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文明视角的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互动发展模式研究

2023-07-13 03:05梁阳艳张滨黄妍妍
中国集体经济 2023年21期
关键词:综合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

梁阳艳 张滨 黄妍妍

摘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提升经济发展效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新型镇化建设,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来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文章从黑龙江城镇化发展现状入手,基于生态文明视角审视了黑龙江省城镇化面临的问题,结合主要影响因素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综合发展

随着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升级联动发展的助推作用成为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在经济数据高速增长的同时,城镇化建设与生态、人文环境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态难题。“十四五”时期的城镇化政策旨在建造更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把人的需求放在首位,并且着力于促进城市的可持续性,同时也突出城市的可持续性和可再利用性。

黑龙江作为全国资源型发展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着力于生态文明视角的建设尤为重要。本文基于此对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的互动发展状况进行研究,明确其存在的影响因素,获取若干推动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发展的潜在路径。

一、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发展现狀分析

人口城镇化率、经济城镇化水平、社会城镇化水平是描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参考标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是生态产业聚集的重要参考指标。就以上几个方面分析黑龙江近几年的相关数据,可以发现黑龙江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呈上升趋势,生态产业集群发展也逐步有序推进。但从全省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综合发展来看还存在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责任不够明确、工业污染处理力度不足等情况。

(一)黑龙江省城镇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城镇人口总数由2000年的1977.4万人到2022年2050万人,城镇化率由51.94%上升到65.6%,虽然城镇化率水平较高且稳步上升但增长速度逐渐放缓;经济城镇化的规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此外,经济也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的重要动力,其对于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十年,由于城市化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离开乡村,进而进驻城市,这样一来,城市的消费者数量显著增长,促进了城市的消费模式的变革和创新,也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GDP的总量也因此在2012-2022年内翻了近1.44倍,相比其他地区,其增幅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018年,黑龙江省三次产业经济总量呈现出“三、二、一”的格局,第一、二、三产业的GDP总量分别为18.3%、24.6%、57.1%,这表明,黑龙江省的经济正在持续改善,特别是第一产业,GDP的比重逐年上升,由2010年12.8%上升到2018年的18.3%,转型升级成为主要着力点,以满足发展的需求。黑龙江省的经济在过去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特别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从2010年的10平方米增加至2018年的14.86平方米。体现出黑龙江省在空间城镇化方面的持续努力。黑龙江省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另外,黑龙江省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也由2010年不足13平方米大幅上涨至2018年人均超过18平方米,这些变化有助于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清新空气,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提供精神上的满足感,得以更好地体验大自然的魅力,并有助于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

社会城镇化的发展不仅强调城市和农村的联结,还强调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黑龙江省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2012年的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至2019年增加了近三倍,达到69元,服务类型也已经从10类拓宽至30多类。同时,黑龙江省还在不断地实施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城镇化,以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截至2020年,黑龙江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18.4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45.6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49.12万人,并建有卫生机构20558个,城乡一体化主要依靠大中城市的扩张来带动小城镇的发展建设,这些措施为实现全面的社会福利制度提供了强劲的支撑,同时也弥补了服务功能发展的薄弱点。

(二)黑龙江省生态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部温带、寒带地区,辖区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资源丰富多样,拥有森林、草原、湿地等多种生态地貌,密集的人口与长期的开发使得城镇化与生态产业的发展不容乐观。近十年来黑龙江省大力推动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率逐渐上升,水质逐渐改善,松花江种群不断增多。在农业方面,将生态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土壤防治保持“黑土地”耕地优先保护类占比达到99.87%。秸秆禁烧和散煤污染治理显露成效,先后涌出多个生态农业示范区,但农村人口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经验将农业发展与第二、三产业结合的模式;在工业方面,2000-2020年间工业废水由52644万吨下降到了18059万吨,工业烟尘的排放量也已经从40.934万吨大幅下降至5.69万吨,与此同时,工业固体物的产生量仍在增加,但是其综合利用率却逐年递减,这表明,我国在工业污染物治理方面仍有待加强。依托黑龙江天然生态环境,森林农业、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生态循环经济合理发展,但对于生态保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黑龙江省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互动发展现状

