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乾道贤相”魏杞世系与生平事迹考述

2023-03-08 17:15肖红兵
保定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孝宗墓志

肖红兵

(江苏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魏杞(1120—1183年),字南夫,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两宋之际南迁越州,此后移居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魏杞生于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在孝宗即位以前仕途并不一帆风顺,其后出使金朝签订“隆兴和议”,于乾道二年(1166)“超擢”升任右相,卒后朝廷追谥文节,后世多称魏杞为丞相魏公、魏文节或文节公。魏杞成长于两宋之际,早年目睹了北宋从腐朽走向灭亡、南宋从草创到趋于稳定的历史变迁过程,这种人生经历对魏杞一生的仕履产生了深刻影响。魏杞先世在北宋时见载史册者仅魏羽、魏瓘、魏琰三人,魏羽被视为唐代谏臣魏徵第十四代孙,然而三人声名事迹亦不突出。到了南宋初期,魏氏一族才因魏杞使金拜相而跻身“名门望族”。在两宋纷争之际,魏杞的祖父魏鉌和父亲魏汝能两人在南渡期间,积极协助韩世忠等军将进行抗金斗争,并在一系列军事防御事务活动中因劳成疾亡故。魏杞虽然以“祖荫入官”,但是又通过个人努力于绍兴十二年(1142)登进士第,此后宦游于地方二十余年。隆兴二年(1164)获得宰相汤思退推荐奉命出使金朝,最终成功签订宋金“隆兴和议”。魏杞虽然从此跻身南宋“贤相”之列,但是亦因汤氏推荐之故而被世人视为“主和”之流。魏杞在右相任上“用不一年,而因灾策免”[1]3,成为南宋时期任免原因特殊且在任时间较短的宰相之一。魏杞早期宦游州县,在朝为官时间较短,任相不足一年即退隐山林,宦迹不多,诗文等资料多已亡佚,故世人关注不多。近代以来陈乐素、黄华、胡斌、曾维刚等学者分别撰文探讨魏杞使金历史及其相关问题①陈乐素《读宋史魏杞传》,《浙江学报》1948年2卷第1期,第9~16页。黄华《南宋第一流外交家魏杞》,《国闻周报》1936年13卷第43期,第37~42页。胡斌《隆兴和议誓书“叛亡”条款与乾道初年宋金外交博弈》,《史学月刊》2022年第6期,第20~33页。曾维刚《南宋中兴时期士风新变与使北诗歌题材的开拓》,《文学遗产》2017年第2期,第49~59页。,魏旭《南宋丞相魏杞世系初探》结合魏氏宗谱资料初步梳理了魏徵—魏杞的世系问题。本文拟在魏旭一文基础上对魏杞家世、生平和仕履详作钩沉,以便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南宋历史上的“乾道贤相”魏杞。

一、魏杞家族世系问题

魏杞生平事迹详载于魏熊梦所编魏杞《行状》和郑清之所撰《赠太师鲁国公魏公神道碑》,但是《行状》中无魏杞世系信息。神道碑将魏杞家族世系追至唐代谏臣魏徵,“郑公最著,司徒谟有祖风。入国朝,有讳羽者,距郑公十四叶”[1]82。魏羽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人士,《宋史》卷267有传:

魏羽者,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能属文,上书李煜,署弘文馆校书郎。时建当涂县为雄远军,以羽为判官。宋师渡江出其境,羽以城降,太祖擢为太子中舍,仍旧职。金陵平,入朝,出知兴州。……咸平四年,以疾解职,拜礼部侍郎。谢日,召升便殿,从容问谕,勉以医药。月余卒,年五十八。……景德二年,长子玠卒,其妻自陈家贫无禄,上悯之。次子校书郎瓘为奉礼郎,后为殿中丞;琰为太子中舍。孙平仲,天禧三年同进士出身。[1]82

从传记资料来看,魏羽是南唐降宋人士,祖籍“歙州婺源”。魏羽卒于真宗咸平四年(1001),享年五十八,可知其生于南唐保大二年(944)。魏羽入宋后相继仕于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主要经历是担任盐铁判官、三司使、度支使等计司官,故史称魏羽“出入计司凡十八年,习知金谷之事”[2]9205。传记称魏羽三子一孙,长子魏玠、次子魏瓘、三子魏琰,孙魏平仲。魏瓘、魏琰在《宋史》亦有传,魏杞神道碑着重记述魏瓘“葬寿春,家焉”,既未点明魏瓘与魏杞的关系,也未提及魏琰事迹,当是意在表明魏氏一族因魏瓘卒葬寿春而移籍寿春,故史传称魏杞“寿春人”。北宋末年遭逢靖康之变,中原士人流离失所,魏氏亦不免被迫迁徙,“衣冠南渡,族子姓散处常、歙、鄱、淦”[1]82,魏氏家族第三次迁移各地,其中魏杞因婚姻和师学关系携母向氏和弟妹等人移居四明鄞县。

郑清之所撰魏杞神道碑,除了追述了魏杞先世外,还大致记载了魏杞北宋四世的世系和南宋四世的子嗣情况,其中魏杞北宋四世的世系为:

公高祖讳京,朝散郎,赠太傅、秀国公。曾祖讳续,朝请郎,赠太保。祖讳鉌,朝散大夫、知海州,赠少师。考讳汝能,迪功郎、黄州司户,赠太师。[1]82

由上可知,魏杞北宋世系为魏京、魏续、魏鉌、魏汝能和魏杞。但是魏杞的父亲魏汝能墓志却称:

公讳汝能,字不矜,姓魏氏,世为寿春人。曾祖讳琰,卫尉卿,赠司徒。曾祖妣姓氏、封号考验未详。祖讳续,朝散郎,赠太保。祖妣王氏,赠魏国夫人。考讳鉌,朝请郎,赠少傅。妣王氏,赠广国夫人。[3]184

这份墓志反映的魏汝能世系为魏琰、魏续、魏鉌、魏汝能。魏续、魏鉌到魏汝能三世与神道碑所载相同,存在差异的是魏杞高祖。《宋魏汝能墓志》称魏汝能曾祖为魏琰,即魏琰当为魏杞的高祖,与神道碑所载魏杞高祖为“魏京”不一致。关于魏杞高祖名讳问题,魏旭先生已有专文考述,这里略作补论如下:

第一,神道碑魏杞北宋世系中的“魏京”鲜见于宋代史籍,元代《氏族大全》载“魏京,髙安人,宋天禧中第六人登第,博学能文,乡里称为魏夫子,名所居坊曰儒荣坊”[4]471下。“高安”即江西瑞州府高安县,故《(正德)瑞州府志》卷八载“魏京,天禧三年王整榜进士第六人”[5]98。魏京“天禧三年进士”与《宋史·魏羽传》所载“孙平仲,天禧三年同进士出身”在时间上有所关联,这种同为天禧三年(1019)进士的巧合“身份”,导致魏氏后人在宗谱中将《宋史·魏羽传》中的“平仲”作为魏羽长子魏玠的儿子,乃至于将魏平仲视为魏京。从这层意义上看,这种巧合的身份或许是魏氏后人在编撰宗谱时将魏京视为魏杞高祖的一种原因。但是史籍确载魏京籍贯为“瑞州高安人”,与魏羽“歙州婺源人”、魏瓘“寿州寿春人”不同,故籍贯问题是魏京非魏杞先世的一个例证。

第二,就墓志和神道碑的功能和内容的真实度而言,魏汝能墓志为魏杞审核刊刻,故魏汝能墓志的可信度更高。一是魏汝能墓志中有云“仲坚,公甥也”,那么墓志的撰者白仲坚实为魏汝能外甥,对魏汝能事迹能够“详著其事”。魏汝能墓志称“乾道四年(1168)十二月十九日,乃克葬于明州奉化县禽孝乡上山之原”[3]184,实际上是魏杞将父祖之墓从焦山迁葬于此,表明魏汝能的墓志当作于乾道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迁葬之前。就墓志撰写的一般程序来说,白仲坚应当依据魏杞提供的魏汝能行状撰写墓志,而魏杞本人对白仲坚所撰墓志应当认真审核认同后而予以刊刻,故白仲坚和魏杞两人不至于将先世名讳弄错。二是魏杞神道碑刻立时间在魏杞卒后六十年后,魏杞卒于淳熙十年(1183)十一月,而于“十一年九月丁酉,葬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附太师之藏”[1]98-99,神道碑称“公薨六十年”后魏杞长孙魏岘请郑清之撰写神道碑,那么神道碑刻立时间当在理宗淳祐四年(1244),以至于魏颂唐案称“此碑自南宋迄今六百余年。常乐院奉敕改为崇福显亲祠,而碑始立焉”[1]109,可见刻立神道碑的时间要比魏汝能墓志撰刻时间晚七十六年,那么碑文只能为魏杞嗣孙魏岘等人审核后刊刻,故魏杞神道碑文不及魏汝能墓志准确。另一方面魏杞神道碑经历漫长岁月的“荒丛浸埋”,文字等早已残毁严重,尔后在修缮崇福祠时被发现重立,重立的神道碑碑文或为当时的魏氏族人重新补撰。魏氏后人们在编撰宗谱时无法得见魏汝能墓志,却能够看到魏氏宗祠内竖立的魏杞神道碑,故各地魏氏宗谱中的《世系图》依据魏杞神道碑误将魏杞高祖记载为魏京,这应当是魏氏族谱所载世系错讹的直接原因。

