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遗嘱法律问题探究

2021-09-10 07:22潘家庆
西部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律规范应用途径区块链

摘要:因互联网技术而出现的电子遗嘱,由于其便捷、私密的特点,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推崇,但存在真伪难辨、监管缺失等重大问题。而新出现的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优势,为电子遗嘱的融合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由此派生出一种区块链技术与电子遗嘱相结合的构想。具体是:(一)适时入法入规,填补法律空白。要明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遗嘱的法律地位、确认司法管辖范围、加强违法犯罪打击;(二)加强行业监管,强化隐私保护。要统一技术规范标准、设置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加强隐私安全保护;(三)完善权益救济,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的区块链电子遗嘱损害救济制度,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电子遗嘱;区块链;法律规范;应用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4-0105-03

2020年5月28日15时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此次通过的《民法典》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遗嘱继承制度,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然而作为早已进入人们视野的电子遗嘱依然没有被写进法律。从长远来看,伴随着5G等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遗嘱因其独特的技术特点和优势,如果能够获得具有公信力的权威保障和法律认可,在不远的将来必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表达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解决遗嘱人的后顾之忧,传承和谐家风。近年来,我国区块链技术持续创新,产业规模初步形成,在个人征信、电子证据、数字身份等领域快速发展应用,为电子遗嘱的应用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一、电子遗嘱的相关问题

(一)基本概念

目前,新頒布的《民法典》继承篇中对电子遗嘱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电子遗嘱的定义学术界也没有统一的定论。结合传统遗嘱的概念以及电子遗嘱的相关特征,笔者认为,电子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计算机系统及软件,以文件、视频、邮件、短信、微博等方式呈现的,对其个人财产及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遗嘱方式。

(二)存在问题

1.电子遗嘱真伪辨别问题

电子遗嘱真伪辨别问题是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阻碍。相比较于传统遗嘱形式,电子遗嘱由于其便捷、私密的特点,往往由遗嘱人一人即可完成,缺少了辅助的见证程序和见证人。同时,由于缺少了传统遗嘱形式所具有的个人专属特征,如笔迹、声纹等,仅仅依靠电子签名来认定,也给电子遗嘱的真伪鉴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电子遗嘱信息安全问题

如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各种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安全困扰。比如,个人信息的泄露、黑客的入侵、病毒的攻击,典型的蠕虫病毒事件、B站后台源码泄露事件、优衣库客户数据泄密事件等。网络技术水平、网站工作人员操守、网络运营状况以及如何保障个人信息不被非法窃取都对电子遗嘱信息保障提出了挑战。

3.电子遗嘱监管缺失问题

目前,电子遗嘱在我国还不属于法定的遗嘱形式,我国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完备的法律、行政手段对网络遗嘱服务平台进行有效地监管。例如,前文所述的两家网络公司,设立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行业进入有没有符合一定的资质和门槛,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公司关闭后对遗嘱的后续保管或处理有没有配套的措施,这些问题都会导致电子遗嘱一旦出现问题,在法律监管和追责方面无法寻求有效的保护。

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遗嘱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的概念

2008年,“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比特币白皮书: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首次提及“区块链”这个概念。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从技术层面对区块链作出狭义和广义的解释。通俗说来,区块链是一组带时间戳的数据不可变的记录,它由不属于任何单个实体或组织的、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计算机集群共同管理,所有的数据记录(即区块)都是利用密码学技术彼此绑定(即链)的。

(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遗嘱分析

1.优越性

(1)非对称的加密技术有利于确保电子遗嘱的真实性

电子遗嘱最被诟病的地方就在于其真实性无法保证,不同于传统遗嘱所具有的个人生物特征可以验证真伪,电子遗嘱仅仅依靠电子数据编码无法确定立遗嘱的是否为遗嘱人本人,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技术保证了遗嘱在设立的过程中必须得到相关主体的确认才能写入,这方面既可以用电子签名,还可以辅之以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声纹识别等技术,使得遗嘱人在订立最初的遗嘱时就有其特定的哈希值,任何对电子遗嘱的非正常修改都将无法进行,从而确保了电子遗嘱的安全和真实。

(2)可追溯的分布式账本有利于保障电子遗嘱的信息安全

从技术层面来看,区块链技术将电子遗嘱的相关内容记录在一个个区块上,再将一个个单独的区块通过节点链接起来形成一条主链,并且盖上对应的时间戳,该主链上的数据信息一旦形成就是固定的、不可篡改的,任何试图修改、删除、替换数据的行为都会被监控察觉,形成了可以追溯的记录。即使遗嘱人本人想要修改也必须通过公钥和私钥的配合进行验证解密才能进行,从而确保电子遗嘱的内容不被盗取和篡改,能有效地保护电子遗嘱的信息安全。

