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失范及话语权属问题研究∗

2022-03-12 11:45孙小龙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话语语言

孙小龙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1](p.4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党能动驾驭社会变革,自觉推进社会进步的先进属性。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数字化、信息化、元宇宙等新技术给文化建设和人的精神活动带来了一系列复杂问题,大众话语呈现出更为多元复杂的构成样态,尤其网络语言“异军突起”,从虚拟空间走向日常生活,其所代表的惯习规约及话语权属对现实层面受众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网络语言自兴起就成为学界重点关注的研究对象,但相关研究多集中于语言学、传播学、新闻学等,基于马克思主义学科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尝试在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立足网络语言的最新和主要表现,以“网络语言失范”现象为抓手,探讨其带来的影响及背后的话语权属成因,以期对改变网络语言失范现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有所助益。

一、网络语言失范现象举要

网络语言伴随互联网而生,是人们通过能够连接网络的设备在互联网空间进行沟通交流、信息收集的语言工具。网络语言逐渐成为网络社群的“文化表征”,并随网络社群的内部交互以及从虚拟到现实生活空间的拓展,不断延伸至人们的日常生活,扩充社会大众语言,丰满社会大众的词汇范畴。其中,既有正能量的网络语言,如“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每年公布的“年度网络十大用语”等;也有“网络低俗语言”,如2015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和各类社会研究机构发布的网络低俗语言等。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互联网使用平台逐渐从电脑向多元设备转变;从电子邮件、校园网、局域网向“互联网+”和新型网络技术转变,网络语言已不再限于纯文本的语言文字,还产生了字母、图像、音频、视频等混合叠加的多元模态。在网络语言中,正能量的网络语言能够对网络社群的价值观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如“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公布的2021年十大网络用语中的“觉醒年代”“强国有我”等,多为党和政府媒体平台、优秀电视剧等“制造”,形成线上线下良性舆论导向,一些中性的网络语词,如用化学公式表达“做镍”等,能以幽默的方式表达个体情感,丰富汉语言文字的使用,使得“高大上”的价值观能以“大众化”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以“网络低俗语言”为代表的失范网络语言,则成为负面、不良舆论、错误价值观的主要源头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不少新媒体平台社区的用户都发表帖子、提问、评论等反对网络语言失范,一些平台也颁布相关措施,可以说网络语言失范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

大体上看,近年来网络语言失范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一些“字母”和外来网络用语的使用降低了语言主体性。2021 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批评“汉夹英”现象,呼吁减少并最终取消汉语滥加字母词和汉夹英词组的现象,如较早的“IT市场”“IP电话”,又如近年颇为流行的“ACE”“AOE”,还有其他国家语言以某种形式转化为网络用语,如“KY”“LOli”“Lolita”“XD”“CP”“Con”等。上述网络用语不仅夹杂他国非先进文化,且容易产生国际网络交流的语言问题,甚至直接关涉网络语言的主体地位和文化认同。

第二,不规范网络语言的运用改变了汉语的情理。近年来,一些原本具有正能量的语词经过网络“修改”和传播,转换了原意,演变为简单的戏谑、狂欢、恶搞行为。尽管一些用语本身的出发点是娱乐大众,但经网络传播已构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反噬”。例如朱自清《背影》中的“你站在这别动,我去给你买个橘子”被网络上用来形容“我是你爹”;陆游忧国忧民的情怀“铁马冰河入梦来”被曲解成词不达意的花间密语;“睿智”“卧龙凤雏”“奇葩”“极品”等甚至从褒义词变成贬义词。在一些“词”的运用上,如“位”本多用于表达尊称敬意,却被网络上用于“处理几百位高官”“抓了几位坏人”,甚至有的地方公安系统使用“淘宝体”对在逃人员用“亲”的称呼,[2]更不用说一些群体用“番茄炒鸡蛋”等来攻击革命先烈,形成互联网世界的软性历史虚无主义。

