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江
(吉林省教育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邮票历来都有“国家名片”之美誉,新中国的邮票也当然发挥着“国家名片”的作用。从承载内容来看,新中国所发行的邮票纵贯古今、横括中外,内容非常丰富。单从其所展现的中国内容看,不仅忠实地记录了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历史、地理、体育、卫生和生态等方面的发展和现状,还对具有5000多年悠久历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了很好地继承和弘扬,如发行的“中国古代科学家”、“中国古代思想家”、“中国古代文学家”、“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民间传说”等各成系列的邮票,以及众多古代名人纪念邮票、成语典故邮票、中华孝道邮票等等,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以点带面地闪耀着文明智慧的光芒,传承着中华精神和民族信仰。
2017年,笔者想以邮票为载体,讲一次反腐倡廉内容的专题党课,结果翻遍了当时最新版的《新中国邮票目录》也未找到合适的邮票,心里不免产生遗憾之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以坚决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口,开启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篇章。一时间,“打虎”、“拍蝇”、“猎狐”成了反腐倡廉的代名词。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采取“零容忍”、“全覆盖”、“不留死角”的态度和举措,深得党心,大快民心!2017年,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之所以能迅速火遍大江南北,就是因为其惊心动魄的反腐败情节触动了每一个人的神经,来之不易的反腐败成果振奋了每一个人的心灵!
其实,反腐倡廉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在反腐倡廉的历史长河中所形成的廉政文化,也是构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在历史上曾出现很多“清官”、“廉吏”,他们为政清廉、为民请命、为民做主的事迹,至今还在民间广为流传。历史和实践皆已充分证明,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需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风正气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正因为如此,笔者就特别期盼承载廉洁文化的邮票能够尽快问世,心里也确实有这种预感。果然,2018年6月24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发行了《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而且票名后面标注的“(一)”也令我高兴万分,表明这又是发行周期较长、要自成系列的邮票。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票发行部的肖鹭姗撰文透露:《清正廉洁(一)》作为这个系列的首套邮票,总体思路是从古代传统廉洁教育内容和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廉政人物、故事入手。初步方案有两种,一种是以历史典故、传统故事等展现古代人物廉洁清正的风气;另一种是以历史上著名清官廉吏的形象为邮票的主要表现元素,展现人物风采,进而反映清正廉洁的主题。还明确表示,在未来的时间里,“清正廉洁”这个邮票选题还会以更广阔的视角来全方位展示我国的廉政文化,发挥宣传反腐倡廉精神、倡导廉洁做人和廉洁从政社会风气的导向作用。
据报道,2018年6月24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北京举办了《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首发仪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局长云文智在讲话中指出,《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的发行,得到了中纪委宣传部的关心和支持,是中国邮政运用中国邮票的独特宣传功能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弘扬主旋律的一次重要实践,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虽然《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是新中国发行的第一套反映廉政文化的邮票,但笔者发现在此之前发行的《包公》邮票中,已经部分地体现了这个内容。
2015年8月8日发行的这套《包公》邮票是以古代著名人物为主题的,在此之前已经有同主题的《关公》、《诸葛亮》邮票发行问世。他们都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古代著名人物,“关公”代表着忠义,“诸葛亮”代表着智慧,“包公”则代表着公正廉洁。在国家大力倡导清正廉洁、强力肃纪反腐新时代背景下,发行《包公》特种邮票,还是别有深意的。
