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仑膦酸钠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有效性及对患者IL-6、TNF-α水平的影响

2021-11-06 03:28孙庆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21年19期
关键词:阿仑骨化骨质疏松症

孙庆

济南市济钢医院门诊部 250101

骨质疏松是指在多因素影响下患者体内的骨密度和骨质量下降导致骨微结构受到损坏从而增加骨折发生率的全身代谢性骨病[1]。根据病因又分为继发性和原发性两类,原发性病因尚未明确,继发性与激素水平、老龄化等有关[2]。流行病学显示我国老年人中约有33%患有骨质疏松症[3]。随着病情进展会容易诱发骨折、驼背等严重症状,对其社会功能及心理功能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4]。目前该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为药物治疗,本文旨在探讨将阿仑膦酸钠和阿法骨化醇联合用于该疾病的有效性,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80例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济南市济钢医院收治的骨质疏松症患者,随机数字分配原则将其分为两组,各40 例。对照组男23 例,女17 例;年龄范围为37~75 岁,年龄(62.19±1.46)岁;体质量范围为43~83 kg,体质量(62.16±4.29)kg;病程范围为0.5~2.0 年,病程(1.17±0.38)年。观察组男22 例,女18 例;年龄范围为26~77 岁,年龄(62.96±1.93)岁;体质量范围为42~87 kg,体质量(63.08±4.83)kg;病程范围为0.5~2.0 年,病程(1.15±0.45)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经X 线骨密度检测后确诊为骨质疏松症;入选前2 个月内未进行激素药物治疗;患者本人及其家属知情且同意。排除标准:合并恶性肿瘤;合并凝血功能异常或者精神系统异常;合并心脑血管疾病;对本研究使用药物过敏。本研究通过济南市济钢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单纯阿法骨化醇(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10950134;规格:0.5 μg)治疗,用法为餐前温水送服,0.5 μg/次,1次/d。治疗周期为90 d。

观察组给予阿法骨化醇+阿仑膦酸钠(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8996;规格:70 mg)联合治疗,阿法骨化醇用法用量同上,阿仑膦酸钠为餐前30 min 温水送服,10 mg/次,1次/d。治疗周期为90 d。

1.3 观察指标 (1)治疗有效性。显效:症状消失且骨密度T 值≥-1.0,有效:症状明显改善且骨密度-2.5<T<-1.0,无效:症状无改善或者加重且骨密度T≤-2.5。(2)血清因子:抽取3 ml 血液离心处理后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对血清碱性磷酸酶(ALP)、白细胞介素-6(IL-6)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进行检测。(3)骨代谢指标:采用电化学发光法检测Ⅰ型胶原羧基末端肽(CTx)、Ⅰ型胶原氨基末端肽(NTx)、骨生长蛋白(BGP)。(4)疼痛评分: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进行评估,分值越低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 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性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χ2=7.921,P=0.001),见表1。

表1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有效性比较[例(%)]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前血清因子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观察组各指标水平均较对照组低(均P<0.05),见表2。

表2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比较(± s)

表2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血清因子比较(± s)

注:观察组给予阿法骨化醇+阿仑膦酸钠治疗,对照组给予单纯阿法骨化醇治疗;ALP为碱性磷酸酶,IL-6为白细胞介素-6,TNF-α为肿瘤坏死因子-α;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TNF-α(pg/L)140.53±4.37 115.38±3.17ab 141.26±3.65 134.28±3.18a组别观察组例数40对照组40时间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ALP(U/L)69.27±22.15 75.97±16.42ab 70.13±21.43 81.97±21.35a IL-6(pg/L)142.39±10.21 120.38±8.37ab 143.28±10.11 135.42±9.17a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骨代谢指标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前骨代谢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观察组各指标水平均优于对照组(均P<0.05),见表3。

表3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骨代谢水平比较(± s)

表3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骨代谢水平比较(± s)

注:观察组给予阿法骨化醇+阿仑膦酸钠治疗,对照组给予单纯阿法骨化醇治疗;CTx 为Ⅰ型胶原羧基末端肽,NTx 为胶原氨基末端肽,BGP为骨生长蛋白;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BGP(ng/L)5.82±1.87 9.69±3.45ab 5.78±1.92 9.13±3.14a组别观察组例数40对照组40时间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CTx(μg/L)0.52±0.24 0.23±0.11ab 0.57±0.23 0.41±0.09a NTx(μg/L)16.47±5.39 10.37±2.15ab 16.38±5.37 13.28±2.16a

2.4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疼痛评分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前疼痛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后观察组疼痛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均P<0.05),见表4。

表4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疼痛评分比较(分,± s)

表4 两组骨质疏松症患者治疗前后疼痛评分比较(分,± s)

注:观察组给予阿法骨化醇+阿仑膦酸钠治疗,对照组给予单纯阿法骨化醇治疗;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后伸前屈痛5.3±1.1 0.9±0.4ab 5.1±1.4 2.5±0.6a组别观察组例数40对照组40时间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自发性疼痛5.2±1.3 0.7±0.3ab 5.1±1.3 2.4±0.7a负重痛5.4±1.2 0.9±0.4ab 5.2±1.3 2.5±0.7a

3 讨 论

近年来骨质疏松症发生率逐年上升,这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密切相关。老年人机体功能退化、自身骨密度降低,数据显示我国80 岁以上老年人发病率为50%[5]。骨质疏松症治疗周期较长且疼痛感明显,因此主要治疗目的为缓解疼痛、提高骨密度[6]。临床认为维生素D 缺乏是诱发该疾病的重要因素,单纯补钙难以吸收,需在维生素D3 的促进下才能确保骨骼充分吸收钙剂[7]。

阿法骨化醇属于人工合成活性维生素D 的一种,主要功效为羟化后可生成二羟维生素D3,从而提高患者体内钙含量[8]。同时该药物还可以有效抑制甲状腺激素分泌,促进骨矿化形成,防治骨吸收。但是该药物只具备短期疗效,为提升长期疗效需配合使用其他药物。本文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性较高,这是因为阿仑膦酸钠作为第3 代双膦酸盐类具有以下功效:(1)与破骨及成骨表面细胞有较好的作用,对于破骨部位细胞具有较高的亲嗜性,以高于成骨细胞10 倍的数量分布于破骨处,阻碍破骨细胞游离并诱导其死亡,提升骨密度[9];(2)提高成骨细胞活性,提升其抑制因子生成速度,对破骨细胞骨吸收活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3)与磷酸钙类药物共同作用可避免钙盐溢出,从而提高骨密度。两者协同作用可形成骨基质,有效提高骨密度。与林奕辰和刘晓丹[10]学者研究结果相符。

TNF-α可刺激骨吸收,抑制骨细胞形成,有利于骨吸收速度的提升;IL-6 通过分泌自身细胞的方式对骨细胞形成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因此骨质疏松患者会存在IL-6 升高的情况[11]。本文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相关指标水平较低,说明两者联合使用可有效改善炎性水平,促进快速康复。

综上所述,阿仑膦酸钠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骨质疏松症疗效明显,同时其炎性因子及骨代谢指标得到明显改善,骨密度增加的同时减轻患者疼痛,对预后有积极作用,值得进一步推广使用。

利益冲突:作者已申明文章无相关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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