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文明冲突论思维的超越

2021-12-08 01:17白雪左天全
关键词:全球治理

白雪 左天全

[摘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同于文明冲突论思维,其超越了以绝对对抗为价值前提、以西方文明国家为目标主体、以西方集团为理论视野、以还原主义为论证方法的文明冲突论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起源于古老而深厚的中华文明,是一种融共生性、融合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为一体的新型全球治理理念,对新全球化时代中国全球治理角色的构建及全球治理实践的深化具有重要指导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  文明冲突论  全球治理

[作者简介]白雪,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理论、东北亚区域政治;左天全,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国际政治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理论、东北亚区域政治。

[中图分类号] D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72(2021)05-0001-12

一、 导言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走向和未来趋势持有不同的态度,部分学者认为人类文明一直都是在相互融合中绵延发展、在相互交流中亘古不断。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人类社会制度的每一次转型都伴随着社会革命和斗争,人类文明在有序的混乱中曲折前进。还有一些中立的观点认为,融合与冲突是人类文明推陈出新、持续发展的两大生长点,两者均为世界文明发展的动力源泉。其中,塞缪尔·P. 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一经提出,便在学术界引发热议。此后,国内外学者关于文明冲突论的批判研究逐渐增多,催生出各种独到见解,对未来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重要价值。本文认为,批判研究理论创新的根本在于超越文明冲突论理念,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指导,构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新理念。

关于文明冲突论的批判研究,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夸大文明根源性作用的批判。理查德·鲁本斯坦(Richard E. Rubenstein)和雅勒·克罗克(Jarle Crocker)认为,文明冲突论过分强调了文化差异的作用,将其视为国际冲突最为重要的动因之一,低估了国家在未来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埃罗尔·A.亨德森(Errol A. Henderson)和理查德·塔克(Richard Tucker)通过对战争史的梳理和研究发现,与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主要假设相反,当控制两个国家的邻近程度、政权类型和相对实力时,文明差异并不会导致国家间发生战争的可能性显著增加。袁小红指出,从三十年战争、拿破仑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来看,无数冲突与战争在欧洲文明内部不同国家的利益争夺中爆发;从甲午战争、抗日战争的历史来看,中日虽同属东方文明,两者之间却爆发了残酷战争。在此基础上,袁小红推导出文明不是国际冲突与战争根源的结论。苏浩将国际冲突爆发的重要根源归结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差异,尤其是经贸摩擦、科技竞争和地缘政治分歧。第二,对西方中心主义(西方优越论)的批判。谢长安认为,纵观历次工业革命的演进历史,西方文明迅速崛起并取得巨大胜利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文明优于非西方文明。戴继诚指出,亨廷顿在其著作中所表达的对非西方文明“挑战”西方文明的担忧,显现出其内心认为世界文明只有西方与非西方文明之分,其对西方文明重大意义的阐述也凸显出与生俱来的西方文明优越感。杨生平和张慧慧认为,不同于福山等人所持的西方普世主义乐观论调,亨廷顿在面对文明多样性时抱以悲观态度,认为西方文明会遭受非西方文明的挑战,反映出文明冲突论的“西方中心主义”实质。第三,对文明冲突论对抗性思维的批判。安妮·诺顿(Anne Norton)强调,尽管关于文明冲突的研究由来已久,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在西方见到伊斯兰文明时,我们看到的不是冲突,而是共同生活。韩喜平和王晓兵指出,自“9·11”恐怖袭击事件爆发以来,文明冲突论一度成为理解国家间对抗的唯一范式,文明冲突论的重要价值前提是基督教价值观,而基督教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之一是“绝对敌人”观念,在“上帝与魔鬼”这种正反对抗的“绝对敌人”观念的前提下,国家间真正的合作共赢是无法實现的。

