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细读法探究色彩词语义“偏离”的意义—以阎连科《日光流年》为例

2022-08-06 05:07郝榆东
名家名作 2022年8期

郝榆东

新批评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形成的英美现代文学批评流派,并兴盛一时,其提倡立足文本的语义分析为文学批评的基本方法之一,对当今文学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燕卜荪于1930 年出版的《复义七型》被认为是新批评派的经典著作,是典型的“文本细读”之作,基本内容就是“对诗歌进行分析性的细读”。

“细读”(Close reading)指对文本的语言、结构、象征、修辞、音韵、文体等因素进行仔细解读,从而挖掘出文本内部所产生的意义。它强调文本内部语言语义的丰富性、复杂性,以及文本结构中各组成部分之间所形成的纷繁复杂的关系。新批评的“细读法”认为作品的复杂意义往往隐匿在作品的形式和结构之中,于是在这种批评中,批评家似乎要研读每一个字,对作品文本本身作详尽分析和解释,以便探讨文本词句的内在含义和言外之旨,以及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含混意义,甚至分析发现作家在写作中事先未曾察觉的观念。

“颜色词是描述色彩的词汇,是用来表示物体发射、反射或透过的光波通过视觉所产生的各种感观印象的词的总和”。色彩词在文学作品中的应用历史久远、范围广泛。文学作品提供的是一种体验,色彩词的运用可以让作品表现出强烈的情感张力、独特的艺术魅力、新奇的语言感受,从而提升作品的审美价值、唤起人们的美感。色彩词如同小说语言的调色板,不仅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而且丰富了认知体验。

色彩词在运用上主要有虚实之分。“任何一个颜色字都包含着虚实两种因素:就它作为客观事物的色彩的符号来说,是指‘实’,但它既然由人们道出,总要带上人的主观情感,便为‘虚’。”简单来说,所谓“实”,是指色彩词的源义,即视觉感受所具有的基本意义,而“虚”则指色彩词的引申义和抽象义,超出视觉感受范围的移用,体现的是其基本意义之外的联想意义或象征意义。如,白,其源义指白色,如白色的雪;引申义可指没有、明亮等,如空白、白天;而抽象义为清楚、徒劳等,如明白、白费力。色彩词的实用法可以起到烘托气氛、形象表现事物本质特色的作用。而虚的用法则更为灵活多样、生动传神、意义深刻,也最能体现作家非凡的想象力和敏锐而深刻的观察力。现在,色彩词的用量、用法越来越宽泛,手法日趋复杂、艺术化。诸多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中对色彩词的应用都有所偏爱,如鲁迅、莫言、苏童、阎连科等。

色彩词与小说其他组成部分相比似乎不足为道,依据细读法对小说色彩词从字源义、引申义、象征义的逐层分析可以清楚呈现出色彩词具有“小词大意”的特点。作家在使用色彩词尤其是对色彩词偏离本义的用法上,往往表现出超常的想象力。小说中色彩词虽然主要起修饰作用,但是在不同句子、语境中折射出的是整段、整章甚至整篇小说内在的精神意蕴。它在小说中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一、色彩词利用“通感”能表达其他感官特征

心理学上所说的通感指的是刺激于一种感官的讯号引起另一种感官的反应。人有五感,视、听、触、嗅、味。通感不仅是一种修辞方式,也是人类感知世界的方式。人的各个感官不是孤立的,它们是人类感官系统的分支。“波德莱尔明确指出,为了认识这个神秘世界,必须开放五官、打通五感,让‘芬芳’‘颜色’和‘声音’等相互应和,如此才能穿越‘象征的森林’,才能体验自然界与人之间神秘的交感互应,藉此达到对世界本体的观照。波德莱尔对于通感的解读实际上挑破了传统视域中通感的神秘面纱,从理论上明确了通感作为非认知性话语的形而上价值诉求。”在阎连科的小说中最具特色的是色彩词“虚”的用法。通过对色彩词的虚化,使色彩词偏离了本义,造成词语“陌生化”,让读者阅读受阻,延长对词语的感悟时间,在反复品味中获得新的审美体验。

