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共育:“双减”政策下家校教育焦虑纾解逻辑

2022-03-18 09:07马焕灵毛同悦
关键词:家校双减家长

马焕灵,毛同悦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广西 桂林 541004)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 年7 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双减”政策提出“1 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3 年内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1]。为保障目标的有效实现,政府在提出“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要求的同时,采取了“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等行动措施[1]。在“双减”政策实施半年以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于2022 年3 月2 日发布了《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双减”政策已经取得初步成效,“83.5%的学生未参加校外学科培训,63.3%的学生未参加非学科类培训”[2];然而,该报告也显示,“32.6%的家长为让孩子上好学校常常感到很焦虑,有70.9%的教师认为非教学负担过重”[2]。基于此,立足历史与现实,剖析家校教育焦虑形成机制,探究纾解家校教育焦虑的路径,对于家庭和学校理性确定培养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以及真正实现政策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多元影响:家校教育焦虑的形成机制

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两大核心场域,教育活动在这两个场域中持续展开,并相互影响。家庭和学校将教育价值赋予受教育者,虽然两者在教育方式方面有所不同,但教育目的及教育对象具有同一性。因此,家庭与学校在实现受教育者培养价值的同时,也必然会承担教育活动所带来的焦虑。与此相适应,受教者也必然承载着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双重愿景的实现可能,也就不可避免地承载着家校双重教育焦虑。

(一)“双减”政策前的家校教育焦虑

功利主义是家庭教育焦虑产生的思想根源。对于家庭来说,实现“望子成龙”的代际夙愿是教育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其指出普天之下芸芸众生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奔波[3]262。而“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学而优则仕”,则是芸芸众生追求教育功利化的写照。20 世纪下半叶,我国人才资源稀缺,“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渐渐深入人心,忽略价值理性的教育功利性及教育工具化思想通过家庭教育进行着代际传递。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发展,物质文明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教育功利主义不仅没有式微,反而被市场经济追求的效益最大化准则不断强化,发展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4]。至此,教育功利主义与“精致的利己主义”叠加,使得教育功利主义对家庭教育产生深刻影响。在以争夺优质教育资源为手段的教育功利主义成为社会普遍价值观念的时候,实现教育利益最大化的竞争性就不断增强,家长的教育焦虑便随之增加。

独生子女教育的低容错率加重了家庭教育焦虑。1979 年,我国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政策规定一家仅育一个孩子,强调优生优育。这种“只生一个好”的生育政策与“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相互矛盾。此外,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子不教,父之过”。故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美好愿望愈发强烈,教育容错率大大降低。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孩子的教育寄托了全家的期望,代表了全家的未来。当今社会,“上好大学”是家长热切的期望,这种期望使父母产生巨大的养育和教育焦虑。

社会挑选人才“公式化”“符号化”催生家长教育焦虑。当前,在大学扩招、毕业生供过于求的复杂就业环境下,社会对人才的鉴别日益“公式化”“符号化”。例如,社会对非统招类、非全日制、非本科以上的文凭认可度低,而倾向于认可“985”“211”“双一流”等院校的毕业生。人们往往将名校与“高”“精”“尖”的资源投入和智商水平相联系。社会按照大学排名将学生划入各个档次,使得学生就业焦虑日益严重。此外,按照岗位、工资将劳动划分为不同等级的现象较为普遍[5]。为迎合社会挑选人才的“公式”和“符号”,家长选择投资优质教育资源,避免子女在取得“符号”过程中被分流、淘汰。这种“好大学意味着好工作”的传统理念,进一步加剧了就业焦虑。

