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开媛
(北方民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00)
教育扶贫工作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扶教育之贫”,即通过帮扶教育,使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实现教育领域的减贫脱贫。另一方面是指“依靠教育扶贫”,即通过教育的途径,帮助贫困人口掌握知识与技能,激发贫困人口脱贫的信心和意识,提升贫困人口的各方面素质,让他们能够适应时代和科技的变化与发展,从而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以最终实现脱贫的目的,不断向小康迈进。因而,教育扶贫不仅是脱贫的具体目标,又是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法和手段。“贫穷的国家之所以落后,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物质资本的短缺,而在于人力资本的匮乏和自身对人力投资的过分轻视”[1]。提升人力资本有利于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状况,舒尔茨根据他的人力资本理论进行推算,得出结论:教育水平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是33%。进行教育投资就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我们应通过教育的手段,开发人力资本,使贫困人口能自力更生,从而摆脱贫困、促进经济增长。
教育扶贫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优质的教育资源,能够激励学生艰苦奋斗、自力更生。鉴于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在扶贫过程中建立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贫困学生由于对优质信息获取不足、缺乏资金,无法获得和其他同学同等同量的教育条件。[2]教育扶贫利用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公共化,打造信息化平台,以求现代化的教育模式能遍及大众,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另一方面,相比传统的给予物质帮助,教育扶贫不止停留在金钱、物品上的给予,而是对其提供教育机会,使贫困学子能够在教育中自我提升、自我进步,更有利于贫困学生通过自身努力,丰富自我知识、提升自我技能的方式来摆脱贫困现状。教育扶贫相较于其他物质扶贫,不仅有利于实现我国脱贫攻坚目标,更有利于我国的人才培育和科教兴国战略。
教育扶贫能减少贫困家庭经济顾虑,防止学生因贫而辍学。在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的开支也成为贫困压力的一部分,由于缺乏知识与对相关政策地了解,部分家长会有“读书无用论”或是快速就业脱贫的思想,对于家中儿女教育缺乏关注和理解;学生往往受到家庭环境、经济压力、父母观念的影响,更倾向于辍学就业,以求快速改变家庭情况,但年龄、学历、信息、能力等都可能会成为其就业阻碍,就业方向多为简单劳动力工作。国家与政府针对这一现象,出台各种助学贷款、定向就业等政策,提供给学生学习机会,为贫困学生以及其家庭减少了经济顾虑,在入学时无学费顾虑、无经济门槛,更好地实现了教育公平,扩大教育的福利面。
教育能够促进人力资本的开发,提高就业率,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相对于直接就业,接受教育或职业培训后,学习知识、了解国情,更有利于其掌握就业相关技能,获得一定就业优势。当贫困人口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和不可代替性,一旦实现就业,就能够在岗位上获得社会价值和经济来源,改变自身贫困状况并改善家庭生活。一人脱贫不仅能改善一家的贫困状况,也可能带动其他贫困户找到致富之路,甚至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脱贫事业走出新路,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来源,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促进脱贫事业进一步发展,更好的消除贫困。
教育能够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能够发挥先进文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用文化带动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壮大。一方面,贫困人口在自我技能拓展、知识学习中有利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竞争的洪流中,努力拓宽更高的平台,接触新兴的各种科学和知识,获取各种优秀文化、进行文化的交流学习机会,不局限于原先的眼界、目光,摆脱原有思维、行动、意志上的局限,有利于发扬文化、创新发展新技术。另一方面,能够让贫困家庭明白,自我奋斗才能创造美好生活。进而有利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让优秀文化遍及更多大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扬自食其力、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鼓励大众在市场经济中用知识、用劳动、用创新致富,获得就业优势和收入来源。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背景下,国家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总体部署,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重点,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根据我国2019年统计数据: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031.5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414.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576.5万人,初中在校人数为4827.1万人,小学在校人数为10561.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 99.9%,小学升学率为 99.5%,初中升学率为 94.5%。[3]教育扶贫政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背景下,从国家顶层设计入手,贯彻中共中央领导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打好脱贫攻坚战,辐射多个领域,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各界多处发力,构成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这一切能够让学生放心入学、安心就学,平等地享有教育机会,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洪流中,获得就业机会,改善家庭情况,从而奔向小康生活。
