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3-08-07 00:45隽,王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佛山市家庭社区

李 隽,王 捷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2.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出“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新时代是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营造儿童友好氛围,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各项要求。

2022年3月1日,佛山市召开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市妇联解读了《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报省送审稿)》,并提出要深入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佛山路径。与深圳、上海等城市相比,佛山市在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儿童友好型社区、医院及学校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深化,总结国内外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先进经验,识别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面临的挑战和影响因素,探索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可行路径,丰富我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

本研究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家庭的视角出发,采用深度访谈法和焦点小组访谈法,研究家长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看法,即家长如何看待身边可能存在的对儿童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因素,家长对娱乐、生命教育和性教育的看法,家长对父母打骂体罚孩子的看法,以及家长对儿童参与家庭事务和社会生活的看法。参与访谈的20名佛山家长中,5名家长来自禅城区、4名家长来自南海区、4名来自顺德区、4名来自三水区、3名来自高明区。

第二阶段是政策分析。基于第一阶段对佛山家长的访谈数据,梳理深圳、上海、新加坡等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经验,完善佛山市儿童政策和家庭政策,提升儿童和家庭应对灾害和事故防范能力,完善儿童性教育、普惠托育等社会服务,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增强家庭监护能力,从而促进佛山市建成成长空间友好、公共服务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社会政策友好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形成儿童友好型城市佛山样本、佛山路径。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06年才有学者关注这一议题,并以描述性介绍和城市规划设计为主,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的研究。通过完善儿童友好型道路等硬件设施着手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1]通过改进儿童友好型社区空间等方面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2]还有从城市规划角度改善城市空间利益分配格局,给予儿童成长发展的优先权。[3]二是关于宏观公共政策和城市治理的研究。例如通过探索不同儿童友好型城市在治理议题、主体与策略的路径选择方面存在的差异,总结儿童友好型城市治理的一般规律。[4]有学者从政策源流、国民情绪和政府行政理念三方面分析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进入深圳市政策议程的原因。[5]三是关于儿童友好型社区的研究,以“公共空间-邻里关系”为解析框架,推导出探索参与型、交往聚集型、空间吸纳型、周边离散型儿童友好社区。[6]亦有学者以上海市金山区为例,从“生态”视角切入探索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问卷了解儿童视角中金山区儿童生态友好型社区的现状。[7]

国外学术界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儿童友好”相关理论和实践开展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围绕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概念与评价标准展开研究。第一类是具有共同性标准的文件,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为孩子营造美好城市》《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第二类是具有特殊性的符合不同国家国情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评价标准。查特吉(Sudeshna Chatterjee)提倡从共同的兴趣和活动、相互理解、自我表露等方面确定儿童友好场所框架。[8]戈弗雷(Erin Godfrey)对菲律宾、尼加拉瓜和南非68所学校的五年级和六年级学生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建立可靠的特定国家的学校质量指标有利于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9]二是实践取向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案例研究。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发展中国家重视研究保障儿童基本权利的项目。印度尼西亚学者对棉兰地区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等基本权利在国家和社区层面的保障进行深入研究。[10]有学者以尼泊尔东部比拉德讷格尔为例,指出城市管理部门保障儿童参与权,实现儿童参与决策,对建设有利于儿童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同时,打造儿童平等的城市,需要成年人放弃代表孩子们做决定的部分霸权权力。[11]另一项研究以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城市为例,提出善待儿童的市级法律框架、地方发展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网络以及地方市政发展办事处等机制有利于城市以系统的方式解决儿童问题。[12]意大利、加拿大、芬兰等国家重视研究儿童发展的成功案例,例如意大利学者研究儿童参与权如何助力实现儿童友好型城市。[13]加拿大学者通过收集青少年的参与程度、独立性、对不同青年群体的认可、安全和保障问题等数据研究加拿大如何建设儿童参与机制及儿童友好型城市。[14]芬兰学者以芬兰、瑞士和法国为个案,发现创造适合儿童的环境意味着转向更有利于生态和社会的环境,使不同群体有机会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15]三是从儿童和家庭视角出发的研究,土耳其学者通过访谈儿童、让儿童绘画的方式,了解土耳其儿童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看法。[16]有学者以家庭友好的视角,研究领养家庭中父母与孩子的亲子关系。[17]22-27

