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历代政区沿革考

2023-01-11 15:17
中原工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汝州南阳

肖 扬

(信阳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叶县古属豫州,地处中原腹地,战略地位重要,交通便利,“南通云贵,北达幽燕”。周为应国,春秋时属楚,境内楚长城被誉为“长城之父”。地处伏牛山向淮河平原的过渡地带。《叶县志》记载:“沙河位于县境北部,古名滍水,是县境第一条大河。”[1]《水经注》记载,王寻、王邑和汉光武帝战于昆阳,战败的士卒,争渡溺水,滍水为之断流。

叶县历史悠久,沈诸梁被封于叶邑,史称叶公,相传其“食采于叶,因氏而焉”,后代以邑为氏,叶邑就成了叶氏的发源地。谭其骧曾提到:“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成熟,而其设县以前所隶属之县,又大致即为开发此县动力所自来。”[2]叶县在战国时期已置县,说明叶县已较早开发成熟。从总体来看,叶县大都是县一级的建制,因此本文主要考察叶县与上一级行政建制隶属关系的变化。

1 先秦至秦朝时期

据考古发掘,叶县县城西北约1千米处的李庄村,有约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的孙家岗仰韶文化遗址;县城偏东北25千米的高庄村南,有骆庄龙山文化遗址;县城西南27.5千米的文集村东,还有文集细石器文化遗址。由此可知,叶县是早期华夏文明重要的发源地之一。

夏、商时期,由于文献资料有限,叶县的建制尚不清楚。《尚书·禹贡》记载:“禹别九州……荆河惟豫州。”[3]豫州位于荆山和黄河之间,叶县属于豫州之域。西周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为分封制,《左传》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邗、晋、应、韩,武之穆也。”[3]周王把王畿及其附近区域作为自己的直接统治区,以外的地方则分封给宗室、贵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裔。灭商后,周武王封其子于应。《后汉书·光武帝记》中对父城县有注:“父城,县,古应国也,属颍川郡,故城在今许州叶县东北。”[4]即叶属应国。

春秋时期,各国疆域不断变化,行政区划剧烈变动。周王室逐渐衰落,各诸侯国征战频繁。楚国在迁徙过程中不断兼并周围小国,其疆域扩展,西至武关,东到昭关,北到河南南阳,南到洞庭湖以南的广大地区。《左传》云:“许灵公畏逼于郑,请迁于楚。辛丑,楚公子申迁许于叶。”[3]《河南叶县旧县四号春秋墓发掘简报》记载:“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旧县乡,灃河以南,烧车河以东的十数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有数十座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的墓葬,主要为楚国和许国的贵族墓葬……根据此墓的形制和出土器物的特征,以及青铜器铭文综合考察,此墓应即春秋时期许国国君许灵公的墓葬。”[5]《春秋大事表》记载:“叶在楚,方城外之蔽也。楚子乃使迁许于析。而更以叶封沈諸梁,号曰叶公。”[6]鲁昭公十五年,沈诸梁被楚昭王封于古叶邑为尹,史称叶公。《河南省叶县旧县1号墓的清理》一文指出,在今旧县村外围也有城垣遗迹。旧时叶县县城在今叶县县城西南的旧县乡。“叶县南三十里,有古叶城。《一统志》:故城在南阳府叶县南三十里旧县镇。”[7]位于县城北部的昆阳尚属于魏国范围,《史记正义》记载,昆阳故城在叶县北二十五里。《史记》记载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陈、汝南、许、郾、昆阳、召陵、舞阳……”[8]。可知此时昆阳在叶县县城北部,属魏国地。

战国时期,“韩分晋得南阳及颍川之父城、定陵、襄城、颖阴、颖阳、长社、阳翟、郏。”[8]此处“父城”即叶县。公元前230年,韩被秦灭,叶改归于秦,隶属南阳郡,《太平寰宇记》记载:“叶县……秦为父城县,属南阳郡。”[9]战国后期,秦设立颍川郡,昆阳又归属颍川。“九年,秦掳王安,尽入其地,为颍川郡。韩遂亡。”[8]“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10]秦代颍川郡领二十三县,具体辖区为:“阳翟、鄢陵、长社、颖阳、襄城、阳城、许县、郾县、成安、郏县、尉氏、颖阴、定陵、舞阳、闲阳、密县、昆阳、新郑、宛陵、应县、新襄城、新父城、大騩。”[11]