我们通过对有关文献的梳理可知,对文明冲突论的批判反映出国内外学术界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反思,是构建中国全球治理理论的重要前提。同时,就本文研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文明冲突论的超越这一问题而言,国内外学术界有关学术论文较少,系统的研究则更是稀少。陈文军和王璐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为背景,对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不同全球治理理念指导下采取的不同危机应对策略进行了对比分析: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行为导向,在全球新冠病毒的防治中迅速展开病毒溯源、疫情防控、国际协作等工作,为保护本国人民安全和促进全球公共卫生安全贡献中国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以文明冲突论为行为导向,在危机中自私自利、破坏国际团结,伺机将疫情政治化,将中国果断迅速的疫情控制举措抹黑为“对人权的侵犯”,将新冠肺炎病毒烙上地域和种族的印记,称之为“中国病毒”。在此基础上,陈文军和王璐指出,西方国家坚持以冷战思维、西方中心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冲突论的立场,是对西方文明以外的其他文明的特殊性及适合其他国家国情的疫情防控措施的不尊重,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不接受,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现实需要和包容性发展的历史潮流的违背;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理解与融合,是克服“文明冲突论”对人类文明的消极推定,共同面对疫情的必然选择。王梦通过将均势理论、霸权稳定论、国际制度和平论、共同体和平论等西方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和平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中的和平思想进行对比,推导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公平正义、平等协商、多元文明、深度开放的思想内涵优于西方传统和平理论的强迫性和平、等级制和平、文化同质性偏见、适度内向发展思维的结论。王帆和凌胜利在对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构建内涵、重要意义进行条分缕析的基础上,对周边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以及大国关系的建设实践进行了深度解读,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引人注目的是,上述两位学者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产生是全球多元文明互鉴、世界精华汲取的共同产物。马蒂·普兰(Matti Puranen)从中国历史文化的视角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产生原因进行追根溯源,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根植于中国古老的“天下一家”思想,对促进和谐的国际关系、打破西方治理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学术界从理论创新和实践路径等不同视角切入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研究,尽管极大地丰富了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解,但也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既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中国外交政策研究,并未进一步就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如何超越文明冲突论这一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第二,未能深入探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下应当如何塑造中国全球治理角色。随着新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和平崛起,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进世界舞台中心、承担起更多的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的大国责任,未来中国将以何种理念参与全球治理,不仅关乎“中国梦”的顺利实现,也对地区乃至全球的发展与繁荣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文明冲突论超越的研究极具学理与现实价值。

由此,本文将从文明冲突论的对抗性、排他性、集团性以及还原主义等特征切入,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涵进行对比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融共生性、融合性、整体性、系统性为一体的新型全球治理理念,在理论研究的价值前提、主体选择、理论视野以及论证方法等方面实现了对文明冲突论的全面超越。

