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权”之争:16—18世纪天主教在南海区域初期传播的多重矛盾及影响

2021-04-10 13:58范若兰
东南亚纵横 2021年4期
关键词:天主教葡萄牙

范若兰

摘要:为促进天主教的海外传播,罗马教廷赋予葡萄牙和西班牙以“保教权”。天主教在南海区域的初期传播中,由于传教与贸易和殖民纠结在一起,围绕保教权出现多重矛盾,有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有教廷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有修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导致天主教各行为体产生严重的内耗,制约了天主教在南海区域的传播。

关键词:保教权;天主教;南海区域;葡萄牙

[中图分类号] B9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2479(2021)04-029-11

"Patronage" Dispute: Multiple Contradictions and Influences of the Early Dissemination of Catholicism in South China Sea Area in the 16th-18th Century

FAN Ruolan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Catholicism overseas, the Holy See granted Portugal and Spain the "Patronage". During the early dissemination of Catholicism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rea, the entanglement of missionary work, trade and colonization gave rise to multiple contradictions related to the "Patronage", including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between countries, between the Holy See and the state, as well as between the religious orders. As such, serious internal frictions among various Catholic actors restricted the dissemination of Catholicism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rea.

Key Words:  "Patronage"; Catholicism; The South China Sea Area; Portugal

南海处于太平洋与印度洋的交汇地,自古就是海上交通要道。南海也是周边地区联系的通道和平台,可称为南海区域。这一区域包括:华南地区、中南半岛地区和海岛地区。南海是海上丝绸之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连接起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和欧洲的商业贸易。贸易之路是人员流动之路,也是宗教传播之路,南海区域是世界各大宗教的输入地,道教、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次第传入并落地生根。

1511年,葡萄牙占领马六甲,标志着欧洲对南海区域殖民的开端,也标志着基督教的重要派别——天主教的到来。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法国亦随后到来,进行贸易和殖民活动,同时进行传教活动,实际上,贸易与传教相伴而行、互相促进。在基督教对南海区域的初期传播中,天主教占主导地位。罗马教廷是天主教东方传播的领导者,赋予葡萄牙和西班牙以“保教权”,天主教国家——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是积极推动者,分属上述3国的天主教各大修会——耶稣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巴黎外方传教会是具体的组织者,传教士们则是执行者,分别以马六甲、澳门、马尼拉和大城为基地,在海岛地区、中南半岛和华南地区进行传教活动。

贸易、殖民与传教密切联系,教廷、修会与国家相纠结,在多方推动南海区域天主教传播的同时,也必然产生多重矛盾,如世俗利益与宗教利益、教皇权威与国王权力、修会的跨国性与双重忠诚等,这些矛盾在南海区域天主教初期传播中都呈现出来,制约了天主教更广更深的传播。有关这一议题,学界已有一些研究,但通常是分国别进行探讨,或将中国与东南亚分割开来进行研究①。实际上,在天主教的远东传播中,南海区域占有重要地位,将南海区域作为研究对象,更能深刻地揭示天主教各傳教行为体的关系和矛盾、根源和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天主教各行为体在南海区域围绕贸易、殖民和保教权展开的斗争,试图解决下述问题:为什么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在“保教权”问题上矛盾重重?为什么拥有强大后盾、周密组织的天主教在南海区域传播中整体成效不佳,只有菲律宾传教成效较好?

一、 “保教权”与传教活动

(一)“保教权”的确立

“地理大发现”揭开了欧洲国家向外殖民的序幕。葡萄牙人在探索新航路的竞争中拔得头筹、先行一步,控制了经好望角通向印度的航路,1511年,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1557年得到澳门的永久居住权,从此葡萄牙人控制了里斯本—果阿—马六甲—澳门的东方航路。西班牙人则从另一个方向探索新航路,1492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1519年相信“地圆说”的麦哲伦从西班牙出发,跨越大西洋,经麦哲伦海峡进入太平洋,1521年到达菲律宾群岛。1565年2月,黎牙实比率领的远征队开启了西班牙对菲律宾的殖民征服。由此,西班牙控制了马德里—墨西哥—马尼拉的航路。

“地理大发现”宣告了“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同时也为基督教大规模海外传播拉开了序幕。基督教是一个普世主义宗教,把福音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是基督教的训戒之一,也是其对外宣教和扩张的理论基础。以罗马教廷为中心的天主教世界认为其拥有对信奉异教的“野蛮人”合情合理的管辖权,教皇有权把这些“无主领地”分派给任何天主教国王。