2 两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西汉初期实行郡国并行制。“汉兴,以秦郡稍大,析置郡国。”[12]其时,“内地北据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西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破食邑其中。”[8]此时,行制上王国在郡之上。至七国之乱后,汉景帝令诸侯不得治民、设官吏。侯国地位下降,等同郡。武帝之后,“诸侯相位在郡守之下”[10]。王国地位等同于郡,郡和国在一起并称郡国,作为汉代的统县区[13]。昆阳县的归属依据颍川郡建制的变动而变化。据《史记》记载,汉高帝五年,封韩王信于颍川,颍川为韩王封地。此时期,昆阳县属韩国。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罢颍川郡,颇益淮阳”[10]。关于“罢颍川郡,颇益淮阳”,学界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赞同晏昌贵[14]的观点,此时颍川郡不再作为一级行政单位,其辖域一部分划给淮阳国,一部分划给邻近的河南郡。依据谭其骧考证,昆阳县在淮阳国内。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颍川郡得到恢复。汉初,颍川辖域包括《汉书·地理志》所载颍川郡的全部。 叶在西汉属于南阳郡。高帝五年,南阳郡归属汉,此后在郡内置有侯国,但未曾别属王国。《二年律·秩律》和《汉书·地理志》均记载叶属南阳郡。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10],颍川郡隶属豫州刺史部,南阳郡隶属荆州刺史部。

王莽新政时期,颍川郡改名为左队郡,昆阳属左队郡,南阳郡改名为前队郡;叶县属前队郡。

东汉时期,政区长期推行郡县两级制。黄巾起义后,郡国之上的监察区变为一级行政区,东汉末年又推行州、郡、县三级制。光武帝时期,昆阳归颍川郡,隶属豫州刺史部,叶县归南阳郡,属于荆州刺史部。关于侯国的设置,《后汉书·傅俊传》记载,建武二年,光武帝封傅俊为昆阳侯,建武七年,其子昌徙至芜湖,昆阳复为县。《水经注校证·卷二十三·阴沟水》也有记载,建武帝十三年傅昌徙封至芜湖,昆阳侯国除。《后汉书·邓骘传》记载,永初元年,安帝封邓悝为叶侯,建光元年,国除。

东汉末年,豪强四起,群雄割据,最后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时期的政区实行州、郡、县三级制,魏国的疆域较大,大概是今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省的全部,陕西、甘肃、辽宁、安徽、江苏省的部分地区。叶县、昆阳均属于魏。魏晋时期,行政区内大多以州统郡、国,以郡、国统县,其政区制度大体沿袭东汉。汉魏时期,昆阳归颍川,颍川属豫州部,《后汉书·百官志第五》引《献帝起居注》:“豫州部本有颍川、陈国、汝南、沛国、梁国、鲁国。”[4]《后汉书》记载昆阳属颍川郡。西晋时期,昆阳又归襄城郡管辖,仍隶属豫州。叶县则属荆州南阳国。《晋书·地理志》记载,咸熙元年,昆阳属襄城郡,叶县属南阳郡,隶属荆州。

《宋书·地理志》记载,晋成帝咸康二年,襄城郡并入颍川郡。《资治通鉴》记载,升平三年,颍川陷没于燕,义熙十二年,刘裕复置颍川郡,但其领县没有昆阳县记载。此时期,根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南阳郡曾属东晋、前燕、前秦,最后属晋,以此推测,叶县似跟随南阳郡变迁,隶属荆州。

十六国时期,各政区基本上沿袭了魏晋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北方建立的国家先有北魏,北魏又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东魏、西魏又先后被北齐、北周所替代,历史上称这五个朝代为北朝,南方也先后建立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称为南朝。这一时期内,叶县和昆阳的范围内设置过郡、州,改称过府,并且时废时复,时间较为短暂,变化很快。《魏书·地形志》记载,襄州在孝昌中置,叶县属襄州南安郡。《北周地理志》记载,广州(魏书地形志记载:广州,永安中置,州治为鲁阳。武定中陷后治所在襄城)领有南襄城郡。由此可知叶县属广州南襄城郡。昆阳此时期名称也有变动,《隋书地理志考证》记载:“汝坟县,本汉昆阳县,《一统治》:‘后齐改置汝坟县’。”[15]《隋书·地理志》:“后齐置汉广郡,寻废。”[16]故昆阳改名为汝坟县,属广州汉广郡。

3 隋唐至两宋时期

隋朝初年,政区划分较为混乱。“高祖受终,惟新朝政,开皇三年,遂废诸郡。”[16]隋文帝罢天下诸郡,原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变为州、县两级制,隋炀帝时期又改州为郡,仍为两级制。《隋书地理志汇释》记载:“齐移州置叶县。后周废襄州,置南襄城郡。开皇初废郡。”[17]隋初,叶县属广州襄城郡,昆阳此前属广州汉广郡。《读史方舆纪要》记载:“隋废郡,以县属许州。”[18]