第三,低俗网络语言使软色情及其不良价值观充斥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助推泛娱乐化现象,使得近年来网络语言逐渐低俗化,如“三年起步、最高死刑”“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用我三年监禁,换你一生阴影”;“喜欢就去强奸,连坐牢都不敢还凭什么说爱她”;“德国骨科”;“小猪佩奇,社会人”;等等。通俗不等同于恶俗,网络语言并非没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高雅乐趣,并非没有“我已使出洪荒之力”的通俗趣味,而恶俗的网络话语成为许多人的口头禅并非社会的文明进步。我们应认识到,社会进步理应彰显个性和多样,但彰显个性不同于以恶俗标榜自身,以此为紧跟时尚潮流,而忽视这些语词的意义及其带给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当汉语词汇被网络语言恶意篡改乃至污名化,当“信达雅”变成“恶趣味”甚至成为“日常”,我们就很难评价一个社会正在向文明发展进步。这些现象是需要警惕的。

当然,网络用语的失范现象还有很多,本文限于篇幅仅举出笔者认为负面影响较大的三方面,这些方面也容易对主流话语体系造成危害。

二、网络语言失范对主流话语体系的危害

网络语言失范现象往往意味着网络语言创作者和监管者价值观出现偏差,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一)容易降低人们尤其是青少年汉语使用能力

网络语言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发明新词,最大化减少“词汇量”,简化语词间的逻辑关系,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反而认为这是彰显个性和多样化的体现。多数网络语言求新求异,如“社死、碉堡、直男癌、普信女、下饭、上头”等,不仅破坏了正规的汉语词汇,更大大降低了汉语词汇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长此以往,处在成长阶段的青少年头脑必然趋于直线化、简单化,自然难以接受汉语中逻辑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语言和书籍。当人们只会用“666”来形容优秀的人或事物时,其语言能力必然趋于下降。这一现象自然降低人们对汉语的感知能力,降低人们对同音词、多义词、同义词的认知。当这一现象普遍化后,一个个被网络化的概念、词汇、语句,自然而然让人们很难从字面上理解汉语本身,甚至赋予人们“随便说话”的权力,一些概念,如“李涛”“洗脚婢”“钢针”“吃生肉”“乱入”“欧气”“伞兵”“孝子”“孤儿”等,对很多人来说,只能回到互联网查询原意。加之现在表情包等图片、视频类型网络语言颇为流行,更加剧了汉字甚至标点符号认知和使用能力的蜕化。网络语言广泛传播乃至失范过程中的这类特征,往往使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于接受,而简单化、去规范化、碎片化,吸收低俗、恶俗、非主流的语言学习习惯和价值观,极易对青少年等群体的思想和意识形态产生不良影响。

(二)容易矮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每一个中国人形成自我认知,寻求确定性的根本依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罗万象,语言是其最重要的载体。网络语言并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无关”。例如,在一些网播选秀节目中,一些导师往往使用“成语”“诗词”表达观点,得到网民受众认同,形成形容某些事物和人物的固定网络话语。又如,网络语言会自然而然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央视解说冬奥会和足球世界杯时,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诗词,如“容颜如玉、身姿如松”“幸得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用以形容运动员姿态容貌;“胜不妄喜、败不惶馁,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成为形容运动员良好心态的网络话语。相关网络语言甚至传播至国外互联网平台,得到国外网民高度认同和赞赏。然而,失范网络语言与之相反,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古文古诗古经、典故事例趣闻在被利用为网络黄段子、网络暴力、网络戏谑等行为的工具时,网络语言自然而然改变诗词经典原意,将毫不相干甚至完全相反的意思套用其上。这样一来,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语言反而成了“糟粕”,进而这种“转译”不断“肢解”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将描述爱情亲情友情的美好转化为“下三路、黄段子”;通过戏谑承载优秀价值观的古人,消解爱国主义、家国忠孝、天下情怀等意境理念;以泛娱乐化方式对待传统典故和历史事件,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自强不息、任人唯贤、亲仁善邻等价值观得到相反“界说”。这些现象往往不会随时间演进而“自动淘汰”,反而会给很多受众留下深刻印象,以至于不免受其影响,对此我们应在预防基础上加以必要的批判和清理。

(三)容易冲击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

网络话语失范不是简单的“自发行为”,例如“番茄炒鸡蛋”“单面烧烤”“半熟全熟”“陈独秀的秀”等网络语言直接攻击革命先烈,为软性历史虚无主义提供“弹药”,“改写”“污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历史及其蕴含的价值观,这种“创造”或“改写”的网络语言夹杂文化虚无主义,裹挟“崇洋媚外”“数典忘祖”的有毒思潮,隐藏“去价值观”“去历史观”“去思想化”的危害,错误的意识形态严重干扰大众语言内蕴的正确导向,尤其是在外部势力不断入侵的复杂环境下,极易瓦解文化认同和共识。网络语言失范现象还呈现出种种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扭曲网络文化和网络公共生活空间,不规范话语夹杂各种不良思潮,如普世价值理论、新自由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泛娱乐主义等,存在攻击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可能和倾向。

