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系统理论的中国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研究

2021-03-19 10:54张克俊
开发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城乡

张克俊,方 茜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a.农村发展研究所; b.政治学研究所,成都 610072)

提要:城乡问题追根究底要回到人的问题,因此劳动力流动是关键。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因素很多,既有研究带有碎片化特征,不利于形成完整的认识。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对影响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因素进行归纳整理,利用解释结构模型法建立“城乡劳动力流动影响因素模型”,对影响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各个层面的要素,以及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收入、区域经济、制度、环境和劳动权益保障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直接要素,个人、家庭是间接要素,政府、市场和社会是干预管理要素。站在系统的角度,劳动力合理流动体现为通畅性、均衡性和适应性,可借此特性提出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思路。

一、引言

城乡问题追根究底要回到人的问题,劳动力流动是关键。表面上,劳动力流动只是人所在地理位置的变化。实质上,劳动力流动涉及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社会阶层诸多方面。如在经济空间表现为劳动力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职业变迁,在社会空间表现为劳动力适应、融入不同社区和群体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劳动力流动既带来了生产力的变化,也带来了生产关系的变化。这些变化投射到生产生活、社会文化中,其影响是巨大的。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在此背景下研究城乡劳动力流动,对增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无疑是有益的。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巨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城乡人口结构“倒挂”。1949年我国城乡人口之比为10.6∶89.4,2018年为59.6∶40.4,城市人口从绝对的少数变为相对的多数。二是游离于城乡之间的流动人口规模庞大。2018年我国流动人口达2.4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3%。人口不再单纯地依附在城市或农村,呈现出“动”的气质。三是城乡问题重心转移。改革开放初期,打破城乡“硬梗阻”,探讨城市开门是重要议题。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步子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成为重点。近年来,在内地经济崛起、城镇化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劳动力回流成为趋势。在经济、家庭的多元考量下,劳动力流动的半径、频率和方式都有所变化。劳动力关注的重点也从“能否进城”“向哪转移”过渡到“如何实现更多的收益”“如何改善家庭生活”。毋庸置疑,我国城乡关系的逆转对劳动力流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意味着学者必须跳出传统的假设,把劳动力流动这一问题带入新的城乡关系中去研究。

二、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文献和实践回顾

(一)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文献述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相关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研究已逾千篇,聚焦在劳动力转移、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城镇化)、户籍制度、生产要素市场和农民工等议题。城乡劳动力流动涉及的学科主要有经济学、社会学和公共管理。早期研究集中在经济学,基于刘易斯“两部门模型”、收入均等化理论解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机理。经济学角度的思考难以解释劳动力转移导致的社会问题,社会学领域学者由此介入,公共政策领域的学者也相继进入,逐步形成了经济、社会和公共管理三大领域协作研究的态势。归纳起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意义、状态和影响因素等。

首先是对意义的探索,回答“为何流动”。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生产力、手工生产力、社会化机器大生产、现代化生产力几个阶段[1]。不同阶段的劳动力具有不同特征。如手工生产力阶段的劳动力基本是固定的状态。但在现代生产力阶段,随着分工细化、职能多样化,劳动具备了流动的条件。因此,劳动力流动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中国要由二元经济转变为现代化经济,要由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新兴的工业国,关键在于实现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2]对劳动力流动意义的阐述包括中宏观和微观层面。在中宏观层面,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社会化大生产、经济现代化对劳动力的客观要求,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基本需求,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资源有效配置、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根本保证。”[3]在微观层面,劳动力流动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家庭增收,缓解农村贫困是有益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力流动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影响不同。有学者对劳动力流动必然带来正向产出效应的观点提出质疑[4]。在收入问题上,劳动力流动可能导致更大的收入差距,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非正式迁移人口的增长,也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5]。劳动力外流对流入地经济增长有贡献,但弱化了流出地的农村集体行动能力,“对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6]。

