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峰:红色教授 廉洁楷模

2023-09-22 09:06霍彦明
党史文汇 2023年8期
关键词:冀南议长边区

霍彦明

杨秀峰(1897—1983),河北迁安人。青年时代开始从事文化启蒙活动,参加了五四、五卅等革命运动,积极投身于反帝反封建的斗争。1929年赴法国留学,翌年在法国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回国后,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份从事革命活动,积极参加了一二九运动,被青年学生誉为“红色教授”。1937年全民族抗战爆发后,杨秀峰投笔从戎,组建起冀西游击队,担任司令员,协助八路军创建冀西抗日根据地。1938年奉党的指示,率部出师冀南,参加开辟冀南平原抗日根据地,组建了冀南行政主任公署。1941年8月,在辽县(今左权县)桐峪镇召开的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上当选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他从教授到司令员,从行署主任到边区政府主席,舍生忘死,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在下属当中更是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1939年邓小平由太行赴延安途中,在谈到杨秀峰时,称赞他:“‘文官不爱钱,武臣不怕死’——杨兼而有之!”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抗战到底”

1938年5月,杨秀峰由辽县(今左权县)西河头村出发,以冀西民军司令的身份,借募集棉花、棉衣为名来到冀南,取得“国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保定行营民训处冀西民训特派员”的合法职务和河北省政府委员的公开身份。1938年8月,冀南军政委员会筹委会召开20余县代表大会,成立冀南行政主任公署,会议选举杨秀峰为行署主任。行署成立不久,杨秀峰即根据毛泽东对新政府成立后关于组织廉洁政府的工作指示,制定了八大施政方针,其中第四条即为“建立民主的廉洁的有工作能力的各级抗日政府,严惩贪官污吏”。肃贪倡廉,刷新吏治,杨秀峰首先从自身做起。

冀南根据地开创之初,正值抗日战争最为艰难困苦的年代,杨秀峰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和根据地干部一起節衣缩食,一再降低生活津贴标准。行署成立前,县级工作人员每月津贴为5至20元。行署成立后,一律降至5元。1939年7月1日,行署根据当时群众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再一次降为4元、3元、2元三级津贴制。一次,有工作人员抱怨吃不饱饭,杨秀峰对大家说:“这位同志的抱怨是不对的,现在不是吃饱吃不饱的问题,而是,饿死饿不死的问题。群众和我们一样苦,只要饿不死,还有一口气,就要抗战到底。”当时40多岁的杨秀峰不要任何额外照顾,同大家吃一样的饭菜,常常和行署的干部一起蹲在风沙弥漫的露天地里就餐。

“自己作出的规定自己不执行,怎能说服群众”

杨秀峰不但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也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搞特殊。1939年冬季的一天,杨秀峰夫人、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秘书长孙文淑托在北平的一位朋友买了一支钢笔,心情非常激动。原来,卢沟桥事变后,她和丈夫投笔从戎,来到太行山抗日前线。在一次战斗中,她将从北平带来的钢笔丢失。从此,工作、学习很不方便。这天,她收到这位朋友为她买的大金星钢笔,自然欣喜若狂,爱不释手。但她随即犯了愁,原来收到钢笔时一看花了12元,因为当时实行供给制,一时去哪里拿这么多钱呢?她嫌贵,想退回去。恰好这时行署管财务的小王来给大家发津贴。他一听这事就建议从每月的津贴费用中扣除,于是,她写了借据,小王准备上流水账。很快,就被杨秀峰发现了。

“小王同志,弄虚作假可不是革命同志应有的品质。”杨秀峰严厉地说:“我反复向你交待过,杜绝任何人挪用公款,你怎么能随便做主借给孙文淑公款呢?”小王申辩说:“杨主任,孙秘书长工作那么忙,很需要一支钢笔,我想工作团下乡了,先从工作团的办公费用借支……”杨秀峰问:“这12元公款现在哪里?”小王说:“钱还在我这里……”杨秀峰严肃地说:“公款一分不能动!原则上的事不能有半点含糊,孙文淑是我的家属,又是领导干部,更不能有丝毫的特殊。你可不能帮倒忙,今后再出现类似事情,我要处分你!”

随后,他将孙文淑叫到自己办公室批评:“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是让鬼迷了心窍了?竟敢挪用公款,带头破坏机关制度,你这是成心毁掉自己!”她面对突如其来的批评委屈地说:“你听我解释,今天,我收到托北平朋友买的钢笔时,也嫌贵,想退回去,可是……”他立即打断:“你不从主观上认识挪用公款的错误,反而把责任推到同志们身上,难道这张借据是同志们按着你的手写的?”他接着声色俱厉道:“行署有规定,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你知道不?”孙文淑小声说:“知道。”

他说:“你这不是明知故犯吗?这支笔必须退!”最后语重心长地说:“文淑同志,我的话有的虽然不中听,但我是为党的事业,为了你啊!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难道你不懂吗?党把领导冀南根据地抗日工作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可不能乱用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谋取个人的私利,不能让党的声誉玷污上点滴灰尘,你说对吗?”她内疚地哭了,立即将钢笔退了回去。

