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隆武朝福京乡试考论

2021-11-25 23:01刘桂娟
安徽史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乡试

吴 航 刘桂娟

(淮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按照明朝制度,每逢子、午、卯、酉之年八月,在各直省举办乡试。但崇祯十七年甲申三月,明朝北京政权覆亡。五月,福王政权立于陪都南京,于弘光元年乙酉二月以后,一度准备在其控制之下的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广、江西等省开科取士,惜乎还未来得及举行即灭亡。是年六月二十六日,唐王朱聿键监国福州;闰六月二十七日登极,建号隆武,改福建省为福京,福州府为天兴府,宣布七月一日以后称隆武元年。并于登极诏书中宣称,将秉持明朝祖宗之制,补行上年乙酉科乡试。

由于明清之际军事斗争激烈,大量档案文献不得及时荟集存留,野史虽偶有记载(甚至误载)但不够系统,易代之后又屡遭禁毁,使得我们对明清之际科举的认识仍有不明晰之处。为此,笔者在前人研究基础上(1)可参见谢浩:《南明“福京”“选举”考》,《台湾文献》第40卷第2期,1976年6月;胡凡:《南明隆武朝开科取士探赜》,《辽宁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杨春君:《南明乡试考》,中国明史学会等编:《南明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对隆武朝福京乡试问题进行考证,以补研究之不足。

一、考前准备与政策调整

隆武帝监国福州后,天下士子归心明朝者,不断南下投奔,人才日聚。虽然隆武帝“特重风节,喜文学,收罗名士,时欲破格用人”,但仍有大批读书人希望走科甲正途,“志在科举,求俟乡试”。(2)钱澄之:《所知录》卷1《隆武纪年》,《钱澄之全集》,黄山书社2006年版,第17页。据记载,闰六月初五日,敕司礼监传谕:“天气炎暑,公件紧极,各启朝者,不忍违其葵诚,但必概从简便。大小乡绅并在任文武俱作一起,先见;举贡生员百姓作一起,后见。俱止行一拜三叩头礼,续到者免朝。”(3)佚名:《思文大纪》卷1,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135—136页。隆武元年七月,“以天兴府学为国子监”。(4)《思文大纪》卷2,第142页;黄宗羲:《行朝录》卷1《隆武纪年》,《黄宗羲全集》第2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14页。为表示郑重,隆武帝亲自到国子监视察,“祭酒赖垓进讲,三品以上官坐听,其余皆立侍圜桥,观者济济”。(5)黄宗羲:《行朝录》卷1《隆武纪年》,《黄宗羲全集》第2册,第115—116页。按:计六奇《明季南略》卷8 “衡州府乡试”条(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3页),窜入一段文字云:“上视学,行释奠礼成,命儒臣赖垓、陈燕翼进讲《易》之元亨利贞、《书》之圣神文武。圜桥肃穆,圣德诞敷,群臣贺表。”在监学子人数也迅速增加,据国子监祭酒朱天麟疏称“新旧贡生在监者已有千人”,并建议“成均伊始,当广作人”。(6)《思文大纪》卷7,第270、257页。前来应试之儒生亦复不少,因天气炎热,“平彝侯郑芝龙制油扇五千五百握有奇,分给闱中应试生儒,以为却暑”。(7)《思文大纪》卷8,第285页。可见当时聚集福京的举贡生员为数不少,举行乡试的人才条件基本成熟。

隆武帝登极之时,即颁发恩诏,凡一十八款。其中关于科举者称:

国家文事武备,两不可偏废。于今岁当大比,姑俟酌议改期:福建乡试权移来春三月,会试俱移来秋八月;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则量移乡试于今年九月而行。然学贵敦实,士子久弃朱诛,殊为大弊,此后朕必亲考提学,能通经注者始差。又,我太祖圣训,士子一概不闻,更为非法。今定科场,于第三场减去对策二道,添上皆写《祖训》全文,作策一道。又,指讲《祖训》大意文一篇,作策一道。俟朕登极,即刻《皇明祖训》颁布,庶令士子传诵,以答皇祖洋洋谟诘、孜孜教化之意。流寓士子,但附近省校考。(8)《历代宝案》第1集卷37《隆武文稿》,台湾大学1972年影印本,第1204—1205页。按:《思文大纪》卷2记载,闰六月二十七日隆武帝登极,首先向福建八府一州颁发恩诏十八款,但不详其内容。