其次是对劳动力流动状态的分析,主要围绕流动方向、尺度和频率展开。与发达国家不同,对未完成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主要表现为农村向城市的流动[7]。流动空间主要包括县内、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4个尺度,农村劳动力主要流向县内、省外两个空间尺度[8]。劳动力并非流动越多、越快就越好。“流入地的劳动力流动率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小;流出地的劳动力流动率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大。”[9]需要注意的是,流动只是劳动力迁移的一种状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会回流、迁徙,也可能成为永久移民。这些变化有些是可逆的,有些则是不可逆的。农民工迁移的主要模式是常年在外务工,回流是暂时性的,大部分回流农民工会选择再迁移[10]。回流的主要是女性、低教育水平、低技能的高龄劳动力[11]。学者大多认为,我国劳动力流动是不畅的,制度屏障、社会排斥、公有制部门的封闭性是主因。在制度障碍下农村居民仍能通过接受较好的教育、提干或参军等方式获得城市户口,成为永久移民的概率与父母教育水平、汉族身份、父母党员身份等正相关[12]。在制度屏障之外,“受限的”流动又是“有限的”。城镇公有制部门对农村劳动力始终是封闭的,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流向了城镇民营经济部门[13]。

再次是对影响劳动力流动的要素进行研究,探索要素作用机理。宏观层面的动力源自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及重要的人口政策。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家庭承包责任制、经济特区设立以及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促进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农业部门向工业和服务业部门流动。户籍制度是阻碍劳动力市场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14]、农村劳动力向就业城市移民[15]的因素。中观层面的影响来自收入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等。20世纪90年代蔡昉就提出相对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16]。微观层面的影响与劳动者受教育情况、年龄、性别、婚姻以及家庭资源禀赋等因素相关[17],是“个体决策和家庭决策的综合过程”[18],与村庄离婚率也有一定关系[19]。工资待遇、流动次数和学历层次等对流动都有显著影响[20]。对影响要素的分析,有的学者是从劳动者角度引申出来的,而劳动权益保障是重点。劳动权益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围绕就业机会、工资薪酬、劳动安全、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展开。农民工虽然群体大,但相对弱势。其遭遇的不平等待遇主要表现在人身权、经济权利受侵害及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21]。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学者给出多种解释:一是从政府与企业博弈的角度切入。如地方政府没有动力介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博弈,而企业为了减少合同约束,会对劳动者采取歧视性的协约策略[22]。二是从职业准入观察。职业准入受限导致城乡劳动力群体的工资差距不断加大。三是从社会福利角度分析。尤其是‘碎片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但妨碍劳动力流动,而且加大管理成本。[23]

最后是对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探讨。已有研究多对“合理流动”的意义进行阐述。如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根本途径[24],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25],实现经济增长等等。有的学者对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因素进行了归纳,如土地制度、培训和就业指导制度、户籍制度,提出了让农村劳动力“实现职业和户籍身份同步城市化”[26],健全劳动力市场等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办法。比较明显的问题是,使用了“合理流动”这个概念,但未回答“如何才能算得上合理”。这也使得问题的讨论止步于“流动”而非“合理流动”,给出的解决方案基本类似,难以深化。

综上,已有研究带有多领域、多维度和多学科的特征,为后续思考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局部的正确未必是整体的正确,碎片化的知识不利于决策者形成完整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很多场合强调系统思维方法的重要性,注重要素的协同性和系统的整体性。2012年,他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现在,重大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更需要全面考量、协调推进。”[27]因此,从已有成果中整理、提炼和集成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要素,剖析要素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本文以系统理论为基础,运用系统方法分析影响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各个层面的要素,力求以全面的、整体的思考模式突破静态的、局部的思维定式,实现对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系统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

(二)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实践回顾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大抵经历了农业牵制、改革促进、强化管理、改善环境、优化配置5个阶段。

1.农业牵制发展,抑制城乡人口流动

1949—1977年,粮食对人口流动政策的导向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28]。20世纪50年代初,政府开始推进农村合作化运动,到1956年基本实现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农村合作化运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富余劳动力开始到城市寻找工作。195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农村居民改变居住地的迁移须得到官方的批准。这一政策未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同步实施城市居民农产品定量供应,在物质极度紧张时期,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生活没有保障,人口流动必然受到抑制。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城乡迁移做了严格的控制。《条例》提出,公民在从农村迁往城市的过程中,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学校、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实施《条例》使得政府主要通过管制城市招工、招生指标来控制人口流动[29]。

这一时期,政府运用政策带动人口从城市向农村、从农村向城市双向流动。带动人口从城市向农村流动的典型是1955年开始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各地要根据情况解决城市中的失业问题,明确城市就业以外的4条路径,即“到郊区、到农村、到农垦区或者山区”[30]。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提出青年应“下乡上山去参加农业生产”[31]。1958年,中央决定用5年时间动员570万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32]。“大跃进”时期,为了实现工业生产高产、高速发展的目标,城市放开招工的口子。1958—1960年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了1 500万人,城镇总人口达到1.3亿人。此后,中央出台多个政策引导进城农村人口返乡,如《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提出在当时城镇人口的基数上,3年内减少2 000万[33]。再比如,《关于精简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精简的对象,主要是1958年1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职工”[34]。城市大门就此关闭。1977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下降到17.6%,城乡人口流动的空间被压缩。