北宋名臣包公(名拯,字希仁)出仕之后,不仅注重生产、加强国防建设,还注重举贤任能、整治吏治。尤其他那些被广泛流传的不畏权贵而勇于为民请命的故事,为他赢来了“包青天”的美誉和“包公”的美称。千年以来,在百姓心中,包公一直是铁面无私的形象,是刚正不阿、清廉自守的象征。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被调往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任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按今天的话说,这个端砚是名副其实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随意多加几倍,甚至“数十倍”,用以贿赂京官权贵,这无疑大大加重了当地百姓的负担。为了解除百姓痛苦,整治这股已暗行多年的歪风,包拯上任之后,便出台严厉措施:生产端砚,不许超出规定数量,州县官员如果私自加码,一定严惩重罚。并且郑重表态,自己作为端州最高官员,将来离开的时候,决不拿一块端砚。此举在端州引起了相当大的震动,欢呼雀跃者有之,内怀不满者有之,半信半疑者亦有之。庆历三年(1043年),包拯任期满,被调往京城任殿中丞,走的时候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的确言行一致,“不持一砚归”。以这段经历为蓝本后世演绎出了“包公掷砚”的故事。
根据在网上看到的资料,“包公掷砚”故事的梗概如下:
包公离开端州,乘船赶往京城赴任。当船行至羚羊峡口的时候,突然波浪翻滚,狂风骤起,顷刻间,船身颠簸摇荡,难以行进。就在大家惊慌之际,一块黄布被风刮出,在包公眼前刮入江中。包公立即查问手下人,方知黄布的来历。原来是端州砚工为了表达他们对包公体恤民情的敬仰,托人送来了一方用黄布裹着的端砚。手下人见是一方石砚,并非金银珠宝,于是便收下了。包公知道事情原委后很生气,立即令人取来端砚,亲手抛到江中。刹时,风平浪静。后来,就在包公掷砚的地方隆起了一块陆洲,这便是砚洲岛。包砚的那块黄布,顺流而下,在不远处的西江边形成了一片黄色的沙滩,这就是现在“黄布沙”。
这个故事的神秘色彩肯定是后人通过联想而附加上的,但也透露出人们对为官者具有清正廉洁品格和作风是多么向往和崇敬!不过,抛去神秘的色彩,包公的清正廉洁确是实有其事的。据有关资料记载,1973年春,为了合肥二钢兴建石灰窑的需要,安徽省博物馆和合肥市文化局等部门紧急组成发掘领导小组,对已有974年历史的宋包孝肃公(即包拯)墓进行清理。在对包拯墓及其子孙墓的清理中,砚台仅发现一方,而且是极普通的砚台,不是端砚。这也足证“(拯)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之史载之确。
当然,《包公》邮票还是以人物为主要内容的,其清正廉洁只是此套邮票主题的一部分。真正以“清正廉洁”为主题的还是2018年6月24日发行的《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
《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的第1枚,票名为“不贪为宝”,讲的是春秋时期位列六卿之一的宋国贤臣子罕“以不贪为宝”的故事。这则故事被完整地保存在《左传·襄公十五年》中,其原文如下: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意思是: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美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拿给玉工看过,玉工认为它是个宝物,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婪作为宝物,你把美玉作为宝物,如果你把美玉送给我,我们就都失去了宝物,不如各自保存自己原有的宝物好。”献玉的人听后便跪拜叩头,告诉子罕说:“如果我怀藏这块璧玉,就不能安全地走过乡里。收纳了这个东西,就等于请求自己快点死去。”于是,子罕把献玉人安置在自己的乡里,请一位玉工替他精心雕琢,帮助他卖掉美玉变得富有之后,让他返回了自己的家乡。
从文献记载看,献玉者献玉的原因是“怀璧”则“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但这很可能是贿赂子罕的托辞,但不管怎样,子罕的“我以不贪为宝”的品德和修为至今还令人肃然起敬,对党员干部来说,仍有极强的镜鉴价值。
《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的第2枚,票名为“羊续悬鱼”,讲的是东汉羊续为官清廉而拒不收礼的故事。
羊续(142—189),字兴祖,今山东邹城市石墙镇羊续村人。初任庐江太守,后任南阳太守。据史料记载,中平六年(189年),汉灵帝打算提拔羊续做太尉。那时候,卖官鬻爵是公开的,朝廷要委任谁做官,便派使臣去要钱。使臣所到之处,谁都必须百倍尊敬,大加馈赠。既然灵帝要提拔羊续当太尉,按照规矩羊续必须送礼钱千万。于是使臣便也到羊续那里要礼钱去了。使臣来了以后,羊续拿出一领单人坐席,招呼他坐下。然后抬起胳膊请他观看自己身上穿的破棉絮袍子,说:“我的全部资产,都在这儿啦!”使臣回去后报告了灵帝,灵帝很不高兴,就没提拔他当太尉,但把他调回朝中当太常,太常的官职比太尉稍微小了一点,可羊续没等到任就病死了。羊续只活了四十几岁,临死时还特地立下了遗嘱:“丧事从简办理,不要任何人一文钱。”作为封建时代的一名官员,处于贪腐成风的即将“倾颓”的后汉灵帝时期,羊续“不想腐”的境界竟然如此之高,殊为可贵!不愧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廉吏!