家庭教育焦虑传导至学校层面。基础教育具有普惠性与均衡性,这与高等教育应试择优选拔的原则相矛盾[6],从而导致基础教育学校产生培养高分“尖子”毕业生的升学率焦虑及无法满足家长育才期待的焦虑。同时,基础教育学校需要高升学率吸引下一批高分新生入学、完成上级单位的政绩要求、获取更多财政资金支持,因而,诸多学校为保证教学效果不得不采取一些特殊策略,如在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会保留一定名额用于自主招生,其考试内容多数已超出课本所学内容,学生如果没有课外补习的加持,难以顺利通过考试[7]。家长也产生了“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成才观[8],形成扭曲的教育生态。家长对子女成才的殷殷期盼转化为教师的教学压力,担心学生成绩不佳的教师开始利用线上家长群给学生乃至给家长布置课后作业,希望通过家长监督的方式让其了解子女的学习习惯和状态,从而纾解因子女成绩不佳对学校产生的怨怼,然而这种方式又在客观上加重了家长的教育负担与焦虑。

家长对优质稀缺教育资源的追求使得教育焦虑情绪加重[8]。事实上,自1986 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要求取缔重点学校制度以来,国家一直致力于均衡教育资源供给。2020 年,教育部对2 764 个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复查验收的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学校均已达标[9]。然而,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要与不充分不平衡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学校间教学质量的差距远未缩小。虽然国家强调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划片招生,但家长们仍然希望子女进入好学校就读。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名牌学校凭借优质师资、完善的教学配套设施对广大家长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与诱惑力,故而产生了天价学区房。优质学校的学位竞争激烈,天价学区房供不应求。国家虽然通过集团化办学、教师轮岗试点等措施促进学生普享优质教育,但收效甚微。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非但未减,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学校为得到高分新生,主动加入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中。学生为提高分数超时超限学习,教师在升学指标、家长期盼、个人绩效等压力下组织学生运用题海战术加大训练强度。在此种培训方式运转之下,教育内卷加速,教师和学生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育人效果和结果并没有显著改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更是不理想。内卷的前提是社会在“高学历能获得财务自由”“补课有助于成绩提高”“名校毕业会有好工作”等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因此与提高分数、获得好学历、就职好工作等有关的措施都能够获得全社会的效仿。为了子女的发展,家长们无法在“剧场效应”中安然坐下,也不能放弃踩踏式竞争。

消费主义假借培训机构之手,加剧了教育内卷,深化了家长的教育焦虑。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成为滋生教培机构的温床,而教培机构与消费主义的共谋形成了以贩卖焦虑、包装名师、提高收费为主要内容的盈利模式。消费主义是一种欲望放任主义,其在教育界中主要表现为家长宁可花更多的钱享受更有“质量”的教育,将教育产品价格与教育质量挂钩,对判断教育价值的标准产生错误认知,却忽略了真正的教育需要有价值理性,即仅使学生掌握更多科学知识技能的教育并非好教育,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才是科学的教育理念。消费主义和教培机构的共谋加剧教育焦虑,在教培机构宣传蛊惑下,家长们往往被广告词中的高价多课时套餐所吸引,认定孩子完成高价补习套餐就能享受高质量教育、收获高质量成长。教培机构以“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您来,我们培养您的孩子,您不来,我们培养您孩子的竞争对手”等宣传语,引发家长的教育恐慌。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升级,各种教培机构定向精准、密集推送培训的相关信息,因其信息复制和情绪感染作用较强,整个社会形成“信息茧房”,家长由此产生错觉,使自身的教育焦虑情绪不断被强化[10]。

家校教育焦虑相互缠绕催生了教育“内卷化”困境的产生。学校对优质生源的抢占、家长对示范校入学名额的追逐……整个社会都主动或被动地加入了优质教育资源争夺之战。在“知识决定命运”“一考定终身”口号的影响下,学生与家长提高考试分数及考试名次的需求旺盛,学校与教师在升学率、政绩、家长期望等压力下组织强压学习,模仿某些备受推崇的考试工厂或军事化管理的学校、培训机构。由此,加码补课成为制胜法宝,教育焦虑情绪不断泛滥。

(二)“双减”政策后的家校教育焦虑

“双减”政策努力阻断家校焦虑生成路径,但似乎新的焦虑又正在生成。回顾“双减”政策出台前的家校教育焦虑生成机制,我们能够看出家长与学校的焦虑程度不同,但解决路径基本相同。家长和学校对教育目标和手段并不盲目或焦虑,只是担忧题海战术与补课班加码导致抢跑失败而落后于他人。“双减”政策的出台,对于习惯将孩子时间用辅导班和作业填满、用成绩排名衡量孩子水平的家长而言,无疑是增加了“教育茫然”的焦虑。高考分数定未来的时代尚未过去,“双减”背景下,家长们无法再将子女教育托付给培训班的现实与不甘放松对孩子学习成绩要求的矛盾心理形成了新的焦虑。

