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五种模式述评

2022-02-04 15:17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治安公安传统

谢 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实施文化强警战略,提升公安队伍的软实力,必须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而作为公安文化的一个重要文化资源,中国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成了公安文化建设者关注的重要对象,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的研究也成了当前公安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涌现了不少的研究成果。整体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研究模式,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较大的不足。本文试图在全面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对五种模式下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总结其成绩与不足,并给出改进的建议,以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影响与价值研究

所谓影响与价值研究就是研究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的影响与启示。这是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最常见的模式,注重从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影响与价值角度着笔。从内容上分,这类研究模式又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论述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影响与价值

这类研究着眼于公安文化建设全局,从整体上概论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建设的关系。如吴晖的《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下的当代警察文化建设》、[1]胡和平与罗维的 《关于公安文化软实力研究的探讨——兼谈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启示》、[2]苑晓星的《传统儒家文化对现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启示》、[3]张宇的《论传统文化与当代警察文化建设》、[4]周文慧的《中华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建构影响研究》、[5]黎聪的《儒学“仁”视阈下的警察文化建设》[6]等文章都属于此类研究。此类研究以概述为主,如吴晖的论文认为,在新时代新阶段,进行警察文化建设不能脱离传统文化的浸染和渗透,需要批判地借鉴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因素,坚决抵制民族虚无主义者的论调,建设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警察文化。张宇的文章认为警察文化的建设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必须同传统文化相结合,传统文化与当代警察文化建设的结合,可在警察价值观建设、警察精神、警察思维、警察礼仪、警察业余文化生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当然,在概论之外,这类研究也会具体论及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思想对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价值,如胡和平与罗维的文章论述了传统文化中的“忠”“仁”“勇”“公廉”这四种传统文化精神与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对接。苑晓星的论文试图挖掘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义利观念、正己、修身、责任、忧患、人本主义、和谐理念等优秀精神内涵,认为可以将之融入公安文化,潜移默化成公安民警内在精神品质。

(二)论述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精神文化建设的价值与启示

传统文化与公安精神文化研究主要着眼于传统文化对警察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影响与意义。如郭文丽的《论中华传统文化与公安精神文化》[7]认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公安精神文化的重要文化资源,对公安精神文化建设起着重要的滋养与培育作用,具体表现在:中华传统文化中重道从道的价值取向、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天下为先的责任意识、崇德重义的道德情怀、尚和贵中的和谐理念,对公安精神文化建设具有多方面的积极的滋养和培育作用。彭建勋的《借鉴传统文化塑造人民警察职业精神》[8]认为借鉴我国的传统文化的“见利思义”“修己慎独”“精忠爱国”“勤俭廉政”等美德来打造当代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是提升公安警营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此外,如魏瑞霞的《儒学义利观对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启示》、[9]郭志坚的硕士学位论文 《论儒家思想视野下的当代公安精神文化建设》、[10]张鹏飞与李科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警察素养——以儒警文化为例》[11]等文章均选取传统文化中的不同思想为论述对象,探讨其对公安精神文化建设的价值与启示。

(三)论述传统文化对公安行为文化的影响与价值

传统文化与公安行为文化研究主要涉及传统思想、价值观念和礼仪文化等对当代公安的日常行为、礼仪规范及警务行为的影响与启示以及在塑造当代警察形象方面的价值与作用。如丁立群、刘德胜的 《试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对公安行政行为的影响》[12]一文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比论证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不仅影响着国家制定政策法律,更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公安行政行为。陈诗楠的《儒家文化在新时期警察执法理念中的运用》[13]认为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精华思想运用到执法过程中,有助于现代警务执法理念的形成,有利于新型警务机制的构建。程郁在《从儒家礼乐思想看当前公安文化繁荣的理论基础》[14]一文中认为,儒家礼乐思想对于人际关系的思考,有助于我们安顿每一位警察个体与上下级之间的良好关系。张鹏飞的《尚礼崇仪 立警修身——中华传统礼仪文化与现代警察礼仪》[15]一文则认为中华传统礼仪文化,尤其是“仁爱、谦让、恭敬、礼让”为主的传统礼学思想,对于培养现代警察的职业素养,形成优秀的警察礼仪,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四)论述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管理文化建设的影响与价值