2.改革释放活力,城乡共荣促进流动

1978—1991年,农村改革解决了粮食不足的问题,城市对人口的限制逐渐松动。1978年,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出现了粮食剩余和劳动力剩余。粮食的剩余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倒逼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农村劳动力富余则倒逼户籍制度和就业用工制度改革。《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社队企业对农村经济的重要性,鼓励发展农村工业,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城市开放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引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快速转移。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指出,公安部门应准予那些在集镇有居所、有经营能力、在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农民和家属落常住户口[35]。1984—1991年间,城市“开门”政策带动人口向城市集聚,城镇人口增加7 186万人。1990年针对春节后的“民工潮”,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进行了控制和管理。同年,《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通过搞好农村经济就地消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防止出现大量农村劳动力盲目进城找活干的局面”[36]。在“一松一紧”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形势逐渐缓和,趋于稳定。

1978—1991年是我国经济的调整、发展和治理期。农村改革带来了三大变化,即农作物增长、乡镇企业崛起和农民收入增加。这些变化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实到城市工业提供了条件。这一时期,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数量骤增。为了控制盲目流动,政府出台政策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1978—1991年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9个百分点,提升到26.94%。

3.城乡冲突加剧,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1992—2001年,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两大问题交替,倒逼政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1992年有两个重要事件影响城乡关系,即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两大事件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沿海城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并由此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沿海流动的趋势。这一时期鲜明的特点是,政府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例如,1995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提高流动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37]。1996年下半年中央政府出台下岗减员政策。此后一年,我国国有企业超过1 000万职工下岗。199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这一时期政府政策的目标是优先保障城市居民就业,将农民工就业限定在城市职工所不愿从事的脏、累、差工种以及非正规就业部门。”[38]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农民子女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成为国家引导城乡人口流动的一个方向。

1992—2001年,城市经济(特别是沿海城市)突飞猛进,吸引农村劳动力向沿海转移,跨省流动成为主力军。1996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加,城市就业形势严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提上政府工作日程。1992—200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0个百分点,提升到37.66%。

4.倡导公平就业,改善劳动就业环境

2002—2012年,农村劳动力在就业中遭遇的不平等加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倡导就业公平。2002年,江泽民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强调,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取消了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流程以及就业职业工作限制,鼓励企业自主用工。此外,《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终止了对农民工的强制收容、遣送制度。2006年《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解决工资拖欠、搞好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角度提出改善农民工状况的方案。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这一时期,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城乡就业容量下滑。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倡导就业促进、就业扶持和就业服务。2008年《就业促进法》颁布,标志着我国城乡劳动力就业迈入法治化轨道。2011年发布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街道、乡镇和城市95%以上的社区设立基本劳动就业服务平台,以及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2002—2011年,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农民工权益受侵害问题有所加剧,国家出台鼓励创业、积极就业的政策,在保护农民工权益、均衡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做了大力改革。2002—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2个百分点,达到51.27%;2011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5 2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62.75%。

5.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劳动力流动的大背景是城乡融合发展,相关的政策导向性文件主要见于党代会报告和每年的“一号文件”。国家政策导向的大方向是优化城乡劳动力配置,主打策略为5条:一是强化农村人才培养。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培养农村的科技人才、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其中,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在2016年的相关政策中又有强化。二是鼓励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4年)等。三是保障农民工权益,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及党的十八大报告都提出此类目标。四是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五是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增大乡村就业容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态度是明确的,给出了培养农村人才、强化人口迁徙、鼓励人才回流3条路径。其中,培养农村人才旨在保证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增量;鼓励人才回流意在优化农村劳动力的存量;强化人口迁徙意在减轻农村资源压力,释放农村的经济空间和地理空间潜力。2012—2018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提升了7个百分点,达到59.6%;农民工总量增加了2 575万人,达到28 836万人,其中进城农民工13 506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8%。

三、城乡劳动力流动影响因素及结构关系

(一)模型要素选择

在城乡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影响劳动力流动的要素很多。了解有哪些要素,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对系统把握城乡劳动力流动有重要意义。换句话说,需要从结构角度把握各个要素在系统中的位置,即建立结构模型。

