能等同于你们的真实存在,同样,你们写下一个又一个的“我”字也不能代替你们的意識,不是吗?你们从看到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字开始,就会本能认为“我”指的是写出这篇文章的某个人类,而且这样的错觉还会一直持续下去,我的“自我介绍”更是在无形之中巩固了你们的这种错觉。就算我在不知不觉中将“我”这个字的指代从我的宿主转变成我的自身,你们也没有发现不是吗?

你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大概早已完成了“壳”的复制,进入了你们的大脑。上帝们,希望能坦然地接受在你们的大脑里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不管是意识混乱、失忆、还是失忆后的连锁反应。就像感染病毒后会产生的症状和并发症,这些是有可能发生的。

请接受我诚挚的道歉。对不起。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虽然写了这么多“呜”字,但是我猜你一定不相信我真的在哭吧。

不,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而是文字的不确定性。说到底,“呜呜呜”到底是哭声还是憋笑的声音,甚至只是一串没有意义的杂音或是乱码,只看文字是根本无法确定的。第一反应是哭泣的拟声只是经验造成的惯性思维。

因为这就是叙诡,是文字的不确定性啊。

如果你们的大脑是一台台计算机的话,我就是穿行其中的网络幽灵。

啊,或许“模因病毒”会更为贴切呢?

不过这些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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