传统文化与当代公安管理文化建设研究主要是论述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与经验对当代公安管理的影响与启示意义。比如舒莹、李志雄的《中国传统文化对警队组织文化的影响》、[16]张宇的《儒家思想与依法治警研究》、[17]周九成的《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学思考——从中国传统文化视角切入》、[18]周军玲的《儒家管理思想对公安管理的启示》[19]以及施发笔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20]《“礼治”:儒家平安文化的原型理念——兼谈其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的现实价值》[21]可归入此类研究。其中张宇的文章认为,儒家的法律思想对当代依法治警既有利也有弊。弊端在于儒家的等级文化,情、理、法交融思想影响执法的公平公正,而德主刑辅思想与贱讼、无讼思想影响法律权威的形成和个人权利观念的建立,不利于法律信仰的建立;积极影响体现在儒家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教化思想以及无讼追求在依法治警与以德治警的结合、执法的人性化、对犯罪预防的重视以及对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方面均能发挥重要的启示作用。周九成的文章从管理学角度切入,认为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学习 “感恩”“修身”“智慧” 等思想来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是当前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可找寻的出路。

(五)论述传统文化对公安人才培养的价值与作用

这类研究严格来说属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教学研究,但因其涉及公安人才培养,姑且也将其归入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之列。此类研究的成果不少。如赵翠生的《基于优秀传统文化视角下的公安现役院校学员的廉政人格培养》,[22]赵忠诚、丁肇炜的《论新媒体时代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23]赵军、郭书文的 《论中国传统文化在公安监所教育中的应用——以推行<弟子规>教育实证为例》,[24]郑艳芳、刘韵的 《<弟子规>在公安教育中的德育路径探索》,[25]林雪青的《论公安院校党校学员培训中优秀传统文化的强化》,[26]叶奕翔、黎洁英的《论传统文化在警察职业教育中的作用》,[27]华婷、胡和平的《公安院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28]叶奕翔的《论传统文化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29]白洁的《公安院校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及对策》[30]等文章均可归为此类。这些文章要么研究传统文化教育对公安人才培养中的价值与作用,要么着眼于传统文化教育在公安人才培养中的落实方式与途径,要么探讨传统文化教育在公安人才培养中的现状及对策,均肯定了传统文化教育对公安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或公安人才培养对传统文化教育的迫切需求。

二、溯源研究

溯源研究是从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已有实际情况或典型做法中推溯其中的传统文化因素。这种研究模式其实是前一种研究模式的逆向变体,转而注重从当代公安文化建设实际切入,挖掘其内在的传统文化根源。目前这种模式的研究还不多,其中以对“枫桥经验”的传统文化溯源研究最为突出。比如金伯中的《论“枫桥经验”的文化底蕴》,[31]陶佳的《从“基层自治”看“枫桥经验”中的传统法文化因素》,[32]王斌通的《乡贤调解:创新“枫桥经验”的传统文化资源》,[33]汪勇、周延东的《情感治理:枫桥经验的传统起源与现代应用》,[34]赵慧、高虎的《由“枫桥经验”看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35]等文章都是不同角度探讨“枫桥经验”之所以形成的传统因素,从“枫桥经验”的现实实际出发,追溯其一系列做法的文化根源,普遍认为 “枫桥经验”之所以诞生,是传统文化滋养的结果,“枫桥经验” 的很多内容均是传统治理理念与实践的延续和发扬。如金伯中在其文章中就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诞生和发展于枫桥这块土地,是枫桥历史文化孕育滋养的结果,也是枫桥文化传承发展的产物。陶佳的文章把“枫桥经验”归因于中国古代数千年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文化与精神,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古代中国“基层自治”的丰富资源恰是枫桥得以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成功的主要借鉴因素。而王斌通的文章则从传统社会的乡贤调解角度来追溯"枫桥经验"的传统文化资源,认为作为“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的现代乡贤调解与传统民间调解框架下的乡贤调解在历史积淀、文化传统、治理功能等方面一脉相承,又有所发展。

