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提升的路径选择

2022-11-21 19:51鲜于乐娇刘爽莹
法制博览 2022年26期
关键词:辅导员法治法律

鲜于乐娇 刘爽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到2025年,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用法能力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显著提高”。①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强化法治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作为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对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挥着重要作用。法治教育高度聚焦在校大学生群体,辅导员是实施教育的重要群体,但由于辅导员自身法治素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教育成效。存在教育目标不明确、教育内容不新颖、教育实效性不佳等问题,迫切需要辅导员自身重视法治素养提升,推进法治教育更好更全面地融入“十四五”时期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精准指导。

一、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基本特征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力量,也是平时与学生接触最多的群体,他们除了是学生的管理者和引领者,还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基于遵守法治,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准则,思考和处理学生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1]如何发挥法治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更好践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力促进新时代高校教育公平?首先必须准确把握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的鲜明特征。

(一)规则思维: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

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法治中国建设的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文件,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规则之治”。规则之治首先表现为规则思维。规则思维既是守规矩、有规则意识的思维,更是重规矩、讲规则的思维。[2]如汪永清(2014)提到“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3]、公丕祥(2015)提到“法治思维基于法律规则思维形成。[4]作为一种规则思维,是以既定的法律规则为依据,熟练运用法律术语给予学生工作指导、思考和判断。尊重规则,特别强调各项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作为指导和处理学生事务的出发点。

(二)程序思维:加强学生管理制度的前提

所谓“程序思维”,是指看待问题拥有程序眼光,解决问题运用程序技术(方法)的思维方式。[5]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就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四点要求,第一点就提到“遵守法律、重程序”,指出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6]法治思维重视发挥程序的正当作用,强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程序办事。作为一种程序思维,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 “有形的法”和“无形的法”为依据,准确把握各种法律边界,对标程序指标履行工作职责,不越权、缺位、越位,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

(三)科学思维:重视学生管理目标的方向

科学思维就是实事求是精神,在协调认知、规范和实践三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为扭转高校存在的“唯论文”不良导向,教育部提出《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专项开展学风教育整改行动。作为一种科学思维,就是深入学生调查实际、收集信息,调研论证弄清事实实情,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从学生实际考虑,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的总体指向,切实重视加强学生管理服务,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人。

二、高校辅导员增强法治思维的时代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显著。培养高校辅导员的法治思维显得必须且必要,增强辅导员的法治思维有利于加快依法治校进程、有利于丰富法治教育体系、有利于维护和谐平安校园建设。

(一)有利于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建设,共同营造全社会遵守法治的自觉性,建设高校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总结认识新变化任务和要求,切实将依法治理融入校园教育事业,贯穿学校发展的所有领域。”全社会亦对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高等教育领域,《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修订和颁布表明了目前依法治校仍是高校运行的重大变革之一,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在正确的法律约束下进行,可以有效摆脱以人治校的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人才环境的变迁升级,高校如何培养社会所需人才,对辅导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自2014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文件,例如,《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就明确要求“辅导员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辅导员法治思维,改进主观性和随意化,促使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保障学生权利,消除减少破坏高校发展的不安定因素,使依法治校步入良性轨道,更好做好立德树人工作。

(二)有利于丰富法治教育体系

教育部等三部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提到,“重视法治,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阶段,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重视青少年群体法治观念和意识提升,在青少年中形成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切实推进不同教育学段法治教育目标和内容的完善,认真落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全国学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自觉开展宪法知识学习,积累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以此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宣传学习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增强全面法治观念,在高校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工,都是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群体,除了追求自身专业进步外,还需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更好面对未来生活需要,也是未来职场必备的核心素质。高校须大力培育学生的法治素养,使学生掌握自身专业和未来实践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因此提升辅导员的法治素养,可以更好开展高校事务管理,补充学校法治教育力量,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引导学生生活处处有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确保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

(三)有利于维护和谐平安校园建设

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上指出,“校园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形成维护校园安全工作合力。”[7]将平安校园建设放在平安中国建设的政治高度。《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预防为主,防御为先,健全安全责任无小事,落实校内安全管理标准,排查防范各项安全风险管控点,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从上至下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纪律教育,避免责任事故。”深刻认识到保障校园安全的现实意义,亟需全社会通力合作共同为建设平安校园出力。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已达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4.4%。[8]人数规模庞大,甚至超过了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人口总数。近年来,大学校园内如“投毒案”“实验室爆炸案”“校内车祸案”等典型案例的发生,成为威胁校园安全稳定与社会长治久安的不稳定因素。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现已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大安全”工作格局,辅导员有意识提升自身法治思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纪观,精准施策,有效破解平安校园建设中遇到的难题。