第三,考诸典籍,魏杞高祖当为魏琰。《宋史》卷303《魏瓘传》仅云魏瓘“以吏部侍郎致仕,卒”[2]10036,而未及子嗣问题。宋人罗愿《(淳熙)新安志》卷6《小魏太尉》详细记载了魏瓘事迹,“小魏太尉瓘,字用之……以吏部侍郎致仕,卒,赠太尉,年七十一。子縯、纁、绛、紘、绅、纯、絪、纶、纪、绍、绰”[6]191-192,记载魏瓘有子十一人,《(光绪)重修安徽通志》亦称魏瓘“以吏部侍郎致仕,卒赠太尉,子十一人,纶以才擢守吉州”[7]379上。《宋史》卷303《魏琰传》亦未及魏琰子嗣问题。但是从魏瓘十一子均以“纟”为名讳用字来看,作为弟弟的魏琰,其子与魏瓘诸子同辈,名字应当亦以“纟”为名讳用字。而魏续名讳符合魏玠、魏瓘、魏琰子辈用字,故魏续为魏玠、魏瓘或魏琰之子皆有可能。但是魏玠卒于景德二年(1005),生平事迹和子嗣信息不详,而作为魏汝能的祖父魏续未见载于上述魏瓘十一子之中,则魏续为魏琰之子可能性最大。魏琰子嗣情况史传未载,王安石《临川集》卷52载有《司农卿致仕魏琰男太庙斋郎纾守将作监主簿制》[8]985,则魏琰有一子名魏纾,可见魏琰诸子正是以“纟”为名讳用字,而《剡东魏氏宗谱》所载魏琰三个儿子为魏续、魏绩、魏纾,魏玠之子为魏平仲。《剡东魏氏宗谱》记载魏续两子为魏鉌和魏钦,魏鉌两子为魏汝能、魏汝功,魏汝能两子为魏杞、魏梠,这些记载应当可信。从这层关系上看,《宋魏汝能墓志》所载魏汝能曾祖为魏琰当为事实,即魏杞的高祖为魏琰而非魏京,故各种魏氏族谱记载错讹。由此可知,魏杞在北宋时期的世系应当为魏羽—魏琰—魏续—魏鉌—魏汝能—魏杞,这与魏旭《南宋丞相魏杞世系初探》一文结论相同[9]56-62。需要说明的是,宋人魏京仅《宋会要辑稿》选举10之3载仁宗天圣九年(1031)五月十三日“应书判拔萃科”诏书中称“不入等魏京、李宗罢之”[10]5454,但是在各种魏氏宗谱里魏羽却是魏京的侄子,可见各种魏氏宗谱的记载是错误的。

除了魏羽、魏瓘和魏琰三人《宋史》有传外,魏续、魏鉌、魏汝能三世中的魏氏鲜见有传世史籍记载。魏鉌、魏汝能事迹略见碑志载及。清代魏铨在《重建崇福祠序》中称“公讳鉌,字宝定。以进士起家,官真定。遭国难,护驾南迁,旅常、歙、鄱、淦而卒。暨赠太师、燕国公讳汝能者,合葬于焦山之巘”[1]128,将魏鉌父子比作“护驾南渡”的功臣。“护驾南渡”故事在《京口耆旧传·刘公彦传》中有所提及:

建炎二年,魏鉌知海州,所部怀仁县邻敌境,数入侵掠。鉌檄公彦权县事,公彦知弓兵周弥者与敌通,斩以徇,敌不敢近。贼张遇、刘尚书犯海州,公彦率勇士七百余人破之城下。招讨韩世忠回自淮阳,其后军李彦先叛,掠船百艘,引众数千据东海。鉌复倚公彦讨之。公彦搏战,重伤,为贼所得,环之以刃曰:“汝能使海州降,即释汝,不然令汝肉骨异处。”公彦伪许之,执至城下,大呼以告城中曰:“努力城守,贼兵无粮,势不能久。”贼挺刃反下,公彦曰:“吾本讨贼,乃为贼获,今死晚矣。岂复顾惜?”贼服其忠勇,遽自敛刃。劫之以过东海。遣人还扣城,以公彦意取其孥,太守以下泣送之。[11]259

刘公彦传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魏鉌守海州时的艰难境况。魏鉌、魏汝能父子在建炎年间南渡事迹,在魏汝能墓志中有着更直接的书写:“遭建炎之乱,奉少傅南渡,行次镇江。时王师与虏战江上,制置使挽留公军中□□□辟主粮饷之事,而公疾不起,实四年四月十日也,享年三十有一。”[3]184这里的“少傅”指魏鉌,“四年”为高宗建炎四年(1130),而生于宣和二年的魏杞亦多次自陈十岁而孤,表明魏汝能卒于高宗建炎四年四月十日,据“享年三十一”推知魏汝能生于哲宗元符三年(1100)。魏汝能生平事迹略见白仲坚所撰《宋魏汝能墓志》,兹不赘述。

魏杞在南宋世系比较清晰,一是见载于《宋魏汝能墓志》,二是见载于魏杞神道碑。

其一,《宋魏汝能墓志》所载子嗣情况如下:

娶向氏,承议郎洸之女,封福国太夫人,后公三十九年而薨。男二人:曰杞,左宣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曰梠,右迪功郎、添差平江府司户参军。女一人,适李公建。孙男六人:曰熊梦,右迪功郎、新差充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曰骥称,右承事郎;曰龟告、曰虎用、曰鹄寿、曰鹭振,鹄寿早亡。女五人,皆在室。曾孙男一人,曰昂,女四人。[3]184-185

其二,魏杞神道碑载述子嗣情况如下:

太师子五人:熊梦,故朝请大夫、刑部郎中,立朝以直言,忤韩侂胄,不三月去。骥称,故朝请郎,通判真州。羔如,故朝散大夫、浙东按抚司参议官。鹿宾,故朝散郎,干办行在诸司审计司。鹄寿,早亡。[1]99-100

这两份魏氏南宋世系存在较大差异。魏汝能墓志提及孙男六人中,熊梦、骥称、鹄寿与魏杞神道碑所述名讳一致,但是龟告、虎用、鹭振三人和曾孙魏昂名讳却不在魏杞神道碑中。墓志和神道碑所载子嗣顺序应该是按照年龄大小排列,其中魏杞神道碑所载五子名讳顺序为熊梦、骥称、羔如、鹿宾、鹄寿,那么鹄寿当为魏杞之幼子(第五子)而且“早亡”。第一,魏汝能墓志中已经提及“鹄寿早亡”,那么作为魏杞幼子的鹄寿即已出现在魏汝能墓志中,而作为三哥、四哥的羔如、鹿宾却未进入祖父魏汝能的墓志世系书写中,这显然不符合墓志撰写的基本原则,也不会是墓志撰者白仲坚将羔如、鹿宾两人名讳遗漏所致,一种可能是魏汝能墓志中的龟告和虎用为羔如和鹿宾之旧名讳。在魏杞行状和神道碑中明确鹭振是魏杞侄子,即鹭振是魏杞弟弟魏梠之子。第二,魏汝能墓志中有“曾孙男一人曰昂”,那么魏昂应是魏杞、魏梠孙辈中年龄最大者,但是魏杞神道碑中“孙男七人”名讳中并无魏昂,魏杞七孙名讳依次为岘、巘、岠、崌、巖、岑,这七人名讳亦未进入魏汝能墓志书写中。前文指出魏汝能墓志当撰于乾道四年十二月迁葬之际,彼时魏杞已经四十九岁,魏昂是否为魏杞长孙无法考证,常理推测魏岘等七名孙子不应全部尚未出生,但是从理宗淳祐四年魏岘邀请郑清之撰写魏杞神道碑推测,刻立神道碑时距离刊刻魏汝能墓志已经七十六年,作为魏杞长孙的魏岘如若出生在乾道四年以前,此时必然已经超过七十六岁了,很大的可能是乾道四年魏岘等七孙均尚未出生,故魏汝能墓志中没有魏岘等孙子辈名讳。上述魏汝能墓志和魏杞神道碑书写中的子辈信息差异问题,未详何因所致,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魏昂后来夭折,抑或改名为魏岘。魏杞神道碑刻立于理宗淳祐四年,此时距离魏杞去世已经六十年,故神道碑记载魏杞子嗣名讳众多,下及四代子嗣,其中七名孙子外,尚有曾孙十一人,分别为渊、洽、澐、泽、润、澄、濂、涛、洙、潕、津。玄孙五人,分别为万初、万善、万选、万永、万英。从神道碑所载子嗣情况来看,魏杞一脉在南宋时期已经是“人丁兴旺”。

魏杞幼年遭遇靖康国难和建炎战乱,举家渡江南迁。随着祖父魏鉌、父亲魏汝能在建炎年间去世,魏杞家族陷入无以为继的生存困境,年幼的魏杞承担起了安葬父祖、护养母弟的责任。其时魏杞家族中有叔叔魏汝功和弟弟魏梠,但是作为叔叔的魏汝功却未能承担起发展魏氏的重任,此后屡屡受到魏杞照顾。魏杞《行状》称“使虏还,恩例得二名,子已长成,倶爵,不奏。一授叔汝功,进二阶。一奏弟梠”[1]59,表明魏杞对叔叔魏汝功和弟弟魏梠给予了诸多照顾。魏杞笃于家族情义,不仅照顾叔叔和弟弟,尽力调护魏氏子嗣,“其叔与弟之子,率次第官之。宗族散处江、淮、闽、浙,视力周卹(恤)”[1]60。南宋以后江南魏氏的发展与兴盛,与魏杞的积极调护和周恤密切相关。魏杞子嗣事迹鲜见有典籍记载,散见的部分子嗣与名士名宦交往的不多信息,一定程度上反映着魏杞家族在南宋时期的活动情况。

二、魏杞生卒年问题

现存有关魏杞传记对魏杞生卒年的书写分为两种:一是魏杞(1121—1184年),诸如《全宋文》《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宋代人物辞典》等;二是魏杞(1120—1183年),如《全宋诗》。造成上述魏杞生卒年记述差异的原因,应当是源于《宋史·魏杞传》对魏杞卒年的明确记载,“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魏杞卒于淳熙十一年(1184)的记载,除了《宋史·魏杞传》外,还有《鄞县志·人物传二·魏杞》。魏杞卒于淳熙十年十一月的记载,则见于《鄞县志传》、郑清之魏杞神道碑、魏杞行状等。

