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不同文献来源的多种解释
——关于城市紫线概念的源头误导

2023-09-13 04:42余颖肖云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3年25期
关键词:第一版控制性城市规划

余颖 肖云*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历史文化遗产是宝贵的文化财富,它极大地提升了一个民族的历史认同感,让人们更好地理解过去、思考现在和未来。并且历史文化遗产还可以促进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开拓新的文化视野,丰富民族文化。并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1]。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

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区外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国家建设部于2003年12月颁布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紫线是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区外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但在实际划定过程中,却常常把除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区外历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历史文化遗产要素划入城市紫线,这给城市紫线的划定带来困扰。本文例举把除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区外历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历史文化遗产要素划入城市紫线的案例,并结合部门规章《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教科书《城市规划原理》和其他城乡规划学科的教科书中对城市紫线的定义,试图从源头探析错误原因。

1 实践过程中的城市紫线之误

1.1 城市紫线概念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建设部令第1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城市紫线的定义,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3]。

概念清晰表明,城市紫线是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区外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没有包含独立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界线。

1.2 相关错误案例

在实际的城市紫线划定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把文保单位也划入城市紫线、未将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划入城市紫线等问题。下文将列举一些实际项目,以反映城市紫线划定中出现的问题。

1.2.1 把文保单位划入城市紫线

经常德市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中的中心城区“四线”划定图(如图1所示)中,紫线的位置是按照宋代碑刻、铁经幢和葵花井等位置来划定的。但结合文本,发现宋代碑刻、铁经幢和葵花井均是文保单位。

该案例的紫线划定与《管理办法》相矛盾,将文保单位划入城市紫线。

1.2.2 未把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划入城市紫线

经上海市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的上海市域绿线蓝线紫线规划控制图(如图2所示)中,根据图例可以发现其将紫线按照历史文化风貌区和第1至4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在文本内容中,其将历史文化风貌区等同于历史文化街区,则这一点上与《管理办法》相一致。

图2 上海市域绿线蓝线紫线规划控制图

而文本中历史建筑名录将历史建筑分为优秀历史建筑(共5批1058处)、保留历史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但通过图纸可以发现只把优秀历史建筑的第1至4批划入紫线,而优秀历史建筑的第5批的426处历史建筑则未能得到紫线的保护。

1.3 小结

《管理办法》自2003年就已颁布,这部部门规章将城市紫线的概念定义明晰,但通过前文相关实际项目可知,广大从业人员在划定城市紫线的过程中仍会犯错,且紫线划定非常随意率性,将原本不用划入的文保单位划入紫线,以及实际划定中犯此错误的项目众多。规划理念可以天马行空,而规划划定和管理必须依法依规、精准到位,扩大或漏失城市紫线的概念,城市紫线的管理又要如何依法施行?

2 误区探源

城市紫线为何会出现前文中提及的错误,这个问题值得深入探究。

首先,划定城市紫线的是在一线工作的城乡规划从业人员,在尚未工作之前,大部分人会在学校接受专业教育。作为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读的教科书会不会出现错误,从而从源头进行误导?最先让人想到的教科书必然是《城市规划原理》,这本教科书是广大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必学的教科书,它会不会出现错误?带着困惑,对《城市规划原理》中出现与紫线有关内容进行探究。

因《管理办法》于2003年颁布,《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的时间是2001年6月,其时间在《管理办法》颁布之前。而最新版《城市规划原理》版次时间是2010年9月,即第四版。所以本次探究的是《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

2.1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中与紫线有关的概念

在由中建工出版社于2017年11月第65次印刷的《城市规划原理》(2010年9月第四版)教科书中,共有五处提到城市紫线,分别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章节之中。其中有一处定义符合《管理办法》,其它四处还另外“定义了”两个概念:“文物用地控制线”、“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

2.1.1 总体规划章节

在该章节表13-4-2中,对城市紫线的定义与《管理办法》中一致,定义正确(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规划原理》表13-4-2

但在此表前的表13-4-1(如图4所示)中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区”包含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并将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与历史文化街区并列为限制建设区,说明“历史文化保护区”包含独立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它的建控区,为后面的误导打下伏笔。