总的看来,关于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研究,国外学术界在城市规划、公共管理和社会学领域有丰富的成果。国内学者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从学科领域角度来看,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领域研究较多,社会服务和社会学领域的文章较少。从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路径角度来看,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分析研究较多,自下而上的实证研究较少。从研究对象角度来看,以城市和社区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较多,以家庭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较少。缺少以家庭的视角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研究,同时缺少对家庭教育和亲职教育的研究。从研究方法角度来看,目前的研究多采用政策分析、文本分析、描述性的国外成功经验介绍等研究方法。以家庭为研究对象,使用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访谈等方法探知家长的看法和需要的研究方法较少。综上所述,我国缺少从微观到宏观、从儿童友好型家庭到儿童友好型社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一体化建设和系统性分析研究。因此,研究家庭的需求,从家庭的角度研究如何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三、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面临的难题

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面临三个方面的难题,包括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足、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和娱乐设施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一)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足

访谈者通过与受访者讨论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对孩子兴趣班的安排、对校园霸凌的认识等问题了解家长的教养水平,并询问家长们是否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整理访谈稿可以看出,受访者的教养能力需要提升,同时家长需要接受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访谈者询问家长教育孩子时是否会打孩子的时候,家长K指出打孩子是一种教育手段。

“孩子不听话我就会打他,不打是不会听话的,好好说没有办法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有孩子以前我也想过不能打小孩,生了孩子以后我觉得打孩子是一种教育的手段。”(家长K)

家长S指出:“平时打小孩比较常用的是衣架,比较好用,或者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家长E指出:“有时候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生气就会打孩子。”家长M则谈到自己孩子在学校所遇到的校园霸凌问题:“我的儿子上小学三年级,他们班的班干部在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的时候会出现偏袒,会孤立一个同学,这也是一种校园霸凌行为。”

大部分家长指出,打孩子的原因是重视孩子的成绩。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孩子的课余时间越来越多,子女与父母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父母如何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如何看待运动与兴趣班,会直接影响儿童的课后生活。家长L认可佛山“双减”政策的实施:“西樵这边的‘双减’我觉得学校做得还可以,小朋友的作业压力减小了,在学校就可以把作业完成。学校也可以托管到(下午)六点钟,因为我(下午)六点才下班。”大多数家长把孩子身心健康的重要性放在学习前面,例如家长A指出:“运动是生理上的需要,先要满足这方面的需求,身体的能量得到释放以后,才可以更好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同时,大多数家长让孩子参加兴趣班的目的是培养爱好,例如家长J指出:“平时参加画画班书法班等兴趣班都是以孩子兴趣为主。”

关于家长是否有接受过家庭教育,大多数家长尤其是父亲表示并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F直接指出:“我平时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母亲的家长N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当包括怎样处理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家长G则指出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难处。

“我平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都是靠自己看书,学校可能就播一些视频。社区的社工搞活动一般都是针对小朋友,丰富小朋友的寒暑假的生活,很少面向家长全面铺开,我估计社区应该没有这方面的资源。我之前做过社工,所以可以多说一点。社区居民其实是不愿意向社工讲自己家庭的事情,因为居民认为这是家务事,不喜欢参加集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更不喜欢在活动中讲自己的家务事,所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比较难开展的。”(家长G)

家长C则指出另外一个难处:“居民不知道社区工作者能不能保密,这个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难以开展的地方。另外一个因素,是社工始终达不到令人满意的专业水平。”