魏杞卒于孝宗淳熙十年(1183)。魏杞神道碑称“公晋资政殿大学士,薨于淳熙十年十一月癸未日,享年六十有四”。当然,魏杞神道碑为郑清之撰于理宗淳祐四年,为魏杞长孙魏岘请撰,依据的资料是魏岘提供的“谥状、年谱、家乘、杂记、《隆兴奉使编》、《张良臣暮年行录》”[1]107等。魏杞行状为其长子魏熊梦撰写于“淳熙十二年正月九日”,距离魏杞去世不到两年,其“淳熙十年十一月癸未,薨于里第,年六十有四”的记载显然更为可信。行状又称“公自罢政,退居凡十五年”[1]60,魏杞罢相时间为乾道三年(1167)十一月,“退居凡十五年”意即淳熙十年魏杞去世。魏熊梦作为魏杞长子,于淳熙十二年(1185)正月编撰出乃父行状,即在魏杞葬后的次年编撰成文,并请当时名宦朱熹代为填讳,足见魏熊梦对编撰其父魏杞行状的重视和认真。从常理来看,魏熊梦编撰乃父魏杞行状不会在魏杞卒年问题上出现错讹。从这一意义上看,魏杞当卒于淳熙十年十一月。此外,神道碑称淳熙十一年九月丁酉“葬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附太师之藏”[1]98-99,葬时早于《宋史·魏杞传》所载“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显然《宋史》记载错讹。据淳熙十年之卒年,结合享年“六十有四”,推知魏杞生于徽宗宣和二年。

魏杞生于徽宗宣和二年。其一,神道碑称“宣和二年,少师通守真定,五月二日公生焉”[1]83,这里的“少师”即魏杞祖父魏鉌,明确说明魏杞生于徽宗宣和二年。其二,乾道元年魏杞出使金国返回临安,行状称“时年甫四十有六,比还,须发尽白”[1]48。其三,乾道三年十一月魏杞罢相,“以本官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时春秋四十有八,以未老得闲自喜”[1]97-98。其四,神道碑称“太师既殁,公才十岁,哭泣悲哀,人不忍闻”[1]83,此处“太师”指魏杞之父魏汝能,而魏汝能卒于建炎四年四月十日,魏杞在韩世忠的帮助下将父祖葬于焦山,故神道碑云“十岁,泛舟焦山”[1]83。据以上几处具体的年岁时间,可以推知魏杞生于北宋徽宗宣和二年。据此出生时间结合魏杞享年六十四岁,亦可推知魏杞正是卒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年。

三、魏杞仕履情况

魏杞一生主要生活在高宗和孝宗两朝,仕履大致分为高宗绍兴时期地方为官阶段、孝宗前期在朝为官阶段、乾道后期罢相退隐阶段。前面对魏杞家世和生卒年的详细梳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魏杞早年仕履情况。魏氏家族南渡伴随着魏鉌、魏汝能父子协助韩世忠部队防御金军进行,尤其是魏汝能一家到达镇江时宋金正战于江上,魏汝能接受制置使的挽留“主粮饷之事”,故而魏氏南迁被书写为“护驾南渡”。建炎四年四月十日魏汝能病逝于镇江,此前魏杞祖父、祖母均已去世,彼时魏杞虚岁十一岁。在韩世忠的帮助下,魏杞一是得以将父祖三位亲人葬于焦山,二是在绍兴元年(1131)十二岁时获得了奏补恩荫官资,传记称“绍兴改元,以少师遗泽,补将仕郎”[1]83,“少师”即魏杞祖父魏鉌,故史称魏杞“未冠授官”“祖荫入官”。安葬父祖以后,魏杞奉母携弟“适越依外家”,在战乱之际“徙四明,庐僧居”,“趋操确苦,夜坐暎佛灯。挟册为文,操笔立成”[1]83,坚持勤勉课读,这段庐居僧舍的经历对魏杞的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其罢相退隐后精研“方外之学”并与名僧往来论道,与此经历密不可分。绍兴八年(1138)十九岁的魏杞,“试吏部铨入等,授右迪功郎、监西京中岳庙”[1]83。绍兴十二年魏杞登进士第,此时才二十三岁。在此以后,魏杞开始“换除左迪功郎、授绍兴府余姚尉”,其后“知常州晋陵县、宣州泾县”,二十多年间宦游于州县。魏杞在地方任职期间恪守吏道,勤政尽职,“凡六考,皆著名绩”[1]84。到了绍兴三十一年(1161),“从臣以方正孝廉表荐,召赴行在所。奏事称旨,擢太府簿”[1]84,魏杞从此结束地方任职进入朝廷,次年五月四十三岁的魏杞晋升太府寺丞。二十余年的地方仕履极大地丰富了魏杞的吏治经验,为其日后成功出使金朝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心态基础。此外,在地方任职期间,魏杞与史浩、周麟之、吕广问、周方崇诸人相交相知。对魏杞影响最大的还是钱端礼,因为正是由于钱端礼的举荐,魏杞才很快从地方升任“太府寺主簿,进丞”,乃至“迁宗正少卿”。缘此,魏杞一生对钱端礼“感其知,执门生之礼,虽贵不怠。闻其亡,哀恸左右,戒其诸子世无忘钱氏也”[1]60。