“羊续悬鱼”的故事出自《后汉书·羊续传》[8],但记录比较简约。为了更多了解羊续清正廉洁的品性,笔者多引录一些原文如下:
时权豪之家多尚奢丽,续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续妻后与子秘俱往郡舍,续闭门不内妻,自将秘行,其资藏唯有布衾、敝袛裯(音低刀,贴身的短衣),盐、麦数斛而已。顾敕秘曰:“吾自奉若此,何以资尔母乎?”使与母俱归。
意思是:当时有权势者及富豪人家大多崇尚奢侈华丽的生活,羊续非常憎恶这种风气,自己的生活非常简朴,常常身穿破旧的衣服,吃很少的食物,乘用的车马也很简陋羸弱。有一天,府丞曾登门向他贡献活鱼,羊续收下后却悬挂在庭院之中;这位府丞后来又向他献鱼,羊续便把先前所悬挂的鱼拿给他看,以杜绝他以后再献的想法。羊续的妻子和儿子羊秘后来到郡中官邸找他,羊续却关上大门不让妻子进入,自己带着儿子羊秘走进官邸,羊续所有物品只有布制的被子、破旧的贴身短衣等物,盐和麦也不过数斛而已。羊续回头看着羊秘严肃地说:“我自己用的东西只有这些,用什么来养活你的母亲呢?”于是就让羊秘和他的母亲一起回家了。
羊续悬鱼之事传开后,南阳郡百姓无不称赞,由于故事发生在羊续任南阳太守之时,故时人敬称其为“悬鱼太守”。
《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的第3枚,票名为“两袖清风”,讲的就是明代名臣于谦清正廉洁的故事。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进士。他文韬武略都堪称上乘,功劳赫赫。可惜于天顺元年以“谋逆”罪被冤杀。
两袖清风是一个成语,意为两袖中除清风外,别无所有。古人穿的衣服,是没有衣袋的。百姓的衣服往往是掩襟式的,通常衣襟向右掩,在腰间束带,可以将一些散碎之物怀揣着携带。官员的衣制都为长衫,袖子特别宽大,为了方便携带诗词文章、奏折及一些银两等物,往往在衣袖里面手肘部的地方缝上一个与袖口相反的口袋,既不影响着装整体美观,存放的东西也不易掉下来。不过,这种衣袖内置的口袋却被古代的贪官污吏常常用来藏放受贿或行贿的钱财,而对于清官廉吏来说,他们既不贪赃枉法受贿,也不趋炎附势行贿,在衣袖之内存放这类钱财,故用存放“清风”来表明袖内空空如也。久而久之,“两袖清风”也就成了官员廉洁的代名词了。
关于于谦清正廉洁的品行,《明史·于谦传》多有记载,有一处记载似乎与“两袖清风”故事有关,即:“谦每议事京师,空橐以入,诸权贵人不能无望。……太监王振方用事,适有御史姓名类谦者,尝忤振。谦入朝,荐参政王来、孙原贞自代。通政使李锡阿振指,劾谦以久不迁怨望,擅举人自代。下法司论死,系狱三月。已而振知其误,得释,左迁大理寺少卿。”意思是说,于谦每次到京城议事,总是空着口袋入城,令京城一些达官贵人感到失望也萌生怨恨。……正赶上太监王振掌权,恰巧有个姓名与于谦相似的御史,曾经顶撞过王振。于谦入朝,举荐参政王来、孙原贞代替自己。通政使李锡迎合王振的意图,弹劾于谦是因为长期未得晋升而怨恨不满,才擅自举荐他人代替自己。把于谦投交司法部门判处死罪,关在狱中三个月。后来王振知道自己搞错了,于谦才被放出来,降职为大理寺少卿。
“两袖清风”典故虽然与于谦廉政事迹密切相关,但“两袖清风”一词的出现却早于于谦。据《辞源》,元人魏初在其诗作《送杨季海》中就有“交亲零落鬓如丝,两袖清风一束诗”之句,其中的“两袖清风”即形容居官清廉、囊空如洗。元末明初诗人陈基在其《次韵吴江道中》诗中,亦有“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之句,不过,其中的“两袖清风”是用来表示迎风潇洒的姿态的。与于谦同时代而长于于谦十余岁的况钟在其《饯别诗》中为后人留下了“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棉”的著名诗句。
比较详细记述于谦“两袖清风”故事的是明人叶盛的《水东日记》、都穆的《都公谭纂》。应该说,于谦“两袖清风”的故事在民间的流传过程中,也一定经过了文学加工和演绎。最为流行的说法是:
明朝正统年间,宦官王振得皇帝信崇,权势很大,各地官吏为了讨好他,每逢朝会之时,多以金银珠宝及名贵特产向其奉献。而巡抚于谦与此不同,他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有同僚劝他说:“你虽然不献金银财宝,不攀求权贵,按人情,也应该带一些如线香、蘑菇、手帕之类的土特产呀!”于谦听后。笑着举起两条宽大的衣袖,风趣地说:“我带了,是两袖清风!”弄得同僚十分尴尬,悻悻而去。于谦不仅用“两袖清风”来嘲弄那些阿谀奉承的官僚,还作一首《入京诗》来抒发情怀:“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于谦认为,绢帕、蘑菇、线香这类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调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祸殃了。所以他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进京什么也不带,只有两袖清风朝见天子。诗的末句用不被百姓指戳脊梁骨的是非评论表明居官要不沾不贪、清正廉洁的主张。