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欧洲最早的海外殖民国家,为控制海上航线和争夺势力范围展开激烈竞争。罗马教廷为协调两国的利益、更好地开展传教活动,赋予两国“保教权”(Patronage)。1494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批准西葡两国《托德西拉斯条约》(the Treaty of Tordesillas),条约规定: 1.在佛得角群岛以西370里格(1里格=6千米),从南极到北极划出一条直线,直线以东所有或将来发现的一切地区都属于葡萄牙,直线以西则属于西班牙,这条线被称为“教皇子午线”;2.两国君主将不向条约规定的区域之外派人从事发现、贸易或征服活动②。教皇以宗教的名义承认西葡两国对发现的地区拥有“合法”的主权和治权,也就是“保教权”,两国国王在传教事业中拥有如下权利和义务:在“保教权”涉及的地区范围内建立大小教堂、修道院、传教站及其他宗教建筑设施;为殖民地的传教事业提供经费,包括维持、修建上述宗教建筑设施的经费、神职人员的薪俸及培养经费;从欧洲出发前往亚洲的传教士搭乘葡萄牙船只,葡萄牙国王为传教士提供一定的旅费;葡西两国王室有权决定殖民地大主教、主教及其他高级神职人员的任命;葡西两国王室参与掌管教会的税收;否决那些未经国王和议会批准的敕书,包括教廷发布、由教宗签准的敕书;由欧洲取道里斯本或马德里出发的传教士,不仅要向天主和教宗宣誓效忠,还要向葡萄牙或西班牙国王宣誓效忠①。

根据“保教权”,西葡两国国王在传教上拥有极大权力,能建立教堂等宗教设施、任命主教、掌管教会税收、得到传教士的效忠,甚至能否决教廷的敕书,当然也承担相当的义务。教廷为了得到两国的支持,让渡了部分宗教权力。另外,根据“保教权”,菲律宾群岛应该属于葡萄牙的势力范围,但西班牙以麦哲伦率先抵达为由,将菲律宾纳入自己的“保教”范围。

(二)葡萄牙试图垄断传教权

葡萄牙在南海区域传教中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南海区域几乎都是葡萄牙的“保教”范围。传教士随葡萄牙的殖民开拓而来,1511年,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同船到来的8名传教士开始传播天主教。为了支持东方传教事业,1534年,圣罗耀拉建立耶稣会(The Society of Jesus),1540年经教皇保禄三世批准正式成立。耶稣会的宗旨是振兴天主教,重树教皇的绝对权威,绝对效忠教皇,无条件地执行教皇的一切命令。耶稣会主要从事海外传教,在东方传教事业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1546年,著名的耶稣会教士圣方济各·沙勿略来到马六甲传教,随后,其他修会也纷纷到来,建立修道院和神学院。天主教在马六甲的传播略有成效,17世纪上半叶,马六甲有7400名天主教徒②,主要是欧洲人、欧亚混血人和奴隶。此外,传教士以马六甲为基地,前往印度尼西亚群岛传教。1546年,沙勿略来到号称“香料群岛”的摩鹿加(马鲁古)群岛。1561年,马六甲的多明我会主教派遣了3名神父去索洛岛建立教区。帝汶岛盛产檀香木,葡萄牙人来到这里,期望主导檀香木贸易,多明我会传教士也随之到来,到1641年,帝汶岛已建有教堂22座。

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后,立即前往中国。1557年,明朝朝廷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永久居住,从此澳门被葡萄牙非法占据,也成为南海区域天主教最重要的传教中心。耶稣会会士最先来到澳门,到1563年,澳门至少有8位耶稣会会士,1565年,澳门已有5000名以上的信徒③。同时或稍后,奥斯定会(1560年)、方济各会(1580年)和多明我会(1587年)的传教士也来到澳门,建立起自己的教堂。澳门不仅是传教士的汇集地,也是培养中心,1571年设立的圣保禄公学成为当时最好的学校。到17世纪末,澳门天主教徒人数为19500人,其中中国教徒18500人④。

澳门是天主教在远东最重要的传教基地。利马窦认为澳门非常重要,“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对于从日本到马六甲之间的诸国,如摩鹿加、暹罗、交趾支那等国而言,澳门都可谓是印度洋上最理想的市场之一”⑤。1576年,罗马天主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将澳门升格为主教区,管辖中国、日本、朝鲜及中南半岛等地的传教事务。所有葡萄牙所属修会的传教士都是先到澳门,再进入中国内地、日本及中南半岛等地传教,耶稣会是传教主力,广东则是进入中国内地的跳板。在17世纪上半叶以前,耶稣会几乎垄断了对中国和越南的传教。耶稣会会士学习当地语言、适应当地文化,用当地文化解释天主教,传教取得一定成效。

但葡萄牙受到西班牙和荷兰的挑战,国力日渐衰弱。1641年,荷兰人占领马六甲,“无论是对葡萄牙人的海上贸易还是对其整个传教事业都给予了毁灭性的一击”①。国力衰弱使得葡萄牙无力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服、建立地域广大的殖民地,只能建立殖民据点,这使得葡萄牙既不能在经济上足以支持其“保教”范围内的传教事业,也不能以武力保护其传教成果,其在南海区域的“保教权”遭到西班牙和法国的挑战。