(二)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和娱乐设施不足

家长关注的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包括食品安全问题、道路安全问题及公共设施安全问题。家长Q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门口特别是小学门口有好多没有经过卫生检验的小吃,小朋友很喜欢吃,对身体会构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例如辣条、奶茶等等。”家长H认为食品安全与政府监管及经济环境有关系:“监管是缺失的,在佛山很少看到执法人员有相关行动,现在经济不景气,基本不会驱赶地摊经济。”家长F对道路安全比较关注,原因是他有三个孩子,有时候他或者妻子一个人带三个孩子上街,在马路上行走很难兼顾所有孩子:“跟孩子出去走在马路上,电动车特别多,没有做到人车分离,例如美团外卖的电动车速度很快,道路比较拥挤,很容易伤到小朋友。”家长C指出:“佛山很多公园的湖边安全指示牌比较少,工作人员也不多,安全设施不足。”

此外,儿童娱乐设施不足成为受访者关注的重点问题,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佛山应当加强儿童娱乐设施建设。家长A提到:“学校好多设施好完善,足球场、篮球场为什么不对外开放?桂城新建了好多学校,应该有些时间是对外开放的。”家长T从儿童年龄段的角度提出幼儿娱乐设施不足。

“处于幼儿阶段的儿童设施比较少,应该多一些攀爬类儿童娱乐设施,可以锻炼一下手脚,现在连秋千都很少看见。其实秋千是锻炼儿童专注力最好的手段之一。” (家长T)

家长D则指出:“佛山儿童公园比较少,就桂城有一个儿童公园,南海全民健身体育公园部分设施要收费,平时也不知道带孩子去什么地方玩,就只能逛逛商场。”与家长D带孩子逛商场不同,家长C提倡带孩子参与社区活动:“多参加社会实践是好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为社区做一些事情是很好的,可以开拓儿童眼界,扩大儿童的活动空间,不能整天窝在家里。”家长I从配套服务的角度提出:“在佛山的博物馆,一般接待重要的宾客时才会有讲解员,其实儿童也很需要讲解员。”相似地,家长K指出:“佛山大部分博物馆的停车场不对外开放,有接待的时候才会开放。”

(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成为受访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包括普惠托育服务、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性教育服务方面。关于普惠托育服务,家长B指出:“在我们小区经常有小朋友走失,下午两点半孩子就出门了,家长(下午)六点多回来发现孩子不见了,这时候才报警去查监控。有的孩子去其他孩子家玩,但是家长不清楚,也是要查监控。特别是过寒暑假,父母要上班,孩子怎么监管?这是一个问题。”缺少托育服务的后果,对双职工家长而言,是对孩子人身安全的担忧。家长G指出:“我带孩子上街最怕就是一转身孩子不见了,就是不放心,做不到出街很放心的那种状态,我上班的时候孩子放在家里我还是不放心,还是有概率会被拐卖的。”家长E认为政府正在不断改善托育服务:“佛山有的地方是机构社工直接提供托管服务,有的地方是社区委托社工机构提供托管服务。”

受访者除了关注孩子的照护服务,还比较关注儿童的性安全。家长F指出:“因为我生的是女儿,所以我对女儿去男孩家里会比较担心,不知道她会不会被人欺负。”虽然家长H生的是儿子,但是她依然比较重视孩子的性安全。

“我会和我儿子说,内衣裤挡住的地方一定不能给人摸,尤其不能给女孩和陌生人摸,如果给别人摸的话一定要大声叫不要,一定要说给老师听。如果是老师摸你,一定要告诉父母听。不是只有女孩才会被摸的,男孩也会。”(家长H)

关于孩子的性教育,家长J提到:“因为我是父亲,所以(让我)给女儿开展性教育我多少还是有点顾虑,我觉得还是交给她母亲来做比较合适,就是男孩给父亲教,女孩给母亲教。”家长A指出:“孩子到了三年级应该就有性别意识了,但是打起架来可能又很难区分男女。”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四五岁是孩子接受性教育最好的时间段。例如家长K指出:“三岁太早了点,四五岁是一个比较好的年龄,不一定用性教育这个词,可以用身体教育或者是保护教育这种提法。”

