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和美乡村的价值意蕴与建构路径

2023-03-14 03:41韦少雄
河池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逻辑现代化

韦少雄

(河池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河池 5463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31,体现了新时代乡村建设从“塑形”到“铸神”的更高要求,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面子”,也要重视看不见的“里子”,为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指出了更加明确的前进方向。深入分析和美乡村建设的生成逻辑,全面探讨和美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及推进路径,有助于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乡村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和基本规律,切实解决乡村建设中还存在许多不够“和”、不够“美”的问题,推动乡村建设由表及里,从外在美到内在美、从“有形无神”到“形神兼备”的转变。

一、和美乡村的生成逻辑

在经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创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乡村建设行动等一系列重大乡村建设实践后,我国乡村的场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和美乡村的出场提供了一脉相承的目标逻辑、根基深厚的理论逻辑和需求强烈的实践逻辑。

(一)目标逻辑:承续党对乡村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

进入21世纪,我们党和政府把乡村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乡村步入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强调推动农村发展和实现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引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与此同时,我国的扶贫开发开始转型,走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党的十九大乘势而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3],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解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中央又提出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放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具体部署,随后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机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31,推动乡村向着“和美”目标迈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回顾21世纪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可以发现乡村建设的实践展现出了一条非常清晰的逻辑主线,即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和美乡村建设”。这种一脉相承向前进的实践,体现出党对乡村建设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以及带领农民群众朝着文明、和谐、美好的现代化乡村图景目标迈进的不变初心。

(二)理论逻辑: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共同富裕观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说:“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4]787。在他们看来,未来的社会将是共同富裕与所有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主义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彰显了对人类美好生活的憧憬和阶段性历史过程的鲜明特征,阐述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制度前提和社会途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和根本遵循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22。当前,我国乡村发展水平落后于城市,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面临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短板、城乡人口素质和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乡村已经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瓶颈和卡点。和美乡村建设是在对共同富裕做进一步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基础上提出的,旨在解决城乡发展水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补齐乡村协调发展短板,破除制约乡村高质量发展限制性因素,巩固乡村安全发展底板的关键选择。因此,和美乡村建设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内在的逻辑契合关系,与共同富裕的内涵、使命和路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三)实践逻辑: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现实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1]22“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23。在新时代,我们面临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协同发展与和谐共生已成为这一新实践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现代化道路转型升级的新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和重点在农村,它的实践要求与和美乡村建设有着现实的逻辑耦合关系。一方面,和美乡村建设站在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高度,谋划乡村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涵盖了丰富的精神文明实践内容,确保乡村产业与文化、社会、治理之间的相互协调,推动乡村的“形、实、魂”深度融合,体现了丰富农民精神世界和对共同之美的领悟与投入,为新时代扎实构建乡村互补共融的物质和文化系统培育了永续发展的新动力。另一方面,和美乡村建设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和进程中,基于生态需求和文明新形态发展需要而追求和谐共生的一个重要价值目标,反映出广大农民追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协同推进的乡村文明发展道路,以及在更高水平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对“和”与“美”的现实需要。由此可见,和美乡村在追求物质生产实践的同时,也强调乡村发展的文明性与和合性,重视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乡村与城市、生产与生活之间的和解。

二、和美乡村的价值阐释

和美乡村是长期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彰显出在未来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好的价值目标和现实诉求。在新时代里,需要重点厘清和美乡村建设的价值体系,深入研究和美乡村建设的时代意义和价值属性。

(一)和美乡村是公平正义的乡村

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国广大农村在迈向共同富裕、实现公平正义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与此同时,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公平正义之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乡村社会交往日益复杂、公共规则日渐消解、信任危机日益显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也不同程度影响着农民权益的实现,面临着公平正义的重要考量。和美乡村建设本质上就具有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解决乡村社会矛盾的意涵和指向,具有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旨趣。一方面,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利益格局由“差序”走向统一,具有公平正义的应然性特征。随着乡村人口结构、阶层结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动,乡村社会不同主体利益取向日益多元多样,尤其在产业扶贫、公共资源、生态环保、村庄治权等领域的博弈日益加剧,由此形成利益上的“差序格局”,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准则。和美乡村建设积极在政策制定、分配规则和操作程序方面进行利益协调与机制创新,着力破解这种利益非均衡的“差序格局”,给予不同利益主体更多实现公平正义、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另一方面,和美乡村建设妥善解决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具有公平正义实然性特征。尽管现代化进程会动摇乡村传统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但乡村的地缘性、血缘性和熟知性仍深刻影响着人们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和美乡村以“和合”的方式定分止争,恰好与乡村社会“熟人”“情面”下的“公道”理念相契合,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务实处理,彰显了公平正义的实然价值。