(三)西班牙的传教活动

西班牙的传教和殖民热情比葡萄牙更高一筹。在黎牙实比的远征队中,就有5名奥斯定会教士,这也是最早到达菲律宾的西班牙傳教组织。其他修会随后也来到菲律宾传教,1577年,方济各会15名传教士到达马尼拉;1581年,耶稣会和多明我会来到马尼拉。在传教士的努力下,菲律宾信教人数成倍增长,皈依天主教的信徒从1578年的10万人左右增加到1586年20万人以上,到1622年更是有不少于50万人信奉了天主教②。

菲律宾皈依天主教并不是西班牙东方传教的终点,其最想征服的国家是中国。在传教士看来,中国是远东最大的国家,如果中国人能信教,那么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东亚地区其他国家也会易于改宗天主教。被誉为“远东开教之元勋”的传教士沙勿略认为,“如谋发展吾主耶稣基督的真教,中国是最有效的基地。一旦中国信奉真教,必能使日本唾弃现行各教学说和派别”③。菲律宾作为西班牙在亚洲的唯一据点,在天主教向东方的扩张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菲律宾群岛在传教事业中,就像耸立在悬崖峭壁上的灯塔,它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港湾,是传教士们来往中国与日本的最佳起点和休憩地”④。西班牙所属修会传教士以马尼拉为基地,频频向中国东南沿海进发,希望像葡萄牙人一样,找到一块类似澳门的地方,但无功而返。1626—1642年,西班牙人占据中国台湾,传教士也随之进入,从此,菲律宾马尼拉经中国台湾到福建不仅是一条贸易路线,也是传教路线。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传教士陆续沿着这条线路进入中国台湾和福建传教:1626年,多明我会传教士在中国基隆建立第一座天主教堂;1631年,多明我会会士高奇从中国台湾进入福建;1632年,方济各会传教士利安当进入中国台湾地区学习中文,第二年来到福安传教;1633年,多明我会传教士黎玉范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入福建,在福安一带传教⑤。

西班牙传教士还以马尼拉为基地,前往越南传教。当时越南正处于南北分裂时期,1583年,多明我会传教士欧培莎及其他4位传教士从马尼拉出发,前往东京(现越南北部)传教。17—18世纪,来自西班牙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传教士在越南站稳脚跟,多明我会主教管辖东京地区沿海的牧区。1696年,一名意大利籍主教被任命为东京牧首。此后,东京的牧首均由西班牙籍多明我会主教担任,直到1953年被越南本土主教取代⑥。在交趾支那(现越南南部),方济各会传教士比较活跃。18世纪20年代,方济各会传教士重建教堂并扩展传教版图,到1763年,这一地区有近15000名天主教徒,由两名方济各会神父牧管①。

西班牙所属修会不仅在菲律宾传教,还在中国华南地区和越南取得一席之地,直接挑战葡萄牙的“保教权”及其所属耶稣会在华传教的垄断地位。

(四)法国的传教活动

法国是殖民和传教的晚到者,但势头更猛。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谋求向印度和远东扩张,需要打破葡萄牙的“保教权”,为此他支持法国耶稣会向远东派出科学家传教士,也支持法国一些传教士建立的巴黎外方传教会(Paris foreign mission society),这个传教团体获得罗马教廷支持,它听命于法国国王和天主教教皇及传信部,代表罗马教廷在远东地区传教,以改变葡萄牙“保教权”对远东的控制。

为了避开葡萄牙“保教权”的掣肘,传信部决定设立主教品级的宗座代牧(vicarapostolic),以罗马教皇的主教代表身份行使牧职权力,并设立宗座代牧区而非主教区。教皇亚历山大七世任命巴黎外方传教会的3位主教为宗座代牧,巴吕主教为东京(越南北部)代牧区宗座代牧,负责东京及中国北方4省的传教事务;陆方济(亦译朗贝尔)主教为交趾支那(越南中南部)代牧区宗座代牧,负责交趾支那和中国南方4省及海南岛的传教工作;高纳爵主教为南京代牧区宗座代牧。这3位宗座代牧都是法国人,法国国王对此非常满意,“这不仅有宗教或威望的原因,而且还会由于这次任命法国人出任远东主教而带来发展贸易的希望。”法国国王赐给每位宗座代牧1000镑的年金,以后将增加到3000镑②。

17世纪60年代,陆方济主教和巴吕主教到达暹罗的阿瑜陀耶(大城),希望在暹罗传教和贸易,法国传教士受到国王纳莱王的热情接待,准许其在首都修建教堂。1665年,法国传教士在大城建立了一所神学院——圣约瑟修院(The Seminary of St. Joseph),专门培养东方的传教士。1685年,法国使臣肖蒙率领传教士来到阿瑜陀耶,试图劝说纳莱王改信天主教,但这对一个信仰上座部佛教国家的国王来说是不可能的事。肖蒙退而求其次,与纳莱王订立两个条约,一个是宗教条约,一个是贸易条约,规定法国传教士可在暹罗各地自由传教,修建教堂、创办学校;暹罗的天主教教徒拥有在礼拜日或其他宗教节日停止工作的权利;教徒发生诉讼由教会裁决;暹罗对法国商人的商品免征进出口税;法国可在暹罗任何地方设立商馆等③。大城在天主教传教中的地位也随之上升,由于当时越南严格禁教,巴黎外方传教会在南海区域的传教总部其实设在暹罗。

