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农村金融支持与乡村振兴研究

2022-03-15 00:39肖振宇张安琪张潇潇
人口与社会 2022年1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信用

肖振宇,张安琪,张潇潇

(南京审计大学 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持续将解决“三农”问题和脱贫攻坚作为新时代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改善乡村发展环境,打造乡村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格局。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的转移:努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推动欠发达地区进入发展“快车道”,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普惠金融旨在通过金融服务帮助更多欠发达地区的弱势群体。数字普惠金融是科技助推下普惠金融的进阶形态,是实现金融普惠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在国家持续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下,得益于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科技赋能,数字普惠金融因其信息化程度高、覆盖范围广、交易成本低等显著特点在破解农村地区融资困境、提高农户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同时也推动了乡村治理模式的变革,实现了“金融普惠”和“有效治理”的有机统一。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发挥其正向效应,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随着地方政府对数字普惠金融重视程度的加深和资源投入的增加,数字普惠金融势必会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金融能量和科技特色,从而构筑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发展圈,开创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一、文献综述

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弥补了传统普惠金融成本高、风控难、效率低等缺陷,具有“交易成本低、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1]。

乡村振兴美好愿景的实现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投入与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逻辑起点就在于打破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以较低成本向全社会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弱势群体提供较为便捷的金融服务[2],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3]。在社会帮扶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促进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向农村经济社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保证农村低收入及长尾人群有平等获得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机会[4],满足了中央财政对金融帮扶精准性、可获得性、可负担性的具体要求[5]。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振兴长远目标的重要举措。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改善乡村治理环境、丰富乡村治理手段,从而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6]。数字化“连接”意味着更多主体能够参与治理,这是构建新型数字化社会治理机制、保证村民共享数字红利的关键[7]。将大数据技术嵌入农村治理能够有效解决人才缺失、信息传递遗漏、数据监管薄弱等问题,优化农村治理效能[8]。

普惠金融旨在让更多欠发达地区的弱势群体获得金融支持和服务,而数字普惠金融在现代信息技术的科技赋能下实现了与普惠金融理念的相互融合,是助力普惠金融升级、支持乡村振兴的关键。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强化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提升农户消费及收入水平、促进精准帮扶和推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虽然也有部分文献提及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影响,但鲜有研究综合金融服务与数字治理两个方面阐释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梳理二者的逻辑关系对引导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

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迭代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网智能化水平,不仅推动了涉农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的创新,还催生了综合性大数据信用信息平台。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优势成了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由此形成(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见图1)。

图1 数字普惠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图

(一)金融支持

1.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助力脱贫增收

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的信用空白是阻碍农村金融服务普及、发展普惠金融的绊脚石。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深化数据挖掘,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征信空白问题,弱化信息不对称,使金融信贷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农户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大数据技术能够整合分析低收入群体征信数据及经济状况,挖掘个性化信贷及金融服务需求,使金融机构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金融普惠产品,实现对低收入群体的精准帮扶。

乡村信用信息平台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数字普惠金融需要准确、全面、详细的农户信息作为数据支撑。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之前,农村地区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构建存在覆盖范围不全面、部门间信息壁垒坚固、评级标准不统一、人工搜集信息成本高等问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后,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交互融合使建成信用信息全覆盖的乡村信息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消除信息不对称成为可能。例如河南省卢氏县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信息、经济收入信息、金融信贷信息等,搭建了我国首个打破数据壁垒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大力促进了金融普惠业务的开展。

2.优化农村金融供给模式,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和产品创新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因村落分散、基础设施不完善、营业网点投入不足等原因存在金融资源供给不足、资源错配等现象。借助数字普惠金融,金融机构能够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工具发展手机银行等服务,降低对服务网点、ATM机等物理载体的依赖。农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等移动终端获取金融服务,这在降低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经营成本的同时扩大了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

在机构改革方面,金融机构设置专业部门为农村地区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多数金融机构成立了普惠金融部,通过下放产品审批和创新权限,赋予基层部门更多的权力,包括产品设计、信贷审批,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办理普惠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例如,昆山农商行将涉农类贷款纳入“绿色通道”,制定“支农支小绿色信贷快速审批”政策,大大提升了涉农贷款审批速度。