以上是魏杞在高宗绍兴三十余年间的仕履概况,这一时期魏杞一直在地方州县任职,直到绍兴末年才得以入朝为官,并机缘巧合地卷入孝宗初年“隆兴和议”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中。魏杞在南宋孝宗时期的仕履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隆兴二年出使金朝前后。孝宗隆兴元年,魏杞的仕途还是按部就班,“除工部员外郎兼尚左,改考功郎”[1]85。但是到了隆兴二年金朝违背绍兴和议出兵南侵,户部尚书钱端礼宣谕淮右辟魏杞为幕府参议官,其后相继除尚书左郎、宗正亚卿,“以重所职”。当时宰相汤思退推行和议政策,朝廷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出使金朝人选,汤思退奏荐“杞有专对才,可备使聘”,于是孝宗“自宣幕召对”,魏杞“覆奏精详,上当帝心”,孝宗乃决定派遣魏杞出使。但是魏杞初意拒绝使命,归家后魏杞之母向氏劝道,“人臣事君,尽命而已。况天子亲擢,正汝报效时也”,魏杞遵从母亲之言,接受了使金任务,于是“假左朝议大夫、试礼部尚书、充国信使”[1]86。此次出使金朝十分艰险,从隆兴二年八月壬午出使,前后历时五个多月,直到乾道元年年初才“奉使还”,好在促成了“隆兴和议”。

二是乾道二年前后官职逐渐擢升。魏杞从金朝出使归国后,“服旧次,兼皇子邓王府赞读”,最初并未因出使金朝、达成和议而直接擢升高官。虽然“隆兴和议”的结果还算符合孝宗的政治期望,但是和议政治本身与孝宗“恢复中兴”的初衷不相契合,故而孝宗不愿意因使金之功而特别重用魏杞。在整个乾道元年,魏杞相继除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兼修玉牒、起居郎兼太子詹事、中书舍人、权吏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兼侍讲,此后“再除中书舍人,依旧兼权吏部尚书”[1]90。到了乾道二年,魏杞官职开始迅速擢升,正月除给事中;三月除左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五月除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除知枢密院事,宰相之位近在咫尺。

三是乾道三年官拜右相。乾道二年十二月,魏杞擢升左正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成为名副其实的宰相。在担任右相期间,魏杞恪守中庸之道,尽力维护隆兴和议成果,与孝宗积极的励精图治的“中兴”心态不相契合。魏杞在受诏出使前即清楚孝宗不欲议和的本意,但是乾道初年的宋金关系是建立在“隆兴和议”的基础上,所以魏杞任右相后只能继续维护和议政治,面对孝宗皇帝和部分大臣的中兴态度,魏杞多次表达“中原沦胥,戴天大义,不可不复。时有未可,姑俟遵养”,甚至向孝宗表明“和非本意,不欲以使事受赏”的政治心态。在乾道三年十一月南郊活动结束后,魏杞即“以亲济,三上章丐去”,最终以“冬雷之异,即授表策免”,“制以本官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1]97。魏杞在相位不足一年,罢相时“春秋四十有八”,成为南宋前期担任宰相时间较短之人之一。

四是乾道四年以后逐渐退隐。魏杞罢相后处于赋闲状态,乾道四年母亲燕国夫人向氏去世,魏杞藉此奏请将父祖从焦山迁葬至奉化县。乾道六年,燕国夫人丧服除,“除观文殿学士,奉洞霄祠”[1]98,九月承诏知平江府。然而在平江府任上,魏杞却遭到谏官王希吕的弹劾而“夺职”。《宋史·魏杞传》称“(乾道)六年,授观文殿学士、知平江府。谏官王希吕论杞贪墨,夺职”,其实,魏杞落观文殿学士的实际原因是“以信任赃吏前任平江府签判管钧故也”[12]1196。此后,魏杞以端明殿学士奉祠,退隐四明鄞县山林之中,卒前“复资政殿大学士”,宁宗嘉泰二年(1202)追谥“文节”。魏杞为官清廉,孝宗即曾当面赞誉说“卿亦太廉矣”[1]105,然而魏杞晚年却因信任赃吏而被谏官论以贪墨夺职,以至于在史传中留下了污名。

从上述仕履经历来看,作为一名普通读书人,魏杞幼年遭逢国难家难,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但是魏杞通过个人努力考取进士,在州县宦游二十余年后进入朝廷为官,最终从庶官一岁九迁至右相。魏杞的这种人生经历不仅是宋代士人的一种传奇,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高宗、孝宗政治更替之际复杂多变的历史背景和政治格局。其中,魏杞匆忙短暂的任相和因“灾异”而罢相的政治事件,成为时人乃至后人反复争论的重要话题。这是因为魏杞受命出使金朝是缘于保守派汤思退的举荐,而在使金归国两年内即被孝宗亲擢为右仆射,又在右相位上不足一年即以“雷变”灾异罢相,与正常的宰相任免制度不相符合,故魏杞的任相及罢相与孝宗“中兴”的政治理念和错综复杂的朝政局势密切相关。

