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研究

2021-03-28 02:40舒畅
党政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跨境物流新基建协同发展

舒畅

〔摘要〕结合我国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的发展现状,基于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的研究思想和方法,本文从系统论的角度构建我国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复合系统的协同度模型,对其2013-2019年的协同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我国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以年均24.1%的速度持续增长,从2013年的0.9136到2019年的3.167;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以年均26.4%增长率不断增长,但其整体的有序度弱于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有序度从2014年的0.347增长到2019年的0.9027,表明两者间存在协同关系,但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从建立和完善协同发展保障机制、健全协同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多方主体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协同发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新基建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2-0121-08

一、引言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作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两大子系统,其协同发展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经历了2015-2016连续两年下滑之后,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呈现震荡上行走势,进出口贸易总值重回上升通道,201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值首次突破30万亿大关。海关总署数据表明,2019年我国外贸发展呈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的态势,全年进出口贸易总值为31.54万亿元,同比增长3.4%。可见,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近年总体增速逐渐放缓并进入“疲软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发展,以出口为主的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却呈现出较强劲的持续增长势头。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海淘用户规模突破1亿人,2019年我国海淘用户规模将近1.55亿人。2019年我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为2.4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则约为10.66万亿元。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迅速的同时,跨境物流也持续快速增长。根据《2019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完成14.4亿件,同比增长29.9%。可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相互协同的促进作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并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我国传统出口贸易带来巨大冲击,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4月7日,国务院决定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新业态助力我国出口外贸发展,努力发展跨境电商。此外,海关总署还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新监管方式的试点,以促进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它们有着交叉而动态的协同关系。因此,如何认识并准确把握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现状,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当前,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協同发展的研究已成为热点问题,关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相关研究,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在理论分析方面,重点就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联动关系、协同机理和发展策略等问题进行研究。Aldin 和 Stahre(2003)探讨了物流平台对跨境电商的作用,研究发现良好的物流体系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1〕Placzek(2010)通过系统研究发现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共同发展对于电商物流供应链的优化发展意义重大。〔2〕张夏恒、郭海玲(2016)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在宏观层面两者在协同方面欠缺,在微观层面两者的协同缺失表现出了一些典型而显著的特征,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利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3〕张夏恒(2018)从全球价值链的视角来分析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内生机理,并提出了对应的发展路径。〔4〕牟能冶、陈竹等(2020)研究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运行机理,构建了点协同共生模式下的委托-代理模型,并进行了对比分析。〔5〕钱慧敏、何江(2017)采用扎根理论模型来研究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并提出了一些对应的改进策略。〔6〕〔7〕张夏恒(2020)将博弈论方法运用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状况研究,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和实现路径。〔8〕

在实证分析方面,重点就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水平进行分析。刘有升、陈笃彬(2016)在分析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跨境电商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分析模型,研究发现2008-2014年这两者的复合系统协同度并没有实现相应的增长,一直在较低水平上下波动。〔9〕张夏恒、张荣刚(2018)构建了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评价分析模型,研究发现2013-2016年这两者的复合系统处于协同状态,但整体的协同水平较低。〔10〕何江、钱慧敏(2019)以我国2008-2016年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行业相关统计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从长期来看这两者具有相互的促进作用和一定的相互抑制关系;从短期来看,跨境物流的增长在短期内对跨境电商增长并没有明显的反向抑制作用。〔11〕王乐乐、邬锦雯等(2020)设计协同度测量模型,利用灰色关联研究方法测算2011-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协同水平,研究发现跨境物流子系统发展落后于跨境电商子系统。〔12〕此外,陈会朋(2018)、袁迪(2020)等采用动态博弈和复合系统等理论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调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13〕〔14〕

总体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相关研究已取得一些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目前,关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方面的相关文献中大多以定性分析为主,而关于定量分析方面的研究内容较多涉及的是供应链协同与物流的协同,对二者协同关系的系统研究并未深入展开。因此,本文基于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的研究思想和方法,尝试从系统的角度来构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的协同度模型,并对其2013-2019年间的协同发展状况进行实证检验。