1666年,巴黎外方传教会首次进入越南,1669年,陆方济到达东京(越南北部)。由于巴黎外方传教会得到罗马教廷的支持与扶助,使得该会对越南本地修士与教徒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此外,巴黎外方传教会积极培养当地教士队伍,到1670年,巴黎外方传教会的越南籍神父及修士已达53人,极大地推动了该会在越南的传教事务。巴黎外方传教会也进入中国传教,1684年,陆方济由厦门进入中国,但不久后去世,他在去世前将“中国传教最高管理者”的职位交给另一位巴黎外方传教会主教颜珰。

葡萄牙在南海区域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影响力不断衰弱,既不能在经济上支撑传教事业,也不能保障传教士的安全,其“保教权”遭到西班牙、法国和教廷的不断侵蚀,矛盾不可避免,冲突由此展开。

二、 天主教各行为体的多重矛盾与冲突

天主教在南海区域的初期传播与殖民和贸易结伴而行,罗马教廷、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和各大修会都是主要行为体,存在殖民范围、经济利益和传教垄断方面的矛盾,也存在隶属关系上的冲突。由于葡萄牙拥有南海区域的“保教权”,耶稣会主导传教活动,因此葡萄牙及其所属耶稣会成为矛盾和冲突的焦点,其多重矛盾和冲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葡萄牙和西班牙是最早进入南海区域的天主教国家, 在传教和贸易上的冲突最为激烈。葡萄牙人占据澳门,在远东贸易和传教中占据主导地位。西班牙商人试图染指与中国华南的通航和贸易,传教士企图在华南谋得一席之地,均需要借助澳门。但澳门当局认为,如果让菲律宾与中国广东通航,会对澳门的商业地位造成威胁,进而威胁到传教活动, 正如澳门传教长卡布拉尔在给范礼安的信中指出的:“我恐怕这些来来往往的西班牙传教士,要为我们引起极大的损害”,“因为他们不单要掀起失去这处极关重要的传教根据地的危机,并且要断送这所商埠(澳门),从此累及与中国的商业关系;如果不幸两国的商业中断,我真不敢设想日本的传教事业及马六甲与印度的关税,将要落到何种境地”①。实际上,贸易垄断权与传教垄断权相一致,葡萄牙商人以澳门为基地,志在获取广州贸易的垄断权,并且得到了,“因为他们毫不犹豫地向任何驶往广州的西班牙船只使用武力”②。1580年,西班牙与葡萄牙合并,西班牙国王兼任葡萄牙国王,澳门虽然允许西班牙传教士进入,但对他们并不友好。1640年,葡萄牙摆脱西班牙控制后,澳门对西班牙传教士更加敌视。1644年,居住在澳门的西班牙传教士全部被葡萄牙人驱逐。

巴黎外方传教会崛起后,其背后的支持者法国与葡萄牙的矛盾在所难免。法国作为晚到者,其争夺贸易和传教控制權的主要对手是葡萄牙,葡萄牙则要捍卫自己的“保教权”和贸易,“首先是害怕这些法国人比其他传教士归化的人更多”,“最后是害怕逐渐地把欧洲其他国家的商人从这里的港口和经商中排斥出去。那样就会使法国人通过在那些信仰天主教和向他们传授这种教法的人之间,形成必然的密切关系而控制贸易”③。当葡萄牙向未携带葡萄牙护照及通行证的巴黎外方传教会会士实施攻击和逮捕时,陆方济希望法国政府向葡萄牙提出抗议。当葡萄牙有意向教皇要求撤销巴黎外方传教会时,法国政府坚决反对这种企图④。

(二)教廷与国家之间的矛盾

教廷最初给葡萄牙和西班牙以“保教权”,希望借助两国的殖民扩张来推动天主教的传播。“保教权”在15—16世纪对推动天主教传播是利大于弊,但西葡两国王室的宗教权力过大,制约了教廷的权力,如葡萄牙国王不通过教廷就直接向海外各大修会的会长、传教士和司铎发号施令,有时甚至制定宗教事务的法令。17世纪以来,随着葡萄牙和西班牙实力逐渐衰弱,尤其是葡萄牙,人员和资金都非常缺乏,难以供养海外教区,“保教权”对天主教的传教事业已是弊大于利,成为天主教传播的一大障碍。

