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脱贫攻坚的成就与经验

2022-07-19 03:16彭希林
关键词: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攻坚

彭希林, 马 骥

(1. 邵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2. 邵阳学院 期刊社, 湖南 邵阳 422000)

反贫困是全球社会经济发展要解决的大事,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农村的反贫困工作,通过制度变革、区域扶贫开发、产业扶贫、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等举措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底线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策略,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实施了脱贫攻坚工程、形成了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取得了反贫困实践的伟大胜利,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经验,为世界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方案”。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做得好”的要求。到2020年底,我国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村行列,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1]。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脱贫攻坚的成就与经验进行了高度概括与总结。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决议》对脱贫攻坚的总结,有利于我们按照“讲得好”的要求宣传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讲好脱贫攻坚的故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一、脱贫攻坚的现实缘由

《决议》指出,“党深刻认识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脱贫攻坚既体现了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时代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

(一)党的初心和使命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3]1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党的初心和使命的内在要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客观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为改变广大人民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生活窘境,明确了推翻压在中国人民肩上的“三座大山”的革命目标。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基础,根据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实际,提出实施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为核心的农村反贫困工作政策,促进了农村发展和贫困减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与经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了人民政治上的平等和精神上的愉悦,但在旧中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经济非常不发达、物质稀缺,社会存在普遍性的生存贫困。消除贫困、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强国成为鼓舞中国共产党人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广泛调查研究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为解决农村居民的贫困问题,党和政府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通过解放农村生产力、实施农村“三大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建立以乡村医院和赤脚医生等为代表的医疗卫生体系;实施“五保”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其他大力发展农、工、商业的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为形成中国特色的减贫发展道路奠定了实践与理论基础[4]。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消除农村贫困工作,为人民谋幸福。邓小平同志提出要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改革开放之初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的30多年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进农村反贫困工作,通过实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制度变革反贫困(1978—1985年)、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农村开发式扶贫(1986—1993年)、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标志的区域扶贫攻坚(1994—2000年)和以“提高能力”“缩小差距”“共同富裕”等为标准的全面综合开发的反贫困(2001—2011年)等主要扶贫政策与措施,大大地促进了农村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提高,较好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效地缓解了农村贫困,缩小了贫富差距[5]。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党的十八大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牵挂着亿万农民,带领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减贫制度,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硬性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创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基础上,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并上升为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与实践指导。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为推动“精准扶贫”,201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推进到“精准扶贫”新时期,要求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脱贫攻坚。党和政府的减贫举措,强有力地推进了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效。但对照脱贫攻坚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任务还很艰巨,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难度还很大。为此,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

1978年至2011年,中国特色减贫取得巨大成就,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问题、贫困县发展问题、农村人口绝对贫困问题等尚未解决。

从农村贫困人口变化与收入情况看,根据1978年的贫困标准,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25 00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0.7%;到2005年,农村贫困人口2 36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5%。同时,1978—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从133.57元增长到3 254.93元。因此,无论是农村减贫情况还是农村人口收入的变化,都表明农村减贫与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然而,根据2010年的贫困标准,1978年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为77 03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97.5%(如图1)[6],虽然经过1978年至2011年底30多年的反贫困措施与经济增长的“涓滴效应”,2012年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还有9 899万人、贫困发生率达到10.2%,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为7 916.6元,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2.2%[6]。

图1 1978—2020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变化趋势

从区域贫困来看,以与贫困程度高度相关的人均县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县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为基本依据,2012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公布了国家在全国划分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共计为14个连片特困地区,涵盖了680个县。由于自然资源、制度、发展能力、区域和基础条件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这14个连片特困地区成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覆盖范围广和扶贫工作开展艰难的地区,成为新阶段的扶贫攻坚主战场。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这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象表达和要求。因此,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脱贫攻坚的巨大成就

扶贫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在从事的事业,但扶贫不只是行动,重要的应该是扶贫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全国八百三十二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十二万八千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二〇三〇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一)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到2012年的扶贫,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统计,农村还有贫困人口9 899万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奋战,通过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深化社会协作扶贫、加大财政金融扶贫力度、实施“志智能”扶贫结合、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生态脱贫和强化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等系列脱贫措施,到2020年底,现行贫困标准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10.2%下降到0(如图1),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2013—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6 079元增长到12 588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名义增长速度)为11.6%(如表1),比全国高2.3%;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64.5%上升到73.5%,贫困差距不断缩小,共同富裕的愿景持续向好。