此外,张运生的文章《略论治安学若干指导思想的传统文化因子》,[36]对现代治安学所包含的许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行了溯源研究,认为现代治安学中的“为民”“预防”“教育”等指导思想均与传统文化中治安思想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而朱维莉的 《试论传统文学氤氲下的公安文学》[37]则是对公安文学做了溯源研究,认为侠义精神是传统文学的重要内容,在今天的公安文学中一脉相承地得到了继承,公安文学中那种高潮迭起,情节起伏,悬念横生的结构都能从传统文学中找到摹本,传统文学中的“赋”“比”“兴”也为公安文学的作者用浪漫主义的手法讴歌当代英雄增添了法门。

三、实践研究

实践研究即研究当代公安文化建设实践中结合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典型案例,注重从发扬传统文化的实践做法切入,研究其方法、模式、成效及经验。当“传统文化是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达成了广泛共识后,各地公安机关都纷纷着手付诸实践,不断探索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及其落实途径,涌现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这些实践与尝试不少都取得不错的成效,他们的方法与经验值得总结与学习。但有关这类实践的理论梳理与研究还远远落后于实践本身。目前只有少数实践被作为案例和例证偶一提及。如山东的“儒警”公安文化建设,就是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很好实践。郭文丽、莫文亮著的《公安文化建设实践与探索》一书考察了广东公安文化建设实践,并专门论述了广东公安文化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与运用,介绍了广东公安机关运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文化育警与廉政教育的具体做法。[38]86-94郭文丽等著的《公安文化概论》介绍了山东“儒警”公安文化建设情况,总结了“儒警”文化的八大内涵,即尽“忠”、育“仁”、重“义”、遵“礼”、培“智”、守“信”、保“廉”、求“和”,这些都是对传统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扬。[39]202-204王昕的《传统儒家文化对公安文化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Nvivo11 软件的质性分析》[40]一文在对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16 名在职民警半结构式访谈进行质性研究的基础上,使用Nvivo11 软件分析了传统儒家文化对公安物态文化、民警行为文化、组织制度文化以及公安精神文化等方面影响做了实证研究,揭示出传统文化对当地公安文化的全方位影响情况。这虽属于影响研究,但因是以当地公安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依据,所以更合适放在实践研究之列。

四、地域研究

地域研究即研究地域传统文化对当地公安文化的影响与价值。地域传统可称为小传统,是大传统与地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同样属于传统文化。大力挖掘地域文化中的资源,发挥其在当地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使当地公安文化建设出特色与品牌,已成了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文化建设方面的大趋势。但不是所有的地域文化都能与传统联系起来,只有深挖当地传统的地域文化才可能进入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中地域研究模式视野。目前此类研究也还不算多。徐珠宝的《用优秀地域文化促进公安工作》,[41]王少鹏的《扬州公安文化与地域文化耦合之实践探索》,[42]李广仓、程郁的《公安文化地域化发展战略刍议》,[43]康梦月的《地域文化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研究》,[44]梁军、周娅丽、王建峰的《“枫桥经验”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及其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45]等论文,以及郭文丽等著的《公安文化建设探索与实践》、[38]《公安文化概论》[39]等著作都或多或少涉及地域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建设的研究。其中,徐珠宝的文章总结了山东公安厅将齐鲁大地的传统文化,如孔子的和谐思想、齐国的法治思想等优秀地域传统文化中汲取养料,大力加强公安软实力的做法。李广仓、程郁的文章论述了地域文化可资公安文化借鉴的资源以及地域文化与公安文化耦合创新的路径,并梳理了广东的岭南文化,山东的“儒警”文化,福建福清的“家”文化,浙江瑞安的“同心”文化,江西景德镇“瓷都”文化,北京“京味”文化等地域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耦合建设的情况。