一方面,“双减”加重了学校负担。一是课后服务加重教师压力。课后服务当前主要包括开展作业辅导和看护托管,其出发点是为解决三点半放学导致的无人接送照管孩子问题。无疑,课后服务增加了教师的工作时长,给教师的家庭生活带来压力。二是作业精简后教师课研压力加大。“双减”政策严格规定学生书面作业完成时长,给教师带来优化作业设计的挑战。短期内实现作业减量提质成为教师的主要任务。

另一方面,“双减”政策使得家长陷入对孩子学习情况难以掌控的“无知之幕”。“双减”政策将考试排名列入违规项,要求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1]。目前,等级制学生学业评定方式取代了原来的分数排名制,但这种评价方式模糊了家长和学生对竞争对手判断的精准度。然而,家长需要对孩子成绩不理想的科目有清晰认知。除此之外,对其他需要对比成绩才能确定的“较弱”科目的竞争力判断的难度大大增加。相对应地,家长对学校回归教育主战场持有怀疑态度。课后服务在“德体美劳”教育水平提升方面并不显著,教师在工作超时超量的情况下完成课后服务,其教学效果有待检验。家长们对课后服务水平存疑、对教育产品不信任,乃至寻求“一对一”私教补课方式获取优质教育资源。作业减负倒逼学校和教师改革作业设计,但作业量骤然减少自然导致学生的空余时间增多。家长眼见孩子因题少空闲且无法判断孩子的学习效果,继而产生对作业减量提质真实性的疑虑。

二、共识共育:家校焦虑纾解的理念重塑

焦虑的纾解源于教育理念的矫正。应试教育具有巨大磁性与张力,学校与家长在这样的磁性和张力下形成的竞争性行动路径所产生的依赖问题如未破解[8],各种政策背后的教育乱象仍会层出不穷。只有使科学育才规律与科学教育理念成为社会、学校、家庭的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在科学理念指导下育人,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负担减轻和焦虑纾解。

(一)科学教育理念的重塑

1.树立科学的素养观:从“育分”回归“育人”

学校教育的目标始终需紧紧围绕“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展开。在素质教育开展前期,学校以学生成绩评定教师工资绩效,家长以孩子成绩论家庭“荣辱”;但在国家政策调控宣传下,学校与教师逐渐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而有的家长却仍然只关注学生的应试成绩,家校教育理念呈离心状态[11]。把子女培养成身心健康、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的一代新人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与根本义务所在,更是家庭教育理念、职能赋予和承载的时代使命。在“双减”政策出台背景下,家校应协同教育理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培养理念,围绕习近平家庭教育相关论述,重视政策所引导的家庭教育内容,科学定义中国社会和文化背景下的理想家庭教育,强化社会生活认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从“被动学”转向“主动学”

教育内卷下的学生为使教师与家长对自己满意,不得不通过刻苦学习来获取学业成绩的提升。而消解教育内卷引发的教育焦虑,则需要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激发学生主体自觉性,实现学生主动发展,而非被动接受学习。家长和学校都需达成“双减”政策真正落地才能结束教育内卷这一共识。此外,学校和家长也应当积极维护“双减”政策的减负成果,重新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不应课中减负、课后增负,避免重陷教育焦虑困境。

3.践行多元的评价观:从“重诊断”走向“促进步”

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于消解教育焦虑起到关键作用。教育评价“重结果,轻过程”使得学习、成绩、排名成为学校和家长唯一关心的问题,而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弃之不顾。所以,积极利用科学评价的“诊断”功能,对学生学习状况作出准确判断,是为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的学习而提出的建议。同时,家长也应当进一步增强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理念的信任,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尽可能达成共识,做好自我焦虑纾解,寻找最佳解决途径。在家校共育的日常沟通中,家长应当了解孩子的全面发展情况、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而非只是集中在学生的成绩、排名等方面,通过扭转培养理念降低教育焦虑。