以上诏书明确了福京乡试将在来年(即隆武二年)三月举行,会试则在八月举行,并涉及两广云贵四省乡试改期、考选提学官、重订科场条例、准许流寓生员就近考校等具体内容,成为隆武朝开科取士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

隆武二年正月,福京乡试举行在即,遭到实力派武臣郑芝龙等人的强烈反对,“平彝侯郑芝龙以兵兴过费,宾兴之典宜少暂停,语甚剀切”,隆武帝以“乡试不宜改期失信,且文事武备原是一体”(9)《思文大纪》卷4,第196页;卷6,第248页。,严词拒绝。及隆武帝闻知两广云贵四省均已开科,原定三月的福京乡试却不能如期举行,再次敕谕阁部诸臣:“国家虽当抢攘,乃文事武备两难偏废。近据两广云贵俱已开科,岂福京八府劝进全节、守关措饷之人,不在大比之例?江浙绅衿向风,尤不可不俯答其望。宜定五月内阁中乡试,浙东附试另卷,以便各省同来会试。行在礼部、礼科确议奏行。”(10)《思文大纪》卷5,第221页。按:“阁中”误,当作“闽中”。隆武帝第二次特谕福京乡试定于五月举行。需要指出的是,隆武帝允许“浙东附试”,以另卷处理,就某种程度而言,具有与鲁监国政权争夺人才、争夺名分的性质。

可能因诸事丛脞,福京乡试被再次推迟。至五月,隆武帝第三次诏谕开科,最终确定于六月举行。他向内阁首辅何吾驺发布谕旨:

朕念福京士子,亟宜宾兴。兹定期六月开科,锁闱三试,彻[撤]棘发榜,不许游移一日。监临照两京旧制,定用御史两员同去。提调则布政司,监试则按察司。一应科场事宜,即于五月杪报竣,不许苟简滋玩。分考官务用甲科知、推,不足则就甲科中、行官礼聘。其江西、浙江、湖广及各省来试者,跋涉可念,着地方官给与文书路引,以御盘诘。见在流寓的,就赴福京督学考选。一应赴京恩、岁贡生,照例着礼部考选。(11)《思文大纪》卷4,第196页;卷6,第248页。

这是福京乡试正式举行前的最新一道谕旨,确定了考试程序、考官以及邻省、流寓士子赴试考选等相关事宜,成为对福京乡试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重要文件。

为扩大选取范围,充实官员队伍,福京乡试做出三项调整:一是简化考试内容,降低试题难度。乡试日期最终确定后,监临御史王孙蕃、韩元勋疏陈:“减篇恤士,推一时之恩。惟是二书三经,不若三书二经为合式;其题目仍照七篇俱出,二场亦然。庶镌之《试录》,传之天下后世,皆信为不刊之章程,兴朝之盛美也。”(12)《思文大纪》卷7,第270、257页。隆武帝批准如议执行。但到考前数日,再定考试内容,“改十五日乡试首场:四书三篇、经二篇。十七日二场:策三道、判二条。从减篇节省之旨也。”(13)《思文大纪》卷8,第286页。至此,三场改作二场,且第二场策问仅考三道,连默写和阐释《皇明祖训》也省略了。

二是特许福京国子监生增加乡试解额。天兴府学改为国子监之后,“新旧贡生在监者已有千人”,祭酒朱天麟建议在国子监生的录取上给予优惠待遇,隆武帝允许“其于皿字、贝字号量中二十名,以示京省并设之意”。(14)《思文大纪》卷7,第270、265页。明朝科举制度规定,各省士子在京城应试,闱中分编字号,而国子监的贡监生编作“皿”字号,直隶省生员编作“贝”字号,以示区别。

三是连续增加福京乡试解额。隆武二年正月,“诏加福建乡试举人十名,以为中兴新恩;流寓亦准酌量增加”(15)《思文大纪》卷4,第196页。,但增加流寓士子名额不详。及最终确定六月乡试时,又增加福建名额,“议加福建乡解额三十名,以示龙兴首善、广开薪槱至意”。(16)《思文大纪》卷7,第270、265页。后又有“特旨广额七十名”之说,详见下文。