(二)和美乡村是文明和谐的乡村

文明和谐作为一种价值状态,涉及乡村生活方式、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社会环境等方面所要达到的理想程度,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所要达到的协调程度,是一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系统性实践活动。“和美”本身就蕴含着形塑新型乡村文明形态和“理顺关系”之意,把促进农民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的现代转型与乡村各类关系的“和谐共生”看作乡村发展的最高准则。因此,从价值指向看,和美乡村建设具有推进乡村文明和谐发展的时代要求,只有将文明和谐与和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深化和美乡村建设的时代内涵,增强乡村发展活力。然而,这种乡村文明新形态尚未真正形成。传统乡土文明在衰退和遗失的同时,并没有构筑起新的能够满足农民需要的乡村文明价值体系,价值链条出现断裂,原有的乡村平衡状态被打破,乡村文明的公共性被消解,传统乡土文明规范乡村主体的效果式微。此外,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张皮”问题凸显,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伦理道德失范增多,人际关系冷漠化,不良习俗泛滥化。和美乡村建设所提倡构建的有别于传统的新型乡村文明形态,塑造了一种“和”的思想理念,极大释放了乡村文化势能,化解了乡村文化的“空洞”和“无序”状态,有助于规范农村社会群体的行为,引导农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形成崇尚文明的健康新风尚,推动乡村社会和谐发展。

(三)和美乡村是治理有效的乡村

治理有效是和美乡村建设的基本保障,也是顺应新时代乡村治理变革提出的新要求。这种有效,来自参与乡村治理的多重治理逻辑的紧密耦合与相互融通。从当前乡村治理实践看,存在党建力量、行政力量、社会多元力量与村民自治的博弈状态,耗散了乡村治理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乡村党建融入乡村治理困难,面临有“组织”但离“治理有效”尚有一定差距的党建困境,治理有效的目标难达成。二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与自下而上的自治力量缺乏双向互通,行政力量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乡村实际需求的多样性、差异性难匹配”[5],尽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家的目标偏好达到了“国家治理有效”,但由于忽视乡村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压缩了村民自治空间,乡村“集体行动‘涣散’”[6],无法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三是由于多元主体相互掣肘及其作用产生的矛盾张力影响,使得乡村治理难以形成合作共治的情景,不利于多元合作关系的形成和共融格局的构建。在面临党政组织、村庄社会、多元力量等多重治理逻辑共寓于乡村治理的场景下,如何协调与融通不同治理逻辑的关系,使其产生治理效能的叠加效应,这是现代治理价值取向下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重要理论课题和现实问题。“和”体现的是治理,“美”展现的是状态[7],和美乡村建设通过引“和”入治、引“美”入治,打造乡村治理“和美善治”新样态,表达了乡村治理更加倾向于寻求党建融入、行政与自治互通、多元力量共融的良好互动格局,更加重视不同治理逻辑间的协同与合作。

(四)和美乡村是生活美好的乡村

我们党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极其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世界,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使命,凸显了美好生活的主体性和人民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和美”的要求写入乡村建设目标里,是在乡村建设中贯彻落实“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目标的具体体现,使乡村建设的“人本向度”意蕴更加深入,为农民而建的理念更加凸显。农民既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力量源泉。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层次也将不断提高,尤其是对作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因此,在当前的乡村建设中强调和美乡村建设,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契合时机的。这不仅体现了乡村建设思想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基础上实现美好生活的终极目标。这一转变的核心彰显了人的发展之逻辑,就是要提升农民主体性,使更多的农民能够主动地参与到乡村建设之中,成为乡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和美乡村建设与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是相连的,美好生活是和美乡村价值原则的根本体现,也是和美乡村的价值归宿和最终落脚点。

三、新时代和美乡村的建构路径

推动和美乡村从目标愿景转变为现实行动、从价值观念转化为存在过程,本质上就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以乡村独特的发展方式追求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乡村现代化的实践过程。

(一)推动和美乡村在党的领导与农民主体的融合中建构

和美乡村的生成和发展,从根本上讲是党的正确领导和积极推进的结果,要在党的领导与农民主体的融合共创中推动和美乡村的创建和升级。其一,要促进党建元素与和美乡村建设有效融合。把党建元素融入和美乡村建设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构建党组织与农民“共同在场”的“零距离”融合场景,实现党建工作与和美乡村建设同频共振、互促共赢,进而高效地动员和组织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活动,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剧中人”和“剧作者”。如果农民只是被动地接受或者消极参与,他们就容易被当作客体或者他者身份来看待,会变成无关紧要的“局外人”,农民的利益和需要必然被忽视,最终只会背离和美乡村的价值目标。其二,要以党建重塑不同治理逻辑的互融共生格局。乡村治理涉及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村民自治等多重治理逻辑,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成效较为明显,但单有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治理有效,缺少乡村层面的自治有效,当然就不太可能达到高效能治理。因此,和美乡村建设要立足融合性要求,尊重乡村场域内的多元治理逻辑,通过发挥政党力量对行政机关、村民自治组织、乡村社会组织和其他多元主体的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凝聚共识,融合“多元主体形成联动效应”[8],破解行政科层和多元主体消解或掣肘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的问题,进而达到多重治理逻辑的统一和有效。