三、研究设计

(一)协同度模型构建

在本文中协同是指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在发展演化过程中,两者之间协同一致的程度,它决定其由无序走向有序的趋势和程度。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中其系统内部又有若干相互影响的子系统构成,通过测评发现各子系统的有序化程度,探讨其协同程度。

因此,本文在研究中基于孟庆松、韩文秀(2000)提出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的研究思想和方法〔15〕,从系统的角度构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的协同度模型,以科学分析其协同发展水平和发展态势。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本文对2013-2019年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分析,所选评价指标数据来自历年的《中国物流年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統计年鉴》和商务部网站等。鉴于有些评价指标的部分年份数据如网购网民增长率等确实无法直接获得,本文采用递归分析方法经过计算得到。考虑到各指标变量的单位不统一,本文运用SPSS21.0对各指标变量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便进一步分析。

2.评价指标体系确立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依据评价指标选择的科学性、代表性及其数据的可得性,结合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子系统的发展现状和特性,参照现有电商供应链协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并借鉴刘有升、陈笃彬(2016),张夏恒(2016)〔16〕等研究成果,以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能力和跨境物流服务能力作为分析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子系统的序参量,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下表1。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始终存在协同演进关系,为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性,本文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来对表1中的评价指标进行筛选,其计算方法为:

其中,R为关联度系数值,X1j(t)和X2j(t)分别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序参量指标t时刻的标准化值,λ为分辨系数,取值为0.5。一般来讲,关联度系数取值在0到1之间,其值越趋近于1,表明研究对象间的关联程度越强。因此,本文参考张晓娜(2020)的研究〔17〕,选择关联度系数值在0.8到1之间的评价指标,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根据Matlab7.2、公式(4)和各评价指标数据,可求出各子系统序参量指标间的关联度,见表2。

从表2可知,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各子系统中各评价指标间的关联度系数值都比较大,说明它们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水平。其中,跨境电商的X1、X2、X3、X4、X5、X7和X8指标对跨境物流的影响力系数均大于0.8,则保留上述终指标,X6指标的影响力相对较小,予以删除;而跨境物流的Y1、Y2、Y3、Y4、Y5、Y6、Y8和Y9指标对跨境电商的影响力系数均大于0.8,则保留上述终指标,Y7指标的影响力相对较小,予以删除。经过综合整理,则可以得到修正后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3。

(2)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目前,常用的评价指标赋权方法整体上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主要是根据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研究问题进行判断并从主观上给出权数,然后再对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主观赋权法在应用中,由于人的主观因素的存在,致使评价指标赋权的主观性强,难以准确地衡量评价指标的实际重要程度。客观赋权法主要强调从评价指标数据中挖掘信息,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所得结果具有客观性和准确性。

由此,经过对比分析,本文发现客观赋权法的CRITIC赋权方法在使用中往往考虑指标变异性大小,考量各评价指标间的冲突性,使得研究结果更具客观性和全面性。因此,本文采用CRITIC赋权法来确定评价指标权重,以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准确性,其计算公式为:

(三)实证分析

根据公式(1)-(2)和各评价指标数据以测算我国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复合系统以及各子系统的有序度;根据公式(3)可以得到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间的协同发展水平,具体结果见图1所示。

从图1可知,2013-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整体上呈线性增长的发展态势,其协同度分布在区间〔0,1〕内,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跨境电商子系统有序度持续提升。从整体来看,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以年均24.1%的速度呈快速发展的趋势。从2013年的0.9136到2019年的3.167。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2013-2019年跨境电商子系统有序度逐年上升,一方面主要取决于我国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众多利好的电商发展政策,另一方面还主要取决于我国网购网民数量、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和进出口贸易总额保持较高的增长率等驱动因素,这些因素的存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跨国电商的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有序度。

第二,跨境电商子系统发展水平高于跨境物流子系统发展水平。总的来看,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以年均26.4%增长率快速上升,但是其有序度值仅在2015和2019年稍高于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值,这与张夏恒和王乐乐等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与此同时,跨境物流子系统与跨境电商子系统的发展速度接近。这与我国2013年以来民航、公路、铁路和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等跨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密不可分,可以说近几年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所产生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

