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集成体系研究与实践

2021-07-29 09:32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6期
关键词:廊道管廊片区

文/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夏 凡

1 地下空间战略目标

1.1 绿色高效、韧性留白

按需开发、适度集中开发地下空间,可在不改变建筑高度的前提下,使建筑空间增加6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土地利用率,集约化利用土地,符合城市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求。

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在片区内限定开发范围及更多空间留白(空间留白占比40%),保证自然生态与城镇建设空间协调。片区地下空间以高效适度开发为原则,可满足近中期需求,未来可兼容远期发展,总量上限控制、过程够用、未来好用。

1.2 分层利用、复合兼容

由于A片区对地面环境品质要求较高,需将部分设施转向地下空间,规划提出集约布置地下空间理念,强调占地少、重留白、补海绵、强韧性、留余地。

地下空间的功能布局以弹性适应为原则,地下停车空间、地下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地下公共活动空间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分层与层高、布局与比例等可根据建设需要进行调整,以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和灵活性。人行、商业、公共服务在地下浅层位置,停车、物流、设备、人防在地下相对较深位置。同时,地下空间应与地下轨道交通站点联系便捷,并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

1.3 互联互通、提升价值

随着城市文明进步与片区发展,部分空间在未来会有功能需求的变化(如停车),规划将引导片区在新功能加入、建筑设计方面多做考虑,目的是让建成空间具有更高兼容度,以灵活应对不可预知的需求变化。

2 地下空间功能组成与开发模式

1)功能组成 按照综合利用、统一规划、上下一体、条块联动、复合利用、战略留白原则,强化对地下空间规划利用方式的创新和探索。传统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以地下停车、部分地下市政设施为主,A片区将更多的市政设施、地下贮藏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管线、垃圾运输、综合管廊、下沉庭院及物流系统等纳入地下空间,扩大地下空间规模的同时,由多功能地下空间设施构成可综合利用的地下空间系统。

2)开发模式 地下空间开发包括整体建设区、独立建设区等模式。整体建设区采用整体开发模式,围绕城市中心区域复合3层地下空间,以地下商业、地下物流、市政设施、垃圾运输及公共服务为主,强化地下各层各类空间的相互衔接,实现地下商业、轨道交通、停车等功能互联互通、分层布设、复合利用,建设完整的地下综合型空间。独立开发建设区域地下空间开发以服务集中的还迁居民、岗位人口生活为主,遵循适度集中原则,在地下空间内设置居民贮藏等最基础的便民设施等,各独立建设区之间应根据功能需求加强互联互通。

3 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传统地下空间主要功能是地下停车、地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市政管线、部分地下市政设施及人防。而集约叠层发展布局可带来诸多好处,如节约成本、增加韧性、利于人车分离、为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3.1 分层空间利用

A片区将公共活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物流运输、垃圾收运等更多的功能纳入地下空间,扩大地下空间利用的功能体系,形成地下空间集成利用系统(见图1)。A片区地下空间分层如图2,3所示。

图1 集约叠层布局

图2 地下空间竖向分层关系(单位:m)

图3 地下空间分层利用剖面(单位:m)

1)浅层空间功能 ①地下0~6m主要以下沉广场、商业与公共服务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为主,过湖隧道的爬坡段、雨水调蓄、雨污水泵站也在此层面内;②地下6~11m以整体开发建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空间、轨道交通站厅层、停车设施为主,智慧物流廊道也在此层内。

2)中层空间功能 ①地下12~17m布置过湖隧道穿湖段、综合管廊、地下能源站、再生水厂;②地下17~30m以下主要为轨道交通设施预留空间。

3)深层空间功能 地下30~50m为战略预留空间,以适应各类功能的合理兼容和转换利用。

3.2 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3.2.1 人行连通

片区地下步行系统的骨架网络、服务轨道站点间的连通及服务城市主要商业廊道,可扩大区域步行辐射范围和可达性。骨干通道与周边地块通道是为确保骨干通道与周边地块的连通设置,为规划强制建设;单元间需设置用于人行连通的步行通道。该项目A单元内主要步行通道(两侧为商业设施)对应为地下步行骨干通道,单元内次要步行通道、地下人行过街通道对应一般步行连通道。在道路及两侧地块建设时序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确保采用统一标准设置人行通道接口位置,实现地下步行系统的贯通与完整。下沉广场应设置于骨干通道交汇处、通道方向发生变化的节点及重要的地下出入口位置。

为加强地下步行系统的吸引力与安全性,鼓励通道两侧设置商业,且为避免商业业态的同质化和低端化,对其进深也有所引导。

3.2.2 车行连通

地下空间设置连通下层道路的连接口,车辆日常进出主要通过立体交通。区域地下空间内设置车库联络通道(地下城市支路),接下层道路连接口,分隔车库单元。规划设计区域地下车库时需设置2个独立汽车坡道以满足消防要求。车行通道一般设置于地下2层,主要位于集中开发区和居住社区连通处。车行通道宽度为10.0m,通行净高为3.5m。

3.2.3 物流连通

探索利用地下空间构建地下智能物流系统,建设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实现智能配置物流资源、优化物流环节、提升物流效率;符合车行流线且满足地块接入需求,具备出入口设置条件;与地下各系统不产生空间冲突。