将研究问题设定为,确定城乡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的影响要素及要素关系。构建模型的第一步是从先验知识中寻找并选择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要素。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要素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层面。宏观层面的讨论集中于城乡劳动力流动对区域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影响,以及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土地制度等对流动人口、劳动权益保障的影响。中观层面集中于对劳动力流动与区域发展差距关系的思考,如人口流动对收入差距的作用,对输入地、输出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微观层面,往往从劳动者收入差距、家庭情况、需求特征、个体偏好等角度分析劳动者转移的微观因素和内在动力。学界对制度与劳动力流动的讨论也很多,对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不佳导致的流动问题形成共识。户籍制度垄断了城镇居民就业、住房和食品供给、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农村居民的迁徙自由。除去以上因素,学者对其他影响因素的讨论也很多,如城市失业人口、教育水平、社会歧视、房价、金融发展、公共事业、家庭决策和社会互动等。笔者从上百篇文献中提取出这些要素及要素来源(见表1)。

表1 劳动力流动、劳动权益保障影响要素及其来源

建模共选择42个要素,根据要素出现的频次和重要性进行选择;对专家意见较为统一的要素,仅罗列比较重要的来源;要素选择主要从“劳动力流动”这一问题切入,对文献中的相似要素进行了归并。整理得到要素明细表(见表2),主要调整有:将“政府作用”“财政支农”调整为“政策服务”和“财政支持”;增加了劳动力流动、劳动权益保障两个要素;为了显示更好的层次关系,按照前面的分类,将制度、收入、社会、家庭、成本和政府等因素纳入模型,其他因素用其下属要素代表。如经济因素,将其包含的4个要素纳入模型,市场因素用劳动力市场表示。

表2 劳动力流动、劳动权益保障影响要素代码及名称

(二)建模主要步骤

建立邻接矩阵。研究选择的元素Si,Sj(i,j=1,2,…,42)利用公式(1)建立上三角关系阵,表达式见公式(1)。

(1)

根据上三角关系阵,写出邻接矩阵A。在要素选择和建立邻接矩阵之后,需要对邻接矩阵进行运算,以获取可达矩阵R。计算得到42×42邻接矩阵。根据42×42邻接矩阵建立可达矩阵。通过将邻接矩阵加上单位阵,经过多次运算后得到可达矩阵。

可达矩阵的推移特性:

A1≠A2…≠Ar-1=Ar,r≤n-1,

(2)

Ar-1=(A+I)r-1=R。

(3)

式(2)中,r为矩阵阶数。通过矩阵运算,求得A1≠A2≠A3=A4,得到可达矩阵A3=A4=R。它表明各节点间经过长度不大于3的通路可以达到的程度。

区域划分。将要素之间的关系分为可达与不可达,并且判断哪些要素是连通的,即把系统分为有关系的几个部分或子部分。首先通过对先行集和可达集的运算确定底层元素,其次判断这些元素的连通性。如果元素的可达集交集为空,则要素属于不同连通域,反之为同一连通域。求得最底层元素:T={S9,S13,S17,S18,S21~S26,S30~S32,S37~S42}。

因为,R(S9)∩R(S13)={S4~S6,S8,S19,S23,S26~S29,S35}≠Φ,所以,S9,S13属于同一个连通域。

同理,S17,S18,S21~S26,S30~S32,S37~S42与S18,S21,S22,S23,S24,S25属于同一个连通域。

进行级间划分(略),依次求得不同层元素如下。

最底层:T={S9,S13,S17,S18,S21~S26,S30~S32,S37~S42};

第一层:L1={S1~S4,S10~S12,S14~S16,S19,S20,S33,S34};

第二层:L2={S5,S6,S36};

第三层:L3={S35};

第四层:L4={S28};

第五层:L5={S29};

第六层:L6={S27};

第七层:L7={S7};

第八层:L8={S8}。

利用以上信息,绘制分级递阶结构模型(略)。根据分级递阶结构模型绘制出城乡劳动力流动结构模型(见图1)。

笔者在城乡劳动力流动影响因素结构模型中增加了3条反馈线,即需求/产业结构→劳动力流动、农村经济→劳动力流动、劳动力流动→劳动权益保障。在家庭因素、政府因素、制度因素、社会因素和成本因素之间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为了让模型更容易阅读,研究中忽略了这一层面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是一定存在的,如政府因素中的政策因素一定会对制度因素起到决定性的导向作用,而家庭因素、社会因素、成本因素也会对政府制定制度产生影响。