2009年,黑龙江省把“十大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城镇化发展纳入省级政策,2015年,黑龙江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颁布《黑龙江省新兴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从而开启黑龙江省的城镇化进程,这项政策不仅全面考量到黑龙江省的地理和经济社会状况,而且还根据黑龙江省的地理和经济社会状况,提出了多项有效的政策措施,从而促进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黑龙江省的总体经济社会水平,促进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黑龙江省的新型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20年,黑龙江省常住人员农业城镇化比率达到65.61%,这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还要高。但是,这种发展只能算作短期内的成就,真正的成功需要更多的努力。因此,黑龙江省应该加强对新型农村城市化的深入研究,优化其内在的结构,同时注意保护和改善本地资源。黑龙江省的新型农村城市化经济将成为促进本地国民经济和居民健康发展的核心。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必须深入探究它们的关联性,并分析影响其关联性的各种关键因素,以便更好地应对在发展中的挑战。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分析与研究,才能够实现黑龙江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并为黑龙江省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二、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影响因素

经过敏感性统计分析发现,在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中的各个指标中,城镇化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城市建成面积所有指数都与生态环境系统中各指标间的关联程度较高。同时,工业生产污水排放数量和工业生产固态废弃物的产生也对这些指标有巨大的直接影响。分别从各个要素角度分析可得:

第一,在城镇化指标中,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对城镇化率、人口自然增长率较为敏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保障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的完善程度影响着人口城镇化的进程,公共服务问题的优先解决能够为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提供保障,而城镇化人口的增长带来的资源开发在现代化发展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较大,对生态产业的发展产生了阻力。2012-2022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密度逐年下降,反向增长15.94%,即便是负增长也无法缓解累积的人口压力,人口素质的提高会加速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的提高会影响生态产业发展模式,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会影响生态产业发展质量。在经济城镇化指标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对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影响较大。经济的增长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比重下降,工业比重增加,在小规模分散经营向大规模生产的转化过程中,形成区域劳动向城镇转移,在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城镇居民只有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得到保障,才会将更多的资源流向生态文明的建设。

第二,在社会城镇化指标中,所有关联指标对生态产业集群发展影响均较大。说明城镇化系统与生态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社会城镇化。一方面,农民城镇化程度低,缺乏环保意识,另一方面,经济高需求快速发展,对于资源的消耗量大且利用效率不高导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频发。同时,污染物无约束排放使得生态环境恶化,生态产业集群发展缓慢。推进城镇化是将现代文明、科技等进行推广,变更人口的文化模式与社会角色,提高居民人口素质,带动区域综合发展,而当区域经济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精神文明才会成为新的追求,才会追求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的发展方向,才能将生态产业集群发展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

第三,研究表明,廢水排放总量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新型城镇化系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一点在生态产业指标中尤为突出。传统城镇化的发展模式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污染的问题,而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生态产业发展压力与健康危机压迫又阻碍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与生态产业发展的矛盾突出,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成为阻碍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障碍。黑龙江钢铁、水泥、炼油、焦化、合成氨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单耗较同行行业先进水平差距明显,绿色科技成果较少,这不仅加剧了生态产业集群的发展压力,也成为阻碍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的潜在路径

在推动新型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加强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观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亦是破解黑龙江省发展问题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目标,黑龙江省应该健全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各区域发展优势、坚持城镇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建设空气清新、生态良好、山清水秀的大美龙江。