物流通道设置在街区中部(与社区配送中心方便衔接),避开匝道出入口,保障纵坡接坡段、小半径圆曲线的设置,对向出入口平面错开布置。建立旨在探索地下物流配送、战略考虑等功能所预留的可供通行的地下廊道空间。利用片区综合管廊体系,构建由5条道路组成的“井字形互通地下2层结构空间层”,预留城市智能物流通道。地下2层结构空间层应与地下2层空间实现连通(见图4)。片区建立由物流分拨中心、社区配送中心组成的两级配送体系。

图4 智慧物流廊道竖向衔接关系

A片区的地下物流廊道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在“一环七枝”的综合管廊布局及地下综合管廊的上部地下空间,与地下综合管廊结构“共构”、空间“集成”进行建设。根据街区物流配送中心规划布局,“一环七枝”的地下物流廊道可连接18处社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廊道与地下物流配送中心在地下2层连通。同时,该地下物流廊道系统建设兼顾无人驾驶车辆行驶需要,是可独立封闭运行的空间系统,为无人驾驶交通试验和智能物流功能实施提供可能性。

4 构建地下空间网络

4.1 空间利用划分

1)公共空间(道路绿地) 空间利用理念为不进行整体开挖,安排城市干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充分满足生态、市政储备空间需求;A片区道路与绿化用地占总用地的43.5%。

2)地块内空间 空间利用理念以服务人的需求为核心,布置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仓储设施、地下综合体、人防系统等。

4.2 地下公共服务与地下空间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主要是确定地下商业服务、社区配套服务等设施的分布、规模。此次A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分为两类集中布置,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将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地面重要板块、功能地块下方呈块状布置,以人行系统作为骨架串联,是整体开发建设区(中心区形成主体)服务A区最重要的板块,其中包含商业设施、文化设施、公共活动、配套用房、开放空间等相关功能。独立开发建设区宜设置社区配套的便民服务设施,结合街坊开发,与地面商业、公园、广场等一体化设计建设,以满足社区服务功能需要。

4.3 智慧物流廊道与地下空间

智慧物流廊道服务整体开发建设区,地下单元内约11处社区配送中心可利用该廊道。利用片区综合管廊体系,构建由E1、N3、N6、E3、E4形成的“井字形互通地下2层结构空间层”,预留城市智能物流通道。地下2层结构空间层应与地下2层空间连通。片区建立由物流分拨中心、社区配送中心组成的两级配送体系。在片区东北侧规划1座物流分拨中心,结合邻里中心、商业中心、商务中心等设置27个社区配送中心。探索地下物流配送、战略考虑等功能所预留的可供通行的地下廊道空间。

4.4 综合管廊与地下空间

A片区围绕核心区域形成“一环七枝”的井字形综合管廊布局结构,集中布置市政主干管,串联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管廊布局于道路下,靠近道路绿化带建设,便于综合管廊投料口、通风口等附属设施的设置。根据入廊管线情况,管廊由3~6个舱室组成,断面净尺寸为(9.2~17.8)m×3.6m(B×H),舱室包括电缆舱、水信舱、热力舱、燃气舱四类。管廊覆土深度不小于3m,其中地下空间整体建设区管廊覆土深度原则上控制为9m,管廊埋深大于道路下城市功能性公共空间深度。

5 地下空间建设实践

5.1 智慧物流廊道与地下空间衔接关系

5.1.1 物流通道与综合管廊系统的避让

1)待建综合管廊竖向设计原则上避让地下步行通道,以通道的底标高作为地下智慧物流廊道位置为管廊/电力隧道的设计条件(此次规划人行系统与管廊基本互不影响)。

2)部分路由处于同一路径时,鼓励工程合并建设。根据A片区城市建设预期,分析地下空间与相关工程在建设环节的关联度,提出地下空间与道路、绿地、轨交、地块开发等结合建设的建议;研究并提出有关地下空间权属划分和维护管理界面切分的建议等。

5.1.2 智慧物流廊道与地下空间衔接

智慧物流廊道服务整体开发建设区,地下单元内约11处社区配送中心可利用该廊道。由于地块地下空间层数及深度无法确定,便产生2种情况确定智慧物流廊道底标高。

1)情况1 廊道浅埋,底标高在-8.000m,上方3m厚覆土供管线穿越;地块地下空间层高5m,智慧物流廊道与地块地下空间衔接平顺;两侧地下空间人行无法实现连通。

2)情况2 廊道深埋,底标高在-11.500m,上方6m厚覆土供管线及人行通道穿越;地下空间层高8m(可做2层),智慧物流廊道与地块地下2层衔接;规划智慧物流廊道底标高可在-12.000~-8.000m确定,并尽可能满足管线穿越、地下人行连通的需要,综合管廊标高参照廊道变化。

5.2 整体开发单元与市政管线设施协同

为避免市政管线竖向与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单元出现矛盾,应尽量避免市政管线尤其干管穿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单元。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单元应统筹考虑排水系统,雨水系统尽量依据整体开发单元范围划分排水分区,管道最大限度浅埋,降低管道坡度;尽量减少市政污水支管,避免雨污水管道交叉,以减小实土层高度。

为减少井盖、充分利用空间资源、避免竖向矛盾,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单元内,市政道路下的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热力管道优先敷设于地下空间公用设备层中。相应的配给管线优先由用户级设施通过地下空间设备空间直接引至用户,有效解决市政道路下空间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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