图4 《城市规划原理》表13-4-1

2.1.2 控制性详细规划章节

在该章节第310页(如图5所示)、第311页(如图6所示)和第313页(如图7所示)将城市紫线定义为“文物用地控制线”。根据其定义,首先让人认为独立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区是城市紫线;其次,历史文化街区内有大量的传统风貌建筑与其它建筑,其用地不可能是文物用地,因而引导人们认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线不是城市紫线;再者,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历史建筑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其用地也不是文物用地,进一步引导人们认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界线不是城市紫线。因而此些内容只能让人理解为,“文物用地控制线”即城市紫线只能是文保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用地边界线。

图5 《城市规划原理》第310页

图6 《城市规划原理》第311页

图7 《城市规划原理》第313页

在该章节表14-2-1中(如图8所示),此处又将城市紫线定义为“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但前文提及的总规章节表13-4-1中明确表明“历史文化保护区”概念中,它包含独立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它的建控区。因而,此定义也表明城市紫线包含独立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文保单位保护界线。

图8 《城市规划原理》表14-2-1

2.2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参考书目中与紫线有关的概念

根据前文分析,《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将紫线表述成文物用地控制线、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主要分布在第14章。该章节的参考书目会不会出现错误,从而导致《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出现错误? 根据《城市规划原理》参考文献第710页(如图9所示)可以发现第14章参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年)。

图9 《城市规划原理》第710页

《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年)是于2005年7月第一次印刷的第一版。在其表3-1规划控制线一览表(如图10所示)中也将紫线的线形作用定义为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这与《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如出一辙。

图10 《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第34页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的表3-1规划控制线一览表中,关于绿线的线形作用是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边界线。但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建设部令第112号)中对城市绿线的定义: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4]。由此可见,该书不仅仅对城市紫线的定义有误,且对城市绿线的定义也有误。《城市规划原理》同样沿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对城市绿线线形作用的定义。

同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表3-1规划控制线一览表(如图11所示)中将紫线的线形作用定义为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由此可见,《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08年第二版)产生了影响。

图11 《控制性详细规划》(08年第二版)第35页

2.3 其他现有规划教材中与紫线有关的概念

2021年9月16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建人函〔2021〕36号),在该通知的附件 “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适用城乡规划专业教科书的目录中,与控规有关的教科书分别是《城市规划原理》(第五版)、《详细规划》(第二版)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版),但这三本均尚未出版,所以只能查阅当前已出版的《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2019年第一版)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2011年第一版)。

2.3.1 《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2019年第一版)

在该书第37页(如图12所示)将紫线表述成文物保护紫线,在第38页图2-9中国软件谷东片紫线规划图中(如图13所示)其图例却显示为文物实体线和文物保护线。

图12 《详细规划》第37页

图13 《详细规划》第38页

以及在该书第48页(如图14所示)、第50页(如图15所示)和第54页(如图16所示)均将紫线表述成文物用地控制线。

图14 《详细规划》第48页

图15 《详细规划》第50页

图16 《详细规划》第54页

查阅该书第二章的参考书目(如图17所示)可以发现,第二章的编写也参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

图17 《详细规划》第62页

2.3.2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2011年第一版)

在该书第42页(如图18所示)和第44页中(如图19所示),均将城市紫线表述为文物用地控制线。

图18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第一版)第042页

图19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第一版)第044页

在该书的表3-1-1规划控制线一览表(如图20所示),同样将紫线的线形作用定义为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

图20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第一版)表3-1-1

2.4 小结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控制性详细规划》(05年第一版)、《控制性详细规划》(08年第二版)、《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19年第一版)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11年第一版)均将城市紫线定义错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城市规划原理》将会出版第五版,《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工出版社,11年第一版)将会出第二版,尚在编写和修订的教科书按常规习惯会沿用之前已发行出版并被广大院校使用的教科书。若再不重视之前教科书中与城市紫线表述有关的错误,那么错误将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一错再错。

3 结语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紫线的定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有大量的专业工作者把文保单位划入其中,这是一种错划,而根本原因从使用最广泛的教科书来说是《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从最初源头开始出错的教科书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年),因而诸多教科书以此为参考也出现了错误。为避免对广大从业者继续误导,修改教科书中对紫线表述有误之处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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