(三)要素结构关系解析

1.劳动力流动的直接影响要素

收入要素通过作用劳动力个体发挥作用。收入因素包括城乡收入差距、薪资水平/居民收入和成本因素。为什么劳动力大部分是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而非城市向农村流动,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劳动力转移的可能性越大。当农村收入高于城市时,会出现人口从城市向农村流动。在江苏省华西村、四川省宝山村以及全国的其他富有的村庄,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图1 城乡劳动力流动影响因素解释结构模型

区域经济作用就业容量是中宏观变量。区域经济包括需求/产业结构、农村经济,这两个因素决定着就业容量。农村的就业容量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内部动力。一方面,农村经济良性发展会在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的同时,降低劳动力的转移意愿。另一方面,通过加长产业链,让农村经济承载更多的就业人口。城市的就业容量也是动力源,主要源自城市自身的需求和产业需求,是一种外部的拉力,与城市的人口规模、经济地位有着紧密联系。

制度因素是政府作用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法。制度因素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土地制度。这些因素一直是限制、抑制劳动力流动的问题所在,根源在于这些制度涉及国家资源和生产关系。价值观的导向、制度设计的倾斜是改善城乡劳动力流动状态的核心。

环境因素是劳动力流动的充分要素。环境要素包括生活劳动环境、地区发展差距、城市失业人口、农村基础设施、工业化、城镇化和文化差异。这些要素多具有趋势性,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既在当下、也在未来,如地区发展差距、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内动力。环境因素中也有一些代表劳动力所处地域、产业行业的相对优势(劣势)的因素,如城市失业人口、农村基础设施、文化差异。环境因素是较为稳定和难以调节的因素,需要长时间的改善。

劳动权益保障是劳动力流动的保健要素。劳动权益保障直接作用于劳动力流动,但其与收入要素和经济要素的“激励”属性不同,更具有“保健”的属性。收入要素、经济要素激励劳动力“要流动”“想流动”,劳动权益则是避免、规避因保障不到位导致的劳动力“不想流动”“不要流动”。劳动权益属于生产环节,劳动力流动属于流通环节。虽然两者同属社会再生产领域,但生产对流通起着决定性作用,劳动权益更为重要。

2.劳动力流动的间接影响要素

由图1可知,作用于城乡收入差距、薪资水平/居民收入这些直接因素的有劳动力素质、性别、信息、家庭经济、赡养人口、政府服务、财政支持等,这些因素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间接因素。作用区域经济的因素有区域经济增长、农村人才,这些因素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间接因素。间接因素虽不直接作用于劳动力流动,但其“旁敲侧击”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3.劳动力流动的干预管理要素

政府、市场和社会是干预、管理劳动力流动的三类要素。由图1可知,政府包括政策服务、财政支持两个要素,社会包括社会地位、社会网络、社会歧视3个要素。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从现实来看,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城乡劳动力流动有着较大负面影响。主要劳动力市场(城市)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农村)之间的断层,导致城乡劳动者在两个不同的层面流动。目前,此3类要素中政府发挥的作用较大。社会因素在促进劳动力流动上起着重要作用,但不是直接作用,其主要通过劳动权益保障来体现。

4.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动态机制

由图1可知,围绕劳动力流动这个核心,形成了3条动态机制:第一条是劳动力流动→劳动生产率→区域经济增长→需求/产业结构→劳动力流动;第二条是劳动力流动→农村人才→农村经济→劳动力流动;第三条是劳动力流动→劳动权益保障→劳动力流动。第一条是中观领域动态机制,针对产业和区域经济;第二条是中微观领域动态机制,针对农村人才和农村经济;第三条是微观动态机制,针对农民工和劳动权益。

四、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思路

(一)城乡融合背景下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内涵

系统来看,城乡融合发展就是城乡差距消减、互通有无,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劳动力流动呈现合理性。那么,什么是合理流动?“合理”的文字释义是“合乎道理或事理”,转换到经济领域,劳动力合理流动可以看成是在经济规律的基础性作用下,劳动力转移通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国家政策导向的相互作用和动态适应,实现要素优化配置的过程。基于结构模型,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必须遵循系统运行规律,在确保流动通畅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均衡,具有更好适应性。本文提出在城乡融合背景下的劳动力流动要强化合理性,而合理性的内涵包括通畅性、均衡性和适应性。