更为重要的是,在网络作品创作过程中,网络语言直接表现为忽视人文精神、缺失政治立场,使一些“段子”“短视频”“短剧”成为失范网络语言载体,导致创作者把网络媒体仅作为获取个人物质利益的工具,部分创作者直接把网络媒体当作谋求个人物质享受的手段,忽略了网络作品应为人民创造生产力的目的。另外,还有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和技术,极力传播所谓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人权”等观念,企图歪曲社会主义制度,甚至通过断章取义式地截取网络自媒体作品作为教学案例、教材内容,抹黑中国共产党形象,以这种形式动摇受众已有的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网络语言生成传播过程中的这些现象,值得我们持续跟踪。

三、网络语言失范的话语权属原因及对策分析

“意识并非一开始就是‘纯粹的’意识”,[3](p.533)而是受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和不同时代交往的制约,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对上层建筑有着决定性作用。基于此,笔者认为,网络话语失范现象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从“根”上看,是互联网发展到平台时代凸现的“中心化”“圈层化”“流量化”造成的,构成网络语言的生产权属,本质上具有所有制属性,因而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基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对互联网平台进行治理;从“干”上看,网络语言失范在于公共空间失序,网络公共空间并非虚拟,而是具有国家属性,因而网络语言具有空间权属特征,需要政府加强引导;从“枝”上看,网络语言失范是社会领域出现的问题在网络层面的投射,因而网络语言具有生态权属特征,需要强化社会组织尤其是网络社区的运行规则,提倡多元主体协同自治;从“叶”上看,网络语言为万千网民使用,网络语言失范与网民息息相关,这也形成了网络语言的生活权属特征,我们需要在引导和规范之间找到平衡,更好提升网民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基于此,笔者尝试在“根源—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提出规范网络语言的框架和治理模式。

(一)网络语言的生产权属特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总体上看,网络语言当前集中出现于社交媒体平台,形成平台化叙事,表现出“中心化”特征:一是平台用户选择的主动性;二是凭借数据库和强大算法规则强化用户选择;三是以平台设置的算法规则决定“去中心化”程度。因而,平台基于用户黏性的需求,不断加深“平台圈际”特征,例如某社交平台通过“意见领袖”和流量群体等能够吸引大量用户网民入驻的逻辑,塑造“超话”“热搜”,形成“数据工”,通过在评论和主题中不断制造热点话题和话语,塑造种种粉丝型网络用语,如“yyds”“xswl”等,进而扩散传播,造成网络话语失范的可能。又如某视频平台通过二次元文化和弹幕文化生成种种网络话语,乃至形成诸多失范网络语言,平台自身不得不发布公告加强整改。平台化与网络群体圈层化互为表里,如互联网上“女权主义”群体创造了多种网络语言,“乙女”“梦女”“护男宝”“婚驴”“干物女”“厌女”等,又如二次元文化群体创造的“ACG”网络话语,形成了60余种流行网络语言。平台化、圈层化的背后是“流量化”,即用户群体的活跃和黏性程度构成了平台盈利的基本点,因而网络语言背后反映的是平台基于算法和数据等规则,不断吸引用户长期使用,巩固发展平台流量进而盈利的基本逻辑。

从技术发展趋势看,现代文化需要网络进行传播和普及,网络空间是人类参与公共生活的新型物理空间和精神空间。互联网技术摆脱了传统建筑空间、纸媒、广播电视等平台束缚,人们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表达对自身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关注。语言本身就是广大人民生产劳动的产物,网络话语属于“广大人民的创造”“社会大众的财富”,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话语失范问题,必须将话语权属从平台化、圈层化、流量化现象中解放出来。对此,我们应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网络平台正常发展能够依托的经济制度,引导网络话语不断创新发展,摆脱“流量至上、数据为王”,将流量、数据作为工具,使生产和创作网络语言的目的真正回到丰富人民精神生活、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路径上来。