三、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现状

作为高校立德树人的主力、依法治校的重要力量,辅导员拥有法治思维尤其重要,它不仅关乎自身发展,更关乎学生成长成才,这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它需要辅导员深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指导工作,但现实中却表现出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完整、用法能力弱的特征。

(一)认知方面:法律意识淡薄

加强学生工作中的法律意识要求辅导员遵守法律法规细则条款,公正科学对待每个学生、每件事情。法治信仰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是辅导员在专业化发展提升法治思维中最大的障碍。当前,部分辅导员处理问题从情理出发,随意主观化,自身法律意识不足且流于表面,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缺失。例如,在学生评奖评优争先中,有辅导员未按照规定和既定程序,凭一己私人感情应对,造成学生举报辅导员不公正,侵犯学生财产、人格权以及受教育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学习方面:法律知识薄弱

辅导员在工作中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是自身拥有一个完整的法律知识系统,研究生学历是高校辅导员最起码的准入学历门槛,他们具备丰厚的知识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品质。在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中也列举了辅导员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只是在现实中很多辅导员学习法律知识要么突击为了考试过关要么为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拿学分,偶有学习目标但形式目标单一,未将法治学习与辅导员职业素养提升结合,导致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方式、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呈现明显不足,知识的储备也明显缺乏系统性。

(三)实践方面:法律实践缺乏

高校辅导员绝大部分在参加工作以前并没有工作经历,非法学专业的背景,使他们法律知识结构相对欠缺,直接导致辅导员在工作中用法能力弱、遇事不用法、处事主观随意,不懂怎样行使或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处理学生权益受损,大多数辅导员以说服教育为主,凭工作经验和个人感情出发,无法精准给予违法维权有法律依据的指导建议。对于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甚至触犯法律的学生,辅导员如何科学用法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的实践是需要妥善考虑的方面。

四、提升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实践路径

法治思维结合了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和科学思维,法治思维重在学生事务管理实践行动中得以体现。可以从加强辅导员自身法律理论知识学习、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强化法治实践教育活动等方面多层次实施。

(一)辅导员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

2014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强调了辅导员应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了解掌握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等九门学科的有关基础知识。要求辅导员熟练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学生问题,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是基础。

如何确保专业性强的法律条款知识学习吸收效果?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借助辅导员培训基地、网络培训平台经常性开展包括法学等多学科知识教育培训活动,促进综合素质能力整体提升。依靠现代教学信息化手段改进学习方式,打造专题线上线下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假期家访等帮助辅导员学法懂法的重要渠道。首先由辅导员协会定期组织法学专题知识培训,以预习自学、案例分析、理论讲授、专题研讨的方式,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提到的重点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升辅导员法律知识储备。其次,在每年举办的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案例撰写、学生工作精品活动评选中,重点关注涉及法治领域的作品和案例,切实考察辅导员法治思维的运用能力。

(二)高校构建有序的法治教育机制

构建学校法治教育机制,需要学校从上至下宏观考虑顶层设计,将“法治”“党建”与“育人”结合,重视学生成长成才制度建设。第一,完善隐性教育形式形成法治教育文化。[9]借助新媒体、网络的常用媒介工具,建设法律教育资源库宣传报道平台,运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理论知识,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对师生接受法律知识的态度产生影响。第二,建立辅导员法律素养的准入和竞争机制。职前选拔筛选环节重视对辅导员掌握法律素养知识、法制意识、法治思维能力的考核;职后将辅导员的法治思维应用与年度考核评价挂钩;职中阶段由各校制定的《辅导员管理办法》将辅导员法治实践思维能力作为是否具备晋升的参考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第三,推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依法治校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学生工作管理原则,在具体行为中(结合指导学生的热点话题:如校园贷、求职就业纠纷、网络舆情)加以实践,有条件的还可以走出校园甚至到机关旁听司法审判,亲身体验法治效率,培养辅导员的用法能力。

(三)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既表现为整体社会氛围良好优秀,又表现出每个社会成员身心愉悦健康。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必须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妥善处理现存问题。一方面切实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覆盖面。由主流媒体、广播电视、文学艺术、公众人物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融入更多法治教育的元素,以创新方式邀请不同背景人员参与法治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在全社会传递法治文化主旋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传播社会良好的法治文化。

另一方面加强政府、社区、家庭、学校、企业等不同组织之间的协作联动,切实提升全社会法治良好氛围。例如,中小学课后托管将法治教育内容列入服务范围;各地文化宫、少年宫、公益机构成立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基地;利用法院、公安、司法、监狱等部门优质的法治资源,定期邀请公职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提升法治素养的实践活动进行案例说法普法教育;政府主导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分批推进对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弱势群体的法治关爱,给予有效的服务支持。辅导员利用节假日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重视对社会法治教育的关注和调查,引导学生对社会现象的关注;加大对农村、偏远山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普法支持力度,给予相应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提升生活幸福安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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