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观点新阐述

2022-11-21 03:48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研究局
政策瞭望 2022年9期
关键词:三农现代化攻坚

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研究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亲自谋划并组织实 施打赢 脱贫攻 坚战、乡村振兴战略 等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一系列原创性“三农”理论创新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党指导“三农”工作的理论体系。

一、新观点

1.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总书记2017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2.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总书记2021年 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但不宜像脱贫攻坚那样提出统一的量化指标。

3.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总书记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 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4.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总书记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18年 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的体现。总书记2021年8月23日在河北承德考察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即使未来我国城镇化达到很高水平,也还有几亿人在农村就业生活。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5.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

6.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总书记2020年12月16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总书记2021年7月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7.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总书记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不能把粮食当作一般商品,光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要一起 端、责任要一起扛。此乃国之大者!

8.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总书记2017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 环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 和谐有序。

二、新概括

1.党的“三农”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总书记 2017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三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四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五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六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七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八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

2.乡村振兴战略“三总一保障”。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3.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总书记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四是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五是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六是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七是坚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

4.脱贫攻坚精神。总书记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三、新阐述

1.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总书记2014年12月14日在江苏调研时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

2.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总书记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总书记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务必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3.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总书记2021年4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时指出,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总书记2021年12月在对“三农”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4.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总书记2016年5月在黑龙江考察时指出,要采取 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总书记2020年7月在吉林考察时指出,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

5.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6.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原载于《学习与研究》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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