在产品创新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对农户数据信息的建模、分析,智能化生成农户个性化需求菜单,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突破传统金融产品标准化、单一化的局限,提供更加契合农户多样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例如,近几年农行积极利用移动终端推广线上金融产品,结合各地“三农”实际情况推出了“农房贷”“惠农e贷”等乡村金融业务。

3.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旺

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易获性,为农户创业投资与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农村金融信贷模型,依托分析结果开展针对农户产业需求的精准授信,更加灵活地对贷款期限进行管理,适度调整企业信贷准入标准,通过拓宽抵押物范围及提高抵质押率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另外,数字普惠金融催生了农村供应链的新模式。金融机构可以依托数字技术对农村供应链产业数据进行精细化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营销和风险控制,根据链内各经营主体实际资金需求提供匹配的投资理财、融资支付等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产业数字化升级,实现产业链金融、物流、信息的交互融合,最大程度地发挥产业发展的经济带动效应。例如,陕西农信将金融服务嵌入当地产业链及消费链以丰富数字普惠金融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发展格局,打造“互联网+乡镇旅游”“互联网+农村果业”等农村新兴产业。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

1.提高诚信意识,完善乡村治理环境

一方面,金融机构设立了普惠金融服务站或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提供业务咨询、创业指导、诚信讲堂等服务,让农村居民了解普惠金融知识,提高防范金融诈骗的意识。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信息和技术优势构建准确、全面的农户信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并将征信系统评级结果与农户金融服务直接挂钩,有效地约束农户的信贷行为,降低违约逃贷等不良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进而能够显著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守约践诺的社会氛围。

2.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意味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线上行政服务能力提高,解决了以往农村行政服务大厅难以覆盖偏远或分散村落的问题,缩短了村部办事流程,提升了基层组织的行政服务效率。另外,在农村地区推广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基层工作人员与乡镇网格管理员在进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金融知识科普宣传时不仅加深了对村民财务状况及信贷资质的了解,还丰富了自身金融素养和信贷知识,进而提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

3.升级网格化治理模式,推进大数据信用监管

综合性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促进了村、镇、社区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为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化升级夯实了基础。从具体层面来看,网格化治理按地域分布将村庄辖区分为多个网格单元,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信息采集与管理。数字普惠金融利用新技术手段大大降低了信息采集成本;信用体系的建设强调信用信息评级结果与金融服务直接挂钩,信用约束大幅提升了农户配合信息采集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信息收集效率,实现“一户一档案”。除此以外,金融机构创设“信用超市”和“诚信基金”将村民信用等级与福利待遇挂钩,以奖品激励引导村民践行信用规范,营造村落良好的信用氛围;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信用+治理”应用场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化,有利于村民等第三方主体监督管理,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通过上述举措,农村基于大数据信用监管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初见雏形。

三、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数据库和平台建设缓慢

完备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是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效率、实现金融普惠效用的重要保障,是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必要条件。尽管近年来我国“光纤宽带下乡入村”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网民数量逐年递增,数字支付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但城乡之间数字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还存在较大差距,偏远地区自然村的金融网点配置及互联网覆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大大限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挥作用。

除此之外,农村地区虽然正在构建农户信息数据库,但是仍存在数据库信息细则不明确、信息平台尚未覆盖全部村镇、政府数据库和农村金融数据库信息壁垒坚固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平台的建设。

(二)村民金融素养不高,存在普惠金融知识鸿沟

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流动性较强,大多数农民文化素养相对较低、金融知识匮乏且信用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形成了传统的“熟人文化”的信用环境,民间借贷行为普遍,金融机构介入困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年轻人多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对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更低、接受能力更差。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村民金融知识的更新及信用意识的提高应给予更多重视,加大相关的宣传教育力度。

(三)农村地区多方协同的金融支持体制尚不健全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昭示着党中央对发展农村金融的持续大力支持,但不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使政策落实度低、金融资源错配等现象时有发生。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资金补助,更需要国有银行外的城商行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有多地地方政府建立专项资金用于缓释小微农企融资风险,加大农业扶持力度,但参与资金池的银行多为有国资背景的股份制银行,尚未惠及地区性城商行。