二、 价值前提的超越:绝对对抗与相互融合

文明冲突论以“绝对对抗”为价值前提,这种绝对对抗的观念源于基督教观念中的“绝对敌人”思想,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绝对竞争”概念的延伸和体现。具体而言,文明冲突论的这种对抗性思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之间的对抗。文明冲突论认为,由于文明差异和分界的存在,不同文明之间存在“断层线”,“文明的分界”便是“文明断层线”之间的分裂,其中最为活跃的“断裂带”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之间的剧烈碰撞,“不同文明之间的断层线正在取代冷战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边界,成为冲突和流血的爆发点”。盛行于当今世界的极端民族主义、新干预主义、单边主义等西方政治思潮和现象正是以此为理论依据,展开“零和博弈”行动。西方文明体向非西方文明体不断进行施压、控制,企图强行输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西方式物质文明,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直试图按照自身的国家利益和政治运行准则建构一个自我可控、自我支配以及自我获利的政治体系。二是中美之间的对抗。文明冲突论认为,在非西方文明加入西方文明存在较大障碍的情况下,“那些由于文化、权力等各种考量而不愿加入西方文明的非西方国家,正在积极增强自身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通过加强与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合作以应对与西方文明的竞争。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联系的逐渐加强,这种联系已经对西方文明在全球的主导权构成挑战”。此外,亨廷顿在关于文明冲突论的阐述中提及,西方国家正在削减其军事力量,而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下迅速增加军费开支、持续扩张军事力量、改造创新军事装备、积极推进军队现代化、大力发展反西方军事能力。同时,亨廷顿认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和“军事建设”是引发东亚地区多边军备竞赛的主要原因,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干涉别国主权、威胁别国安全的军事行动美化为“防止非西方社会发展可能威胁西方利益”而采取的正常军备控制路径。不可否认的是,后冷战时代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实施、亚太同盟体系的持续强化、亚太军事存在的不断扩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亨廷顿文明冲突论思想的影响,一度将中美关系推至对立冲突边缘。2019年5月,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事务主任基伦·斯金纳(Kiron Skinner)在华盛顿特区一个安全论坛上发表的关于中美关系的言论引发国际社会的严重关切。斯金纳将中国视为与美国完全不同文明的强大竞争对手,声称美国正以“文明冲突”为基点对中美关系进行考量,以应对与中国的“文明较量”。不容忽视的是,这是美国首次将中美竞争上升至“文明冲突”层面,这一错误的认知和论调本质上是“中国威胁论”的又一翻版。回溯历史,美国这种“丛林法则”式的对抗性思维和行动曾屡次对朝鲜半岛、越南、中东等全球诸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造成严重破坏,也让美国自身泥足深陷。如今,美国依然沉迷于中美“文明冲突论”的对抗性迷思中不愿醒来,不仅无益于新全球化时代中美全球治理合作的深化,而且会使地区和全球局势陷入危险紧张的状态。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了文明冲突论的对抗性思维,以“相互融合”为价值前提,是融合性的全球治理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式融合思维观,文明的多样性有益于文明的交流互鉴,文明的交流互鉴促成文明的多元融合,文明的多元融合推动文明的向前发展。具体而言,这种融合性主要体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突破了传统国际关系中陈旧的“零和博弈”的观念,不再将国际交往视为“一方收益必然导致另一方损失”的非合作、纯竞争型博弈,不再走将人类陷入对抗与战争的老路,而是将“零和”概念向“正和”方向推进,倡导各方在更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进行有效合作,创造共赢局面。在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为理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中国外交开始进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征程,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安全领域出现诸多新问题、新情况。加之两次世界大战中遗留的很多安全问题仍未得以解决,新旧安全问题纷繁交织,困扰着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譬如,在传统安全领域,在不同区域民族矛盾、宗教冲突、资源争夺以及领土纷争等问题的解决中,安全主体对象是何者?何者能够提供安全的国际环境并阻止军事冲突?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各國又该如何在打击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工作中实现更加深化、有效、系统的区域和全球合作?因此,认真审视当今世界的安全问题成为国家行为体参与全球治理活动的重要前提。尽管亨廷顿注意到了世界安全的严峻形势,但其将国际冲突聚焦于文明间相互排斥的异己力量的做法无益于安全问题的解决。实际上,尽管不同文明之间可能因为某些异质性特征而出现彼此对抗的状态,但文明之间也会因为同质性因素构筑和平与安全的同心圆。因此,在不同文明的国家或区域内打造一个具有共同安全取向的平台——安全共同体,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需求。构建安全共同体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的重要一维。安全共同体是人类寻求生存安全和发展安全的基本形式,是提供各行为主体安全保护的手段,其不是狭义上单一的传统安全问题,而是在广义上指向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由此可见,安全共同体的特征和功能不仅能够有效化解文明间冲突,而且可以消解非军事冲突以外的全球安全问题。而中国所倡导的以“对内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路线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正是在安全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指南。

另一方面,发展全球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与美国主导下的亚太同盟关系存在本质区别。美国在亚太地区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建立的同盟关系,以军事力量为基础,以遏制中国和平崛起、构筑美国主导下的亚太地区安全架构为核心目标,极具攻击性、对抗性。而中国则主张多边主义外交模式,致力于在国际和区域层面奉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新理念,开拓“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际交往之路。中国所倡导的全球伙伴关系是在平等互助、和谐共生基础上建立的,不因文明价值、意识形态或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同而产生对抗性,具有极强的经济务实性和包容性。由此可见,这种将自身国家安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安全相结合的融合性思维,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国际安全与发展环境,而且为国际社会提供了超越文明冲突论的、与新全球化浪潮相适应的国际关系先进理念。

