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螺旋”理论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机理、模式及路径

2021-03-02 01:11傅田赵柏森许媚
教育与职业(下) 2021年2期
关键词: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合

傅田 赵柏森 许媚

[摘要]“三螺旋”理论为政府、企业、高校等主体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新范式。文章以“三螺旋”理论为工具,提出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应遵循“设计螺旋架构、强化内生驱动、搭建螺旋网络、实现螺旋保障”的融合机理。同时,根据“三螺旋”理论的作用机制,应积极探索以理念融合为本的感知性融合、以课程融合为根的功能性融合、以跨专业融合为点的结构性融合、以项目合作融合为体的社会化融合等多元模式。文章还从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课程体系、平台体系、激励体系等层面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路径,以期为现阶段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关键词]“三螺旋”;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融合

[作者简介]傅田(1984- ),女,重庆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赵柏森(1975- ),男,四川盐亭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许媚(1983- ),女,重庆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重庆  400040)

[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三螺旋理论视角下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3413)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4-0074-07

我国近年来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给予了极大关注,开展了系统深入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目标不明确、体系不健全,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使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变成两个独立、平行的系统,既耗费了教育资源,也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因此,文章基于“三螺旋”理论视角,深入研究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机理、模式和实践路径,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促进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三螺旋”理论及运用

1.“三螺旋”理论的基本内涵。“三螺旋”(Triple Helix)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生物学领域,“三螺旋”模型被用于研究晶体学或生物分子学中复杂的转型过程。20世纪90代初,美国学者亨瑞·埃茨科瓦茨(Henry Etzkowitz)和荷兰学者勒特·雷德斯道夫(Loet-Leydesdorff)将“三螺旋”概念引入社会学领域,运用“三螺旋”模型来研究“政府—产业—大学”三者在创新过程中的互动关系,并正式提出了“三螺旋”理论。所谓“三螺旋”,是指大学、市场、政府三方主体在保持各自独立身份的基础上密切合作,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创新活动的关系模型。

2.政府、企业、高校“三螺旋”结构。厘清政府、企业、高校三方主体之间的“三螺旋”结构关系,是正确理解和运用“三螺旋”理论的前提。政府、企业、高校“三螺旋”结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三方主体的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交叉重叠。“三螺旋”理论认为,在创新活动中,学术核心、知识创新与技术转化是高校的三大主要功能,也是“三螺旋”模型运转的基础和前提。企业不仅是区域创新成果的需求者,也是区域创新的直接受益者和推广者,它通过释放技术创新需求、推广技术创新成果来促进区域创新的发展。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在区域创新过程中承担着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和资金支持的职能,是区域“产学研”创新的支持者甚至是发动者。政府、企业、高校三方主体的功能虽各不相同且相互独立,但主体功能又有重叠之处,如企业可以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高校可以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政府自身也有一定的创新需求等。另一方面,三方主体相互融合与渗透。在“三螺旋”理论中,“三螺旋”模型之所以拥有较高的创新效率,根本原因是政府、企业、高校三方主体的角色存在相互融合与渗透的效应,即协同创新效应。在区域创新过程中,政府、企业、高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使得“三螺旋”结构和功能都得到强化,各主体由此获得了更大的能量,形成持续的创新流。

二、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机理

1.设计螺旋架构。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首先要立足于“三螺旋”架构,科学、清晰地设定政府、企业、高校三方主体的角色和功能,使其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实践进程中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首先,在主体角色层面,“三螺旋”模型是应用于区域创新活动的实践结构形态,该场域内政府、企业和高校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分主次。但是,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场域中,作为教育主体的高校必须占据主导地位,这是由教育活动与区域创新活动的性质差异决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机制、路径应由高校设计,具体教育实践亦由高校执行,政府和企业则需要扮演好配合者和辅助者的角色。前者为高校相关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服务,后者为高校育人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必要的培训资源,并通过与高校协同创新的形式获得自身发展。其次,在主体功能层面,高校作为教育主体,要着重发挥资源引入和汇聚的功能,做好把控教育目标、形成教育体系、建立协同教育机制的工作,在教育中引入市场规则,鼓励企业和政府在教育环境中发挥作用。政府在原有的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发挥降低交易门槛和分担风险的作用。

2.强化内生驱动。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需要不断强化并充分发挥“三螺旋”模型的内生驱动力,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更加高效、深度的融合。