(二)网络语言的空间权属特征要求加强国家和政府引导

从网络语言的良好传播来看,党和政府的主流媒体起到了正面作用。以“人民日报”为例,人民日报入驻了许多媒体平台,如微博、B站、抖音等。在这些平台上,人民日报同样使用网络语言,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用大众化形式传播严肃话题、对网民喜爱的公众人物进行采访启发受众,并通过短视频创造,支持知名视频创作者和博主传递正能量,将网络用语的使用与简洁有力的话语相结合,使用户能够在情感上共鸣共振,使网络用语成为正能量的传播工具。与之相反,当网络公共空间缺少党和政府引导,就出现“去空间化”,即网络公共空间成为一种“任意”,毕竟互联网的一大特征是“去中心化”,在缺少引导和监管以及规定权责等条件下,这种“任意性”就会撕裂网络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成为不同网络群体独占的“自留地”,而“划地盘”的直接表现就是网络语言,尤其是失范的网络语言。这无疑容易消解原有的国家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对此,我们要在宏观层面加强党和政府的引导,尤其是通过国家级权威媒体传播网络语言的规范标准。有学者提出,当下应制定出台国家网络语言规划,正确认识网络语言的失范现象,着眼于网络语言的自创、习用、通用、规范、标准的联系,系统制订科学的语言规范和治理规划。[2]同时,还应加强监管。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网络语言发展的种种案例,形成监管标准,详细列举明显的失范现象,使企业和平台在进行内容审核时有法可依、有标准可查,实现行业自律,改变各种打擦边球现象泛滥、网络语言“处处是陷阱”、监管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网络语言的生态权属特征要求加强网络社会组织作用

网络语言失范,一个重要原因可追溯到网络社区和网络社会组织。当前,网络生态更多表现为圈层化和圈际化,进而形成一个个排他性越来越强的“网络社区”,这些社区往往驻扎于不同平台,形成不同网络语言的使用生态,各种圈层和圈际的交互会带来不同问题,例如,网络“男权”“女权”社区在同一平台和不同平台间“互骂”,滋生了诸多不良网络语言;不同粉丝圈层和圈际群体往往容易为“自家明星”而互相攻击,甚至政府平台不当的网络用语也会招致其他网络群体攻击,这些失范的网络语言明显成为不同网络社区和组织的“占有物”。网络用语的失范现象由此不断扩大,而国家层面的引导往往难以深入网络社区的每个空间和角落,这就需要更多发挥平台、网络社区等网络组织自身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可探索提倡加强多元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意识,实现不同平台、行业和网络社区自治,制订符合自身可接受的语言规范。推动网络社会组织、平台企业和网络社会群体承担起网络语言失范的治理任务,明确责任意识,以身示范;不断推出正向的网络用语案例,引导不同网络社区和群体。当然,政府、学校和新媒体等机构在这一过程中不能缺位,尤其是不能“带头”主动“散播”不良网络用语,使“公意”转变为“私意”表达,引发不同群体之间的对抗。

(四)网络语言的生活权属特征要求加强对个体网民的引导规范

总体上看,我们不能忽视失范网络语言使用者、制造者、传播者是广大网民,网络语言尽管出自互联网,但其权属的底层逻辑来自广大人民的生活,人民有权利自主选择并使用语言,这种权利带来的自由选择和积极创新,使我国互联网产生了繁荣创新、丰富多彩、勃勃生机的景象,满足了广大受众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创造和使用语言的行为应当遵从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失范网络语言的产生正是少数民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结果。对此,在原则上应当保护自由、鼓励创新,同时要强调依法治理,提倡自律和规范,平衡网民权利和责任义务。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互联网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已接近2 亿,在学龄前接触互联网的民众比例已达33.7%。[4]因此,加强对个体网民的教育、引导和治理就成为解决网络语言失范问题的关键。这应当引起我们广泛重视,对于尚未接受完成教育的个体网民而言,在网络“任意”特征下,我们应通过各种场合和手段,提升网民自我意识,使其增强自我辨别和思考能力;增强网民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加强网民道德和价值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不断提升语言文明的底线。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强引导,更多宣传网络语言使用的典型正反案例;加强监督,更好发挥各类举报中心、辟谣平台等功能,使之法治化、体系化,依法治理网络平台和社区的发言账号、账户;针对热点事件和现象,主动创造网民之间理性表达、客观讨论的环境,在“自由表达权利”和“承担责任义务”之间找到平衡点,使网络语言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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