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背景下高校法学专业混合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2022-08-10 01:19马颖章林秋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书育人 2022年21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案例

马颖章 林秋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面临的新要求

新时代依法治国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人才需求的多层次化、多类型化对法学教育提出新的挑战。以大数据、人工智能、5G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技术发展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有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

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规定法学类专业教育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根据该标准的规定,法学类专业课程分为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将实践教学纳入课程类型,肯定了法律实践教学在课程设置中的重要地位。根据该标准,理论课教学中要改进传统教学方法,推广和强化案例教学,而且特别强调在理论课教学的各环节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充分挖掘理论课的实践元素,理论课不再是单纯的理论讲授,而是要理论与实践教学同向同行、协同发展。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遭遇的新困境

法学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法学教育应立足中国法治环境,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高校法学专业理论类课程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实践类课程是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发布的“国标”明确规定法学专业实践类课程的学时数量不得低于总学时(160学时)的15%,各高校设置相应的实践类课程和课时,通过各种教学形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但实践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根据就业市场反馈信息,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存在多样性特点不鲜明、法律实践能力弱、创新能力弱等问题,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们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有直接关系,我们应该全面检视我们的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类教学课程设置无法满足职业教育的需求

实践类课程在总学时中所占比较低,理论类课程中的实践环节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侧重法学理论知识讲授,一般为72学分,专业选修课侧重法律技能的训练,一般为22学分,如案例分析与模拟法庭、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诉讼证据理论与实务、司法口才与谈判技巧等。某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学时的分布(见表1)。

表1 法学专业专业课程学时分布

从上表可见,在专业课设置上实践类课程的学分、学时都不高,而且理论类课中几乎没有为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学时。实践类课程形式受到重视,但事实没有充分展开,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客观上说,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确实理论基础扎实,但实际工作时一旦接触到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往往又束手无策。

(二)课堂教学实践环节效果无法达到职业技能的要求

目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课堂上基本上以教师的讲授为主。有些教师认为理论是基础,法学教育即为法学理论教育,教学中侧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仍然采取传统的 “举例教学”的模式,教师往往遵循课本的内容按部就班讲授书本涉及的理论,在讲授某个有难度或重点的知识时,常常举出一个相关的案例来引导学生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及法条规定分析该案情,以期帮助学生理解该知识点。为了便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教师往往把复杂的案例碎片化,简单截取其中的一部分司法判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供学生研究,学生基本不用太多的分析论证,直接将所学的理论搬到具体案例中,印证该案适应某法律的哪条哪款就可以了。实践中,律师或法官初次接触的往往是真假不明案情。需要从纷繁复杂的材料中厘清头绪。[1]这种案例分析法实际就是举例法,与我们常说的案例教学法不是一回事,这种教学模式把现实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冲突、法律适用等简单化,呈现给学生的是极其简单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直接的后果是学生接触的真实的案例不多,缺乏直观感受。

(三)学生对案例角色的体验无法满足职业角色的渴求

我国普通高校每个法学专业一般每届招生在100人左右,绝大多数高校仍以大班授课为主,每一届班级人数超过100人,甚至更多。理论课教学教师基本停留在借助教材、多媒体课件,采用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等传统授课方式。法律实践技能训练一般依托模拟法庭、司法实务和技巧等实践类课程,基本是教师向学生提供典型案例及判决文书,学生结合案情、庭审现场笔录、判决文书、有关证据书面材料利用模拟法庭教室分为若干学习小组形成对抗模拟训练。受课堂场地、时间的限制,有限的几个案例只能极少数学生参加,简单机械模拟再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学生对案例角色缺乏真实体验,无法满足任职后所担任岗位角色的要求。