四、魏杞著述与思想

魏杞饱读儒学经典,师承名士,接受的是儒家传统学术教育,秉持的是宋代以降读书、应考和做官的三位一体的人生信念。《宋元学案》将魏杞归于“龟山学案”之中,称魏杞为“碧溪先生”,这是因为魏杞“受经于赵敦临”,而赵敦临乃学从杨时。魏杞是一位严谨的传统儒学之士,一生恪守中庸之道,身上有着许多传统士大夫精神品质,这与前述魏杞的成长境遇和仕履经历密切相关。魏杞出生于北宋末期,幼时正值北宋灭亡、南宋兴建的宋金战乱之际,江南动荡,祖父、祖母与父亲三人相继去世,家族中剩下了魏杞与叔叔魏汝功、母亲向氏、弟弟魏梠和妹妹等人,泛舟南渡,衣食无依,长期处于贫困境地。这段贫苦艰难的岁月培养了魏杞艰苦朴实的生活态度,故传记多称魏杞“虽素贫,视财物不以介意”,“戒其家人勿以奢纵。虽入相出藩,而生理甚薄。用度不给,未尝介意”以及“平生不事生产,既解机政,无家可归,侨寓四明城僧舍”[1]59。

作为一名饱学之士,魏杞被时人称作诗文俱佳,但“以诗名闻天下”[1]115。魏杞“善诗”已经被时人论及,其著述情况,一是见于行状记载:“遗文有家集三十卷,《勤斋诗》三卷。训子姪孙经术义理,自《三都》、《二京》以下,择其尤者,类为《童讽》三十卷,使诵习之。”[1]61-62二是见于《〈延祐〉四明志》记载,“杞能诗,居小溪……绝不言时政。文集三十卷,号《山房集》,晚著《三苏言行编》”[13]386。三是神道碑记载尤为详细:“家有文集三十卷。爱杜陵诗,尝手为注释《溺情》篇什。陶冶风景,晚益深茂,识者以为得草堂半山之微。有《勤斋集》行于时。……课子姪孙诵古诗文,子熊梦记所闻,成书如《三苏年谱》之类是已。”[1]107从以上零散记载可知,魏杞著述主要有《山房集》三十卷、《勤齐诗集》三卷、《童讽》三十卷、《杜诗注释》、《三苏言行编》、《三苏年谱》等。这些著述均已亡佚,故魏颂唐感叹说“公所撰《山房集》、《勤齐诗集》、《三苏言行编》等书,今已遍求不得,未知遗稿之尚在人间否也”[14]1。魏杞虽著有文集诗集,但与宋代的名士名宦相比,魏杞的诗文著述并不多,何况这些诗文大多已经亡佚,难以全面呈现文集诗集的学术价值。

魏杞文集诗集亡佚时间和过程已经难以详考。其中,袁燮(1144—1224年)在《题丞相诗稿》中称,“丞相寿春魏公,以诗名闻天下,清雄赡逸,而归于义理之正。……某来临汝,公孙某为郡丞,示公遗稿,见属为序”[1]115-116,表明袁燮在临汝时魏杞诗集应当还保存完好,然而稍晚的郑清之(1176—1251年)在撰写魏杞神道碑时并未提及魏杞诗稿文集。郑清之称魏杞神道碑撰写于魏杞卒后六十年,即宋理宗淳祐四年。彼时郑清之依据的是当时魏杞长孙魏岘提供的谥状、年谱、家乘、杂记等材料,虽云“家有文集三十卷”“有勤斋集行于时”,但郑清之撰写魏杞神道碑之时,未详说魏杞诗集文集是否已经亡佚,袁燮所表达的“公之名徳,死且不朽。公之篇咏,亦将流传于无穷”[1]116的愿景难以实现。

作为曾经的宰相,魏杞四十八岁便退隐山居,赋闲悠游十五年,应当会对个人诗文进行过整理。魏杞子嗣众多,魏杞卒后他们对魏杞文稿保护甚力,但是最终魏杞的文集、诗集却湮没在历史烟火之中,这些文稿亡佚时间、过程和原因均已不可得知。到了民国时期,魏杞裔孙魏颂唐有感国难时艰而有意发覆魏杞使金的忠义情怀,尝试辑录魏杞遗诗八首、遗文六篇为一卷,并以附录的形式搜求辑录了魏杞有关的制诰、行状、传记、神道碑、轶事、古迹、著述等资料为一卷,辑成《魏文节遗书》两卷近三万字,并纳入张寿镛张氏约园《四明丛书》之中进行刊刻。在《魏文节遗书》中,魏颂唐特别邀请张寿镛撰写了序言,张氏在序言中评价魏杞“公之可见者忠节耳,固非藉乎诗文。即以诗文之仅存者言,刚正之气亦岂人所能及哉”[1]3,从他者的视角在一个侧面揭示了魏杞作为一名传统士人的历史影响。