(二)家校关系地位的平衡

家庭与学校之间应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实现各主体在合作关系中的“获益”,成为维系家校关系平衡的基础。实现家校共育的效益最大化,是维系两者关系稳定、持久的有效路径。

1.强化家长的教育角色意识,寻找家校合作主体间的平衡

从教育主体结构的视角来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平等、互助和合作的关系。这种教育主体结构的平衡一旦被打破,结构体系中各组成部分将失去逻辑耦合状态,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双方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的边界不明确,导致双方地位的失衡,学校发号施令、家长唯命是从;另一方面,学校封闭式管理阻断了家长在家校沟通中的平等地位和应有权利的实现,导致家长对学校的知情权和对学生教育的参与权被剥夺。

强化家长的教育角色意识,改变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弱势地位,可以促使家校合作协调运行。家校合作的基点是要还原家长与学校平等对话的关系。而确保平等对话的关系,就需要明确权利与责任的边界。家长有诉请权、知情权、价值观念获得支持认可权、人员设备调配权[12]。“双减”政策强调,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执行,并要求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双减”政策要求学校和教师提高其服务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教师在校的强势地位,为家长和学校之间重新确定了平衡的支点。总之,家校合作中权利地位的平衡,与家长权利意识的觉醒、学校的指导和相关教育部门的立法支持密不可分。

2.提高家校沟通质量,纠正家校合作目的的错位

我国学校普遍存在家校合作目的严重错位的现象,导致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异化为家校合作的主要目标。这种家校合作目的的错位归因于家庭与学校两者对彼此的教育职能、权力和范围的认知偏差。从教师角度而言,教师通常认为家长在学识、教育专业理论等方面水平较低,如让家长特别是整个班级的全体家长和教师站在同一地位管理班级,会存在意见纷杂、管理失序的情况[13]。从家长角度而言,家长通常认为教育是学校的工作,自己已将孩子“交给”学校,其在校教育问题应由教师做主[14]。同时,也有一部分家长对教师的工作极其不信任,认为教师对家长管理学生的许多建议皆为教师对本职工作的推脱,常常干涉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正是双边的互不信任,导致家校合作目的的错位及家长和学校育人观念的疏离。

提高家校沟通的质量,建立“家—校—社”三方信任关系,是促成共同目标达成的有效路径。首先,通畅的家校沟通可促使学校认可家长的教育影响,主动与家长合作。其次,深入的家校沟通提升了价值认同感,促使家长与学校的教育理念相融合。再次,有效的家校沟通有利于建立“家—校—社”三方信任关系。家校社三方在价值认同基础上形成的合作,更有利于行动主体对家校合作采取自愿遵循的态度,并促使合作变得常规化,从而推动家校双方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最后,及时的家校沟通可以消除家校合作中各主体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差异,确保合作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总之,家校在信任的基础上合作,可以有效地促成育人目标的实现。同时,家校共同落实国家的减负政策,能够实现预期的纾解教育焦虑的目标。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作用

除学校以外,家庭是学生所处时间最长的场域。家长需要悉心为子女提供身心健康发展、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保障。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以帮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5]。2021 年10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16]。政策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也提供了改变家长教育理念、推动家校合作、纾解教育焦虑的大好时机。

1.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延展性,为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提供环境支持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以及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发展为核心,向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的系统,既包含关键要素,如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模式等实体要素,又包含保障这些要素协调、高效运行的机制[17]。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延展性是指家庭教育指导的直接效用。家庭教育指导的开展,使得处于家庭教育环境中的每一个个体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以有效地推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教育与影响,从而提高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及家庭的团结和睦[18]。基于此,家长应当注重自身学习,树立共同成长、重视学习的理念,明确提升家长角色胜任力的必要性。从时代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潮流来看,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教育条件的变迁会加剧教育环境复杂化。家长在缺乏系统教育理念培训的情况下,难以凭借简单经验胜任家长角色。故而丰富家长人文科学素养、习得家庭教育相关知识技能、掌握家庭教育基本方法和科学育人规律,以及推动家长角色意识觉醒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对当前阶段的家长而言不可或缺。

