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古村落的历史演进与在地复兴

2022-07-28 01:43李国庆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古村落村落京津冀

李国庆,张 勇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古村落的历史演进与在地复兴

李国庆1,张 勇2

(1. 唐山师范学院 资源管理系,河北 唐山 063000;2.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北 唐山 063000)

基于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特征和历史演进机理分析,从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资源开发协同、古村落景观维护与原生价值重塑和传统风貌要素激活与资源转化并重等层面提出京津冀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的创新思路,并从思想观念、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和实践操作提出发展策略,为京津冀三地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和传承协同推进提供借鉴。

京津冀协同;古村落;活化传承;在地复兴

1 引言

古村落承载着中国数千年的文明,是中国传统耕读文化的符号和载体,凝聚着各民族、各地方人民生产生活方式、习俗观念、信仰和审美情趣,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传统古村落作为地区历史文化遗存的特有形式之一,正面临着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冲突,以及村落文化日渐消失淡化的现实境遇。古镇古村落内在的民族文化、风情民俗日渐消退,古村落完整的空间格局和原始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协调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古村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式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京津冀地区传统古村落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蕴含了燕赵文化的精髓和特有的精神价值,是涵养和传承燕赵地区深厚文化底蕴的活态物质载体。京津冀地区古村落协同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开发是推进京津冀传统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深化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京津冀地区古村落的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亟需创新理论的支撑和指导。

2 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文化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民族文化的历史传承与保护日益凸显出其时代意义,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引起政府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并涌现出大量先进、优秀的理论研究成果。基于对国内外古村落保护与资源开发相关理论文献的系统梳理,目前学术领域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2.1 古村落的概念界定与文化内涵

目前学界对于古村落的概念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国外相关研究起步较早,对古村落的界定多见于国家或国际组织颁布的法规法案或专门性法律。1964年,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在《威尼斯宪章》中就将单个建筑物、承载一定历史文明的古城镇、老城区和乡村环境纳入了古文物和古迹的保护范畴。我国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古村落形成了不同的认定标准。2008年,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委员会将古村落定义为那些始建于明清时期,具有典型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寨聚落。刘沛林提出,古村落是经历数百年历史变迁后仍能基本保持原有村落格局、地域特性以及历史风貌的古代村寨[1]。金忠民等认为古村落应具备悠久的历史背景、丰富的文化底蕴、完整的村落体系以及鲜明的地方特色[2]。

2.2 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国外很早就开始关注历史小镇、古老村落的保护与资源开发问题,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指引和广泛推行。1840年,法国颁布实施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国外古村落保护方面的研究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古村落资源开发的文化影响等多个领域。Peter Lovell提出历史遗产的保护应基于科学规划,对包括建筑布局、空间结构以及历史风貌在内的整体建筑群落进行系统的保护[3]。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古村落保护的客体与发展技术研究、可持续发展的限制因素、评价体系等方面。刘昌雪总结了皖南古村落旅游发展中的限制性因素,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路径[4]。胡田翠以皖南宏村为例构建了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5]。

2.3 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价值分析

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价值分析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多。国外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研究旅游发展对古村落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如Paul F. Wilkison考察了旅游资源开发对传统村落不同性别人群的就业模式、家庭结构等方面的影响。Geoffrey Wall、孙业红等研究了旅游业对古村落发展的影响及其演变规律[6]。汪清蓉、李凡构建了古村落综合价值模糊评价模型,为客观评价古村落综合价值以及古村落的保护开发提供了决策依据[7]。邹统钎、李飞围绕古村落旅游资源的经营、管理、盈利、营销以及开发模式等问题展开理论和实践研究,并提出了古村落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社区主导开发模式[8]。

纵观古村落发展领域的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国内外学者关于古村落保护与资源开发方面的理论研究既存在共同点,又具有明显的区别。从研究内容来看,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研究遵循了从概念界定到资源开发利用,再到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动态演进路径。现有研究成果在古村落内涵界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古村落综合价值评价等方面为深入研究古村落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多局限于宏观层面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描述性成果和定性研究较多,尚未形成系统的权威理论体系和应用型框架。国内古村落相关研究略显滞后,虽然具有更为丰富的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但研究区域过于集中,理论深度不足,基于区域协同视角研究古村落资源开发与良性发展的实践探索尚显不足。

3 京津冀地区传统古村落的空间分布特征与历史演进机理

3.1 京津冀地区古村落的空间分布特征

京津冀地区地处我国华北平原的核心地带,三地地域一体、文化同脉,具有良好的自然基底和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拥有丰富的古村落资源和地域民俗文化。根据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显示,目前京津冀地区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的数量达到232个,其中北京地区22个,天津4个,河北省地区206个,详见图1。

图1 京津冀地区国家级传统村落分布情况

从京津冀地区传统古村落的空间分布情况看,古村落比较集中的地区是太行山东麓沿线一代以及燕山山脉的南侧,主要沿太行八陉和古驿道、古长城分布,表现为“沿路近隘”的传统文化特征[9],详见图2。