首先,要着力强化政策驱动力。政府的政策驱动力主要体现在创新活动的投入和产出两个端口上。在投入方面,政府可以出台鼓励协同创新的财政资助政策、信贷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校和企业深化合作、协同创新,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产出方面,政府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创新成果转换制度等,改善协同创新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环境。其次,要着力强化市场驱动力。强化市场驱动力,关键在于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机制,力求在真实的市场需求环境和企业生产情景中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最后,要着力强化科技驱动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要立足于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实踐,紧跟并依托前沿科技创新成果,以科技驱动力作为推动力。

3.搭建螺旋网络。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是众多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之间的协同。搭建螺旋网络,是应用“三螺旋”理论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必要条件。

首先,要树立开放、共享意识,认识到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在螺旋网络中的合理有序流动是螺旋网络发挥出整体协同效应的基础,明确作为每一个节点的主体都应以开放、共享的心态融入“三螺旋”网络。其次,要确立整个协同创新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在“三螺旋”网络中,政府、高校、企业中的代表性主体应按照市场导向、高效创新、平等协商的原则,明确作为网络核心节点的主体,遴选出以政府主管部门、高水平高校和龙头企业作为网络的核心节点,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4.实现螺旋保障。根据“三螺旋”结构的基本特征和主体特性,实现螺旋保障,关键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就是以“三螺旋”主体间的功能耦合关系为基础,通过强化主体间的组织关系来达到促进以及放大协同创新效应的目的。在具体实践中,与创新创业教育以及专业教育相关的各类主体应在政府领导下,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组成组织领导机构,同时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其次,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各方主体间的互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护好每一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这是“三螺旋”结构合理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在完善制度保障的过程中,应重点针对产权保护、要素流动和创新成果转换进行制度建设,抓住并围绕创新活动的核心要素开展制度建设。最后,加强机制保障。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应在强化组织保障与完善制度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有利于人才联合培养的管理机制、沟通机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三螺旋”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模式

1.以理念融合为本的感知性融合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是一种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融合。在融合实践进程中,面临的第一种融合模式也是较为浅层次的融合模式即感知性融合,其主要体现在理念融合上。感知性融合模式包含两个层面,分别对应认知层面的理念融合与实践层面的理念融合。

首先,感知性融合模式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理念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既有明显区别又有紧密联系。创新创业是高度复杂、实践性极强的生产活动,如果缺乏深厚的专业积淀,很难成功。实施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将专业知识和技能最终应用于生產实践,而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生产实践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创新创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首先要将创新创业理念与专业教育理念相融合,确立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加强专业教育、在专业教育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按照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高度统一、深度融合的理念制订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其次,感知性融合模式下政府、高校、企业之间的教育理念融合。基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活动的正外部性特征,政府、高校、企业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过程中都属于受益主体,但由于属性不同,三者在看待和理解高等人才培养的侧重点时有所不同,从而造成三方主体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重点在于政府、高校、企业之间的协同与互动,需要三者统一认识,求同存异。

2.以课程融合为根的功能性融合模式。所谓功能性融合,即前文所述的“三螺旋”模型中,基于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主体功能的交叉重叠特性而构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模式。该模式的要点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高校的教育与科研职能、企业的市场职能,藉由特定的载体或路径在融合实践中实现交迭,从而发挥“三螺旋”协同效应,全面提升融合的效率和质量。

课程是高校专业教育的基本载体,也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要件。“三螺旋”模型下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课程融合是重要依托。“三螺旋”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功能性融合模式,就是以课程融合为抓手,聚合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主体的人才培养价值取向与教育资源,打造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渗透、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依托课程促进“三螺旋”结构的有效运作和功能发挥。政府、高校、企业应联合开发课程融合体系,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可承担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等创业意识和创业知识普及性课程的开发任务;高校可承担创新创业系统理论、专业教育类课程的开发任务;企业可承担与创新创业直接相关的实践性课程的开发任务,由此构成“意识培养+知识普及+体验实践”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高校、企业虽然承担的课程开发任务各有侧重,但它们都是主体,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应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从而让联合开发落到实处。