2.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外溢效应,能满足家长与学校共识共育的需要

家庭教育指导的间接效用是指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开展可以促进学校教育的有序进行,家庭的团结和睦又可以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进而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具体地说,从家校共育合作的长远角度来看,家校合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支持,更需要学校和家长之间的积极沟通。家长需要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并能够理解学校育人规律,提高自身培育子女的能力;积极寻求学校、社区和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家庭指导服务,遇到家庭教育难题或学校教育困扰时应当主动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寻求帮助。“双减”政策出台背景下新生的多种教育焦虑还有待缓解,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解决,为疏解教育焦虑提供智慧。在多方积极达成家校合作共育的基础上,在科学的教育理念指引、政府部门的政策调控、家长学校的积极沟通下,家长可以有效纾解教育焦虑。

3.多元主体的参与,能合理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服务对象和内容、服务主体、服务模式等多方面要素,需要借助外界明确的服务指导标准、运行系统及监督考核体系等进行构建[19]。首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离不开政府的统筹与引导[20]。《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权利。”[16]重塑学校与家长双边的科学成才观念、搭建家校合作平台、疏通教育合作路径,以及解决当前社会“教育焦虑”情绪严重问题,都需要当地政府的支持重视。其次,我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机构呈多元化趋势。各学龄段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第三方社会机构及网络媒体成为提供服务的主力,这些机构能为家长学习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提供服务,并通过传递科学教育观念、增进家校共育意识、提升家校共育质量减少家长的教育焦虑。尤其是第三方社会机构,因具备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的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得到家长和学校的充分认可。家长在接受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后,能够清晰地认知家庭教育的内容范围,重组培养孩子的科学教育理念,对虚高的教育需求有更精准的判断,对学校的立德树人工作能够自发地响应。家长在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下教养子女,将大幅度降低家庭教育的焦虑值。

三、制度背书:家校教育焦虑的纾解路径

(一)让学校回归教育主战场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16]家长和学校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自觉肩负自身在减负任务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各方应当协同促进学校回归教育主战场,避免学校在积极推动教育负担减轻、教育焦虑减少的同时,给自己强加负担[21]。

一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是首要前提。学校和教师应当严格执行“双减”政策,通过教学和作业提质增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校和教师应当努力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下功夫,致力于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为学生提供强大的后备资源,课堂上未为学生解答的问题应当利用课余时间解决,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是在作业布置上,学校和教师应精心选择作业内容,做好作业设计和题型删选,增加创造类、思考类题型,减少机械化、背诵性题型。二是提供优质的课后服务。学校和教师应当基于学生需求,结合学校教学资源,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将兴趣培养与特长培养相统一,努力打造学校课后服务亮点,实现个性化课后服务,让家长对学校的教育质量放心,减少家长担心孩子可能落后于人的焦虑。

另一方面,实现稀缺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化是缓解教育焦虑的根本所在。对于家长而言,占有校内外的稀缺优质教育资源是提高子女考试竞争力的根本。因此,“双减”政策实施后,抢占校内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却愈加激烈。2021 年8 月,北京市东城区启动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试点,本次轮岗跨校际、跨集团、跨学区、跨区域配置,计划“本学年度实现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不少于2 000 人,力争用3 年时间,实现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100%交流轮岗”[22]。北京市东城区的交流行动无疑是为回应“双减”而采取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措施。师资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优质教师资源的深度重组,能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稀释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生态良性运转。当前,各地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持续深化集团办学、学区制管理,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实行“多校划片”“摇号派位”“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等教育新政,学校间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师资配比等方面趋向均衡。当学校具有足够能力肩负本应承载的责任时,家长才能对校内教育完全放心,继而转变教育理念,与学校一同推动“双减”及其配套政策的落地生效。