关于学位问题,家长K指出:“南海区这边主要问题是学位对孩子不够友好,学位缺口比较大。”家长L则指出:“佛山的幼儿园很多都是以民办的方式提供服务,收费比较贵,有的需要几千块一个月,如果生三胎真的会破产。”

四、他山之石:海内外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经验

国内城市例如深圳、上海,海外城市如温哥华、多伦多、新加坡、阿姆斯特丹、东京均有较为丰富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经验。海内外城市的经验对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有借鉴意义。本部分从公共空间规划、公共服务供给及宣传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归纳海内外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经验。

(一)公共空间规划

社区室内公共空间建设方面,为解决儿童分年龄段游戏区域不足以及儿童托管问题,《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试行)》规定应当分年龄段配建幼儿游戏空间,为0—3岁幼儿提供游戏空间,为3—6岁幼儿提供游戏和兴趣培养空间。同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应设立四点半学校,为6—14岁学龄儿童提供学习、阅读、聚会、小型球类运动空间。社区户外公共空间建设方面,《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社区公园内游戏空间应满足全年龄段儿童需求,应针对0—6岁,7—12岁,13—18岁儿童划分独立片区的游戏空间。《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推进学校、医院、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交通系统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统筹考虑增设儿童游憩空间和活动设施,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新加坡的经验是建设“空中花园”(Sky Gardens),其设计理念是将居民出行空间和机动车行使空间分离。机动车在地面行驶,居民在“抬升”的第二层出行。居民可以在“空中花园”完成从家里到轻轨、社区基础设施及邻近小区的通勤,不需要穿过任何马路,也不会遇到任何车辆。“空中花园”让儿童更加容易和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儿童友好步行路径建设方面,为避免儿童受到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伤害,深圳出台《深圳市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试行)》,制定行人交通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和机动车交通系统管理标准。例如关于人行道与自行车道的分离,指引规定:“人行道与相邻自行车道之间宜采用非连续的绿化带、设施带或护栏进行分隔。条件受限时,可选用人非共板高差隔离、彩色铺装隔离或划线隔离,明确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路权。”《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试行)》提倡建设“儿童友好步行路径”,规定交通型路径必须采用隔离桩、绿化带、地面高差等方式明确儿童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独立路权。上海经验是优化无障碍设施,打造趣味安全的儿童慢行空间。日本东京为了保证儿童能够安全地在学校、住宅及游乐场所间穿梭,在社区建设儿童友好步行路径。日本社会鼓励学龄儿童通过公共交通或者步行的方式独立上学放学。学校和政府会通力合作,包括划定儿童友好步行路径,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儿童友好步行路径会挂上“通学路”标志牌,以提醒来往的群众注意保护儿童,同时提醒附近的商家和屋主及时对需要帮助的儿童施以帮助。

儿童友好型文体设施建设方面,深圳提倡驻社区的机关、公办学校的非营利性文体设施应向社区儿童开放。上海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营造儿童活动空间和游憩设施,优化自然科普教育体验活动,满足亲子活动需求。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经验,是将学校设置在社区的中央,例如将一所学校(Fiep Westendorp Community School)划分为71个单元,包括幼儿园、青少年中心、社区会议场所、社区活动综合功能空间等。健身房、篮球场、主礼堂等设施在非教学时间对公众开放。英国伦敦的经验是建设儿童游乐街道(Play Street),即在小区人行街道旁边建设儿童游乐设施,包括放置岩块和原木供儿童攀爬,提供吊床供儿童休憩放松。

(二)公共服务供给及宣传工作

开展社区儿童服务方面,为支持儿童友好型家庭建设,《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提出完善社区儿童服务与家庭养育支持体系,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驻地企业、学校、医院等资源,开展普惠型儿童及家庭社会服务、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需求的困境儿童社会服务。同时,为解决父母缺乏育儿技巧的问题,《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提出:“幼儿园、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委会之间定期互动,组织儿童开展社区实践,组织教师和家长定期讨论;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长教育,解答家长在养育子女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此外,深圳建设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妇女儿童之家”,开展心理咨询、亲子教育、婚姻调试等服务。