通过具体分析以下实例,可以感受阎连科对色彩词灵活、生动、准确、深刻的使用而产生的独特的语言魅力。

1.色彩词描写触觉

例1:夏天已经在耙耧山脉铺天盖地,昏黄色的酷暑,一浪一浪在梁上波动着。

这里“昏黄”非常准确地表达出酷暑的闷热感。“闷热”与“昏黄”有着共通之处,热表示温度高,闷表示不纯、阻塞感;黄色是有色系中明度最高的色彩,也是最亮的颜色,其可与热对等,如果只用黄来形容酷暑,只能表现出热的感觉,缺少了闷热、不舒适的感觉。用了“昏黄”,降低了黄色的纯度,揉入杂色,好似给干热中融进了闷的感觉,恰当地表达了酷暑的感受。如果换成淡黄的酷暑、亮黄的酷暑、深黄的酷暑,都不能使人体会到闷热、烦躁的感觉。

2.色彩词描写听觉

例2:不等司马鹿说话,冷丁间司马蓝手起手落,一个银白的耳光掴在了司马虎的脸上。

“银白”代替了常说的响亮。白色是明度最高、最亮的颜色,可与亮对等,白色只能说明耳光的响声高,作者用银修饰白,银是一种金属色,具有闪耀、光亮、坚硬感的特点。银白二字合用不仅体现了响声高度,还在响声中加入了质感,使人们感到这个耳光响亮而有力度。

3.色彩词描写味觉

例3:割倒的麦子齐整整的一个铺儿一个铺儿相连着,粉白的麦香和黄灿灿的麦稞气息,浓浓烈烈地如雾一样罩在天地里。

麦香是一种清新、淳朴并不浓郁的气味。粉白色是高明度、低纯度的色彩,色彩清淡、柔和,常代表甜美、清纯的事物,与麦香的味觉有共通之处。黄灿灿本是麦稞成熟的颜色,此处用来形容气息,词义的偏离同时表现了视觉与味觉,使人们似乎看到了麦稞的金黄,也闻到了麦稞气息。对缺粮的农民来说,这麦香是甜美、珍贵的。粉白、黄灿灿在这里不仅表现了气味,更表现了农民的心理特点。

阎连科在这里用自己敏锐的感知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将狗与人、声与色之间用色彩词精妙地联系起来。此段描述与顾城的诗《安慰》有异曲同工之妙。“青青的野葡萄,淡黄的小月亮,妈妈发愁了,怎么做果酱,我说:别加糖,在早晨的篱笆上,有一枚甜甜的红太阳。”“甜”与“红”在两个作家的作品中都被借用了表达深层次的意境。互文性理论的提出者朱丽娅·克里斯蒂娃在其《符号学:意义分析研究》一书中指出:“任何作品的文本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阎连科与顾城将“甜”与“红”两种感觉形象化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反映两位作家对两种感觉之间共通的认知,从形式因素上也可以作为一种互文性来彼此对照。

二、色彩词可以表现人物的情感、性格、动作

阎连科深识利用色彩词不仅能表现其他感觉,而且能创造出一种与物象相吻合的内在联系。诸如人的情感、意志、性格等丰富且难以捉摸,需要人的理性思考介入才能把握,要直接且形象化地表现出来十分困难。色彩本身具有视觉的形象性和意义的含混性,其含混、复义的特点恰好与人的情感存在某种特质上的契合。色彩词可以调动起人的各种感官和认知,从不同的角度来充实、丰富、描写对象,可将一些难以表达的感觉准确而生动地表达出来。此外,人物的行为、动作等要想形象而有趣地呈现,也可以依靠色彩词来表达。

例4:他的唇上挂着哆嗦,怨气在嘴角青枝绿叶,像被人摘挂上去的一串葡萄,眼里的泪汪蒙蒙的仿佛要决塘的池水。

怨气是人的一种情感,不能通过五感直接获得,需要人的理性认知。对怨气强烈程度的判断决定了作者所要选择修饰的词。人们最常用怨气冲天、怒不敢言等来比喻一个人受到委屈。在小说里司马虎被当村长的哥哥司马蓝打了一记耳光,心中不满又不能反抗,这种怨恨不是强烈的敌我之恨、生死之仇。这“怨气”里有亲情、牢骚、遵从等多种复杂的因素。其感觉正如文中所描写“青枝绿叶的葡萄”——“酸”。青、绿色既能表现植物茂盛、有生命又能使人联想到果实未成熟的涩、酸感。这句描述不仅使人感到司马虎那浓浓的不满,又感到了他对村长哥哥的埋怨和嫉妒。于是后文司马虎说:“四哥,你快死的人,我不和你争吵。你是老四,其实也是老大,还是三姓村的村长,我像驴一样听你一辈子吆喝,你死前我还听你的。”从司马虎自我戏谑的用词中恰好反证了前面“青枝绿叶的怨气”里所包含的人物个性。

三、色彩词增强了语言的“陌生化”