二、正副主考、同考与提调、监临官

按明朝科举制度,乡试考官分别设置帘内官和帘外官,以严格区分考官的内外权限和具体职责。帘内官就是负责出题和阅卷的考官,包括主考官和同考官。帘外官就是负责贡院各种考务和供给的诸执事官,包括提调、监临、印卷、收掌、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巡绰、搜检、供给等官。(17)郭培贵:《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5、167—168页。

隆武朝福京乡试正、副主考官分别为刘以修、闵肃。《所知录》载:“六月,乡试,以布政使吴炳为提调官,编修刘以修、闵肃主试,取中叶瓒等一百一十七名。凡四方流寓诸生,俱得入试。特旨广额七十名。”(18)钱澄之:《所知录》卷1《隆武纪年》,《钱澄之全集》,第35页。《南疆逸史》称:“六月,福京乡试,上命广额七十名,流寓者皆入试。以编修刘以修、闵肃为主考,取叶瓒等一百七十五名。士子多以贿进,乃命复试,落四名,逮同考推官王三俊下狱,追赃一万两。”(19)温睿临:《南疆逸史》卷2《思文纪略》,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7页。他如《明季南略》《罪惟录》《小腆纪年附考》等,仅称及刘以修,而不提闵肃。刘以修,字懋卿,号九一,四川阆中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初令福清,调繁闽邑。(20)《思文大纪》卷8,第275—276页;康熙《福清县志》卷3《官制类·名宦》,清康熙十一年刻本。隆武立国福州,擢编修,“今行在圣主中兴,留心黎庶,特简木天侍从名臣,首及吾师”。(21)徐钟震:《文昌化书跋》,《文昌化书》卷末,《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中文善本汇刊》第33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影印本,第364页。闵肃,字同声,号白于,浙江乌程人。崇祯六年举人(22)乾隆《乌程县志》卷4《选举》,清乾隆十一年刻本。,十六年进士。隆武政权覆亡后降清,任兴泉兵备道副使。(23)光绪《乌程县志》卷9《进士》,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57页。

关于同考官的身份,万历十年之前,几乎皆为府、州、县儒学现任教官。自万历十三年开始有“本身甲科有司”加入,到明末,各省乡试同考官基本都用进士出身的各府推官、知县(24)郭培贵:《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5、167—168页。,故隆武帝谕旨有“分考官务用甲科知、推,不足则就甲科中、行官礼聘”之说。福京乡试同考官的具体数目不得而知,可考者有林必达、王三俊、赵庾、许令瑜等四人。

林必达,字非闻,浙江鄞县人。崇祯十六年进士,授行人。给假归,刚抵浙而明亡。后入仕鲁监国。因唐、鲁名分之争,以副使身份出使隆武朝,被囚,不久得复原职。《思文大纪》载:“囚鲁藩使臣左军都督裘兆锦、行人林必达。鲁藩以公爵封芝龙兄弟,兆锦、必达奉藩命而来。上以其招摇煽惑,欺侮肆行,兼以芝龙兄弟愧愤不出,故令囚之,以候常朝日面质。后兆锦以金赎刑,必达准复原官。”(25)《思文大纪》卷5,第222页。又记林氏亡故后,隆武朝廷赠官祭葬:“赠翰林院编修林必达左春坊右庶子,予祭一坛,减半造葬。念其经筵纂修,著有令闻,分考京闱,得贤□治也。”(26)《思文大纪》卷6,第239页。按:此卷所记系隆武二年四月史事,以林氏阵亡而赠官祭葬。但此时福京乡试尚未举行,何谈“分考京闱”,疑此条有错乱。《南疆逸史》引林氏孙婿谢德宽撰行状也记其参与乡试之事:“鲁王监国,副都督陈谦使于闽。隆武以表词倨,杀陈谦,而必达留。天兴开科,以之分校士,绝请托,拒赂遗。未几,闽士诉所取士不公,上亲试之,黜纰谬者,主司、同考多得罪,而独贤必达。擢监察御史,督学闽南。”(27)温睿临:《南疆逸史》卷40《隐遁列传·林必达传》,第302—303页。全祖望亦称:林氏“乙酉,越中进御史,同陈谦使闽。谦死思文,并以公下狱。既而释之,仍授行人,分校试事。寻还其御史,提督福建学政。”(28)全祖望著、沈善洪点校:《续甬上耆旧诗》卷36《甬上三遗老之一》,杭州出版社2003年版,中册,第115页。可见,林氏分考福京乡试为实。