(四)课程思政内容无法满足职业伦理教育的探求

法学是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结合的专业。显性教育表现为理论知识传授,隐性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伦理的塑造。法学属于持证上岗的专业,许多在校学生选择考研和法考,升学考试、就业考试成为许多高校法学教学的指挥棒,专业课大多安排在大四之前完成。因此大学三年要完成大学四年教学计划的全部教学任务,时间短、课程多、任务重,导致课堂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给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基础上,忽视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更无暇顾及一些对法律专业有更大兴趣的学生对更深层次、更广层面的法律知识的探寻需要。学生即使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但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精神实质,也扼杀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批判精神,无法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

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探索的新尝试

泰勒说,教育的关键手段是提供经验,而不是展现于学生面前的东西。俗话说实践出真知,如何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一直是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理论课教学中如何给学生提供参与司法实践机会,如何在亲身实践中提高学生思辨能力、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探究精神,一直是高校教学改革的目标。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法学专业混合实践教学提供了技术支撑。相信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灵活运用混合实践教学模式能够辅助解决传统教学模式的诸多困惑。

图1 混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示意图

(一)混合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互联网+平台+教育”打破了时空边界的限制,线上资源延伸线下教学,线上资源与传统教学优势互补,破解了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的困境,实现法律实务与课堂教学的衔接,提高实践教学的深度、广度、高度,对提升课堂教育的育人质量起了积极作用。

混合教学模式就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线上教育资源,利用电子设备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潜能,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推进实践教学实效提升。

混合实践教学整个教学环节分为四个阶段:课前在线学习、课堂互动授课、课后专业训练、课堂教学评价。

1.课前在线学习

以学生为中心,围绕“问题链” 线上引导学生课前预习理论知识和研习实务案例。首先,整合优秀网络教学资源,上传学习资料,实现线上资源与授课教学内容有效衔接。法学专业优秀网络教学资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MOOC、优秀的精品课视频、学堂在线课程。教师将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学习强国优秀的课程资源以视频、音频、文档等形式剪辑整合推荐给学生;另一部分是智慧司法、云法庭、网上行政执法的视频资料,主要以各级法院庭审、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视频资料、裁判文书及行政执法线上资源为主加工整理。其次,选择授课网络平台,发布网络教学资源和学习任务供学生反复观看和参与学习。再次,检查个人和小组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及问题反馈。通过视频观看人数分布、视频观看时间、测试的成绩、在线学生提问等统计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学生利用开放课程完成基础知识的自主学习、教师利用线上资源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实践任务,利用线上资源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课堂互动教学

以学生为中心,翻转课堂形成“知识链+能力链”,课堂上鼓励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线下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利用雨课堂,采用案例教学法、研讨法、翻转课堂教学法等教学方法。教师讲授10分钟,学生参与25分钟,教师总结5分钟。首先,教师启发学生归纳知识重点和难点。教师引导学生通过思维导图、逻辑推理、法条分析等方式归纳概括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其次,鼓励学生展示线上自主学习成果。结合本节知识点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基本理论分析经典案例、研究热点问题。以小组ppt成果展示、个人汇报、互动讨论或视频表演等形式呈现,在多种实践训练中形成学生观点或见解,锻炼学生知识应用能力,查找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再次,教师对整个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总结。教师要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就学生理论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提升学生的法律技能。

3.课后巩固训练

以学生为中心,形成“知识链+能力链+素质链”的培养链,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课后要求学生结合课堂学习内容完善小组案例研究报告、个人成果汇报,并通过学习平台将相关成果上传供全体学生参考评价。利用学习平台发布课后训练内容、测试题,学生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发布下节课课前预习网络教学资源。

4.课堂教学评价

传统以闭卷考试为主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标准,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已经不适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信息技术为采用多种评价形式提供了技术支撑,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混合实践教学采取教师评价、学生互评、学生自评的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课堂内外多种教学评价形式,平时过程性评价和期末总结性评价并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内外的各种专业实践,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笔者提出混合实践教学“模块评价套餐” (见表2)。

表2 混合实践教学课堂教学评价“模块评价套餐”