教廷要限制“保教权”,在南海区域与葡萄牙的矛盾最大。1585年,在耶稣会会士范礼安的要求下,教廷宣布禁止耶稣会以外的其他修会进入中国和日本传教,这引起西班牙的强烈不满,国王菲力普二世向教皇提出抗议。1600年,教廷迫于西班牙的压力,以及对葡萄牙垄断远东传教权的不满,允许任何修会的传教士进入中国和日本。但葡萄牙援引“保教权”的规定——非葡萄牙籍传教士赴远东必须经由里斯本和果阿,采用颁发通行证的方式阻止西班牙传教士进入远东地区。对此教廷于1608年宣布修会的传教士前往远东可自由选择路线,不必经里斯本。1622年,教皇格里高利十五世创立“传信部”(The Sacred Congregation for Propagation of the Faith),旨在推进教廷在全世界的传教事业,主张“传教不分国籍”,将各国的修会统一在罗马教皇的直接领导下,绕开“保教权”的制约。1633年, 教廷又宣布任何修会和传教团体的传教士可选择任意路线前往远东。

教廷还借助巴黎外方传教会打破葡萄牙的远东“保教权”。葡萄牙国王对巴黎外方传教会侵占其“保教权”极为不满,1660年11月27日,葡萄牙国王下令沿途逮捕所有没有国王通行证而赴远东的传教士,对抗教廷的指令①。教廷对葡萄牙的行动做出回应,指出根据1514年教皇列昂十世的通谕,“保教权”仅运用于“在葡萄牙人征服或失而复得的省份建造的教堂,或充作教堂的地方,绝不能运用到由不信基督教的国王们统治的地区”②。因此, 中国、 暹罗和越南等地并不属于“保教权”范围。

教廷与法国在破除葡萄牙“保教权”上联合起来,巴黎外方传教会是双方合作的集中体现,但也存在矛盾。教廷采取措施,令宗座代牧无论在世俗权还是宗教权上都只服从教廷,避免再形成有利于法国的“保教权”,法国则担心巴黎外方传教会仅服从教廷,而不再服从国王。此外,1680年,罗马教廷传信部发布要求传教士须向宗座代牧宣誓的命令,遭到其他修会的反对,法国巴黎耶稣会总会会长就认为宣誓有损法国传教士的自由,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下令禁止法国传教士宣誓。经耶稣会总会会长劝说,法国国王才收回成命,但仍要求法国传教士在宣誓前要先声明已得到法国国王的准许③。这实际上是世俗王权与教廷的矛盾在修会效忠上的反映。法国国王尽管一直支持巴黎外方传教会和法国耶稣会,但更“喜欢信任耶稣会士们,因为耶稣会士善于以法国教会捍卫者的身份自居”④。

(三)修会之间的冲突

耶稣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巴黎外方传教会等修会既是罗马教廷的下属,也是跨国组织,分属于不同国家,因此既要听命于教廷,也要效忠所在国的王室,于是,教廷与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复杂又竞争的关系,深刻影响到修会之间的关系。

西葡两国之间的传教矛盾非常尖锐,反映到修会上,即使是同一修会的会士,也因所属国家不同而争斗。1584年,葡萄牙的方济各会士将西班牙的方济各会士驱逐出马六甲的修道院,后者来到澳门,又被澳门葡萄牙方济各会驱赶,只好返回马尼拉。1586年,西班牙奥斯定会会长孟利格和方济各会会士罗耀拉给西班牙国王联名写信,抱怨葡萄牙人的无情:“我们有比君主权力更大的教皇手谕,但葡萄牙人不睬之,也不听我们解释,因为我们是西班牙人。”⑤

巴黎外方传教会遭到耶稣会的抵制,双方冲突激烈。1660年,外方传教会会士拉莫特到达暹罗后,耶稣会传教士不承认其主教身份并欲拘禁他。1685年,法国使臣肖蒙来到暹罗,耶稣会会士与巴黎外方传教会会士对使臣皈依暹罗国王的目标存在分歧,耶稣会认为这一目标根本不切实际,会葬送天主教在暹罗的传教努力,还指责巴黎外方传教会向法国国王提供夸大的暹罗国王皈依意向的信息。双方的争吵如此激烈,以致于当时在暹罗王室任职的康斯坦斯在写给教廷传信部的信中抱怨各修会之间的分歧,认为这种不和阻碍了宗教本应获得的全部发展①。在越南,巴黎外方传教会遭到耶稣会会士的抵制,1671年年末,陆方济主教在会安召开会议,传达教廷关于授予巴黎外方传教会主教权力的谕令,要求各教士必须服从,耶稣会虽被邀请, 但拒绝出席, 也不承认其宗座代牧身份②。面对耶稣会传教士的抵制,巴黎外方传教会会士愤怒声讨:“这是葡萄牙王朝加在我们身上的一系列耻辱中的头一条,它对传教事业的损害大大超过了那些君主禁教所造成的危害。”③

