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3-01-06 05:25唐爱民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日志监理情况

唐爱民

(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部,安徽 淮北 235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把‘监理日记’改为‘监理日志’,一字只改,但意思有了较大变化。”[1]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日记,是其个人对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对应的工程现场施工情况的每日工作记录。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作的记录而形成的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监理日志不同于监理日记,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先有监理日记,再有监理日志,监理日记是监理人员的工作日记,监理日志则是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日记的提炼和总结。

1 监理日志的重要作用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开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每日记录,监理日志应力求准确、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施工与监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追溯性,是重要的工程原始资料之一。

监理日志的详实记录是项目监理机构落实“三控、二管、一协调及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是监理单位分析工程质量问题、编制项目监理竣工资料和处理索赔、延期、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是监理公司履职的重要体现。

一方面,监理日志记录着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反映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参与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及建设项目现场协调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担负着充当监理过程中证据与历史档案资料的重任。不仅是监理工作中追溯检查的原始记录之一,也是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进度滞后时,认定各方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监理日志也是监理人员自我保护的一项最有力的措施。一旦现场发生违规施工,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当时作了最大努力制止而未能制止时,监理日志上关于这件事的详细记录,将使现场违规情况再现出来,因而便于查清事故原因,分清是非和责任,从而也保护了自己,如果记录不详细或未做记录,则很难规避责任。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监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若干意见》中明确了监理免责的情况,即“监理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2]。可见,监理单位只要认真履行了《若干意见》规定的职责,即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人仍然是可以免责的。但监理人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必须要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文字、表格、通知、影像等充分的证据才能被认定,而监理日志就是其中重要的证据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每天做好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每天做好监理日志,是工程建设保证质量和保证施工安全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

2 现阶段监理日志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监理日记、监理日志概念不清,以监理日记代替监理日志

对于监理日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按照楼栋逐一记录;有的要求每个监理人员都做记录;有的要求划分为土建、安装等不同专业,各个专业分别记录等。由于监理日记、监理日志概念不清,监理人员各记各的,又没有指定专人整理,造成记录信息分散,不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的要求。更有甚者一些项目的监理日志由监理员记录,而非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监理规范的规定。

2.2 监理日志内容不完整、漏项多,无重点

许多项目的监理日志只记录了当日的施工情况和现场情况,没有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记录,缺少对“当日监理工作(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工程验收、会议情况、收发文、质量安全检查等)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3]有的只记录了现场当日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却没有对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进行记录,有的虽然记录了处理意见如“口头通知”“管理群微信告知”“下发监理通知单”等,但在后续的监理日志中却没有对处理结果的验收情况进行记录,不能形成闭合管理。

2.3 监理日志内容较简单,流于形式

有的监理日志内容较简单,流于形式,不能准确地反映施工及监理工作的真实情况。如:有的监理日志上记录“今日进场材料有预拌砂浆3吨、螺纹钢筋20.6吨”等,内容简单,缺少砂浆厂家、种类(混合砂浆还是水泥砂浆)、砂浆用途(砌筑砂浆还是抹灰砂浆)、标号等的记录;钢筋材料缺少钢筋厂家、品种、规格、型号及抽样送检等的记录。有的监理日志记录验收情况只记录如“5#楼梁板钢筋验收”,缺少验收参加人员、验收结论(验收是否通过,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是否需要整改后重新报验)等。还有的监理日志对暂停施工记录过于简单如“今天工地停工一天”,缺乏最重要的停工原因,是停水、停电等外部因素还是甲方原因或者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一旦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单从监理日志上很难判定具体原因,给监理的索赔处理造成障碍。

2.4 监理日志用语不规范,存在非专业用语和模糊措辞

有的日志存在“打混凝土”等不规范用语,“大概”“可能”“估计”等模棱两可的词语和“基本符合要求”“基本完成”等模糊措辞,这就为以后资料的追溯查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2.5 监理日志对安全监理工作记录简单、不清晰,无重点

有些监理日志中,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单独列出专门记录,往往简单、零星出现在对质量或进度记录的内容中,有的虽有专门记录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部分,也有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如:电话通知、下发监理通知单等),但在后续的日志中没有继续跟踪、记录这些事件是否已整改、整改后验收是否符合要求等,不能形成闭合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九条规定:“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4]不少安全监理日志中,没有专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大工程的巡查进行记录,对需经验收才能进行后续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大工程(如: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没有验收记录,有的虽有验收记录,但参加验收的人员记录不详细等。

2.6 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存在后补现象

有的记录人员由于工作繁忙,责任心不强,总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当天的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存在几天记录一次甚至更长时间才记录一次的现象,很容易造成记录不准确、出现遗漏等问题;也有的项目因为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为了不冲突监理日志照抄施工日志的现象。

3 监理日志问题产生原因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对监理日志的作用认识不足,从管理上没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只是当作一项必不可少的监理资料解决有无的问题,至于具体内容一般不过多关注。业主及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检查往往重视的是现场质量安全情况,对工程资料特别是监理资料重视程度不够,对资料的检查也不细致。