保障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方面,深圳重视儿童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多元特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到 2025 年,新增幼儿园学位12.5万个以上,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不低于5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2022年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正式施行,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普惠、优质、多样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优化托育服务供给方面,《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全覆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研究制定《深圳市家庭教育工作行动指引(2021—2025年)》,建立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家校社教育平衡发展。

宣传工作方面,《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通过向全社会播放或者发放儿童友好型城市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同时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开辟专题栏目,介绍深圳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情况,提高全体市民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知晓率。《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推进母婴室建设、完善儿童疫苗接种体系、儿童友好型家庭建设、儿童友好基地服务导引项目、完善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方面均强调要加强宣传。此外,深圳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列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2022年9月,《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全市宣传重点工作,并通过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品牌影响力。

(三)法规制度建设

深圳市是我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先行城市,出台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纲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确立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策略体系,即建立完善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儿童友好型法规政策支持网络、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包括儿童参与的保障机制、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和城市发展建设机制、多元儿童社区参与机制、儿童代表选任制度;拓展与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包括面向城市尺度的空间发展、面向街区尺度的空间发展、面向社区尺度的空间发展;同时,深圳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部门,并建设儿童友好型医院、儿童友好型图书馆及儿童友好型公园。

在操作层面,深圳制定《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发布《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建设指引(试行)》《深圳市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试行)》《深圳市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圳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深圳市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建设指引》九大领域建设和工作指引。公共服务方面,深圳发布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地方标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健康子系统、教育子系统、文体子系统、游戏子系统、出行子系统、社区与家庭子系统、社会保障子系统、法律保护子系统等八大子系统。

上海通过制定《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以下领域构建儿童友好制度建设:一是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即重大决策和政策对儿童的影响;二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托幼服务等地方立法;三是推动心理和性别教育进课程、家庭、校园及社区;四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拿大西部城市温哥华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在1979年颁布的《高密度建筑有孩家庭指南》(High Density Housing for Families with Children Guidelines)中充分考虑家庭的需要,规定最低室外幼儿及青少年活动空间面积。多伦多2017年颁布《垂直社区的儿童规划》(Planning for Children in Vertical Communities),规定高密度住宅建设规划必须考虑婴儿车的存放位置。

五、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路径选择

佛山市可从儿童友好型家庭、儿童友好型社区和儿童友好型城市三个层次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一)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

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是建成儿童友好型城市的重要路径。在儿童发展权方面,随着我国“双减”政策的实施,家长与儿童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谐的家庭氛围、科学的教育方式对儿童的成长日益重要。受保护权方面,家庭保护是2020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中的重要一环,家长对防止针对儿童的暴力和疏忽照顾等方面负有监护责任;对儿童防止性侵害、预防欺凌方面负有教育责任。参与权方面,家长可以让儿童参与到家庭建设和家庭活动中来,将孩子的建议纳入家庭决策当中。生存权方面,家长应当提升应对灾害和事故的防范能力。

我国政府及学界对“儿童友好型家庭”没有统一的定义。本文将儿童友好型家庭定义为:以尊重儿童权利为基础,通过制定和实施儿童及家庭政策、提供儿童及家庭公共服务,提高父母教养能力,建成满足儿童成长需要的家庭。儿童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因此父母的教养能力对儿童福祉有重大影响。我国有“养不教,父之过”的传统。古代朱子家训、颜氏家训、曾国藩家书等著作无不彰显家庭教育对儿童的重要性。我国提倡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的地区不多,例如山东省菏泽成武县妇联在2022年8月发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家庭倡议书,深圳亦提倡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佛山市可从儿童及家庭需求研究、政策制度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推进儿童友好型家庭建设。