五、历史研究

历史研究即以现代视角研究传统中国的治安与治理思想和实践。这类研究以还原历史为主,属史学研究性质。但古代治安与治理思想与实践是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重要传统资源,是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重要基础,理应作为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第五种模式来看待。王清淮在《公安文化通论》中提出了“‘公安’传统文化”的概念,认为在公安的传统文化之外,还有一个“公安”传统的文化,即我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国家形态下国家律法系统的行政作为以及由此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是公安文化的组成部分。[46]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此类研究就属“公安”传统文化研究,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公安文化研究的一种特殊模式。

这类研究的数量相对较多,受益于治安学专业的建立以及治安史课程的开设,主要集中于中国古代治安思想与治安实践的研究上。如,刘挺生在系统论文的基础上结集出版有 《先秦治安思想论稿》[47]一书对先秦典籍中所蕴含的治安思想进行了考察。朱绍侯主编有《中国治安制度史》。[48]陈鸿彝在《中国古代治安简史》[49]的基础上又主编出版了《中国治安史》,[50]对自古至今的中国治安史作了全面梳理。金其高于2004 年同时出版了《社会治安防控经略》[51]与《中国社会治安防控》,[52]涉及中国传统社会治安防控举措与防控思想。单篇论文也出现了不少。如,郭绍林的《唐代统治阶级的治安思想》[53]论述了唐王朝的治安思想。陈鸿彝发表有《先秦法家治安思想述略》[54]等系列论文,论述了中国古代各家的治安思想。此后,关于古代治安研究的文章仍不断地见诸各种期刊。如高晓波的《明代治安思想的走向和特点》、[55]董纯朴的《中国古代治安历史特点研究》、[56]陈涌清与王睒睒的《中国古代的治安思想与治安实践:官治与民治》、[57]朱光磊的 《先秦诸子社会治理思想体系的建构路径与理论意涵》、[58]滕兴欣的《价值与工具的统一:传统文化的社会治理功能》,[59]等等。古代治安研究也成了硕、博学位论文的热闹选题,自新千年来,与古代治安研究相关的硕、博学位论文就有一二十篇,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郑迎光的《宋代地方社会治安问题初探》、[60]谢彦明的 《秦汉京师治安制度研究》、[61]王瑞山的《中国传统社会治安思想研究——以“盗贼”治理为考察对象》、[62]杨月君的《唐代京畿地区治安管理研究》、[63]邹建国的《先秦儒家社会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64]张天鹏的《宋以来基层的治安社会化治理研究——以保甲为中心》[65]等,从不同角度考察中国古代某一时期或某一方面的治安与治理制度或思想。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研究者又开始热衷于从社会治理角度考察中国传统的治理思想与实践。社会治理与社会治安虽不是一个概念,但两者却有着较多的关联,且公安在社会治理中仍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有关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研究也成了公安文化传统资源研究的一部分。如,郑杰文的《社会治理构想中的“儒墨相用”及其启示》,[66]荆雨、宋广文的《儒家道德政治视域下之社会治理思想》,[67]孙晓春的《中国传统治理观念与社会治理实践》,[68]王伟进的《儒家社会治理思想及其当下意义》,[69]刘倩、解光宇的《孟子社会治理思想及其启迪》[70]等论文均是以现代社会治理视角来考察古代社会的治理思想与实践,为当代公安文化建设挖掘传统资源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还有,如万川主编的《中国警政史》[71]则是以“警政史”的名目出现,考察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警察思想,警察机构,警察措施的发展演变过程。尽管古代并无“警察”一词,但有类似的职位,所以,虽以“警政史”为名不够严谨,但仍与前文所述的古代治安与社会治理研究一样,均应算作是公安文化的古代文化资源研究的一部分。

