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国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2022-10-21 17:20邓洪洁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70
公关世界 2022年18期
关键词:网格化网格力量

文/邓洪洁(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校 湖北武汉 430070)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政府执政方式科学化的一种体现。同时,网格化管理模式管理重心下移、多方参与、资源整合的特点又使得社会力量在其中不断强化。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呈现出相互嵌入的粘连状态。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国家性的体现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在创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十分依赖国家及其掌握的资源,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1.国家推动建构

国家是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最大推动者。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是依靠网格单元划分以及以信息化设备进行要素和部件管理的,信息化设备的使用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硬件。另外,网格员的配备、相关系统的完善等工作条件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基础。这两者相加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这些经费的支出需要政府托底买单,没有政府的经费支持,网格化的运行将难以为继。

2.维护社会秩序

网格化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体现在:在工作格局上,网格化在原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模式”的基础之上,将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建立了以基层处置力量为主的市、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平台、五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在管理力量上,网格化对社区网格的划分,实现了服务模式从条状向网状转变,网格内的所有事物都由网格员来过问、处理、负责,网格员实际担任了社区“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惠民便民服务员”这四员的角色;在矛盾处理机制上,网格化采用“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任务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七步路程,全过程掌握基层矛盾化解、问题处置情况。这些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秩序的直接干预与维护。

3.体现国家意志

网格化对国家意志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价值观念上,网格员与居民直接接触,通过网格员的日常宣传,使国家主流价值观和正能量思想能够润物细无声地深入居民的思想观念,同时结合社区其他宣传工作使居民能够更大程度地接受国家意志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第二是在行为方式上,通过自上而下“无缝隙”的监管模式以及通过自下而上的“零距离”收集民情信息,及时处理现实过程中的各项矛盾问题,以实现国家对于社会稳定、和谐的治理目标与意志。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过程中社会性的体现

网格化在实施过程中固然离不开国家强有力的支持,也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意志。然而,社会力量的参与也是网格化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方面,并且,由于管理重心的下沉,弥合了治理者与民众之间沟通的鸿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1.畅通社会表达

网格化管理模式具有双向沟通的特点。网格化通过相关信息平台的建设,在收集市民信息、了解社会需求方面具有传统管理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够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方便了管理者采取措施对症下药,从而加速了信息的传递,密切了政群关系,实现了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意见反馈渠道评价管理者的相关工作,有利于监督管理者主动作为,增强管理有效性。

2.促进社会和谐

首先,网格化管理有一套自己的管理程序,只要居民向网格员就某事提出合理诉求即可进入办理程序。同时,在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上,网格化管理能够实现社区事务的透明化运行从而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其次,网格化管理体系集成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城管、纠纷调处等多种功能,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公共产品。第三,网格化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现各类问题和受理各类诉求,可以对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各类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从而可以有效防止矛盾扩大激化,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整合社会力量

网格空间是一个资源、力量聚合体,在其中存在着“多元行动主体”,包括政府行政力量、社区自治力量、一般志愿者以及民间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在这些力量中,政府是网格化管理的核心主体,各级政府在网络协调和维护方面扮演积极主动的引导者角色,促进多方联动模式的构建;社区自治力量是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力量,在管理过程的实践即收集反馈信息、处理化解矛盾、接待解决诉求方面付出积极努力;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众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既要监督并协助政府工作,又要发挥自身的协商、共治功能,与政府一道参与社区治理,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网格化管理将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到一张大“网”中,在纵向上使政府形成克服层级管理“碎片化”的权力线,在横向上形成克服社会参与、区域合作不足的行动线,从而使社会管理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目标。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国家性与社会性的相互交融

网格化管理既具有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也具有服务社区居民、维护社区居民利益的诉求;既有政府力量的主导也有众多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此过程中,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国家目标与社会目标相互并存、交融、互动。首先,二者在管理力量上具有互补性。网格化管理将各种社会力量“网罗”在社区治理这一大议题之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对政府的管理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其次,二者在管理目标上具有趋同性。从国家方面来说,国家投入资金积极推动网格化建设,目的在于加强对社会的治理、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从社会方面来说,社会各界参与到网格化管理过程之中,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二者的目标具有趋同性。

然而,从力量构成与地位上来看,网格中多元行动主体地位存在不均等性。其中,政府因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在网格中自然居于主导地位,社区社会工作者则是网格中的主体力量,而其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则扮演着辅助者的角色。从手段上来看,技术化的管理手段使得网格化管理的重心下移,从而打通了城市管理纵向运行的障碍与通道,从积极方面来看,它为社区自治力量与政府力量创造了“联结点”,营造了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交互作用的空间;从消极方面来看,数字技术的引入使政府能够更有力地对基层社会产生影响,容易使得社区自治力量的萎缩。

四、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国家性与社会性的和谐统一,实现政府与民众共治

在我国,网格化从一开始建立便带有行政主导色彩,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之下,网格化管理许多社会效用无法完全发挥。增强网格化管理的社会性,就需要政府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从单一管理走向社会协同治理并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

1.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在城市网格化管理过程中,政府要努力建立对社区关系协调者和自治引导者的角色。首先,政府要做社区内各种力量的关系协调者。政府要与社区管理人员、居民、志愿者、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居民所面临的问题,通过设定协商规则、议事程序使相关各方坐到一起,为促进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讨论,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其次,政府要为社区自治的实现做出努力。网格化管理只是社区治理步入一个特殊时期的产物,不是终极目标,社区治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社区自治。因此,政府要秉持给社区提供便利的初衷,尊重社区的行动选择,在部分事宜上一定程度放权让社区探索自身发展路径,做社区自治的倡导者,引导居民进行社区自治。

2.倡导社会协同治理

在网格化管理过程中,政府既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实现对社区的全面治理,也不可能完全依赖社区自治,真正的力量必须来源于政府与社会的合力,这一目标的实现,政府必须建立或完善对于各类社会主体的支持培育机制。政府应当赋予并尊重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相应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体实行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等自主治理,借助于网格化管理的平台不断实现各参与方的互联、互补、互动,从而转变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为主的社会治理模式,树立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

3.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网格化管理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创新的方法,运用技术化手段实现对社会的治理只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初期目标,在其后期发展过程中,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践应该成为其工作重点。目前,网格单元划分基本上是在居民小组基础上进行确定的,按“一格一员”要求,每个网格单元既有一名网格员,同时还有一名居民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因此在网格化管理的队伍建设上,应该对网格内人才队伍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和完善居民小组长与网格员“捆绑式”工作考核制度,着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中心户、党员义工等协同管理的社区自治体系。

猜你喜欢
网格化网格力量
以“网格+”模式不断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
智慧社区视野下网格化社会服务客体研究
追逐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践及启示
麦唛力量 (一)
孤独的力量
河北发力网格化监管信息化
怀疑一切的力量
农村网格化建设专题
从自然中吸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