3.以跨专业融合为点的结构性融合模式。结构性融合是指依据“三螺旋”理论,基于创新创业活动内在的实践结构特性而构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模式。创新创业是高度复杂的生产活动,其发生和发展往往遵循实践规律、生产规律和市场规律,而教育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却没有如此高的契合度。正因如此,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会按照教育体制内学科划分、课程分置的方式来呈现,而是以多学科知识和技能交叉融会、相互渗透的方式来呈现,这对创新创业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的宽度和深度要求都很高。从创新创业活动的实践结构特性出发,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应立足于“三螺旋”结构,走跨专业融合之路。

“三螺旋”理论表明,在区域创新活动中,政府、高校、企业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整体,缺失了任何一方,创新活动都难以正常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区域创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离不开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因此,在结构性融合模式中,不仅高校要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和企业同样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4.以项目合作融合为体的社会化融合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社会化融合模式,是基于高等教育的社会化办学特征构建的模式。高等教育的社会化办学特征突出表现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完全可以嵌入校企合作,依托各类校企合作项目来进行融合。在社会化融合模式中,高校联合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发创新创业项目,由学校提供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企业提供市场信息、生产场地以及人力资源,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三方主体共同围绕创新创业项目展开合作。在项目启动和运作过程中,高校学生以学徒身份参与进来,全面观摩、学习甚至介入营利性创新创业项目的发起、论证、决策、实施、验收过程,在实践锻炼中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尽管社会化融合模式带有一定的经济属性,但政府、高校、企业都应认识到人才培养目标与项目盈利目标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高校在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使其明确创新创业知识、专业知识如何应用于创新创业实践。企业在经营运作创新创业项目的过程中,应为学生配备导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启发和教导学生如何解决创新创业实际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入校举办讲座的形式,为大学生普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使其充分了解当前国家关于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和规章制度,扩大学生的知识面。

四、“三螺旋”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路径

1.制度体系:优化顶层设计+管理制度建设。基于“三螺旋”理论,政府应在现有政策和制度基础上优化顶层设计以及制度建设,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营造更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

首先,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供给。我国当前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并没有涉及“三螺旋”结构,也没有涉及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需要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供给,这是我国需要优化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国家应扩大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面向范围,将其纳入高等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使在校生与毕业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享受同等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快制定旨在强化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协同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突出政府和企业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给予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更多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三螺旋”结构属于一种宏观结构,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主体均属于社会联系广泛、资源调动能力强、影响面大的主体,因而建设涉及三方主体的管理制度也必须拥有较高规格。一方面应建立省级统管统筹的管理体制,由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协调下辖各地方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事务,建立起稳定的“三螺旋”创新创业教育结构,避免地方政府因“一家独大”而造成“三螺旋”结构失衡。另一方面应建立地方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平等协商、民众决策的管理机制,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充分给予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办学自主权,尊重企业在人才培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2.组织体系:专业依托+服务支撑+项目载体。“三螺旋”结构作为一种松散的联盟型组织,需要一系列资源点发挥链接作用,促使政府、高校、企业更加紧密地发挥协同作用。因此,基于行政链、生产链、“技术—科学”链建立专业依托+服务支撑+项目载体共同形成的组织体系,是“三螺旋”模型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过程中能否取得预期成效的关键。

首先,专业依托。高校是承担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核心主体,在针对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原则和主线,依托专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有力支撑。当然,高校在狠抓专业教育的同时,要注重与企业的联合培养,兼顾专业知识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其次,服务支撑。服务是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元素,它既包含行政链上的公共服务,也包含生产链上的职业培训服务等。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行政管理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公共政策制定者、监督管理者、指导服务者的角色任务,以优质服务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企业应积极发挥育人主体作用,向高校提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所需的实训场所、实践基地,为学生配备实训导师,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最后,项目载体。开发创新创业项目是“三螺旋”社会化融合的核心内容。政府应依据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引导和支持地方高校、企业联合开发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项目,依托创新创业项目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项目实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

3.课程体系:意识培养+知识普及+实践体验。课程体系设计受教育理念的影响,直接体现教育的价值取向和主要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基于“三螺旋”结构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是新时期我国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全新教育模式。为此,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课程体系建设。