第一,健全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其最主要的发展战略,要以制度整合资源,着眼于改变乡村发展滞后问题,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健全城乡发展规划、注重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市场,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农村流动,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同时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充分发挥其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建立农村市场机制、推动劳动力向二、三产快速转移的作用,以加快人口市民化,保障交通、医疗、养老、教育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市政一体与生态产业集群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二,调整产业结构,加速产业转型升级。黑龙江长期以来的重工业基地发展结构是以资源为依托的生产布局,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低利用率使黑龙江省在经济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展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发展规模日渐萎缩,因而应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将经济可持续化与生态经济良性发展相结合,合理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利用资源规模挖掘黑龙江省第二产业加工制造业的优势,扩大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改良,引进优良技术进行品种优化,利用地理优势与互联网产业积极扩大出口,发展亚洲、俄罗斯市场,开拓欧美市场,将制造业与高科技产业相结合,完善产业链条,向高性能高产量低污染的方向转换,扶持龙头企业,不断规范、完善市场体系,保持经济效益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持生态的平衡。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业、商业金融等第三产业中高端服务占比偏低竞争力不强,应结合深化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利用一、三产业带来的广阔市场,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大力发展“冰雪龙江”等旅游产业经济,注重高端人才的培养与优化待遇,减少人才流失占比,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整体的合理化发展。

第三,发挥各区域优势,提升中心城市的引领能力。产业与人口集中在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是客观规律与趋势。中心城市与城市群汇聚了高质量的城市群与都市圈,但存在中心城市规划不合理、交通与生态弊病明显的问题,因而中心城市的承载与引导能力不明显,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又存在产业资源匮乏,难以引进资源与人才的问题。中心城市带动中小城市发展能力较弱,引领能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显现,黑龙江省同样存在城镇化空间格局不够紧密等客观问题,其发展路径之一在于发展对俄贸易,打造东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在城镇化过程中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与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小规模城市,以小带大,发挥引领作用,促进各规模经济共同发展,优化城镇结构,增强城市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承载能力。建立完善中心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建设,从而形成发展更加协调、安全稳定的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现代化都市圈的建立,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大中小城市间的联动发展。发挥黑龙江区域湿地与冰雪风光的资源优势,带动城市经济发展,吸引外来人才带动中心城市发展,带动周边城市经济的繁荣。

第四,合理规划城镇建设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黑龙江省在新城镇发展进程中存在城镇土地利用率较低,城镇空间结构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为了实现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应积极探索不同的空间结构建设,根据当地的不同因素差异,设计出具有独特性的社区、未来城市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建筑。实现城镇化空间布局多元化,从人口、产业、科技等要素的变化出发,规划特色社区、未来城等多元空间载体。同时优化布局动力,科技变革、产业转移,将牵引传统空间布局向新兴动力转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划定城镇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紧缩、污染加重、生态系统循环较差的问题不容忽视,在发展空间布局的同时也应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扩张边界、制订科学规划方案、提高土地使用率,合理规划布局,坚持以法治的思维来管控和限制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并且通过完善的规划和管理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以实现在社会进步的同时发展多元、开放、优质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

第五,提升企业“三废”处理力度与能力。工业“三废”一直以来都是影响环境治理保护的重要因素,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农产与人民健康,危害深远、治理不易、战线较长,而作为占据黑龙江市场经济主导地位的工业企业,无疑是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上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企业污染防治处理力度与处理能力均存在较大问题。一方面,其治理途径应从工艺改造、设备升级、技术更新方面提升原料转化率、回收率,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从源头降低污染的产生与形成,同时制定完善相关方针政策,将“三废”处理情况作为奖惩指标之一,将污染指标与经济责任关联,不断提高“三废”综合利用途径,引导提高治理质量与治理效率,为城镇建设与生态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与政策支撐。另一方面,发挥大型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国有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产业改善生产结构,积极带动各相关企业实现清洁、科学地排放,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对于发展和健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源于需要实践与问题导向,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逐渐接近或达到上限的改善道路上,同时基于各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在黑龙江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美丽黑龙江为根本,逐步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治理思路。细化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制度落实环境,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检测、整改能力,协调环境治理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针对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问题,要充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的观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传达生态发展美好愿景,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开展宣传与培训活动,传播发展环保理念与生态文明的理念,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成为社会公众所奉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推广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和环保知识的普及,让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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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生态文明视角的黑龙江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产业集群互动发展模式研究”(编号:19GLB088)。

(作者单位:梁阳艳,黑龙江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张滨,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黄妍妍,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黄妍妍为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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