(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单一,村民参与治理积极性较低

当前我国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在阳光村务、农产品的销售推广等领域,缺乏更多应用场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数字鸿沟”使得村民参与数字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较差,严重制约了农村数字化治理模式的升级。

四、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数字普惠金融覆盖范围

首先,针对在偏远地区金融服务网点设置成本高而盈利低的客观实际,政府应加大资金及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其次,要继续完善光纤宽带等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拓展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智能网点的覆盖范围,并替换升级部分功能落后的装置设备。最后,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更多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站,依托服务站提供基础金融业务办理、数字普惠知识和政策宣传、信贷推荐及贷后管理、信息采集及信用建设等特色化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向“三农”领域延伸,消除农村地区“数字鸿沟”,引导村民积极利用数字金融改善生产生活质量。

(二)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居民信用素养

村民的技能缺乏和文化程度较低是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当前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拓宽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渠道,但金融知识宣传尚未到位,未能契合数字时代的发展特色。传统的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的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和深度,应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视频等途径对数字普惠金融进行场景化演绎,强化记忆点以加深农村居民对金融科技及数字普惠金融模式的接受度。另外,要强化行业协会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农金融机构的公益教育培训,以确保其对数字普惠金融知识宣传的准确性。

(三)强化政府主导多方协同,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部门财政支持力度,巩固政府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可以对经营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机构给予奖励和补贴;强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创新帮扶再贷款、金融债券、支农支小转贷等形式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基金的引导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加入乡村振兴资金池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升级;根据行政村的收入来源、支出去向、风险偏好制定专项盈余资金规划方案,提升行政村盈余资金的利用率,为农户集体财产保值增值设计新方案。

二是充分发挥人行分支机构与涉农金融机构的基础作用,构建更具协同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持续下沉服务网点,提高普惠金融的渗透度,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中长期的低息信贷支持,发挥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转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型商业银行要利用其资金、技术优势,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构建农村供应链,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应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针对当地特色开发新的信贷产品,围绕高优产业链,开展综合集群金融服务,建立产业帮扶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对低收入人口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科技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核心动力,首先要发挥科技企业优势,深化数据挖掘,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比如将卫星遥感、光谱识别等先进科技应用于农村信贷服务中,可以推进针对大农户的精准授信。其次,探索发展农村供应链金融,由银行或保险公司联合龙头企业和地方政府打造共享平台,使金融机构能够利用数字技术和农业生产大数据,实现对链内上下游企业的精准放贷和风险控制。最后,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将人员培养激励、技术培训升级、行业市场前景等纳入企业风险评估模型,防止评估体系指标选取单一,再基于区块链技术实时跟踪授信企业的资金流向及风险状况,从而拓宽风险缓释渠道,降低道德风险。

(四)优化数字普惠金融征信体系,打破农村信用“数据孤岛”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信用建设中的“数据孤岛”现象明显,银行、涉农金融机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信息系统间尚未实现高度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严重限制了数字普惠金融精准帮扶效应的发挥。因此,要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各地方支行可牵头构建信息共享平台,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实现数据交互共享,打通内外部信用数据共享通道,构筑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征信网络,扩大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另外,强化信息数据挖掘,推进金融服务应用。全面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基于农户信用档案分级分类提供金融服务;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设计开发信用评级标准和系统模块,为普惠金融提供信用评级依据;构建低收入群体专项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精确捕捉低收入群众的金融需求,为其制定创业贷、搬迁贷、土地流转租赁贷等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最后,数据共享下的用户隐私安全保护不容小觑,要加强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安全保护手段,完善异议处理、隐私泄露责任追究制度,杜绝非法窃取盗用信息等不法行为。

(五)建立“基层+数字”治理机制,激活乡村治理创新效能

积极构建综合性的乡村数据共享平台,加快实现村部与上级政府服务平台信息数据的有效对接,打造集党务、村务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村务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数字技术实现村落间的高度互联,提升村民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渠道,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鼓励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监督村部工作,打造全民参与的基层治理机制;优化村干晋升考核机制,采取正向激励机制留住信息技术人才,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数字金融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农村人才储备;定期围绕数字技术、普惠金融等开展讲座或上门科普活动,利用新媒体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农户金融知识素养,最大程度地消除“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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