教廷要求所有进入宗座代牧管辖区的传教士都必须向宗座代牧宣誓服从、接受其领导,但当时所有宗座代牧都出自巴黎外方传教会,这引起其他修会传教士的强烈反对,在他们看来,传教士向宗座代牧宣誓无异于向巴黎外方传教会示弱屈服。“宣誓问题是各大传教团体之间,尤其是巴黎外方传教会和耶稣会之间矛盾冲突的重心所在,同时也是罗马教廷和葡萄牙保教权之间传教领导权斗争的具体表现。”④

各修会之间在中国的冲突更是激烈,主要在耶稣会与其他修会之间展开,集中体现在“礼仪之争”上。17世纪以前,葡属耶稣会会士垄断对华传教权,他们习中文、着儒服,尊重中国的传统习俗,尽量使天主教适应中国的环境,除了坚持一夫一妻、反对纳妾,对中国信徒的敬祖、祭孔等行为不加干涉。1600年,罗马教廷批准其他修会的传教士到中国传教,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传教士陆续来到中国,他们对耶稣会会士的传教方式并不赞同,以他们在南美和菲律宾的传教经验,认为应当破除神灵崇拜,反对祭祖、祭孔等行为。由于耶稣会的垄断地位,其他修会进军北京和南京等政治中心特别艰难,只能在山东和福建勉强立足。为了对抗耶稣会、摆脱不利处境,多明我会传教士公开挑战耶稣会的传教方式,向罗马教廷指控“耶稣会士迁就异教,助修历书,玩弄星象,忘却支配星象之天主”⑤。1645年9月,教皇英诺森十世下令禁止中国的信徒参加祭祖和祭孔仪式。但在耶稣会抗辩之下,教廷又于1656年頒布谕令,允许中国基督徒参加祭孔和经过修改的祭祖仪式,但也没有否定1645年谕令。当巴黎外方传教会作为教廷的代表进入中国时,也遭到耶稣会的抵制。为了争取在华传教的主导权、捍卫自己宗座代牧的权力,1693年3月26日,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颜珰主教在他的福建教区发出一封“牧函”,严禁所有信徒祭祖和祭孔,主要内容包括:1.不许在教堂内悬挂“敬天”的匾额;2.禁止祭祖和祭孔的隆重典礼;3.废除为亡者所立的牌位,或至少除去牌位上的“神”或“灵”字⑥。其目的是打击不服从他的耶稣会会士,但此举引起极大的争议和严重后果。

可以说,天主教在南海区域的初期传教中,存在多种权力交织与利益冲突,有葡萄牙“保教权”与教廷的矛盾,西班牙“保教权”与葡萄牙“保教权”的矛盾,耶稣会会士与其他修会会士的矛盾,耶稣会内部不同国家会士的矛盾,如西班牙耶稣会会士、法国耶稣会会士与葡萄牙耶稣会会士的矛盾,巴黎外方传教会与葡萄牙耶稣会的矛盾,等等。在多重矛盾和冲突中,葡萄牙的“保教权”及耶稣会的主导地位是矛盾焦点,“保教权”引发葡萄牙与教廷、西班牙和法国的对抗,耶稣会主导权引发其与巴黎外方传教会及其他修会的冲突,其根源在于传教的排他性与贸易的独占性。从传教来说,天主教教义本没有什么分歧,但耶稣会在异域传教过程中适应当地文化、接受当地元素以利于天主教传播,其他修会则为捍卫自己的传教权挑战耶稣会的垄断权,便攻击其接受当地异教崇拜和迷信、挑起“礼仪之争”,这其实是基督教排他性在修会争夺传教主导权上的惯性体现。从贸易来说,欧洲国家追求独占贸易的垄断权,为此,葡萄牙占领马六甲、占据澳门,试图垄断远东的贸易权,贸易权又与传教权互为表里,于是葡萄牙竭力捍卫“保教权”,排斥其他国家及修会染指,贸易的独占性与传教的排他性相结合,加剧了各行为体的矛盾与冲突。

三、 冲突与矛盾的影响

天主教传教士在南海区域传教时,有罗马教廷的领导,有国家的强大支持,有修会的规划和指导,有经费来源,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南海区域也形成传教网络。天主教传教的组织性、计划性及背后的政治和经济后盾,是印度教、佛教和伊斯兰教在南海区域传播时所不能比拟的,其传教成效似乎应该高于佛教和伊斯兰教。但从天主教初期传教效果来看,只有菲律宾初步形成天主教社会,传教成效较好;其他地区天主教虽然传入,但信徒极少,根基非常不稳,传教成效不彰。