基层帮扶工作宣传更重结果的宣传,而群众更关心过程及方法。当前基层工作调研难度大,个别工作人员更倾向从身边熟悉的环境和朋友中去选择和了解贫困对象,这种调查范围窄、宣传面小,也有小部分滥用权力的现象,在帮扶前的贫困定性工作被工作人员草草了事,真正贫困的家庭易错过政策和福利;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度不高,由于部分贫困人口信息技术能力较弱,相关信息获取较少,对于政策宣传知识了解不深,对于贫困帮扶过程存在疑问和不信任,这些问题导致居民对于帮扶工作的认同感差异较大。
教育扶贫对象多为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发展还不成熟,处于青春期或叛逆期,部分学子由于自卑等心理,不愿划入资助范围,这样给帮扶工作带来困难。对于帮扶和资助有抵制情绪,不愿在同龄人面前损失自尊心,认为接受帮扶是“不光彩”的事情。在学校的摸排和报名中,存在隐瞒实际情况的问题,使帮扶工作针对性减弱,效果不明显。对学生长期地了解后,学校发现享受教育扶贫政策的对象和实际贫困学生信息并不完全重合。另一方面,为了谋取国家补贴和政策红利,也存在争当“贫困户”的现象,部分非贫困户希望划入帮扶范围,给脱贫工作带来很大干扰。
由于这类学子居住较不固定,而当前工作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工作和走访中掌握的信息多为本地固定人口,也更关心本地人口的发展状况,大多工作容易忽视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帮扶。这部分人员的子女在教育帮扶中,容易被家乡和现居住地同时忽视,对政策福利了解较少,适用的政策较少。这部分人员在不同城市或不同社区的流动,享有的政策也往往不连续,容易因地址变化造成间断。对于为外来务工的贫困子女,一方面,由于外地身份,在本地可享有的政策受限,对本地缺少必要的了解。另一方面,外来学子多为务工农民子女,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知识水平不高且忙于务工,对家庭子女缺乏关注,教育效果有待提高,易造成贫困的代际传播。所以当前流动务工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更需要政策的倾斜和支持。
面对不同的现实情况应选择不同方式。在走访调查中,我们看到了多种教育扶贫形式,家庭困难的学子各有不同的困难,如:学习上,具体的学业完成度不足或学习成绩不理想;经济上,生活费、学费和书费难以负担,缺乏稳定的经济保障;生活上,吃穿住行有困难,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家庭氛围;心理上,由于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交流沟通能力弱等一些心理健康问题;就业中,部分贫困大学生就业情况不很乐观,等等。在当前的教育扶贫中,应创新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而变地开辟解决问题的新道路,不拘泥于单一方法与措施,这样才能更有效解决贫困问题。
从党中央下发精准扶贫的政策到各省出台相关具体政策,各市进行部署安排,各县区具体走访调查,一层层安排紧密。相较于书面政策要求,基层落实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是没有具体地解决办法和规定的,需要基层工作者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克服实际问题:如,同贫困家庭的交流问题、材料取证困难、资金筹措和运转问题,等等。在走访中,许多贫困户对政策不理解,对信息采纳不配合,而也存在一部分家庭迎合贫困要求,希望获得福利的心理,这些对基层扶贫带来许多挑战和困难。扶贫工作人员在扶贫中往往会出现为了扶贫指标而扶贫的问题,为谋求脱贫政绩而草率认定,忽视贫困人员的长期发展问题、生活实际困难问题等,导致扶贫工作仅停留在数字上,而无实际效果,人民并未认同和理解。扶贫工作需要耐心和责任心,找到贫困学生的关键问题,而不是走流程式帮扶,仅为完成政绩流于表面形式的宣传和工作。
当前的帮扶多是任务式,扶贫人员对贫困学生进行走访、慰问与帮助。然而在扶贫过程中,落实路径有部分人员功利化,缺乏长效关注机制,未了解贫困学生帮扶后的学习、生活情况是否得到改善。而教育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建立贫困学生长效关注机制,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办法,才能因势利导,发现新问题,完善教育扶贫措施。长效关注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教育需求和方法变化,在实践中找出矛盾的解决办法,才能形成完整的扶贫方式,最终达到教育扶贫的根本目的,促进贫困户自力更生、脱贫致富。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摆脱贫困其意义首先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只有首先摆脱了我们头脑中的‘贫困’,才能使我们所主管的区域‘摆脱贫困’,才能使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摆脱贫困’,走上繁荣富裕之路。”[4]教育扶贫的对象多是儿童或青少年,正是其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注重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被扶贫者“人穷志不穷”,要有改变贫穷的志气,相信不断努力就可以摆脱贫困,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打倒,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珍惜学习知识和技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