《清正廉洁(一)》特种邮票的第4枚,票名为“立檄拒礼”,讲的是清初名臣于成龙清正廉洁的故事。
据《清史稿》载,清初官吏中有两个于成龙,一个是生于1617年,卒于1684年的于成龙,此于成龙字叫北溟,是山西永宁人。另一个是生于1638年,卒于1700年的于成龙,此于成龙字叫振甲,出生地是辽东盖州(今属辽宁省),是汉军镶黄旗人。二人皆是清初名臣、循吏。第4枚“立檄拒礼”邮票所讲的故事是发生在字叫北溟的于成龙身上。
于北溟属大器晚成,44岁出仕,从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做起,一直做到督抚大员。每处任职之地,皆留下良好政绩。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无论任职地方官还是担任朝廷要员,于成龙不仅忠诚履职、注重民本、推行善政,而且始终清廉自守、不贪不腐,他每顿的餐饭总以糠粥主食、青菜为伴,获得“于青菜”的昵称,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皇帝褒赞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
“立檄拒礼”的故事发生在于成龙担任直隶巡抚任上。康熙19年(1680年),于成龙由福建按察使改任直隶巡抚。这年中秋前夕,于成龙管辖下的大名县县官遵循旧习,私下送来一份厚礼,于成龙不仅严词拒收,还特地张榜颁布了一份《严禁馈赠檄》,通报了大名县县官的送礼行为,并明令所属官员,今后如有再犯者,则“决不宽恕”。于成龙“立檄拒礼”这件事,《清史稿》中没有记载,应该记载在其他相关史籍之中,自有所本。作为一名清朝时期的高官,“伸手不打笑脸人”是当时为官之人的普遍遵循,能够不为利益所惑严词拒绝,已属相当不易,但像于成龙那样发布公告,通报送礼人员,并明令禁止的可谓是“第一人”。
无独有偶,清朝康熙年间,张伯行(1651-1725)在福建巡抚任上,为了杜绝接踵而来的送礼者,特地撰写了一则《禁止馈赠檄》的告示,“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于成龙的《严禁馈赠檄》、张伯行的《禁止馈赠檄》,绝不是一时的矫情,而是他们清廉自守的道德操守的体现,也是他们作为百姓父母官的责任担当。“人情往来”、“盛情难却”总被一些贪腐之人当做借口,其实,收礼、受贿绝不是“盛情难却”,而是心中贪念在作祟,须知“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如今上述古人的廉洁思想仍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广大党员干部面对财物的诱惑,更应深知这诱惑的背后是弥足深陷的泥潭,是难以自拔的深渊,一丝的迷茫、半点的犹豫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面对诱惑时,党员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像子罕那样固守“其宝”,像羊续那样“悬鱼”拒礼,像于谦那样“清风两袖”,像于成龙那样断然说“不”,用自己的行动守住做人的底线和为政的根本!
中国共产党在作风建设上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革命党、执政党。从方志敏烈士的“清贫”故事,到“多付钱使下级不再送礼”的周恩来总理;从毛泽东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出的“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六条规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制定的“八项规定”;从新中国之初严惩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到当下出重拳严厉打虎拍蝇猎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无不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无不彰显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这种作风和情怀也恰恰体现了对中华民族优秀的清正廉洁文化的弘扬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