唐朝实行州、县两级制,“高祖受命之初,改郡为州。”[12]唐时期叶县建制变化比较大。《旧唐书》记载:“叶,隋县。武德四年,置叶州。五年废,县属许州。开元四年, 置仙州,领叶、襄城、方城、西平、舞阳五县。二十六年,废仙州,以叶属汝州。”[12]《新唐书》记载,叶州被废除后,隶属北灃州。由此可知,叶县曾设置过叶州、后又属北灃州、许州,其后割属汝州。大历四年,割隶仙州,最后还隶汝州。根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汝坟县在武德元年隶属许州,后又割隶汝州,贞观元年,汝州被废除,省入襄城、鲁山、三县。唐朝的又一新变化是在州上增设了道,出现了道、州、县三级制。凡首都、陪都所在以及皇帝到过的州称为府,府的地位高于州,隶属于道。叶县曾属于河南道,后又属都畿道河南府。

五代十国时期,由藩镇演化而来的地方性政权,在行政区域的设置上和唐朝相同,但没有“道”的设置,只有州(府)、县二级。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新五代史·职方考》记载:“叶、襄城,故属许州,唐割隶汝州。”[19]

宋代地方实行三级行政建制,在州、县之上设路,与州平行的有府、军、监。路级设置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与安抚司。神宗元丰元年以前,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转运司有相同的行政区域,之后政府将京东、京西、河北、淮南、山西等地分为东、西两路或南、北两路。《玉海·乾德转运使》记载,乾德元年正月,设置京西路转运使司。京西路出现后,经历两次变动。第一次在太平兴国三年,京西路分南北两路。北路辖“孟、滑、卫、陈、颖、许、蔡、汝等州,以转运使程能统之。”[20]第二次是在熙宁五年,《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汝州隶属京西路。《太平寰宇记》卷八记载,汝州领叶县,京西路分南北两路时,汝州隶属北路。由此,叶县属京西北路汝州。

北宋时,辽、夏、金逐渐强盛,与宋不断发生战争。靖康元年,金兵入主中原,宋室南迁,金承袭宋制。余蔚认为:“以节度州为治所的节镇,不仅对本州,还对刺史州(支郡)存在统辖关系。由是而致政区统辖体系中,有节镇一级存在于路、州之间。金代是路、镇、州、县四级统辖体制。”[21]据《金史》记载,天眷三年,汝州辖叶县。“裕州,本方城县,泰和八年正月升置,以方城县为倚郭,割汝州叶县、许州舞阳县隶之。”[22]叶县先属汝州后归裕州管辖,隶属南京路。

4 元明清时期

元朝设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23]在云南、江西、湖广、甘肃、河南、陕西、四川、辽阳设行中书省。“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而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23]《元史》记载:“裕州……,元初即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阳县为属邑。至元三年,罢州,并昆阳、舞阳二县入叶县,后复置舞阳。”[23]根据《元史》记载,叶县境内有昆阳堡、河山堡等。正是这一时期,昆阳并入了叶县,叶县在此时属行中书省南阳府裕州。

1368年,元朝灭亡。朱元璋建立明朝,设京师和南京两“直隶”区域和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称其为“两京十三省”。明代的高层政区在洪武初年经历了行省、分省、行省、承宣布政使司的变化过程,下辖府、州、县。明宣德以后,开始实行总督巡抚制,后来总督巡抚辖区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实际上的政区。叶县属南阳府隶河南布政使司。[24]

1644年,清军南下,建立清朝,建都北京,沿革明制,地方行政上实行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据《清史稿》记载,叶县隶属河南省南阳府。

5 中华民国时期至今

清末民初,实行省、道、府、县四级制。叶县隶属南汝光淅道,治所在南阳府城(今南阳市)。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次年建立中华民国。1913年,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明令在省与县之间设置“道”一级行政建制,用以承省统县[25],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叶县属汝阳道。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废除道一级行政建制,实行省、县两级制。1932年8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各省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规定,在省县之间分区时暂时设行政督察专员。1933年2月,河南省奉准划分为11个行政督察区。之后,国民政府又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辅助机关。河南111个县,计划分11个行政督察区[25]。叶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南阳县。1947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九纵队七十七团第一次解放叶县县城,不久大军离去,国民政府临时委任孙赞襄为叶县代县长。12月,人民解放军回师,叶县第二次解放,先在常村建立叶县人民民主政府,次年迁回县城。叶县先后分属第五专区(鲁山)、第二专区(先在舞阳后迁独树),至1949年,又归属许昌专区。[1]

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的行政区域曾多次调整和变更。建国初期,叶县仍属于许昌专区。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叶县自许昌地区改属平顶山市[1],沿袭至今。

6 结语

叶县拥有悠久历史,地处华夏文明发源地,早在先秦时期就成为中原王朝的直辖地,对其地理沿革梳理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还有利于叶县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历史上,叶县在和平时期建制相对稳定,在战乱频繁、朝代更迭时期,跟随所隶属的政权也不断更替,这与中国历代政区制度的变迁规律较相一致。明清以来,其与上级行政建制的隶属关系逐渐稳定,绵延600多年赓续不变,为今天叶县历史文化的沉淀和独特风格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历史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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