王三俊,原名王含鉴,字玉苍,浙江山阴县人。崇祯六年举人。十三年进士,观政礼部。(29)龚延明主编、毛晓阳点校:《天一阁藏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下册,宁波出版社2016年版,第655—656页;康熙《山阴县志》卷20《选举志二·举人》、卷21《选举志三·进士》,清康熙十年刻本。次年任肥乡知县,后调卢龙知县。(30)雍正《肥乡县志》卷2《秩官》,清雍正十年刻本;康熙《卢龙县志》卷3《官师》,清康熙十九年刻本。由于文献阙略,其明亡以后行迹不详。据华廷献《闽事纪略》载:“适推官王三俊陪巡按高念东至汀州,百姓遮道而诉,三俊以实告。”(31)华廷献:《闽事纪略》,沈云龙选编:《明清史料汇编》第2辑第8册,台湾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1205页;计六奇:《明季南略》卷7“华廷献守归化县”条,第310页。而《闽游月记》称:“闽南为高念东,余已就医邻境。适王司李三俊以巡汀至,则邑父老遮道而诉,司李以实告高公。”(32)华廷献:《闽游月记》卷2,沈云龙选编:《明清史料汇编》第3辑第6册,第3310页。可见,华氏赴沙县知县之任时,途经归化县,王三俊正在汀州府推官任上。核以晚明同考官选拔制度及隆武帝谕旨,王三俊以甲科推官分考福京乡试。

赵庾,字涣之,江苏吴江人。崇祯十六年进士,授福建建宁府瓯宁知县。《松陵文献》载:“丙戌六月,闽中初举乡试,庾为同考官。”(33)潘柽章:《松陵文献》卷7《人物志七》,《续修四库全书》第54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55页;《明遗民录汇辑》引黄容《明遗民录》卷1,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85页。康熙《瓯宁县志》卷5《职官》记载,明崇祯间瓯宁知县云:“赵庾,南直吴江人,进士。”则赵氏以甲科进士、时任瓯宁知县,而为福京乡试同考官。

许令瑜,字芝田,浙江海宁人。崇祯十六年进士,授福建宁化府仙游知县。其《孤臣述》自称:隆武二年“五月廿七日,有分考之役。……六月初一日,得邸报,升礼部主客清吏司主事。初七日,入闱。分阅《诗》三房卷,得士一十三人”。(34)许令瑜:《孤臣述》,《莆阳掌故丛书》,民国间抄稿本;谈迁:《谈迁诗文集》卷3《给事许公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61页。即以礼部主客清吏司主事任乡试同考官。

再说福京乡试帘外官,可考者有提调、监临等官。提调官为吴炳,见前引《所知录》。又,《明季南略》云:“六月,吴炳来自江右,单骑入关。命以布政,提调棘闱。”(35)计六奇:《明季南略》卷8“解元叶瓒”条,第323页。《永历实录》称:“吴炳,字石渠,直隶宜兴人。……隆武中……时福建举行乡试,即擢炳布政使,充提调官。”(36)王夫之:《永历实录》卷4《吴何黄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6—37页。均证确有其事。

监临官既“照两京旧制,定用御史两名同去”,前引《思文大纪》有王孙蕃、韩元勋二人,又载:“敕福京监临御史韩元勋:‘监场事完,即刻巡历下游地方。’”(37)《思文大纪》卷8,第283页。王孙蕃,字生洲,北直隶雄县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人。崇祯末年,历任陕西道、河南道监察御史,以正直敢言著称。隆武立国,受命巡按江西;及“补行乡试”,“命监临修葺毖饬,得士叶瓒等一百五十六名,多知名士也”。(38)孙奇峰:《夏峰先生集》卷7《中丞生洲王公暨配李孺人墓志铭》,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35页;钱海岳:《南明史》卷45《王孙蕃传》,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158页。韩元勋,字奕侯,广东平远人。崇祯十年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奉命封祁阳王。弘光元年,加一品服俸,与陈燕翼宣谕琉球,未行而南京亡。入隆武朝,擢浙江道监察御史。(39)钱海岳:《南明史》卷48《韩元勋传》,第2351页。

