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思考

2022-07-15 02:42陈同海
中国农业会计 2022年5期
关键词:核算资产大学

陈同海

本研究初始阶段,将“我国在建和已建的高校小区”作为检索词块,通过网络检索方式,进一步审视本文的理论研究背景。我国教育部门曾公布信息,到2021年9月30日,国内(除港澳台)高等学校共计3 012所,回顾过往1952年国内(除港澳台)高等学校共计180余所,近70年时间国内高等院校数量约有16倍增长。这一数据一方面凸显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也揭示了高校国有资产迅猛增长。在此条件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支出不断增加,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成为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予以重视的问题,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其固定资产不仅具有易损性、资金密集性等特点,同时还存在分布广、技术密集等诸多特点,基于《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清查是高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缺陷、了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管理问题的关键手段,同时也是我国规范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经途径,所以本文的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关系

这里结合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实践,对其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简要分析。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实践中,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之间是互相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财务管理人员及高校领导在决策或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将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作为依据,可以将固定资产核算认定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而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践,能够明确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潜存的问题。具体而言,会计人员所开展的固定资产取得、修缮、处理等工作内容最终获得的会计报告,能够使高校固定资产价值量、价值形态变化得到系统、综合反映,而财务管理人员及高校领导通过对比固定资产核算结果能够保证其资源分配合理,通过分析固定资产消耗状态,使高校教育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与此同时,校内资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基于固定资产核算结果判别固定资产配置情况,此时管理起到了检验作用,核算起到了决策参照作用,二者协同作用对于高校提高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有效性具有积极意义。

二、S大学概况

为保证本研究内容的针对性,促进理论研究向实践转化,笔者将以S大学为例,基于该校概况对其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展开研究。首先对S大学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分析,该校建校历史相对较长,在区域属于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占地面积达4 500余亩,现设有2个小区80余个机构,现有机构均隶属于资产使用单位,但因各机构运营特点对资产使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于该校固定资产管理而言难度各异。其次对近5年来S大学固定资产增长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实地考察获知,S大学致力于扩建与优化学校基础教学设施,在房屋建设、仪器设备等方面,固定资产规模呈平稳增长发展趋势,其中于2019年和2020年两个在建工程均已竣工,至2020年12月末固定资产规模已经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16-2020年S大学固定资产增长了23%,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占比19%,而校内教学所用仪器、实验设备类固定资产较5年前增长了30%。通过了解得知,未来几年内该校仍需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以满足招生规模持续扩大的办学需求。最后对S大学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基本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实地调查,S大学国有资产主要实行统一管理与核算,在开展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过程中均遵照现行相关制度执行,除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与其他高校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之外,其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能够反映出国内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基本现状。

三、S大学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有待增强

S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由此可知,该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审计处是该校独立审计学校财务情况的主要机构,但在现实中监察审计处的独立性相对较低,一方面监察审计处与资产使用部门关系甚密,对于固定资产相关采购、处置等各项工作均受资产管理处约束和指导;另一方面监察审计处属于处级机构设置,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其上级领导为校办,继而导致监察审计处管理成果公平性不足,易发生高层部门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的问题。

图1 S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架构

(二)折旧计提形式化现象有待解决

多年来S大学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养成了一定的习惯,但在新时期资产折旧计提过程中,一方面要遵循《政府会计制度》,另一方面受以往固定资产核算习惯所影响,折旧计提形式化现象较为严重,继而导致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实践中计提折旧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且折旧额也无法作为教育成本可靠性的参考依据。“折旧”概念虽然一直以来均在揭示高校固定资产真实价值的重要性,但经过细化后的折旧计提标准,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在采购制度方面,S大学固定资产采购制度极为严谨,每一层均进行严格审批,从而保证高校采购业务公开公正,除采购部门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自行采购项目之外,其余的采购申请均需严格执行一套采购程序,见图2所示。虽然S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程序极为完整,但在完整、严谨的采购程序下,无形中延长了固定资产采购周期,换言之,显性的采购制度不具备较强的执行效率。在建账制度方面,S大学现行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仅对入账标准、价值计量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但并没有对其余信息的入账要求进行具体规定,极易导致账实不符的发生。入账过程中虽然绝大多数物资以“件”为计量单位,但仍存在部分物资以“批”为计量单位,此外在建账制度方面,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曾为降低赔偿责任而选取廉价资产取代盘亏的贵重资产行为,于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而言,无疑使其逐渐流于形式。在移交制度与问责制度方面,S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人员调动、退休的现象,而在这一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否则将会引发固定资产流失问题。在具体问责制度中,S大学并没有设定明确的责任范围,且当事人定义较为含糊,如需当事人赔偿,则规定采取“(原值-累计折旧)×加权系数”这一公式计算赔偿金额,有失公允,实际上对于一些较为珍贵的图书文物而言,此种计赔方式并不合理。

图2 S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四)资产管理工作者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在S大学,资产管理部门是“输出”固定资产信息的重要窗口,所以于资产管理部门而言,在开展工作实践中,需要及时了解各机构、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信息情况,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管理工作者技能较低、业务不熟练以及态度不端正等问题,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低下。具体而言,毁损待报废的仪器设备自行处置,以及原始发票无法索取价值不清的捐赠资产不入账、无视标签脱落、部门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等诸多问题,均凸显出S大学资产管理工作者专业素质与工作态度问题。