三、 主体选择的超越:西方文明与东西方文明

文明冲突论以西方文明国家为目标主体,内含文明的不平等性,根本上认为西方文明优于其他文明,具有浓重的排他性色彩。文明冲突论基于语言、历史、宗教、习俗和制度等客观因素的不同,认为人们形成了不同的主观自我认同,出现了文明边界。由此,文明冲突论认为文明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更是根本性存在的,即承认文明的多元性特征。然而,其对待多样文明的态度却走不出文明不平等性的怪圈,其观点阐述中不乏“西方中心主义”“西方文明优越论”的论调。正如亨廷顿所述:“与其他文明相比,西方文明现在正处于一个不同寻常的权力巅峰,它的超级对手已经消失。”同时,亨廷顿指出,西方在全球军事、经济、政治、安全等领域的不同机构或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些机构或机制赋予美国和其他西方大国采取利益行动的全球合法性,也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愿望。实际上,这是西方国家企图以其与生俱来的文明优越感、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经济资源为保障,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民主自由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的输出,进而将广大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纳入西方文明主导下的国际秩序之中,实现维护西方利益和全球主导地位的目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了文明冲突论的排他性思维,以东西方文明国家为共同目标主体,是共生性的全球治理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式共生思维观,在承认文明差异的同时,尊重文明的多元存在,以和谐为基本内涵来处理不同文明之间、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这种共生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坚持和谐共生。当今世界处于不稳定、不确定的时代,国际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等多重矛盾纷繁交织,逆全球化趋势抬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存,地区热点问题凸显,全球性挑战日益加剧。西方主导下的寄生性的国际体系弊端日益显露,历史和现实证明了以共生性的全球治理体系取代霸权国际体系的必然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西方主导下的全球治理体系是建立在其所兜售的一元主义排他性文明价值观基础上的,即西方价值观是进步的、高尚的,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普世性,这种所谓“民主、自由”文明价值的推广成为西方国家颠覆他国政权的手段;其二,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理论倡导国家主权的部分让渡和国内国际政治界限的模糊,这就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行径提供了干预别国内政的借口。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创造一个共生性的全球治理体系,以和平共存为基本前提,以协商对话为行为方式,以化解全球共生性问题以及维护国际社会整体性利益为最高目标,摒弃伐异对抗、规避文明冲突以及处理好共同体内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具体而言,这种新理念包含三个原则。一是平等尊重原则。不同文明根植于不同的土壤,蕴含不同的思想、精神和规范,具有独特的存在价值,任何一种文明都不是衡量其他文明高低贵贱的标准。二是主权原则。以主权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主体,以全球共同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为价值准则,其价值理念已经消解了单个文明集团或异质文明间存在的文化分歧和政治冲突。虽然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政治单位,但是共同体内始终保持各国的主权独立性。三是包容互鉴原则。正如习近平主席在提及文化交往与文化差异问题时所强调的,文明差异不但不是文明之“我”与文明之“他”的纷争决裂之因,而恰恰是多元文明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之源。以包容互鉴为主要原则之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主张树立多元文明共生共存的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理念,践行文明之间平等交流、包容互鉴与创新发展,进而超越文明冲突,推动人类社会永续发展。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倡导共同价值观。在共生关系中,所有各方由于自身的共生需求而聚集在一起。构建价值共同体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基本行动考量,它不仅能够解构“普世价值”,而且可以规避因文化差异、价值鸿沟而导致的文明冲突。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化意识是与其统治阶级利益、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这使得部分国家各自异化出私有制原则下金钱操纵民主的政治机制、异己的文化形态以及重视个体的价值观念。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等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熔铸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中,进而构筑出一种主体文化多元、普遍利益共享、全球问题共担的价值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内含“和而不同”思想的价值共同体。这种价值共同体是全球经济普遍发展和世界普遍交往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世界性的物质经济基础决定了人类普遍性的价值观。由此可见,以共同价值为机理的价值共同体不同于西方的“普世价值”,前者从根本上超越了资本主义“普世文明”和“普世价值”的阶级狭隘性与历史局限性,进而解构了西方的价值体系。