(二)推进和美乡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协同中拓展

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目标指向,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新的前进方向,拓展了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和实践探索。和美乡村也是共同富裕在乡村层面的本质体现,是在乡村振兴中贯彻共同富裕理念的具体要求,“和美”的要求实质上与共同富裕也是一脉相承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方面的振兴,是我们党对乡村振兴作出的整体性思考和战略性规划,是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只有“五个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加有效、更加持续的乡村振兴发展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乡村产业美、生态美、人文美、社会美、生活美的全面和谐之美。同时,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在方向和要求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在逻辑理路上呈现出协同影响的阶段性特征,在实现途径上也具有极大的关联性。更高水平的乡村振兴为共同富裕设立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更高质量的共同富裕推动更高水平的乡村振兴,如此彼此耦合互动、螺旋式上升。而影响共同富裕实现的重点难点,在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和美乡村建设必须将城乡发展置于平等的地位,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城乡市场、要素、产业、服务、生活方式的互动融合与共同发展,破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藩篱,保证城乡居民在发展起点上的平等、公平、正义,从而缩小城乡行业差距、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在乡村振兴中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促进和美乡村在中国式现代化与乡村文明的交互中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应是基于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的现代化道路,它彻底改写了“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理论框架。就乡村现代化而言,它的模式不是西方模式的简单“再版”或“翻版”,而是具有中国乡村文明底色的“原版”。建设和美乡村必须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走一条与中国乡村文明高度契合、彰显中国乡村特色的有根的现代化乡村发展道路。一要促进乡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和美乡村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现代化的全过程,渗透到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既要面子“靓”也要里子“美”,最终实现产业和美与文化和美的统一。二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站在现实与未来发展高度,“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来实现‘绿色现代化’,大大丰富了现代化内涵”[9]。“和美乡村”建设正是绿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村庄规划中,要留得住青山绿水,促进村庄形态美与自然美的和谐;在产业发展中,在向土地索取的同时,应着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推动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双提升。三要建设看得见乡愁的现代乡村文明新形态。“共同的乡愁可以在村民之间形成高强度的横向联结,重塑和增强乡村的公共性”[10]。中国式现代化不是要去历史化、去乡愁化,而是要记住乡愁、利用乡愁,在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基因中建设现代化的乡村文明新形态,构建乡愁记忆和现代文明和谐共济、协调发展的新文明,形成共同的利益联结和乡村建设行动。

(四)助推和美乡村在追求美好生活与现实维度的张力中提升

和美乡村既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理想图景,又是一种对当下生活状态的现实描述,在对美好生活进行时代表达和主动建构的同时,也必须对现实生活进行理性思考和积极应对,助推和美乡村在追求美好生活与现实维度的张力中提升。首先,要追求更高质量和更高层次的生活。要把和美乡村建设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质量变革,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之底线,使农民获得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生活,为美好生活筑牢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要追求内容和种类更丰富的生活。和美乡村建设要讲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注重农民的现实感受和精神体验,使农民对“和”的需求与“美”的体验不断得以满足,幸福感满满且更可持续。再次,要追求更具安全性的生活。安全是广大农民对当前及未来长效稳定和不被伤害的一种主观认知与评价,农民对安全感的满足程度反映出农民的精神状态和生活质量状况。从当前维度看,要积极满足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睦的家庭关系、良好的生活环境、子女有好的教育、能够看得起病、有基本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感知需求。从未来维度看,要积极引导农民对未来生活的合理预期,使农民充分认识到美好生活不是一蹴而就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一个渐进的、存在挫折和不确定性的过程,要有合理的期望值和积极健康的热情心态,在主动参与创造个人美好生活与建设和美乡村中提升安全感知的满意度。

四、结语

总之,和美乡村建设不是突兀出场的,而是目标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和美乡村建设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是在乡村振兴基础上对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拓展,也是共同富裕在乡村层面的本质体现和必然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乡村建设“为何建”“建什么”“怎么建”指出了更加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前进方向。回望乡村建设历程,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乡村建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此同时,乡村建设工作也面临着公平正义不够彰显、乡村文明新形态尚未形成、治理效能耗散以及农民群众获得感成色不足、幸福感不持续、安全感缺失等问题,与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和美乡村建设就是要将其所具有的价值状态转化为相应的时代表达,建构一个价值理念与现实理路相一致的乡村“和美”图景,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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