六、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成绩、不足与建议

(一)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成绩

通过以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公安文化研究的五种模式的综述可知,现有的研究涉及的面已十分广泛,且著述数量也已十分可观,取得不少成绩。总结来说,主要成绩有以下几点:首先,初步奠定了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基本模式,以上所述的五种模式;其次,在研究内容上十分全面多样,既有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关系的理论探讨,也有传统文化助力公安文化建设的方法和路径研究,还有传统文化落实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的案例分析以及对公安文化传统资源的总结归纳等;最后,从效果上看,在理论上初步疏通了传统文化与当代公安文化建设的内在联系,引发了公安文化建设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带动了当代公安文化建设取资传统文化的热情,展现出了公安文化建设中的文化自信,为如何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与意见。

(二)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不足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目前关于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仍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体现在:

第一,分布失衡。从研究成果的数量分布来看,已有研究在不同领域内存在严重失衡的状况,不少领域亟须有待拓荒或加强。从研究模式来看,上文的综述已经清楚地反映出,已有研究大多集中在影响与价值研究和历史研究方面,而对溯源研究、实践研究、地域研究关注不多,尚待加强。从研究内容上看,已有研究在传统文化与公安文艺研究等理论性研究方面,同样存在研究严重不足问题。传统文化中的文学、戏曲、绘画、音乐、书法等艺术资源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思想理论,是当代公安文艺可资借鉴的宝库,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同时也不可避免在客观上存在着对公安文艺的影响。然后,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并不多见,如何发挥传统文艺资源的作用,为当代公安文艺发展服务,或者传统文艺与当代公安文艺的内在理路何在,都具有巨大的研究空间与研究价值,值得研究者深耕细作。遗憾的是,这方面的研究太少了。

第二,实践性不足。从研究性质看,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性研究,而在关于如何付诸实践,落实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之中去,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等方面的实践性研究太少。上文综述的五种研究模式中,影响与价值研究、历史研究主要属于从理论到理论、从书本到书本的理论性研究;而溯源研究、实践研究、地域研究均需要从具体的公安文化建设实践出发,以相关案例为基础,研究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做法,所以具有实践性研究的性质。研究模式失衡的表象下,其实是研究性质的失衡。理论性研究先于实践性研究本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具体到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也是如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传统文化对当代公安文化有何影响和价值以及公安文化的传统资源到底有什么等理论性问题,至于实践中要怎么做以及目前的做法等,则是有待研究深入之后才可能逐渐涉及的。但是,这不是已有研究实践性不足的唯一原因。理论性研究多而实践性研究少的原因还在于,研究者本身多是搞理论出身,对实践一线的认识和经验不足,也无心无力深入公安实践。因而,“纸上谈兵” 式的理论性研究对研究者来说更为得心应手,而需要深入公安一线的实践性研究对于大多数研究者来说却比较为难。所以,已有研究的这种不足正好也说明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待持续发力,不断深入,从理论性研究向实践性研究进化,指导实践,分析总结实践,应用于公安实战,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已有研究尚处在理论水平不高与低水平重复的阶段,研究层次较为粗放。从上文的综述来看,已有成果尽管数量不少,但大多缺乏理论深度,低水平重复论述者多而不断推进深化者少。影响与价值研究尽管成果较多,但绝大部分成果都是相似的论述模式,即从传统文化中拎出某一思想或经验,阐释一下含义,再简单地与当代公安文化联系在一起。无论在论证模式上还是在观点建议上都大同小异,均停留在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简单的比附上。而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中的溯源研究、实践研究以及地域研究方面的成果不仅数量少,而且大部分的研究水平也不高。尤其是实践与地域研究两类,尚停留在大致的简介与简要的总结上,很少体现出研究的理论水平来。而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的历史研究类成果数量较多,且由于没脱离传统的历史研究,是研究者较为擅长的领域,所以相对而言,是五种模式中研究性较强的一种。但即便如此,对公安文化的传统资源的研究也仍存在浅陋之弊,多以对历史事实的简介与罗列为主,缺乏有理论深度的阐释和建构。