究其原因,可从两方面探讨:一是从天主教各行为体方面,也就是输出方的努力;二是从南海区域国家方面,也就是输入方的接受与否。

首先看输出方。天主教各行为体在南海区域非常努力地传教,但其多重矛盾和冲突导致严重的内耗,反而制约了天主教的传播。

“礼仪之争”导致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几乎消亡。“礼仪之争”本来是天主教修会为争夺主导权而挑起的纷争,提交到罗马教廷,经过漫长的审判,1704年,罗马教皇格勒门十一世发布“禁约”,禁止中国基督教信徒使用“天”或“天帝”字眼,并再次重申严禁教徒参加祭祖和祭孔礼仪。康熙帝知道这一禁令后大怒,认为是干涉中国内政。1706年年底,康熙帝通令在中国各地的传教士均须向清廷领取居留证,并声明如愿意遵行利马窦的成规①,可以继续传教;如果违背,则驱逐出境。1719年,罗马教皇克莱孟十一世派嘉乐主教为特使出访北京,康熙帝多次接见他,双方对“礼仪之争”的立场根本对立。在中国皇帝看来,中国是礼仪之邦、文明之国,允许天主教传教,已是莫大的恩典,罗马教皇居然不自量力,干涉中国礼仪,干脆禁止之。1720年,清廷下令禁止中国人信奉天主教,也禁止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此被称为“禁教令”。“禁教令”导致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基本中断。1722年,耶稣会会士宋君荣来到中国,据他所见:“教堂已成废墟,教徒已鸟兽散,传教士被驱逐并集中到广州”,“不许进入内地;天主教本身已几乎遭到禁绝”,“这就是我所见的这个原以为比较容易接受福音的国家所呈现的可悲景象”②。本来,康熙帝对天主教传教士颇有好感,向他们学习科学知识,也允许其在中国传教,但修会挑起的“礼仪之争”最终升级为教廷与清廷之间的“礼仪之争”,导致清廷禁教,这个“禁教令”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鸦片战爭之后才解除。

多重矛盾与冲突导致耶稣会被禁,严重影响到天主教在远东地区的传教事业。耶稣会在海外传教中发挥最重要作用,有强大势力,也树敌甚多,其被禁止,就是教廷、国家与修会矛盾的集中体现。耶稣会被禁缘于经济纠纷,法国耶稣会会士科瓦莱神父借贷经商,1752年以非法经营名义被告上法庭,法庭宣布,耶稣会应对此负责。法国议会则认为,耶稣会采取的国际组织的结构违反了本国宪法,1761年,法国议会颁布法令,关闭所有的耶稣会学校。1764年,法国国王批准解散耶稣会。葡萄牙从1757年开始迫害耶稣会会士,1760年,耶稣会被驱逐出葡萄牙所有的殖民地。西班牙于1767年发布命令,驱逐耶稣会会士。法国和西班牙更胁迫罗马教皇于1773年宣布取缔耶稣会①。实际上,耶稣会被禁止的根源是耶稣会的国际性与各国教权和政权的冲突。耶稣会被解散沉重地打击了天主教在远东地区的传教事业,有的耶稣会传教士回国,有的加入巴黎外方传教会继续传教。巴黎外方传教会虽然接替了耶稣会的传教地域,但始终没能取得耶稣会之前的成绩。

其次,从输入方来看。输入方能否接受外来宗教,是影响传教成效的决定性因素。当16世纪欧洲传教士东来传播基督教时,南海区域国家政权和宗教文化版图所呈现复杂的图景是:1.有些地方有统一王权和高级宗教,如中国是统一的大帝国,以儒为尊;越南有相对巩固的王权,也以儒为尊;暹罗的阿瑜陀耶王朝政权巩固,上座部佛教已根深蒂固。2.有些地方是小国林立和高级宗教地位巩固,如马六甲王朝被葡萄牙所灭后,马来半岛小国林立,伊斯兰教已落地生根;苏门答腊、爪哇和菲律宾群岛南部也是小国林立,伊斯兰教在沿海地区已落地生根,形成伊斯兰教文化圈;柬埔寨尽管王权衰弱,但已形成上座部佛教的主导地位。3.有些地方是部落状态和低级宗教占据主导地位,如菲律宾群岛、婆罗洲和印度尼西亚群岛东部的小岛只有少许小国,大部分地区仍处于部落状态,宗教上仍处于万物有灵阶段。

南海区域的政权和宗教文化形态,对当地是否接受、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天主教有直接影响。一般来说,王权越稳固、宗教文化越成熟,就越难接受天主教,如中国、越南、暹罗和马来诸国等;反之,王权越薄弱、宗教形态越是原始,越容易接受天主教,如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东部群岛等。

再次,从输出方与输入方的互动模式来看。欧洲国家宗教输出能力和力度不一,南海区域输入方的政治社会宗教基础不一,传教成效也不一。一般来说,输出方能够直接实行殖民统治的,传教能力和力度更大,输入方处于部落状态和原始宗教程度的,则传教成效更高;输出方没有殖民地,输入方王权和意识形态稳固的,则传教成效较低。同时,传教模式对传教成效有所影响,一种是强行植入型,即输出方利用武力和殖民的方式,强迫输入方的国王、首领和民众皈依;一种是温和植入型,即输出方借助当地文化,不挑战主导意识形态,吸引民众皈依。