事实上,及福京乡试正式举办,隆武帝又“命铨宪臣张肯堂回福京弹压”(40)《思文大纪》卷8,第280、288页。,以加强考场管理。张肯堂,字载宁,号鲵渊,南直隶松江府华亭人。天启五年进士,以拥戴隆武立国,加兵部右侍郎,升吏部尚书。改都察院左都御史,赐上方剑,专理兵马钱粮,节制诸镇,便宜行事。隆武帝敕命张肯堂监临福京乡试,应是特殊时期的乡试突破了明朝定制。张肯堂任职左都御史,为王孙蕃、韩元勋之长官。以左都御史之职监临乡试,乃其职务范围内之事。故监临乡试官,应有三人。

当然,张肯堂监临乡试,或有缘故。《南疆逸史》载:“丙戌春,上至延平,以肯堂为留守。寻议率师由海道入长江,窥取金陵,以属肯堂,改总制浙直。肯堂乃请平海将军周鹤芝将前军,定洋将军辛一根将中军,楼船将军林习山将后军。行有日矣,郑芝龙密疏止之,以郭必昌代为总制。必昌,芝龙私人也。上乃命肯堂回福京监乡试,事毕,赴行在。”(41)温睿临:《南疆逸史》卷31《张肯堂传》,第218页。按:温氏所撰该传盖取材于翁洲老民《海东逸史》,或两书史源一致,参见《海东逸史》卷10,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7—48页。李瑶进而认为:“时芝龙无意恢复,亦恶肯堂日以亲征进劝,思黜之;用其私人郭必昌代为巡抚,夺其兵。犹以翊戴功,晋太子少师;令总理留务,造器转饷。八月,命监临福京乡试,盖外之也。”(42)李瑶:《南疆绎史勘本》卷21《张肯堂传》,都城琉璃厂半松居士排字本。按:“八月”疑即“六月”之讹写。可见,此举或隆武帝为规复南京而遭权臣郑芝龙的阻挠所作出的权宜之计。

三、录取员数及中式举人

关于福京乡试的开考、发榜时间,野史多笼统记作六月,以前的研究亦多语焉不详。前引许令瑜《孤臣述》称,“隆武二年六月初七日,入闱。分阅《诗》三房卷,得士一十三人。”则福京乡试于六月初七日正式开考,应无问题。至于发榜日期,《思文大纪》载:“二十七日,发榜,取中一百七十五名,副榜六十五名。有旨:令南城御史方元会复试。黜落四名,仍发续榜,俱准为举人。此亦特恩破例也。”(43)《思文大纪》卷8,第280、288页。可知,福京乡试录取举人正榜175名,副榜65名;后又复试黜落4名,实则录取171名。《南疆逸史》所载同。

此外,野史记载还有其他说法。一种是117名之说,见前引《所知录》。疑“一百一十七名”为“一百七十一名”之误。考,钱澄之时任延平府推官,身在福京,留心政事,见闻真切,隆武败亡以后撰作私记,有意保存史实,不当有很大的差额,且其书也说到“特旨广额七十名”。

另一种是240名之说。如《罪惟录》载:“乙酉,唐藩南奔,闽称福京,开乡试,诏编修刘以修为主考,流寓福京者亦预试。榜首为胡姓者,失其名,共二百四十人。主嫌胡字与建文初试首赐胡广同姓,故诏复试,钦定一百六人,以叶瓒为解首,而胡居第三。”(44)査继佐:《罪惟录》卷18《科举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843页。《小腆纪年附考》同。(45)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2,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487页。按:徐鼒另一南明史《小腆纪传》卷2《隆武纪》(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38页)则取175名之说,实属怪事。疑所谓的“二百四十人”,可能是正榜175名加上副榜65名的笼统说法。又说复试、钦定106名,未知所据。

此外,还有其他异说。如《行朝录》称:“六月,乡试。福省旧额中式二百一十名,特旨广七十名。钱邦芑请一榜尽赐登科,以成旷典。继因御史刘霖懋言,凡下第者,俱听复试。”(46)黄宗羲:《行朝录》卷1《隆武纪年》,《黄宗羲全集》第2册,第119页。如果福建乡试旧额210名,再加上特旨增加70名,岂不是280名?黄宗羲远在浙东,所说未必可信。