首先,建设意识培养性创新创业课程。高校要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的创新,将创新创业教育课题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在突出专业特色的基础上,融入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创业心理品质的培养与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思想教育,二是实践启发。高校建设意识培养性创新创业课程,也应从这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开设面向所有在校生的创新创业思想教育课程和创新创业精神培育课程,通过广泛、深入的课堂教学启迪学生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另一方面,要开设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的创新创业实践模拟性课程,高校可根据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开设适合学生学习和操作的实践模拟性课程,通过实践模拟启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其次,建设知识普及性創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创新创业知识的宽泛性、多元性。大学生创新创业不仅要掌握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与创新创业紧密相关的政策知识、法律知识、商业知识、管理知识、财务知识、社交知识等。对此,高校应开设一系列知识普及性创新创业课程,将创业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普及创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知识。在具体实践中,可由政府相关部门、高校、企业根据各自的信息资源优势和知识资源优势,分别进行开发。最后,建设实践体验性创新创业课程。实践体验性创新创业课程是最接近创新创业实践的课程,它以校内的实践模拟性课程为基础,在实习实训基地中进行授课,可以直接形成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实践体验性创新创业课程分为两类:一类是鼓励学生参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可以落地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通过真实的创新创业实践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另一类是由学生自行思考、设计、论证创新创业项目,由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进行评估。开设实践体验性创新创业课程时,高校可以根据上述分类原则,立足于校企合作实际以及已有的创新创业成果灵活设置。

4.平台体系:知识空间平台+创客空间平台+孵化空间平台。“三螺旋”理论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就是以一种特殊的系统论审视和理解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因此,搭建有利于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生态系统”,是“三螺旋”理论视域下的必然逻辑结论。基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基本特性,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生态系统”应由知识空间平台、创客空间平台、孵化空间平台三部分构成。

首先,搭建知识空间平台。创新创业涉及的知识面十分宽泛,创新创业知识与专业知识融合的维度和层次也非常丰富,搭建知识空间平台,就是在校内课程和学时的基礎上,通过覆盖面更广、知识容量更大的网络空间来充实创新创业知识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政府、高校和企业可以联合搭建互联网创新创业知识空间平台,共同开发可供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和数字化的教学资源。在课程和教学资源中,可以在专业知识教学过程中设计可能产生创新创业想法的启发点,同时在创新创业知识教学资源穿插需要用到的专业知识教学资源,通过多点链接、资源转换的方式促进创新创业知识与专业知识融合。其次,搭建创客空间平台。创客空间平台是具有创新意识、创业意愿的青年们进行头脑风暴、交流切磋、共享信息、远程协同的新型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高校和企业可以联合搭建线上线下混合的创客空间平台,既面向社会提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吸引社会创客入驻,也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想法落地。区域创客空间建成后,应及时与国家备案的创客空间联系,并努力与其他规模大、模式成熟的创客空间建立合作,共享信息和资源,壮大创客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运作实力和创新创业教育实力。最后,搭建孵化空间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最好形式莫过于在实践中开展教育。搭建孵化空间平台,政府和企业要唱好“主角戏”。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抓好国家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对孵化空间平台内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足够的支持,促进更多项目落地生效;另一方面,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孵化空间平台的创新、试错功能,利用企业所掌握的市场信息、生产资料、技术资源、人力资源开展自身的创新项目。高校则应积极参与孵化空间平台的建设和运作,利用孵化空间平台的资源和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和专业实践教育。

5.激励体系:教师激励机制+学生激励机制+社会激励机制。“三螺旋”结构要发挥作用,凸显促进区域创新的功能,必须依赖内外部的激励机制。相应地,基于“三螺旋”结构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也需要建立健全激励体系。

首先,要建立政府主导的教师激励机制。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属于公办院校,教师群体的薪资待遇标准和制度主要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把控。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教师激励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和薪资制度,将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专业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并将教学成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鼓励高校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教育,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创造条件。其次,要建立高校主导的学生激励机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建立学生激励机制,以调动大学生接触、了解、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高校应把创新创业教育摆到与专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让创新创业教育核心课程成为专业必修课,学习创新创业课程与学习专业课程取得同样数量的学分,通过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地位,增强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高校可以将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列为毕业设计的重要形式之一,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主体演讲等课外活动,学习创新创业知识,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最后,要建立企业主导的社会激励机制。市场激励是社会激励的主要方面,而企业又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建立社会激励机制,关键要打通生产链与“技术—科学”链之间的壁垒,使区域创新成果能够收获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我国全面深化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企业应抓住政策机遇期和经济繁荣期,积极与高校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的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武装”自己,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支持,实现校企共享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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