四、 理论视野的超越:西方集团与全球整体

文明冲突论以西方集团为理论视野,将文明划分为西方与非西方阵营的集团性思想贯穿于文明冲突论整个理论中。文明冲突论产生之初就将文明进行了划分,世界主要是由西方文明、儒家文明、日本文明、伊斯兰文明等七、八种主要文明相互影响而形成,不同文明之间的断层线将是未来全球爆发冲突最重要的战场。亨廷顿在将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置于对立面的基础上指出,为了强化和扩充西方阵营,需要积极采取符合西方利益需求的手段:在西方文明内部,特别是在歐洲和北美各部分之间,不断促进更大的合作和统一;加强与西方文化接近的东欧和拉丁美洲国家地区的结合;促进和维护与俄罗斯、日本的合作关系;对儒家和伊斯兰文明国家的军力发展进行遏制;保持在东亚和西南亚的军事优势,以缓和西方军事实力下降的趋势;支持其他认同西方价值观和利益的文明群体;加强建设反映西方利益和价值的合法性国际机构,并促进非西方国家参与这些机构。由此可见,文明冲突论始终充满了集团性的显著色彩。不可否认的是,后冷战时期,由美国主导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等西方集团的运营,在较大程度上与文明冲突论的集团性逻辑发生共振,表面上兼具合法性、有效性的西方集团实际上是西方国家铲除异己的工具。在文明冲突论的逻辑下,这种集团性源于国家之间基于文明差异的不信任状态,这种不信任会催生文明间的排他性和对抗性,文明融合共生难以实现。然而,文明冲突论夸大文明因素在国际政治中作用的论断是经不起历史和现实检验的。在新一轮“文明冲突论”兴起、逆全球化思潮泛滥、全球性问题纷繁复杂的当今世界,以何种方式处理不同文明国家间的关系,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文明冲突论的集团性手段是与当前全球的安全发展态势不相适应的。由此,一种新的整体性的观念应运而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了文明冲突论的集团性思维,从全球整体的视角出发思考人类发展问题,是“周边—发展中国家(地区)—全球”立体互动的整体性的全球治理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式整体思维观,在承认国家主义的同时,超越国际主义,以全球主义为视角来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国家的共同发展。总体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想从局部性的周边区域开始,延伸至全球范围,由此催生出多层立体形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发展中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世界性命运共同体”。具体而言,这种融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阶模式,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繁荣的重要基础,也是对同质文明力量失衡状态的破解。文明冲突论在强调文明的异质性导致文明间冲突的同时,忽视了文明间的同质性。任何一种文明都不是独存于世界的,其产生和演进与其他文明,特别是与其周边相邻的文明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当代社会文明之间的关系也经常反映在国家关系方面。新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深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困扰,而中国持续保持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周边国家搭乘中国高速发展的列车,迎来国家经济新的增长机遇期,因而成为中国快速发展与和平崛起的首批受益者。同时,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历史、文化、价值观以及地缘等方面具有诸多相似之处,为增强文化认同、深入民心相通、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奠定了优良的历史与现实基础。正源于此,中国始终与周边各国保持着“亲、诚、惠、容”的紧密外交关系,致力于不断扩大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利益网,促进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國家扎根,进而实现中国与周边地区国家多元共生的包容性共同进步。

其次,构筑发展中国家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阶模式,是对西方文明侵蚀的抵御。18世纪和19世纪的两次工业革命使得西方社会实现划时代、跨越式的发展——由传统文明社会进化至现代文明社会。自此开始,“将西方文明视为现代文明代名词”的论调在西方社会甚嚣尘上。尽管文明冲突论指出“西方化”不等同于“现代化”,但其过分强调了西方文明对非西方文明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实际上,这种“重要作用”在更大程度上是对发展中国家文明的蚕食,企图将其他文明塑造为西方文明的附属品。长期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依靠数百年的资本原始积累、强大的军事和科技实力以及人才创新与文化创新能力主导世界经济发展,掌控国际政治秩序的航向,导致全球经济逐渐呈现南北两极分化和不同文明集团间发展不平等、不均衡的趋势,使得南北之间、东西之间的国际合作关系严重失调、国与国利益分歧与矛盾激化。由于在地区及全球事务中缺少国际话语权、政治主导权和文化主动权,发展中国家逐渐在西方霸权国家主导的地缘政治经济秩序中沦陷为“边缘国”,其背后所承载的厚重文明也被现代西方文明蚕食,甚至同化。而当前任何一个新兴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地区国家都无法独自消解西方发达国家集团的威胁和挑战,加强彼此间合作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力量对比中携手并进的必然选择。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都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广大发展中国家是中国(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天然伙伴,以正确义利观为导向,构建发展中国家命运共同体是发展中国家共同跳脱西方现代化陷阱的新路径。