儿童及家庭需求研究方面,充分发挥佛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作用,系统收集儿童及家庭的需求。同时利用佛山“儿童之家”平台,针对辖区实际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社会服务。政策制度建设方面: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佛山市实际情况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二是培育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承接相关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服务;三是培育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形成一支能提供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队伍;四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培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的目标。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亲职教育是建设儿童友好型家庭的重要手段。良好的家庭教育需要父母掌握科学的育儿能力和教育技巧,因此针对全体家庭开展集中式的亲职教育,针对特殊家庭开展个案式的亲职教育,对提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此外,佛山市可统一制作受众分别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视频,政府可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由社工机构提供线上或线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

2018年出台的《深圳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试行)》将儿童友好型社区定义为“以尊重并赋予儿童权利为基础,从社区政策、服务与空间环境等方面,为儿童提供满足其健康成长及天性需求的社区”。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可以从公共空间建设、社区社会服务建设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方面统筹推进。

室内公共空间建设方面,每个社区应当分年龄段为0—3岁、3—6岁及6—17岁儿童提供游戏、学习、阅读及聚会空间。社区户外公共空间建设方面:一是社区应建设口袋公园,并针对0—6岁、7—12岁、13—17岁儿童划分独立的游戏空间,重点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二是公园、游乐园等公共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牌;三是在社区内建设儿童友好步行路径,建设人非共板高差隔离步行径,将行人与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进行分隔,保障儿童出行安全,探索建设社区儿童“住所—学校通学路”,配置摄像头,在保证儿童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倡导学龄儿童独立上学放学;四是探索新建建筑尤其是新建住宅“空中花园”建设,将儿童活动空间设置在二楼,机动车出行空间设置在一楼,实现人车空间分隔,保障儿童人身安全;五是探索社区内机关、公办学校等非盈利文体设施在非上班及上学时间向公众开放,通过改造机关、公办学校文体设施围栏,形成办公及上学时间机关及学校文体设施对校外封闭,非办公及上学时间办公场所及课室封闭,文体设施对社会开放的机制。

社区社会服务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工站的作用,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儿童社会服务供给网络,有效利用佛山社会工作资源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佛山社会工作行业在社工站建设和运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批社会工作人才。佛山市可利用社会工作资源,推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合力开展儿童社会服务,形成多领域、多专业、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落实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政策。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方面,“1米高度看世界”儿童视角不仅可以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领域,还可应用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领域。引入儿童视角有利于因材施教、满足儿童的需求,保障儿童权利,杜绝将成年人的想法强加到儿童身上的行为,将“儿童作为完整的人”的理念落实到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实践中。

(三)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指出:“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指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权利的城市、城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政府体系;在这些城市或社区,儿童的心声、需求、优先事项和权利是当地公共政策、程序、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需要从政策制度、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方面统筹推进。政策制度方面,可出台长期规划《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22—2035)》,制定《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各部门分工按时间表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方面,拟定《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规划》及《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指引》,同时将《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指引》细化为《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图书馆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医院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出行系统建设指引》《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实践基地建设指引》《佛山市母婴室建设标准》《佛山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九大领域建设指引和标准,将公园、图书馆、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适儿化改造,新建相关公共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九大领域建设指引和标准。

公共服务方面,出台佛山市儿童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拟定《佛山市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建设指南》,整合家庭、社区、学校资源,在家庭、学校及社区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儿童性教育、托育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等公共服务,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及优质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例如电视、报纸、广播,对儿童友好型城市进行宣传,同时在微博、哔哩哔哩网站等儿童青少年关注的平台对儿童友好型城市进行宣传,有针对性地播放受众为儿童的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视频。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向家长推送增强儿童权利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及育儿技巧的文章。

食品安全方面,佛山市应当厘清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配餐制度》《佛山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保障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六、结语

随着我国新生人口的减少,城市间开始展开人才争夺战,各地争相降低落户门槛。在“三孩”政策及“双减”政策背景下,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营造儿童友好氛围,成为各城市争取人才、优化人口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本文归纳和探讨海内外不同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经验,梳理佛山家长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看法,有利于佛山市及我国其他城市完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规划和儿童友好法规制度建设,从家庭、社区及城市三个层次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有利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完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未来五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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