第三,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关系有待提升。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两者间始终处于竞合的动态演化过程中,两者彼此辅助完成商品交易,同时又在时间、费用、服务等方面存在博弈状态,其协同水平取决于各子系统的有序度和有序耦合,若各系统间处于不协调的发展状态中,则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协同发展。由图1可知,2013-2019年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度在区间〔-1,1〕内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从最小值的0.3470增长到最高值的0.9027;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水平在经过2013-2017年的高速发展阶段后,进入到稳步提升的发展时期,其整体的协同发展水平不高。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构建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水平进行分析,研究发现,2013-2019年间我国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持续增长,其整体的有序度发展水平高于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发展水平;这两者间存在一定的协同关系,但整体的协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于以上分析,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的协同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和完善协同发展保障机制。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需要做出新的协同发展战略调整,顺应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的潮流,紧跟后疫情时代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从现阶段发展情况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还缺乏可靠的协同保障机制。因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保障。针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尚处于不成熟时期,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审时度势,针对其发展的短板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監管机制。有效的监管机制是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监管机制能够合理规制不公平的市场行为,促使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快速走上规范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之路,进而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健全协同支撑服务体系。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控制,严重影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建议加强我国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物流作为社会流通体系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考虑优先扶持5G商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工程建设,引导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提高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信息化水平,以缩短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竞合的时空距离,降低协同发展成本,使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更好地享受到“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政策红利,确保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顺畅运行。二是要健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部门应该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机构,建设融资金流、商流和物流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不同产业的融合。三是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为园区内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财税等支持,以形成产业集群与规模化效应,促进其高效协同发展;同时,园区内的企业也应该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创新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其与跨境物流企业的供应链协同和集约化发展,进而提升企业间的协同发展能力。

第三,促进多方主体协同发展。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在较高水平上的协同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和高校等多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协作。一是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政府、高校和企业等应该根据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发展态势,不断调整和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储备,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二是要协同发展形成合力。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主动与从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业务相关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根据市场需求来合理分配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优化整合供应链的主要环节,贯通跨境电商产业链的上下游,推动不同企业在实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中进行合理分工协作,以增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竞争的合力。三是要探索多元化发展之路。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行业也应该充分借助各种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推动其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供应链体系的末端服务能力,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进而实现协调增长,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Aldin N,Stahre F. Electronic commerce,marketing channels and logistics platforms-A wholesaler perspective〔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3,144(2).

〔2〕Paczek E. New challenges for logistics providers in the e-business era〔J〕.Electronic scientific journal of logistics,2010,6(2).

〔3〕张夏恒,郭海玲.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机理与路径〔J〕.中国流通经济,2016,(11).

〔4〕张夏恒.全球价值链视角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内生机理与发展路径〔J〕.当代经济管理,2018,(8).

〔5〕牟能冶,陈竹,郝娟娟,王宇.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运行机理研究〔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20,(3).

〔6〕钱慧敏,何江.基于扎根理论模型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影响因素分析〔J〕.产经评论,2017,(6).

〔7〕何江,钱慧敏.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策略研究〔J〕.物流科技,2017,(7).

〔8〕张夏恒.“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20,(4).

〔9〕刘有升,陈笃彬.基于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的跨境电商与现代物流协同评价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6,(5).

〔10〕张夏恒,张荣刚.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复合系统协同模型构建与应用研究〔J〕.管理世界,2018,(12).

〔11〕何江,钱慧敏.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关系实证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

〔12〕王乐乐,邬锦雯,李丹.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的跨境电商与物流协同水平测度研究〔J〕.情报探索,2020,(4).

〔13〕陈会朋.基于动态博弈理论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8.

〔14〕袁迪.基于复合系统模型的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调度研究〔D〕.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15〕孟庆松,韩文秀.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2000,(4).

〔16〕张夏恒.跨境电商物流协同模型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D〕.长安大学,2016.

〔17〕张晓娜.我国服务业与城镇化的灰色关联度实证考察〔J〕.统计与决策,2020,(19).

【责任编辑:刘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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