古驿道是古代连接不同陆路地区的主要交通通道,也是古代重要的军事设施之一。其功能在于传递军事信息、政府文书和运送军用粮草物资。从驿道驿站的选址和设置原则看,多建立在一些地势比较低缓的地方,城墙高筑,守险置塞,周围土质肥沃,既能够满足古代村落防御稳定、便利交通的需要,也有利于开荒垦田,发展农耕文明。如冀北地区的怀安卫到遵化驿段、冀东地区的山海关到渔阳驿段、冀中和冀南地区京师到广平府驿段,都是古村落比较集中的地带。长城地带是古代草原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错落汇聚的区域,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明的分水岭。长期以来,农耕和游牧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碰撞,使长城沿线逐渐形成了一条特殊的文化交错带,同时也带动了沿线地区诸多乡村聚落的形成。如冀北地区的战国长城沿线、汉长城沿线、冀东地区明长城沿线等都是历史文化村落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冀北长城关口是山海关、居庸关之间的一处重要的军事关隘,地处要冲,是华北平原与东北平原、内蒙古草原之间相互往来的锁钥之地。汉武帝时期,黄河两岸数万居民迁移至此进行耕种、生活,从此逐渐形成一些屋舍林立、商贸繁荣的传统聚落和特色村镇。近代随着驿道驿站原有价值和古长城防御功能的丧失,沿线的古代村落也日益衰败,一些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村镇虽然一直保留至今,但其传统的文化载体功能和原生风貌功能已日益衰落,一些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和生态格局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传承面临诸多困境。

3.2 京津冀地区古村落的历史演进

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不仅从空间分布上有一定的集聚性特征,从时间发展的层面上也表现出一定的集中性[10]。根据历史资料记载,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形成较为集中的两个阶段分别是元代和明代,超过80%的历史文化村落是在这两个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传统村落到明代达到了顶峰,北部地区的大部分古村落都形成于这一时期。这一时期新增的村落多为当时山西地区迁徙至今邢台和邯郸西南部地区,以及蔚县和井陉地区而形成的。现存的多数村落发展的基本格局和建筑风貌多为元、明两代伴随社会和经济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到了清代和民国时期,传统村落的发展则进入到了稳定时期。京津冀地区的传统村落具有十分典型和突出的地域文化特色。传统村落的形成虽然大多建立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农耕型村镇,但与京畿文化圈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多数村镇的形成源于古代人口的跨地域迁徙和军事防御等活动。从当前京津冀地区遗留至今的传统村落类型来看,主要可以分为山地型、平原型、军事型、商贸型、土堡型、石寨型和城市型等几类[11]。山地型村落主要分布邯郸、邢台和石家庄地区等,村落建筑依山就势,形成带状或环状格局形态。此类村落形成历史较早,可追溯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平原型村落整体格局规整,空间分布上比较分散但建筑规模通常较大。这两类村落的形成通常与历史上人口的大规模迁移有关。军事型村落和商贸型村落多伴随历史上重要关隘和军事工程的修建而形成,如屯兵屯田、古驿道沿线的商业与文化交流等。这两类村庄多呈堡城格局,兼具防御性和生活性的复合特征,多形成于明代中期,以张家口南部地区、北京山区的村落较为典型。所谓土堡型或石寨型的传统村落是从村落所处地区的地理地质角度划分的村落类型,是明朝中后期社会动荡不安的背景下普遍形成的村堡型聚落,具有更强的防御能力,至明末清初时期则主要发展为砖木结构的建筑格局[12]。城市型村镇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村落类型,由于战乱或自然原因改变而建制降为镇的原州府、县衙,如邯郸市永年区的广府古城,建于明朝嘉靖年间,后清代时期因水系变迁,府衙搬迁而形成了现今的历史文化名镇。

4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古村落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创新思路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13],为加强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面对日益衰败抑或异化的传统村落,京津冀地区的主要矛盾集中体现在古村落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古村落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应充分重视村落文化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协同,古村落景观维护与原生价值的重塑以及传统风貌要素激活与资源转化的并举并重。

4.1 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资源开发协同

古村落的形成和发展与古代农耕文化的发展密不可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古村落凝聚了不同时期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是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古村落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生态文化资源,其本身所具有的活态性、历史传承性和稀缺性,决定了对古村落的建设必须采取审慎的保护性开发和渐进式开发策略,坚持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资源开发协同进行。一是村落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要以对村落原真性文化、特色文化的活态传承和对村落原态格局的保护为前提;二是注重村落整体性风貌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持续性改善,强调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稳态与生态环境演变之间的适应性和动态平衡;三是以人为核心的协同开发和保护策略,即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原住民对现代文明的愿望,有效平衡古村落原生态文化遗产保护和村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

4.2 古村落景观维护与原生价值重塑同步

古村落景观是一种典型的文化生态聚落景观,是村落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和最直接的表现形式[14]。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开发旨在深入发掘传统村落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其中,村落人文景观的观赏价值是村落遗产开发利用的重点。首先,应保证古村落景观环境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应充分尊重村落景观形成和发展的原生环境、空间形态和演变规律,延用村落传统建筑中的特色景观元素和符号元素,对传统村落特色景观和空间肌理进行整体性保护和原态传承。其次,注重对村落文化生态的优化和多元文态价值的传承塑新,以文化生态修复再生和文化价值重塑,引导古村落文化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传统风貌要素激活与资源转化并举

