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中日居家养老服务的比较研究

2022-05-16 01:16王蕴珂
锦绣·上旬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龄化

摘要: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养老服务的转型发展尤为重要。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之一,在与我国老龄化国情相似的日本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智慧化程度来比较中日居家养老服务的差别,在此基础上分析国内服务的不足,为居家养老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中日比较

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就意味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18%,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同样,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20年的调查显示,日本65岁以上的老人超过3610万人,占总人口的28.7%。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19》数据显示,2030年中国65岁老年人口比例将达16.9%,2050年将达26.1%,接近于日本现在的老龄化程度。因此,在老龄化国情方面,我国与日本有着相似的发展趋势。

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养老模式的转型也将越来越重要。众多养老模式中,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社会化服务[1]。日本目前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居家养老体系,因此,本文从法律法规、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智慧化程度四个方面对中日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

一、法律法规比较研究

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1989年,《推进高龄者保健福利十年战略计划》提出要开始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服务体系;2000年,《介护保险法》为居家养老提供了详细的评价标准,为保证制度科学严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参与其中,监督并评价养老服务[2]。

2011年,中国出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首次明确规定居家养老服务要依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提供不同的服务,家庭服务、家庭保健、家政服务和无障碍改造等服务都包括在内。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了居家养老的政策。《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就从本地情况出发,结合各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制定相关养老政策。

然而,我国政策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定都仍然停留在浅层面,对于类似医疗卫生、医疗器械的引进方法,家庭护理服务的细则标准等都很少提及。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仍没有形成独立的养老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各地缺乏一套统一的可对照标准。

二、服务内容比较研究

日本的居家养老模式为小规模多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以日本长崎市为例,长崎政府改造社区基础设施,解决出行问题;根据社区内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按优先级引进不同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值得学习的是,长崎市会在社区内进行调研,构建数据库,使得养老服务适配性增强。

在中国,居家养老模式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以中国杭州市为例,许多社区养老机构均由之前的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并不能达到相对完善和高级的现代医疗水平;机构中提供的专业康复设施也较少,在专业医疗资源的引进和合作上相对日本明显不足。

三、服务提供比较研究

目前,日本已建立养老介护服务的专业人才制度体系及资格认定体系。各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支援中心必须有“看护师”、“保健师”等通过国家或地区专业资格考试认证的专业人才。介护服务专业人才体系由“家访介护员1级”、“家访介护员2级”等构成。此外,政府为减缓人才流失,也大力提高护理人才工资待遇,完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使得更多年轻人愿意进入这个行业。

中国目前居家养老也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大部分服务,一般由社区自行引进。然而,我国目前仍缺乏专业的人才评估机构和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专业人员也存在较大缺口,缺少专业化的培训。

四、智慧化程度比较研究

日本目前主要通过整合各社区收集的数据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建立智慧平台,通过网络筛选出不同护理等级对应的不同机构,便利了老年人的选择。从日本全国来看,日本运用智能技术,通过使用如扶手马桶、远程医疗终端系统、智能机器人等实现对老年人的全面照顾。

在我国,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互联网+养老”的多种新服务模式,推动了养老服务的转型。许多城市例如乌镇、西安都建立养老O2O平台,真正实现服务互联,为老人和家庭提供健康管理、上门护理、安全提示等服务。在智慧养老这一方面,我国具有前瞻性和极大的发展潜力。

五、启示

1.健全法律法规和评价体系

与日本相比,国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规定都只停留在表面,很少深入至详细细则。因此,我认为政府应当起到引导作用,对社区应当配置的基础设施、专业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做出规定,与第三方评价机构合作对社区进行评估,划定等级,以此来起到监督作用。

2.医疗资源与居家养老结合

我国居家养老社区引进的医疗资源不够专业、不够全面。我认为一是社区资金不足,无法引进高端医疗资源;二是社区对内调研力度不足,无法得知社区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资源。政府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将专业医疗资源引进社区,满足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各种医疗的需求。

3.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薪资待遇

护理人才流失是中日两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应学习日本专业的专业培养与考核制度,建立完整的人才评估机制,提高薪資来吸引更多年轻人进入养老行业。政府可以制定居家养老需要的人才培育、资格认定体系;社会也应当呼吁更多人加入到养老行业的建设中去。

参考文献

[1]孙作文.老龄化背景下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及启示[J].当代经济,2019(03):156-157.

[2]尹文清,罗润东.老龄化背景下日本养老模式创新与借鉴[J].政策瞭望,2017(04):50-52.

作者简介:王蕴珂(2001—),女,汉族,安徽省合肥市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中日文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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