魏颂唐辑录《魏文节遗书》的时间和目的在《魏文节遗书》中未见交代,但是从张寿镛序言的落款时间可知,《魏文节遗书》当刊刻于“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之后,但是令人疑惑的是魏颂唐在“民国二十五年九月”编撰了《魏文节公事略》一书,封贴署名“增订宋丞相魏文节公事略”。在这部《魏文节公事略》扉页,魏颂唐撰写了一篇“缘起”,直指“呜呼!国家不幸,外患凭陵。处积弱之世,临危疑之局”[14]1的国殇时艰的历史现实。正是在这篇“缘起”中,魏颂唐对其先祖魏杞及其时代评价道:“宋自南迁而后,至孝宗之世,国事孔亟。公奉命使金,冒不测之险,备受胁迫,而开诚相与,抗谕不挠,卒正敌国之礼而还。大节凛然,无愧为民族英雄,足以风示天下后世。今者敌势方张相逼,而至杌陧之象,危如累卵,安得忠勇若公者持节出疆,以解救此当前严重之国难耶!”[14]112魏颂唐在“缘起”中的言辞,揭示的是魏杞使金和任相两次重大历史事件与南宋前期复杂跌宕的政治形势、人际关系和历史格局的内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魏杞相关资料不仅是研究魏杞及其家族的私人史料,也是魏杞所处历史时代国家政事的重要史料。梳理魏杞文献资料,藉此勾勒出魏杞使金和任相两大历史事件始末,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后人厘清孝宗主政前期的历史概况,加深人们对南宋前期历史的客观理解,这当是魏杞散存文献资料的真正价值所在。

魏杞幼时遭遇国难家难,长期庐居僧舍之中,晚年退隐之初亦曾侨居四明僧舍,一生多与僧人往来,故其思想深受佛教文化的影响,传记称魏杞“平生属意性理之学,深造自得。阅内典常有悟,生死祸福得丧不以入其心”[1]61,退隐后“筑碧溪庵,习方外学,绝口不言时政”[1]78。魏杞奉佛及与佛僧交往事迹,当在其退隐山居以后,散见于一些文化典籍中。从更深远的层面看,宋代“儒教为宗,释道为辅”的三教合流文化格局趋于定型,传统士宦们在研读儒学经典的同时兼修佛教文化成为一种常态现象。作为“乾道贤相”的魏杞源于少时成长经历和生活境遇,在个人思想和政治实践中都呈现出一种儒家中庸气质,这种中庸气质与佛教求静的宗旨颇相契合。

结语

成长于两宋之际的魏杞,原本只是一名普通士人,却因缘际会地成为孝宗初期政治中的一个特殊人物。在魏杞的仕履中,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就是使金议和与担任右相,然而魏杞使金和任相都给人一种偶然且无奈之感。隆兴、乾道之际孝宗刚刚即位,对于绍兴和议政治并不认同,孝宗在政治理念上并不倾向于议和,彼时朝中大臣对孝宗的政治态度有所认知,故而朝中一时难以选出担任议和的人员。最后宰相汤思退举荐魏杞担任议和使者,然而孝宗对魏杞既不信任也不放心,而魏杞本人也是直接拒绝了孝宗的圣意,只是归家后在其母向氏的劝说下才同意接受使金任务。这种由“拒绝”到“接受”的历史变化,表明魏杞本身对议和政治并不完全赞同,只是尊奉圣意和母命而接受使金议和重任,其实当时的魏杞官卑身微无法向孝宗和朝廷提出比议和更合理的对策。最终魏杞冒不测之险促成了宋金之间第二次重要和议,宋金两国的关系得到了一定缓和。但是孝宗对议和政治犹如“骨鲠在心”,而“隆兴和议”的成果在乾道初年需要进行某种暂时的维护,在这种政治背景下擢升魏杞出任右相,应当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趋中”政治抉择。从乾道二年十二月到乾道三年十一月,在不足一年的右相职任上,魏杞始终秉持的是维持和调护“隆兴和议”政治。面对部分朝臣的非议,魏杞不免无奈地积极辩解,“中原沦胥,戴天大义,不可不复。时有未可,姑俟遵养”[1]58,这与孝宗锐意恢复中兴的政治理念不相一致,史称“上锐意恢复,杞左右其论”,结果就是“会郊祀冬雷,用汉制灾异策免”[2]11833,这一罢相理由可谓千年一遇,魏杞的突然罢相似乎更加佐证了孝宗任命其担任右相是因为“使金之功”,支持者以此赞誉之,非议者以此批评之,故而可以说魏杞“成也使金,败也使金”。实际上,魏杞使金、任相与罢相,都与高宗、孝宗政治嬗替之际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局势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魏杞在孝宗隆兴、乾道之际的历史中扮演着平衡“中兴”政治与“和议”政治的中间人角色。从这层意义上说,有关魏杞的历史文献既是人们了解魏杞个人生平事迹的专门资料,也是后世考察孝宗隆兴和议与乾道政治的重要历史资料。追溯历史,魏杞“匆忙”和短暂的拜相,究竟是因“使金”之功而“超擢”,抑或是个人吏治能力突出而获得孝宗皇帝之赏识,乃至于成为时人和后世争论与诟病的话题,仍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历史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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