混合实践教学通过在线平台将生动、鲜活的案例推送给学生,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效关联,实现理论与实践融合。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是将网络在线教育与传统线下教学的优势结合在一起,通过两种教学组织形式把学习者的学习由浅到深地引向深度学习。[2]利用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克服传统法学理论教学满堂灌、实践教学形式化的弊端,将司法实践、行政执法中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带进课堂,走进学生生活,全过程立体化地呈现在学生面前。学生在探究个案事实真相、揭示个案背后法律问题的成因中展现自己对法学规律的认知,在亲身直面这些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三全育人的成效。

(二)混合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成效

法学专业理论课和实践课采取混合式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各大平台丰富的教育资源,将线上教育资源引入线下课堂教学,变革传统教育模式,探索法学实践教学新模式。

教学实践证明,线上线下混合实践教学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法学理论课“举例说明”的困境,能克服以往实践教学的形式化弊端,延伸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领域,为更多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法学职业技能培养

混合实践教学的课前、课堂、课后及评价四个阶段是围绕该教学目标展开。课前准备阶段,教师整合优秀线上教学资源、司法资源等相关学习材料和配套问题,借助网络平台提供给学生,将学生从“满堂灌”“满屏灌”中解放出来,实现“翻转课堂”,不仅扩大了学生视野、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务。课堂教学利用平台通过案例分析报告、热点问题汇报、场景模拟回顾、互动讨论等方式完成了学习任务及成果展示。教师可以利用雨课堂数据收集和整理功能,随时收集课前课堂信息,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及时评价和反馈学生问题,调整授课内容和教学方法。这些活动使学生参与到实践教学中,真实体验司法实践活动,夯实了学生进入社会所应具备的知识,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法律论证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深度衔接。

2.利用信息数字技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以信息技术发展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打破原有的时间、空间、内容的限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足不出户、不出校园就可以与实务对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数字技术将慕课、微课等优秀的教学资源延伸至线下教学,中国裁判文书网、庭审视频资料、互联网法院等使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法学院校,智能检务、智能公安等司法文书的经验和生动案例引入课堂。结合教学需要模拟虚拟课堂,教学活动对信息技术的利用不再局限于课堂中使用的多媒体设备进行辅助教学,而应是利用丰富的线上资源拓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和视野。让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全程置身于法律实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学校模拟实践教学在前,司法实务真实体验在后的局面,实现课堂实践教学与实务训练的深度融合、同步进行。实践教学也从原来的作为检验学生课堂理论知识学习效果的辅助工具上升为培养法治人才的核心手段,实现实践教学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落实课程思政教学融入法学实践教学全过程

在传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受形式和内容的限制,课堂教学缺乏真实的情感交流和经验的积累,学生虽能形成一定的法律道德认知,但对其法律道德品行的形成影响甚微。[3]缺乏法律信仰的教育是没有灵魂的教育,背离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4]法学教育如果没有道德关怀,就可能培养出一些非常熟悉法律操作,但道德败坏、趣味低级的“高级”法律人才。人们期待的法律人,不仅应是法律的化身,更应是正人君子,是道德的精英。[5]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采用信息技术,利用各种教学平台拓展实践教学的空间、延长时间、丰富实践形式也会推进课程思政与专业课教学的有机融合。法学专业知识教学是明线,价值观念、职业伦理教育是暗线。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更好实现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协同,落实立德树人。

课堂教学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典案例、热点学术问题等引入教学资源,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发布给学生,提出相关的问题,要求学生研究。课堂教学中进一步研究提炼上升到思想道德、职业伦理层面,如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判决书为例研读分析该案,导出司法判决应当坚守社会道德底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崇法修德向善,对扶危济困的施救者给予法律救济。将弱化的、零碎的课程思政教育完全贯通于法学专业教学全过程,法学实践教学内涵式发展真正让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落地生根。深入挖掘法学专业各门专业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及其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使学生在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基础上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浓厚的法治意识、厚重的家国情怀。实现价值引领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职业技能训练三个维度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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