(二)确立父母教育职业角色

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礼记·大学》中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含有中华民族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意蕴[23]485。早期的家庭教育往往是出于生存需要,由家族内的尊长向子女传授生存技能等方面知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一是家长因自身能力有限而难以胜任教育子女的责任,二是家长因维持家庭生计负担过重而无暇顾及子女教育,继而家长把对子女的管教权逐渐交给学校教育体系[24]。家庭教育功能逐渐弱化,家庭教育逐步发展为学校教育体系的附庸[25]。然而历史和现实证明,家庭教育的功能不可替代,故而父母教育职业角色的确立必须受到重视。

从我国家庭教育的现实处境来看,有两个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一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学科化”倾向需要扭转,二是家长需要转变以往“甩手掌柜”或“包办家长”的角色。家庭教育“学科化”倾向是指在家庭环境中父母对子女的教导培育仅是单纯重复强调学校知识技能要点,家庭教育的功能被异化。“包办家长”多出现在城市家庭中,过度安排学生学业;“甩手掌柜”则更多出现在广大农村地区,家长普遍将教养权全权让渡给学校和教师。“教育放任”“教育过度”及家庭教育内容“学科化”,本质上导致了家庭教育功能萎缩及学校教育功能扩张。因此,形成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力尤为关键。一是家校需要达成教育共识,使学校教育回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初心;二是需要提高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和科学育人素养,实施符合教育规律的家庭教育;三是家校应当形成互补协同关系,避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缺位与越位现象。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要求家长“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16]。广大家长应确立父母职业角色,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使家庭教育从学科教育回归到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上来。家庭既是人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人的终身学习场所。家庭教育影响子女的一生,因此父母应当重视家庭教育,树立良好家风,传递科学教育理念。

(三)改革教育评价体系

切实纾解家长、学校的教育焦虑感,应当加快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步伐,用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引导减负政策的落地[26]。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方案》系统设计了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社会用人评价的改革,提出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的顽瘴痼疾[27]。针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该方案指出,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升学率要求,不得将升学率与工程项目、经费、职称、评比挂钩,“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27]。如若各级部门、学校仍然将升学率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那么,教师就会“明减暗增”或“名减实不减”,而选择违背政策、换汤不换药地对政策进行替代性执行。在以考试成绩排名决定学生能否进入重点学校的制度下,对孩子始终抱有教育高期望的家长被迫对孩子进行“应试教育”。长此以往,教育内卷、教育焦虑将依旧存在,“双减”政策仍难以落到实处。

一方面,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过程中要求摒弃唯分数论。将新高考改革强调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换成可落地的具体考核方式,坚持量化和质性相结合的全面评价方式,进一步弱化中高考分数在教育评价中的比重;在具体考试过程中,应当注重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减少通过死记硬背、题海战术即可取得优异成绩的考核方式;改变以考试分数论英雄的教育评价方式,既要看学习的结果,也要看学习的过程和效率,推动“人工智能+5G 教育”的运用,采用大数据推动过程性教育评价落地。对通过非正常手段、给学生施加过重的学业负担来换取高升学率的理念和行为不可放之任之,更不可与奖励、评比挂钩。在教育评价体系符合科学教育理念、立德树人原则时,学校和家长应适应政策要求,随之改变学生培育方式,自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另一方面,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过程中要提防素质教育科目“应试化”的危害。家长仍心存应试教育能否实际转变、素质教育能否真正落实、教育评价体系是否将纳入非学科内容的疑虑。为提高孩子高考竞争力,不少家长瞄准重点学校特长加分政策,继而将子女送至艺体兴趣班,想通过参赛获奖的方式,提升孩子在考试排名中的竞争力。家长对加分政策尚且如此认真,遑论教育评价方式改变可能将“德体美劳”纳入量化考核计分排名,家长们将对分数的孜孜追求部分转移到非学科培训中,应试教育的乱象可能会以新的形式出现。因此,要想使“双减”政策真正发挥实效,应当注重教育评价体系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落实,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对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的五大评价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改进中小学评价方式,实施综合评价[28]。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也要关注学生的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既要追求全面发展,也要尊重个性化发展[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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