最后,构建世界性的命运共同体是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阶模式,是对全球治理困境的化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继续深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兴起、世界多极化的向前递进、大国地缘战略博弈的日益加剧,人类文明开始面临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复苏疲软、网络安全威胁肆虐、全球性传染病频发、战争私有化、人口爆炸、资源短缺、信仰危机等一系列新的全球性挑战,这些新问题与传统的地缘政治经济问题交织杂糅、持续发酵,成为当今世界局势动荡、秩序调整的重要原因。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全球治理已然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因此,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正把更多的精力聚焦于如何摆脱国内现实性发展问题和全球共同性治理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成为全球治理现实的需要,一经提出,便已天然成为对冲文明冲突论的有力武器。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由多元行为主体构成,涉及全球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发展领域以及关乎人类整体发展水平、发展成效的“和合状态”,其倡导不同行为主体之间和谐统一、相生相资,最终实现平等相待、务实合作、平衡发展、互利共赢的理想之境。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能够最大限度地汇集各方利益点、扩大各方合作面,形成共同利益价值链,促进全球发展平衡格局的逐渐形成。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彻底消除西方与非西方发展鸿沟的唯一途径,而是可以实现全球经济互补、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各方发展利益切实兼顾、全球发展问题共同治理的美好愿景,是缩小世界性贫富差距和消解南北差距问题的理想模式。因此,构建全球性命运共同体的路径彻底破解了文明冲突论的集团性思维,开启了人类文明融合的发展新方向。

五、 论证方法的超越:还原方法与系统方法

文明冲突论简单地将国际冲突归因于国家间文明的异质性,其论证逻辑不可避免地陷入还原主义的错误之中。还原方法,即通过对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以对整体进行理解。正如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 Waltz)所指出的:“在国际政治领域,对还原方法的追求主要是由于在国际政治层次进行的研究所遭遇的失败。”因而,还原主义者常常使用心理、社会和国内政治经济特征等因素对国际政治现象进行解读。文明冲突论是历经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民族国家传统竞争回归的后冷战时代被提出的,其认为,在冷战结束后的新世界中,“人类之间巨大分歧和冲突的根源主要不是意识形态或经济因素,而将是文化”。“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不同文明的国家和集团之间。文明的冲突将主导全球政治。”实际上,人类历史上同一文明内部不同利益单元之间的冲突并不鲜见,也不乏西方国家以“文明”之名扩张海外利益的案例。譬如,曾经同属古印度文明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了争夺“亚细亚的心脏”——克什米尔地区——而发生冲突;自大航海时代开始的400多年里,西方国家打着“普世文明”的旗号,争相通过暴力方式开拓海外殖民地,掠夺资源、抢占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帝国霸权。由此可见,文明冲突论过度强调文明因素在国际冲突中的根源作用,突出文明自变量而忽视领土、经济、军事等其他变量对国际系统的影响,更忽略了国际背景本身对国家属性、目标和行为的影响,进而改变国际政治结果。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了文明冲突论的还原主义思维,以系统方法为论证指南,是系统性的全球治理理念。一方面,如前文所述,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周边、地区(发展中国家)和全球三个不同层面对国家之间的互动予以关注;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从不同国家间的政治、安全、经济、文明以及生态等五个领域的互动进行构思,以促进“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系统目标的实现。“三个层面”和“五个领域”相互嵌入,形成全面、立体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蓝图,不仅摆脱了文明冲突论狭隘的文明视角,而且为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和国际关系的互动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指导。

六、 结语

本文从文明冲突论的思维特征切入,在理论研究的价值前提、主体选择、理论视野以及论证方法等方面将文明冲突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文明冲突论的对抗性、排他性、集团性和还原主义特征实现了重大超越。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相互融合为价值前提,尝试消解零和思维、“中国威胁论”、修昔底德陷阱等对抗性文明冲突论思维,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全球治理理念促进不同文明互鉴交流和共同进步。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东西方文明国家为共同目标主体,尝试打破西方中心主义、西方文明优越论等排他性文明冲突论思维,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为基本原则维护文明多样性、构建文明同心圆。再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全球整体为研究视野,尝试超越文明冲突论狭隘的西方视野,以“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式整体思维观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国家的共同发展。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主张以“周边—发展中国家(地区)—全球”相协调、“政治—安全—经济—文明—生态”共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系统性的方式探索世界,尝试解决单一“文明决定论”的还原主义错误,以“三个层面、五个领域”的系统性思维观关注人类的前途与命运。综上所述,通过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文明冲突论思维的超越”可知,该理念在为世界呈现全新的看待全球政治的框架的同时,也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拓展了理论思考。新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全球治理角色的构建,不仅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顶层设计,而且也应批判地借鉴文明冲突论中关于文明建设与国家繁荣的关系的合理阐述。

(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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