(五)资产管理系统协同共享性有待强化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应用,S大学也积极开展智慧校园与校园信息化建设,其目前所应用的资产管理系统能够满足基本的院校两级之间协同共享,但从整体层面上看,S大学是一个整体,涵盖着各级院校,所以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急需与高校主系统合并对接,以提高财务、人事、教务、资产协同共享性。

四、S大学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优化建议

我国政府对于公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方法以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的规定是统一的,且新时期国内各级城市中高校信息化建设步伐基本一致,所以本文针对S大学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问题所提出的优化建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一)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本研究认为,外部审计能够帮助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同时在外部审计开展工作实践中,高校也能够从中汲取经验,一般情况下,高校可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国有资产清查相关文件,于所在的城市区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监督,也可以采用社会公众监督等外部监督方式,对高校内部固定资产核算进行监督。政府方面应鼓励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区域各主体的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与履责结果,一方面宣传优秀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曝光违法违纪行为,无形之中赋予高校加强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动力,以此推进高校在提高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有效性的基础上,为国有资产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改革折旧计提规制

本研究认为,我国各区域高校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固定资产记账方面需要充分彰显权责发生制,对此提出两点建议:第一,高校应紧扣《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依照上文所述,虽然在折旧估计方式上仍存在矛盾之处,但笔者认为,S大学在折旧计提环节应侧重于将二者统一起来,在减低高校会计人员工作量的基础上,无形之中增强高校对固定资产的重视程度,从而使“累计折旧”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高校年度教育成本,继而为高校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第二,在折旧年限方面,虽然我国给予了高校较大的选择权利,但为了提升高校会计信息真实性且保证资产利用效率,会计人员在确定折旧年限过程中,应综合考量行业特点,遵循《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的规定,如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固定资产折旧额、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计提时间,从而在推进新旧制度衔接的基础上,保证本校会计信息口径的统一,促进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规范化。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以上简述了S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存问题,所以在优化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应从制度入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优化采购审批流程,提高采购执行效率。虽然显性的采购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杜绝腐败行为,但也存在着采购周期长、执行效率低的缺陷。结合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实践,本研究认为,其采购周期长的主要节点在于审批环节与供应商选择环节方面,对此S高校应对显性的资产采购方式进行改良,如搭建电子平台采取网上竞价的模式,利用网络手段使采购审批全面实现信息化等。第二,规范建账制度。目前S大学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已基本实现信息化,但建账方面仍有待加强。对此本研究认为,S高校一方面可以资产编码标准化规范高校内部资产编号,为固定资产建账做好铺垫;另一方面可以采取本校教育系统的编码方式,实现财务系统与资产系统互联互通,与此同时还应规范标准化建账数量,禁止出现“批”为单位的资产,保证各类固定资产数量清楚明晰。第三,建立健全资产移交牵制、资产流失问责机制,用以达到部门间固定资产移交相互牵制、工作人员间资产流失责任划明的管理效果。其中在资产流失问责方面“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思想可以一直沿用下去,而资产移交牵制方面只有在校内工作人员间移交固定资产之后,人事部门才可以批准相应人事变动。

(四)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相较于高校教研、科研、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而言,资产管理部门工作者薪酬水平还相对较低,这一现状极易影响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基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为保证建议的全面性,这里以高校财务部门人员工作素质作为出发点,对财务管理人员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展开分析。第一,建议S大学能够建立员工绩效考评机制,面向与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激励其掌握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第二,就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问题,以集体会议等形式开展培训,从会计制度、校内固定资产核算细则、管理办法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素质。第三,S高校应重视员工激励,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基础,酌情发放不同层级的物质奖励,有利于激发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工作热情。

(五)优化资产管理系统协同共享

通过实地调查获知,S高校所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与校内智慧管理系统均属于本校研发,校内设有专门的信息化中心,于其他高校而言存在外购软件的可能性。对此要充分发挥校内信息化中心的作用,一方面致力于资产协同管理系统建设,另一方面重视固定资产共享平台建设。首先在建设资产协同管理系统过程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与监督部门均应通过资产协同管理系统实施或开展相应工作,同时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还应与财务、人事、教务系统对接,解决对账难或因人事变动而引发的资产流失、资产管理效益难核查等问题。其次在建设固定资产共享平台过程中,其资产、财务、人事以及其他业务仅需对接公共数据平台,并赋予平台权限管理、查询功能以及数据管理、信息共享功能,平台建设具体路径如图3所示。

图3 固定资产共享平台建设路径

综上述所,本文从关系、概况、问题、优化建议四个部分,基于《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与管理进行了简要分析。由此获知,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与管理所涉及的考量指标相对较多,且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高校关于固定资产相关制度细则、财务工作者综合素质等均对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与管理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建议高校进一步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度,秉持持续优化的态度,与时俱进改善日常固定资产管理,从而在高校教育成本控制与领导决策中发挥出其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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