表1 2013—2020年贫困地区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

(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生活得到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推进以精准扶贫为主题的脱贫攻坚行动,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2013—2020年贫困程度较深的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 067万人,每年减少贫困人口63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24.4%(如图2),实现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 105万人,实现区域内贫困人口脱贫清零。

图2 2012—2020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减贫情况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面貌显著改善,贫困地区收入与支出持续增加。根据统计资料,2013—2020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 956元增长到12 420元,年均名义增速为11.5%;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5 404元增长到10 758元,年均名义增速为10.9%[7]271-279。

(三)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短板得到补齐,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条件。脱贫攻坚以来,国家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把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使得长期困扰贫困地区群众的出行、交流、就业、看病、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到2020年底,国家级贫困县通硬化路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9.6%、通动力电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9.3%、通宽带互联网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9.6%,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善明显;至少有一所县级公立医院的县占比达到99.8%,所有乡镇有卫生院的行政村占比为99.8%、有卫生室或联合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占比为96.3%,医疗卫生设施与服务得到改善;有小学(教学点)的行政村占比为47.7%、有小学的乡镇占比达到98.5%,有初中的乡镇占比达到70.3%、有初中的县占比达到100%;有公共图书馆的县、有综合文化站的乡镇、有图书室或文化站的行政村占比均在98%以上,教育文化设施与服务显著改善,教育公平性得到加强[6]。

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的改善,激发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增强了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能力。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电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措施的实施,不仅带来了产业、保护了生态、增加了就业,也提高了贫困人口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改善了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能力的提升。

三、脱贫攻坚的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国通过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使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奇迹。回顾决胜脱贫攻坚的历程,分析脱贫攻坚的反贫困理念、措施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经验,不仅可以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参考,也可以为世界其他地区的反贫困事业提供借鉴。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的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是中国革命和建设成功的历史经验,“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8]85。脱贫攻坚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保证。一是将脱贫攻坚置于国家治理的重要位置,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明确和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二是加强贫困乡镇、村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确定脱贫攻坚的任务、指标和要求,严格考核督查问责,保障成效;四是通过建立党领导下的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扶贫、脱贫任务融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使脱贫攻坚任务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脱贫攻坚的干部队伍和组织支持;五是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机制,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二)坚持精准扶贫,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

精准扶贫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一是为脱贫攻坚指明了正确方向和主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脱贫攻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提出的“六个精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精准方略,达到了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中国特色减贫的本质要求[9]。三是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通过精准识别,给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解决了“扶持谁”的问题;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加强扶贫队伍建设,解决了“谁来扶”的问题;采取发展产业、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保障兜底和财政支持、资金支持、项目支持等措施,因地因人制宜,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帮扶帮到点上、根上,解决了“怎么扶”的问题;通过设定时间表、考核督查制度、达标逐户销号和留出缓冲期等措施,严把贫困退出关,确保真脱贫,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10]。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脱贫理念,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始终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理念是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一是以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归宿,把人民生活安定幸福落实到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之中,心系人民,要求“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脱贫理念,在脱贫帮扶中既考虑了脱贫对象的当前基本需求,又兼顾其未来发展,将扶志扶智扶能与保障兜底结合,让贫困人口的“等、靠、要”思想向“我要脱贫”思想转变,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三是根据脱贫人口、脱贫区域的具体特点,制定与实施“五个一批”工作法,增强脱贫人口的满意感、幸福感;四是不仅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两不愁”问题,而且解决“三保障”和未来发展问题,注重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

(四)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共享发展成果促进脱贫

通过经济增长的“涓滴效应”来反贫困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惯常作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经济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是中国脱贫攻坚成功的主要动力来源。一是改革开放带来经济持续增长,为全体人民创造了发展与就业机会,持续推进贫困发生率下降。2012—2020年我国GDP平均增长率为6.5%,远高于世界平均增长率1.9%。持续的经济高增长不仅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也为贫困地区脱贫提供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和民生政策支持。二是坚持共享发展,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共享是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通过共建共享和制度安排,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富裕。三是脱贫攻坚时期采取的国家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对口支援等支持措施加快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为贫困地区脱贫与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如,贫困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以及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等扶贫产业的发展,给贫困地区发展增强了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政府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政策的支持,带动了社会资金和产业向贫困地区聚集等良好发展趋势的多项“同频共振”,助推脱贫攻坚伟大成就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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