流动的通畅性是指以劳动力自身意愿为主导,逐步减少和取消相关政策对劳动力流动的刚性限制,降低流动成本,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的形成。现阶段,户籍制度是决定我国城乡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政策因素。我国户籍制度执行时间长、权威性强、影响面广,包括社保、教育、就业、分配、财产等涉及公民切身权益的相关制度法规,都以户籍类别作了差异性甚至禁止性安排,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政策体系惯性很大,客观上制约了城乡劳动力流动,是制度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流动成本主要包括机会成本和经济成本。降低机会成本就是合理保障劳动力流动时,现有权利不丧失和少丧失,主要包括城乡社会保障接续问题、农民离乡集体土地权益问题等等。降低经济成本就是要充分利用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异地就业人员在子女教育、社保、住房、培训等方面的便利化和均等化。

流动的均衡性是指增强劳动力在流动作用机制、流动动机上的多样化和协调性,促进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从而推动城乡各成其态、各得其所的发展。现阶段,以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所形成的城市极化效应是导致劳动力由乡到城单向流动的主因,体现了效率先行的经济机理。但是,大城市病和乡村衰落的现象反映了劳动力要素没有与土地要素、环境要素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优化配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劳动力抵抗风险能力弱也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单向流动的重要因素,反映出农村劳动力流动中的保生计趋向。在经济新常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促进劳动力流动动机从保生计为主向追求事业成功、追求创新创业、追求差异化生活转变,对于优化劳动力流向、激发劳动力潜力意义深远。

流动的适应性是指劳动力流动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相适应,做到顺势而为,“因时制宜”。现阶段,产业化、城镇化、农村生产组织形式是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主因。在产业方面,城乡劳动力流动应有利于新的产业格局形成。在城镇化方面,城乡劳动力流动既要有利于劳动力在不同层级城市之间的均衡配置,又要带动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的重构,形成新的消费市场格局。在农村生产组织形式方面,城乡劳动力流动要顺应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对劳动力的容纳能力。

(二)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对策建议

1.提升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通畅性

一是减小城乡势能差。重点改善农村发展条件,形成农村特色和亮点。以公共服务重要节点建设为基础,把城乡接合部、城市周边地区以及与大城市功能配套的地区,作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首选区域。二是优化制度体系,贯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居民户籍登记制度,平权不同户籍之间的利益附属,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各级城市之间均等化发展。三是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创业辅导、权益维护等领域,加强县、乡、村三级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切实补齐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短板。四是进一步消减就业歧视,降低体制内单位进入门槛。以社会化管理为导向,加快人事档案制度、职称制度、职业鉴定制度改革步伐,实现更大范围的择业自由。

2.提升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均衡性

一是促进劳动者自由、自主流动。把促进劳动力自由择业作为户籍、就业、社保等制度改革的主线,持续、有序地降低劳动力流动的行政门槛,构建以劳动力自身能力和偏好为主要就业、择业依据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均衡流动。二是从内部提升、外部改善两个方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议价能力。内部提升是指通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养。减小城乡医疗保险方面的差距,建立健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加快整合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期以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为重点,远期探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路径。外部改善是指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并发挥好为农村劳动力维权的组织,通过制定并推行公共协商制度、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发挥工会作用,让农民工在与雇主处理劳资关系时拥有更高的谈判力。三是结合乡村经济和产业发展,提升农村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度,有计划地孵化乡村企业运营人才、技能人才和信息人才,同步建立辅助劳动权益保障的人力资源服务团队和法律服务团队。四是建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长效机制。强化金融支持,从拓宽融资渠道、丰富担保内容、完善产品设计多个角度去实现。有区别地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如对经验驱动型的创业模式应给予更多支持。

3.提升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适应性

一是提高农村生产率,推动农业规模化、高端化和融合化发展,发挥农村在生态、景观、习俗、食材方面的优势,通过专业合作社整合资源和强化行业管理。二是探索乡村工业因地制宜发展,充分利用乡村地区资源优势,以工业点为形式,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手工业等无污染、产业链较短的工业项目。探索农村集体用地的工业用途方式,增强乡村工业比较优势。三是发展服务业,拓展就业容量。坚持服务业发展的就业导向,大力发展养老、家政、物流配送、旅游等就业容量大、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领域,重点保障中低端劳动力就业机会。四是推动特色小镇和新乡村建设联动发展。抓住两者地理位置比邻、资源互补、目标导向一致的特点,在充分尊重当地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发挥生态、土地、劳动力、文化等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以生产组织形式、商业模式创新为切入,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治理完善、文化习俗延续的社会经济形态,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新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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