“陌生化”是一个著名的文学理论,由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提出。他认为“艺术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使人恢复对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使人感受事物,使石头显出石头的质感。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觉到事物,而不是仅仅知道事物。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艺术是体验对象的艺术构成的一种方式,而对象本身并不重要”。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认为诗应给平常的事物赋予一种不平常的气氛。黑格尔认为“艺术观照、宗教观照乃至科学研究一般都起于惊奇感。人如果没有惊奇感,他就还是处于蒙昧状态,对事物不发生兴趣,没有什么事物是为他而存在的,因为他还不能把自己和客观世界及其中事物分别开来。”而艺术的新奇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陌生化的特征。韩愈在《答刘正天书》中所言:“夫百物朝夕所见者,人皆不注视也,及睹其异者,则共观而言之。夫文岂异于是乎?”其言指出,平常事物人们不注意,而如果看到一件特异的物品,大家都会围观议论,文章也是这个道理。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艺术,追求新奇感、陌生感是人们所共有的一个心理特质。

陌生化手段的实质就是要增加对艺术感受的难度,拉长审美欣赏的时间。通过对平常事物加以新的诠释,而带来全新的感觉刺激,让日常的东西显现出别样的美感。文学语言要生动有趣且具有吸引力,才能诱使读者细心品味、仔细研读隐藏在文本中的意思。与之相似,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就是说语言不能直白、浅显,要有隐喻并延长人们的审美体验。

布拉格学派认为文学语言的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偏离日常生活中实用语言的指称功能,而把表现功能放到首位。在阎连科的《日光流年》中,作者通过对色彩词的偏离,使语言产生强烈陌生感。这些色彩词都偏离本身的词义,通过引申和象征活灵活现地表现了修饰对象的性质。阎连科曾说:“语言就是这样,在写作中,往往是一个字、一个词用得好,会使整部小说的语言获得生命,获得一种韵律感。”可见,他非常重视语言本身结构和组织特点,他用非常规的、变形的手法创造了一个“陌生化”的语言世界,人们在阅读中体会到了一种陌生而生动的语言,体验到了新的审美感受。

四、色彩词可以烘托氛围、衬托环境

色彩词不仅作为修辞来使用,从更广的范围看它折射出整句、整段甚至整篇小说的精神特征。色彩词虽为句子里的一小部分,但是任何整体都是由若干有机部分组成的。布鲁克斯认为:“文学批评主要关注的是整体,即文学作品是否成功地形成了一个和谐的整体,组成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又具有怎样的相互关系,‘和谐的整体’就是一种有机整体,优秀的文学作品首先应当是一个有机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每个部分都影响着整体,同时也接受整体的影响。”

人们在阅读色彩词时,会给心里涂上这种色彩感受,并会影响接下来的阅读,即使后面句子中没有色彩,但是往往其情节与前边色彩词存在一些对应的特征,会在潜意识中影响人们的阅读。色彩词犹如房中的一盆花,芳香的是整个房间,而不只是其本身;如滴入人内心中的一滴颜色,会逐渐渗开,影响人的意识。所以色彩词作为小说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用不仅是孤立的修辞,更可以影响人的潜意识,尤其在“非理性认知”事物时,有着巨大的作用。

五、结语

对于色彩词外在和内在语义特征与哲理内涵的分析,反映了色彩词小词大意的特点。色彩词负载文化内涵,反映情感,在衬托环境、表达思想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而其已成为文学创作的重要元素。色彩词并不是随意的文字雕琢,在其巧妙、生动、传神的文本背后,不仅反映出作者炼词铸句的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又与小说整体并行不悖,一起呈现更高的对于非理性认知、艺术真实、哲理价值的诉求。

在使用色彩词时,其功能既不可小觑,也不能夸大其词;既认识到其作用和意义,又不能为了洞心骇目而滥用,以至流于故弄玄虚、玩弄辞藻、技巧的俗套。色彩词可以使文章别有风趣、鲜活灵动,但它仍只不过是整部小说艺术特色的一个方面而已,小说也并不依靠其来呈现思想内涵和洞悉哲理。小说是读者的审美体验对象,最终要读者接受,而色彩词使用的频度和难度都影响读者对作品的接受。尤其当色彩词偏离其本义指向其他感觉或情感事物时,准确、明晰地运用既能增加文章的生动性,也便于理解,而过于隐晦和抽象的表述会影响阅读的流畅性和对词义的理解,给读者带来阅读困难与挑战。所以,小说中色彩词的使用要根据小说的形式和内容采用,要能反映作者的闳意妙指,又能被有效理解和欣赏才是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