(3)点对点技术有利于打破信息壁垒,便利司法活动

点对点技术作为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之一,它的“去中心化”特点就是要减少信息传输的中间节点,实现数据的高效传递和共享。通过点对点技术将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在法院、律所、个人之间实现数据的同步共享,对遗嘱的真伪、遗产的分割、财产的执行实现一键化操作,最大程度上实现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

2.可行性

(1)政策依据

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使区块链技术在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法律依据

2018年9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我国首次明确了区块链证据的相关规定。

(3)实践依据

2018年9月,中华遗嘱库“遗嘱司法证据备案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将中华遗嘱库登记系统对接到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下属的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从遗嘱库上传的数据信息与证据文件,通过电子签名,系统自动进行由国家授时中心授权的可信认证时间绑定,通过第三方云储存、司法鉴定与备份、区块链防篡改等技术保障手段进行电子取证、存证。

三、区块链技术与电子遗嘱相结合的构想

(一)适时入法入规,填补法律空白

1.明确法律地位

当前,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没有明确电子遗嘱的法律地位,但是电子遗嘱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已势不可挡,最高院可以通过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为不同类型的电子遗嘱做详细的举例说明,为司法实践中解决电子遗嘱的矛盾纠纷提供统一的处理办法。同时,加强对区块链领域的调查研究,提高区块链领域的立法等级,将我国对区块链的政策上升到法律层次,填补区块链领域的法律空白,更好地引领区块链技术与电子遗嘱制度的结合。

2.确认司法管辖范围

区块链主要是通过分布式账本系统构建起多个节点的数据体系,每一个节点链接一个区块,每一个区块对应相应的时间戳,形成相应的节点信息。与网络空间一样,区块链并不是法外之地,但是相应的节点数据都是虚拟的。一方面,我们要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否直接适用于区块链电子遗嘱领域;另一方面,针对已经出现的新问题制定相应的特殊法律条款或者通过司法解释的方法加以规制兜底,明确司法管辖的范围,既要保护到位又要避免过度干预。

3.加强违法犯罪打击

区块链的本质可以认为是一种计算机技术,本身并不存在合法与非法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都对區块链技术坚持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态度,所以我们要严厉打击那些打着技术的幌子,干违法犯罪勾当的行为。2018年4月、5月,西安警方、深圳警方分别抓获了以“大唐币”“普银币”为噱头的传销、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均是通过区块链平台进行数字货币交易,逃避法律监管。电子遗嘱领域更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对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违反犯罪的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二)加强行业监管,强化隐私保护

1.统一技术规范标准

区块链作为一个不断吸引新的力量共同扩展的行业,建立行业的规范标准显得至关重要,设定区块链标准体系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对区块链技术的统一认识,促进其标准化进程。2017年12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研制的国内首个区块链领域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参考架构》正式立项,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加快了区块链标准化的步伐。从国家层面来说,在技术层面统一标准,为区块链技术在电子遗嘱领域的深度融合提供技术保障,把公安、民政、教育、公证等信息系统接入电子遗嘱区块链中,便于司法活动中有关遗嘱真伪性和效力的查证,努力构建起全国统一的多中心电子遗嘱融合平台。

2.设置行业准入门槛

电子遗嘱目前仍是一个新兴行业,为了电子遗嘱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保证司法实践中真实的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需要积极订立电子遗嘱行业运行规则,包括准入资格、资质具备、基础设施配备、电子遗嘱的执行方式与程序设定以及违反行业规则的惩处措施等。同时,区块链技术的接入有助于区块链技术的良性发展,作为我国在新技术革命中的领先行业,设置行业准入门槛既要规定一定的标准,又要保证区块链技术与电子遗嘱的健康发展和创新突破。

3.明确具体监管部门

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可以防止利用技术漏洞进行侵害遗嘱人与继承人权益的事件发生。一方面,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在保证信息安全真实的情况下,又保证了数据的可追踪性,更加便于监管部门获得更加全面的监管数据。另一方面,既要对这个新的领域加强监管,又要明确具体的责任划分,避免出现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情况发生,正确地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区块链技术在电子遗嘱领域的良好有序运行。

4.加强隐私安全保护

电子遗嘱领域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安全。区块链采用点对点的数据传输方式,通过提供共识机制,解决信息单点失效的问题。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也使得区块链平台也无法篡改交易双方的数据,各个节点间的信任和数据交换共同构成了智能合约的基础,通过对个人隐私采用数据密钥进行加密,且进行多次的验证,从而保证了电子遗嘱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

(三)完善权益救济,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由于电子遗嘱在法律上的空白,我国区块链产业又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创业者和资本不断涌入,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区块链技术应用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技术滥用也导致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平台由于自身或者外部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运营提供服务,势必会对用户造成精神和财产上的损害,建立完善的区块链电子遗嘱损害救济制度有利于协调各方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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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潘家庆(1992—),男,汉族,江苏淮安人,单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方向为民法。

(责任编辑: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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