葡萄牙在南海区域面对复杂的当地政治社会形态,既有部落状态,也有成熟的宗教和王权国家,主要殖民方式是建立殖民据点而不是殖民地,在马六甲、澳门、帝汶和安汶等地建立殖民据点,采取强行植入模式传教,传教取得一定成效。但其“保教权”范围内的大部分国家已有稳固发展的高级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儒学思想体系等是这些国家的意识形态和统治基础,国王作为上述宗教和文化的信仰者和维护者,很难再主动接受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只能采取温和传教方式,使天主教适应本土文化,吸纳当地教徒,但国王及大部分民众不会皈依天主教,将其视为旁门左道,唯恐这个外来宗教蛊惑人心、动摇国之根本。例如,越南人就认为:“要是信奉洋教,就要抛弃祖宗、坟墓、忘本绝种”,“洋教是旁门左道”,“到处撒播妖言惑众”②,最终促使越南统治者多次实行禁教政策,驱逐、逮捕甚至处死传教士,天主教信徒大幅减少。据估计,在越南17世纪和18世纪的禁教和迫害中,共有3万名天主教徒被杀害①。在中国,天主教的禁拜祖先、不敬神灵的说教也引起民众抗拒,当罗马教皇挑起“礼仪之争”、不再采取温和方式植入天主教时,康熙帝干脆禁教,使天主教传教成果几乎消亡殆尽。

天主教在暹罗也遭遇挫折。法国在暹罗没有殖民地,巴黎外方传教会却想强行植入天主教,虽然未能使纳莱王皈依,但成功地使其儿子亚派耶脱王子皈依。天主教日盛引起上座部佛教僧侣的不满,纳莱王对法国的依附也引起一些暹罗贵族的不满,信仰天主教的亚派耶脱王子有可能继承王位,则更加剧了有可能动摇国本的担忧。最终,1688年,暹罗发生政变,以帕碧陀罗阇为首的贵族逮捕亚派耶脱王子及同党,并对在暹罗的法国商人、传教士和天主教教徒进行“清洗”,几乎消灭了天主教在泰国的势力。帕碧陀罗阇还宣布,今后禁止法国人再到暹罗,此后整整15年,没有一个法国人能进入暹罗。但天主教教堂和神学院保留了下来,在随后的100年间,这个神学院一直在培养南海区域的传教士。

西班牙所面对的状况则与葡萄牙不同。它在菲律宾建立殖民地,菲律宾群岛北部和中部仍处于部落状态,只有原始宗教,传教士采用强行植入的传教模式,加上武力和殖民统治的“加持”,天主教取得较好的传教成效。到17世纪下半叶,菲律宾已初步建立天主教社会,天主教仪轨得到有限地执行,如洗礼、婚礼和一夫一妻制婚姻等,但略有内涵的告解礼和圣餐礼推行缓慢,其他圣礼制度基本没有推行。

结    语

天主教在南海区域的初期传播不可谓不力,有罗马教廷的领导,有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王室的扶持和推动,有各大修会的组织,有传教士的努力,同时,传教与贸易和殖民纠结在一起,围绕“保教权”出现多重矛盾,有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教廷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及修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导致天主教各行为体产生严重的内耗,反而制约了天主教在南海区域更广更深的传播。加之南海区域多样的政治形态和宗教文化,对天主教的传教活动做出不同的反应,最终导致天主教只能在菲律宾群岛北部和中部获得较好的传教成效,在其他地区则效果不彰。

南海区域在“保教权”斗争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一区域原则上属于葡萄牙的“保教”范圍,但因其在东方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其他欧洲国家不可能不染指;罗马教廷要重新确立其在基督教传教中的权力,也要削弱葡萄牙的“保教权”。葡萄牙深知“保教权”与贸易权互相促进的关系,通过占领果阿、马六甲和澳门来控制东方商路,同时捍卫“保教权”,以澳门为基地,以耶稣会为主导,向越南、暹罗、柬埔寨和中国传教,广东是其通向中国内地的跳板。西班牙占据菲律宾群岛,并以马尼拉为基地向中国台湾和福建传教,后来的法国则借助巴黎外方传教会和法国耶稣会在暹罗、越南和中国占据一席之地,向葡萄牙的贸易权和“保教权”发起挑战。葡属耶稣会的垄断地位也遭到挑战,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和巴黎外方传教会以马尼拉和中国福建为基地,通过“礼仪之争”向耶稣会发起挑战,同时巴黎外方传教会在暹罗和越南也向耶稣会发起挑战。这些矛盾和冲突返回欧洲,成为教廷和国家争议的主题,上升为政治问题,不仅导致中国禁教、中断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也成为耶稣会后来被禁的原因,更使得葡萄牙的“保教权”名存实亡,最终在19世纪中叶消亡。

注:本文系中国海南省“中国南海研究会”项目《南海宗教史》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周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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