若考诸说属实与否,须先搞清楚明末福建乡试解额的调整问题。根据崇祯十五年明廷最后一次对全国各直省乡试解额的统一调整,福建、湖广各增至105名,江西增至110名,广东增至86名,广西增至60名,云南增至49名,贵州增至40名。(47)谈迁:《国榷》卷98,崇祯十五年六月庚子,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28页;郭培贵:《明代科举史事编年》,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8—319页;汪维真:《明代乡试解额制度研究》,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入清后,“顺治五年,福建始开科。制仍明旧额一百五名”。(48)康熙《兴化府莆田县志》卷13《选举志二》,清康熙四十四年刊本。前引史料多有“特旨广额七十名”“特恩破例”之说。若在崇祯十五年调整后的福建乡试解额上,再加70名,则福京乡试录取175名举人。故《思文大纪》《南疆逸史》所说175名较为可信。

而福京乡试的最终录取名额,实则牵涉“复试”问题。至复试缘由,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发榜后发现“士子多以贿进”,隆武帝又命复试,黜落4名,同考官王三俊遭逮捕、追赃。《思文大纪》也载:“是科弊□甚多。内有李枚文理不通,翰林院编修兼兵科给事中周之夔向布政司取原卷不通处,疏纠之。上即命黜革,逮房师推官王三俊下狱,追赃一万两,以助平寇出师兵饷。”(49)《思文大纪》卷8,第288页。前引《南疆逸史·林必达传》所说亦是明证。

另一说法是“榜首为胡姓者”,因政治忌讳而复试。前引《罪惟录》《小腆纪年附考》皆持此说。该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政治忌讳,但将榜首胡姓举人调整名次即可,似不必复试。故该说属于道听途说,不足采信。

据上所述,福京乡试最终录取171名举人,解元为叶瓒。但该科举人之姓名爵里、生平行迹等,往往不详。究其原因,主要是适逢明清易代,档案文献不得保留流传,又无专书记载;甚者因其深触清朝政治忌讳,不得载诸地方志。如康熙《莆田县志》称:“福建有丙戌乡试,莆田中式三十一人。依《八闽通志》,不敢开列。”(50)康熙《兴化府莆田县志》卷13《选举志二》,清康熙四十四年刊本。尽管如此,可知该科乡试莆田一县中式举人就有31人。民国《南安县志》记载,本县该科乡试中式举人,除解元叶瓒外,还有林凤翥、黄景焕、陈有年、林加捷、林学步、陈赓飏、林基葵、黄昌文、梁道熙、洪龙见,凡11人。(51)民国《南安县志》卷21《选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144页。许令瑜负责分阅该科乡试《诗》三房卷,自称得士13人:王建极、陈遴选、李世达、林萼、黄昌文、朱家佐、吴斌、陈诗显、陈元登、王睿、石玉声、蔡绍簧、黄世楷。(52)许令瑜:《孤臣述》。两处记载,均有黄昌文其人。

其他可考者,如福州府侯官县有曾灿垣(字惟闇,一字即庵)、曾祖训(字惟久,号拟庵)兄弟,“唐王聿键开藩七闽,以丙戌六月行选举典,公及弟祖训公同膺上荐”。(53)陈旭东:《闽台明遗民传录》卷4引曾元澄《太高叔祖即菴公遗草跋后》,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09—311页;孙静庵:《明遗民录》卷14《曾灿(垣)》,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8—109页。泉州府有叶启蕤、冯澄世等,台湾有张金棕、刘显襄等。道光《厦门志》载:“冯澄世,字亨臣,丙戌乡荐。”(54)道光《厦门志》卷13《寓贤·许吉燝》,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285页。“叶启蕤,字景芝,号际国,莲坂人。进士叶翼云侄也。……崇祯六年癸酉补弟子员。唐王入闽,丙戌开科,与岛人张金棕、刘显襄并领乡荐,摄漳州别驾。”(55)道光《厦门志》卷13《隐逸·叶启蕤》,第278—279页;孙静庵:《明遗民录》卷33《叶启蕤》,第257—258页。漳州府有李茂春“字正青,龙溪人。隆武丙戌举人。”(56)孙静庵:《明遗民录》卷5《李茂春》,第36页;连横:《台湾通史》卷29《列传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550页。