传统村落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和美学艺术价值,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历史风貌。承载传统村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风土乡俗等非物质文化特色的风貌要素,既包括村庙、牌坊/楼、祠堂等显性的物质要素,也包括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祭祀典礼等隐性的文化风貌要素。京津冀传统村落的在地复兴和持续发展应同时注重对显性物质风貌要素的提炼修复和对隐性文化风貌要素的激活创新,以及优质风貌要素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应用。首先,对村落显性物质要素的提炼修复,立足于延续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和传统格局,加强保护传统村落空间肌理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其次,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文脉、民风民俗等文化风貌要素的保护和语义挖掘,推动促进村落隐性文化要素的在地复活和传统文化生命力的延续;再次,立足传统村落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内在关联性,秉持文化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时代精神,将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现代文明的发展和新时代语境,对村落文化中的优秀文化基因和要素资源进行合理的继承和转化的创新,积极主动地拓展古村落文化在新时代语境下的生存空间。

5 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建议

5.1 思想层面:基于公众参与强化古村落文化价值认知与保护意识

京津冀地区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应引起管理者和整个社会的充分重视。对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意识的不足是导致传统村落逐渐走向衰败和传统文化日益消退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地区政府在区域管理过程中,过于强调经济发展的中心地位,忽视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致使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源长期得不到开发,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不能很好地传承。因此,无论是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还是从整个社会抑或每个普通群众的角度,应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传统认知,深刻认识传统村落保护和文化传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古村落文化价值认知和保护意识。政府应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的宣传力度,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的正确认知和行动合力。

5.2 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健全资源协同保护与活化利用制度保障

京津冀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和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应持续完善和加强顶层设计规划,不断健全传统村落资源协同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制度保障。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制度层面的先行设计,避免盲目的开发建设和古村落资源市场的无序竞争。同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修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细则的制定,使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和传承活化利用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的协同监察制度,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区域协同分工和责任,形成古村落资源开发和保护利用的跨区域的统一制度框架,为三地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5.3 技术层面:加快技术进步与革新,驱动村落文化连续性保护与活态传承

传统的古村落保护更多采取人工和手工化方式,保护措施相对比较单一,保护和传承效果受到了很大限制,再加上自然条件和人为破坏等外力的作用,导致古村落自然景观和文化风貌要素出现断代,无法完整地延续和再现传统村落的原真面貌。京津冀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优秀文化基因的传承利用应遵循“多维延展”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革新,以现代技术手段支撑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多元素联动和多维度延展,借助数字化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沉淀和保护,优化古村落文化遗产的“用户体验”,构建传统村落文化的线上体验场景、生态场景和交互场景,将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与网络新技术要素相融合,增强传统村落文化传播效果。

5.4 实践层面: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村落人居环境,推进村落人居环境转型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为三地传统村落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一是统筹和协调保护与传承利用的关系,二是统筹三地在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中的协同联动与职责分工,三是在加强对传统村落自然景观和传统文化保护的同时,同步优化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通过传统村落文化创新性应用和发展,激活传统村落文化内在价值,唤醒古村落原住居民文化自觉,重振村落文化精神,推动和促进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系统转型和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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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hilo, Prof Christopher.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Human Geography[M]. Amsterdam: Elsevier, 2009: 136-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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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胡田翠,鲁峰.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2007,6(6):36-38.

[6] Geoffrey Wall,孙业红,吴平.梯田与旅游—探索梯田可持续旅游发展路径[J].旅游学刊,2014,29(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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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志芳.切勿让传统村落失去文化生命力[J].人民论坛, 2019,28(8):138-139.

[12] 余瑞,但文红.传统村落空间格局研究——以黔东南苗族为例[J].凯里学院学报,2016,34(1):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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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李国庆,张勇.协同视阈下古村落资源开发困境与发展模式研究[J].农业经济,2021,41(12):64-65.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Local Revival of Ancient Villag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eijing-Tianjin-Hebei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LI Guo-qing1, ZHANG Yong2

(1. Department of Resource Management, 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 Tangshan 063000, China;2. Department of Economic Management, 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 Tangshan 063000, China)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historical evolution mechanism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regions, the innovative ideas for the protectiv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are put forwar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coordina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al protection and resource development, the maintenance of ancient village landscape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original values, the activation of traditional style element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resources. And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re provided from the aspects of ideology, system guarantee, technical support and practical operation. It provides a basis for the coordinated promotion of cultural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Beijing-Tianjin-Hebei coordination; ancient village; activated inheritance; revival

F323

A

1009-9115(2022)03-0134-06

10.3969/j.issn.1009-9115.2022.03.032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9MZ001)

2022-01-19

2022-03-05

李国庆(1982-),男,甘肃永昌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资源开发。

(责任编辑、校对: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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