总监理工程师疏于对监理日志的定期审阅,并且未指定专门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日志的整理,许多项目仍存在违反监理规范规定由监理员独自记录监理日志的现象。加上监理公司缺少针对包括监理日志在内的监理资料的检查、评比、考核制度,致使监理日志变成了流水账一样的普通资料,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由于监理行业竞争激烈,监理企业间竞相压价,监理行业整体收入水平不高,从业人员待遇较低留不住专业水平高、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理论知识和现场经验不足,甚至存在不少人员未系统接受过监理业务培训就从事监理工作。他们自身就不清楚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本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再加上工作责任心不强,巡视检查不认真,其导致不能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存在的安全隐患,这也是监理日志记录空洞无物的重要原因。

4 针对监理日志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4.1 规范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要针对监理日志记录制定相应的要求、规章制度、考核办法,把监理日志纳入对项目监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根据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每个监理人员都记监理工作日记,并根据需要指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每天下班前汇总监理日记形成监理日志,总监理工程师要定期(一般每星期一次)对监理日志进行检查和审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整改。

具体制度建议如下:(1)监理部每位人员都要认真、详细、全面记录自己分工范围内的监理日记。(2)每位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要在当天下班前交给专门负责记录监理日志的专业监理工程师。(3)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在第二天上班一小时内完成整理、汇总、记录监理日志,对监理日记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记录人员沟通并做好整改工作。(4)总监理工程师每周(一般安排在周五)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习并制定出整改措施。(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各个项目部的监理资料进行检查、评比,检查结果与个人及监理部年终业务考评和经济考评挂钩,奖优惩劣。

4.2 监理日志要完整、准确反映现场真实情况

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日志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其他有关事项。”[5]由于监理日志担负着充当监理过程中证据与历史档案资料的重任,因此,凡是主要事件、重要的工程施工情况、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中体现的、未体现的均应记录,特别是其他工程资料未反映的更应该重点详细记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监理日志内容模式化、格式化,由日志记录人员根据格式要求填写,防止遗漏,监理日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及记录注意事项:(1)天气方面。主要包括当日最低、最高温度;当日降雨(降雪)情况;当天最大风力(与塔吊等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有关);因气候原因造成的停工时间。气候条件不仅对施工进度有影响,对工程质量也有影响(如温度对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检验评定及对现场已浇筑混凝土的养护措施等),因此,气候记录一定要详细、准确。(2)施工部位及工程形象进度。工程所有单体或室外施工内容、部位、进度、施工人员(工种、数量等,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当日工程进度核查情况。如果出现施工延期或中断施工应详细记录原因,如:甲方原因、市政停水停电、恶劣天气情况等。项目监理部人员每天应到现场对进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查看施工单位的各种资源投入,并详细记录进监理日志。(3)当日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名称、数量、厂家、拟使用部位及见证、取样情况。对入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应核对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到监理日志中,在材料、设备、构配件数量上必要时应予以核查;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应在现场取样送检,并将取样数量、部位及取样人、见证人在日志中记录齐全。此部分日志记录内容应与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闭合。(4)砂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数量、取样部位、混凝土的养护情况。该部分应包括取样部位、组数、取样时间应详细到分、取样人、见证人,该部分日志内容要与见证取样、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试验报告上的内容保持一致。(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及时记录巡视、验收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意见和验收结论;建筑工程检验批验收是监理工作中最基本、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验收记录中应包括参加人员、验收内容、验收部位及验收结论或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分部工程验收应记录参与验收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活动)及验收结论。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不管是做出的口头通知还是下发的监理通知单都要记录到监理日志中,并且在后续的监理日志中要有整改的结果。(6)记录当日处理设计变更、工期、费用索赔、工程款支付审核情况。设计变更可由五方责任主体的任何一方提出,经设计审核、业主方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方组织实施;对索赔情况,应包括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发生的时间,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及监理部做出的回复都应记录进监理日志中。(7)记录当日审核的工程报验表,签发的监理工作联系单、下发的监理通知单等工程资料、文件收发情况。(8)记录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抽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监理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9)记录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根据施工现场需要的专题会议的时间、主要议题及参加人员。(10)记录主要管理人员口头洽商、指示。包括建设、监理、施工间的洽商意见。(11)记录施工单位资质、人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资质等的报审及项目监理部的审核情况。

4.3 安全监理工作要突出重点

安全管理是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目前来看,其重要程度应该是大于质量、进度等排在第一位。根据近几年对安全事故的统计,高处坠落占安全事故的50%以上,物体打击事故占15%左右。安全监理每天要重点巡查“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支撑架及外脚手架搭设、防护情况,以及工人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临时用电情况、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危大工程重点巡查是否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重点检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出的问题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责任人等要有详细记录,并做到闭合管理。对需要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记录验收时间、验收参加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验收结论,如验收不通过,则需记录不通过原因,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验收通过时间等。对于施工方拒不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监理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做好记录。对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指派安全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巡视、检查、记录。

4.4 定期对监理从业人员开展职业能力培训

监理单位要按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2年2月制定的《监理人员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工作要求、职业教育和职业能力评价,使其具备胜任施工监理工作的能力,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审阅监理日志,确保用语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措词的严谨性避免产生歧义。

综上,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部落实施工现场工程监理工作任务的每日客观记录,是反映监理工作成果的重要档案资料。监理日志质量的高低也反映了项目监理部乃至监理单位的综合业务水平。监理日志记录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客观详实,才能真正全面反映监理人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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