流寓中式可考者,有朱天凤、李淦、李明嶅等。南直隶昆山朱天凤,“乙酉福建举人”(57)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1“朱天麟邀相”条,第370页。,乙酉,误,当作丙戌。南直隶兴化李淦,字若金,号砺园,于崇祯十七年随父李长倩督学入闽,及“隆武皇帝建国福州,明年举乡试,淦得乙榜”(58)《明遗民录汇辑》引《皇明遗民录》卷3,第252—253页。,所中系该科副榜。浙江嘉兴李明嶅,字山颜,号蓼园(59)钱泳:《履园丛话》卷17《报应》“德报”条,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4—445页。按:钱泳称此条史源为嘉兴李金澜《天香录》,但称李氏“顺治元年举乡试”,实则有误。,隆武二年福京乡试中式举人,“以乡贡署古田教谕”。(60)李明嶅:《乐志堂诗集》卷首引朱彝尊《乐志堂诗集序》,《四库未收书辑刊》第7辑第28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隆武覆亡以后,李明嶅得清朝福建巡抚佟国鼐赏识,提学使闵度称“山颜为家白于典闽试时所得士”(61)李明嶅:《乐志堂诗集》卷首引佟国鼐《南游草序》,第3页。,“白于”即上文所云该科乡试副主考闵肃。

结 语

明清易代之际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一个大动荡时期,军事斗争是其时代主题。值得注意的是,明崇祯朝与后来的弘光、隆武、永历等南明政权,入关前后的满清政权,以及李自成、张献忠分别建立的农民军政权,在进行激烈紧张军事斗争的同时,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开科取士。这些政权之所以特别重视科举考试,根本出发点在于积极收拾人心,网罗、吸纳、选拔大批科举人才,以充实官僚队伍,巩固政权根基,维护政治统治,进而宣扬政权合法性,强化政治认同。因此,科举考试无疑是明清易代之际各个政权逐鹿天下的重要政治策略和手段。

隆武帝在崇祯、弘光“国统两绝”的情况下,再次重建明朝政权。福京乡试作为隆武帝登极之后的“龙飞首科”,举行于明清政权更迭和社会动荡的非常时期;如非具备充分的信心和坚定的决心,则毫无进展亦在情理之中。隆武帝忧心国事,迫切希望尽快“中兴”明室,所以,他屡次敕令举行福京乡试,希望及时收拾人心,聚拢人才,以激发全民抗清之向心力和号召力。然而,手握重兵的郑芝龙等武臣,以军费开支浩大为借口,对福京乡试的举行,或正面阻挠,或消极拖延,迫使乡试一而再地改期。由此而论,福京乡试的政治意义,绝非和平年代的寻常乡试可比。

反观清廷,入关以前就开科取士,积累了一定的施政经验;入关之后,清世祖于即位诏书中宣告承袭明制,开科取士。在降清明朝官绅的支持下,清廷更加倾向于采取科举考试这种“不劳兵之法”。(62)《清世祖实录》卷19,顺治二年七月丙辰,中华书局1987年版,《清实录》第3册,第168页。顺治二年十月(时当隆武元年),清廷相继在已占领的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六省举行乡试,次年二月成功举行全国性的会试,试图与南方尚存的隆武政权、鲁监国政权争夺人才,宣扬其政权合法性。所以,隆武帝登极以来,特别重视福京乡试的举行,两次三番敕令尽快开科,有针对性地震慑清廷的目的也是不可忽略的。可见,开科取士是明清易代之际对立政权之间争夺人才、宣扬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成为震慑对方的必要手段之一。

隆武朝福京乡试举行之前,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南方各省均相继开科取士,录用了大批人才,对抗清局面的发展及走向一度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福京乡试开科不久,隆武政权即在清军强大的攻势下覆亡,但其选拔录取的一批科举人才,对郑成功等长达十余年的抗清事业产生了重要作用。如冯澄世、李茂春等人,“与潮王郑成功父子祖孙事功关系至为密切”(63)谢浩:《隆武“福京”“选举”考》,《台湾文献》第40卷第2期,1976年6月。,即是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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