第四,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已有成果中,还大量存在因为对传统文化理解不深刻甚至理解错误而导致论述偏颇、观点错误的现象。目前,由于公安学科还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且公安文化研究者很多都是来自公安类院校的师生或是公安机关的警察,较少有传统文化的专业背景,所以在这种学科拓荒期以及研究者力不从心的跨学科研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比如,由于对传统文化的概念理解有偏颇,一些研究者以为古代的就是传统的,因而将一些现在看来颇有争议、甚至应予以批判的古代制度当成法宝,论述其当代价值,从而引发不少争议。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研究明代锦衣卫这样的特务机构对当代公安工作的启示。锦衣卫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反人民的制度,对其做历史研究是可以的,但正面来讨论其对当代的价值和启示,却容易招来争议,使人产生困惑。又如,由于对古代的某些思想理解错误而予以无端地批判,甚至完全弄错了矛头的方向,以致所发观点难以站得住脚。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将孔子的“无讼”思想与后世的“息讼”思想混为一谈,认为“无讼”就是“息讼”,就是片面抑制诉讼,从而导致中国古代建立不起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事实上,孔子的“无讼”是对社会各方面达到和谐后的一种治理效果的描述,是孔子对所向往的理想社会的一种形象概括,是全社会整体治理水平提高后的自然结果,并非片面地反对或厌恶诉讼。孔子明确地表达过自己处理诉讼的方法与别人差不多,但自己的追求远不是成为一个断案能手,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建设一个和谐的大同社会。所以,批判孔子的“无讼”思想或者将孔子的“无讼”理解成片面地“息讼”,并将“息讼”作为当代公安文化取资的对象,显然不仅存在常识错误,狭隘理解了传统思想,而且还容易对公安文化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三)建议

针对以上提及的研究失衡与研究不足,低水平重复,缺乏理论深度以及研究常出现错误等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

1.在研究意识上,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到公安实践一线中去做研究,或者鼓励一线公安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合作研究。公安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公安文化研究也最终要指向实践。实践性强的学科其理论阐发空间本来就有限,研究者如果坐在书斋中做空对空的纯理论研究,纸上谈兵,脱离实践,那么所写的文章不仅意义不大,而且很难有创获,只能似是而非,人云亦云而已。只有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公安实践,从实践中去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才能做出有意义有创见的研究来。

2.在研究方法上,需要突破纯文献研究法,而采用更多样更广泛的研究方法与手段,如多采用调查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从公安实践出发,将公安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与困惑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广泛采用社会学、文化学、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多层面多角度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不只是借用别的学科的研究方法,更要在研究视野与研究理论上,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的意识和能力。广泛运用哲学、历史学、文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化学、传播学等学科的理论来构建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提升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理论水平。

4.在这种跨学科的研究中,不能只是外行地借用一些理论皮毛,简单地套用别的学科知识而已,而是必须深入而熟练地掌握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所以,作为研究者,最好以本人所学专业为基础,将自身深厚的本专业理论知识,结合到公安文化研究中去。在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中,就必须由有传统文化研究背景的研究者在专业的基础上,借鉴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深耕细作,引导研究。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和错误论述的出现。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公安文化研究已呈现出五种研究模式,虽已有不少成果发表,但研究仍存在分布失衡、实践性不足、理论水平不高、低水平重复、论述错误等诸多不足,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尚缺乏坚实的理论架构和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亟须有专深的传统文化研究背景的研究者深入到公安实践中去,广泛运用跨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结合现实困境与需求,全面深入地构建传统文化与公安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引导研究不断深化与前进。如此,公安文化研究方能突破目前瓶颈,迎来真正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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