1942年,杨秀峰把儿子从敌占区接到太行抗日根据地。儿子生日那天,工作人员设法找来两斤面,包了一顿素饺子。他检查工作回来,见到儿子,非常高兴。吃饭时,工作人员端来饺子,他马上问:“今天食堂吃饺子吗?”当他听说不是时立即叫工作人员把饺子端走。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天是孩子生日,就让吃了吧。”他严肃地说:“我身为领导干部,自己作出的规定自己不执行,家里人都说不服,怎能说服群众。”最后把饺子送给伤病员吃了。

“客饭是招待客人的,不是招待我的”

1941年冬,已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的杨秀峰陪同边区参议会议长申伯纯来边区视察。他一边向申伯纯汇报边区政府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一边仔细倾听申议长对边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意见。

说来二人是老朋友了,早在卢沟桥事变后就认识的。申伯纯原在西北军杨虎城部任交际处处长,七七事变后任国民党河北省游击总司令部政治部代理主任,之后又任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议长。此行是首次到边区政府来视察议事,朋友相见,杨秀峰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

边区政府食堂非常简陋,两暗一明的简易食堂,左侧是厨房。杨秀峰陪同申伯纯步入食堂时已是中午时分,取饭处已有人在那里打饭,食堂里摆着几张粗木方桌和条凳,陆续坐满了人。二人便分宾主坐定。按规定,边区政府主席应享受中灶待遇。可申伯纯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食堂既不像中灶,更不像招待客人的餐厅,分明是机关大灶食堂。想到此,申议长问:“平时你和机关里来的客人都在这里就餐?”杨秀峰笑着说:“对,就在这里!您终日操劳,今天可得吃饱吃好。”随即向厨师示意上饭菜。

不一会儿,勤务员将饭菜端来:一盘土豆丝炒肉,一碗鸡蛋、海米、木耳做的三鲜汤,还有几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这在边区政府食堂是很少见的美味佳肴。杨秀峰说:“申议长,边区政府招待客人非常简单,一饭一菜一汤,请多包涵。”申伯纯说:“哪里,哪里,杨主席过谦了。常言道,充饥是好饭,更何况有细面精肉?”但见杨秀峰桌前还是空荡荡的,忙说:“不急,等你的饭菜端上来,咱们一块儿吃。”杨秀峰笑了笑说:“申议长不必客气,边区政府食堂实行分餐制,我的饭菜马上就到。”

话音刚落饭菜端来后申伯纯一看愣住了。只见杨秀峰面前摆的是白水煮土豆和小米干饭。便按捺不住感情的冲动嗔怪:“秀峰同志,你用土豆炒肉、白面馒头招待我,而你自己却吃这个?”杨秀峰淡然地说:“申议长,别介意,你到边区来是客人,那土豆炒肉白面馒头是招待客人的,不是招待我的,你尽管吃好了。”

楊秀峰当选边区政府主席后,为自己制定的约法五章中就明文写着:凡客均不作陪。党政军各界几乎人人皆知,为此事,有同志当面批评他太“不近人情”,而他听后从不申辩,总是付之一笑。他认为,在抗战最艰苦的时期,办事就应精打细算,应当把每一个铜板掰成两半儿花,不能浪费公家一文钱。

“《办法》就是法律,必须严格执行”

冀太联办成立后,特别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后,随着边区各种政策法令的颁布实施,根据地的民主政权逐步走向统一,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为进一步落实边区政府施政纲领中关于建立“廉洁政府,肃清贪污浪费”的宗旨,1942年2月,杨秀峰在边区最艰苦岁月中,领导制定并颁布《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办法》全文15条,其中明文规定:“贪污500以上者处以死刑。”当时的500元,按市价大约可购买小米5000斤。还规定,凡有以下行为、贪污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1. 吞没克扣公款公粮公产者;2. 购买军用品、卫生器材及一切物品中舞弊者;3. 倒卖公粮公物公产以自肥者;4. 凭借势力勒索、强占、敲诈财物者;5. 以公用舟车、马匹等运输力装运违禁物品或偷漏税物者;6. 受贿徇私包庇者。

为使《办法》既起到震慑和惩戒贪污腐败作用,又防止在执行中发生偏差,草菅人命,杨秀峰强调要严格依法办案,定案要准确,证据要确凿,处理重大贪污案件“非经边区高等法院或该院明令委托之机关核准不得执行”。并规定“在抗日政府成立之前的贪污行为,不得追诉”“陷害、诬告他人的,依法从重处理”。杨秀峰告诫各级干部,《办法》就是边区的法律,必须严格执行。

由于《办法》典刑严厉,颁布后在边区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各方面的坚决支持。邓小平在讲到严惩贪污时,对《办法》中“贪污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予以充分肯定,从而使边区政府掀起一股清廉之风,在老百姓中,得到广泛支持和拥护。

全民族抗战时期,我党领导晋冀鲁豫边区人民走出一条民主法治之路,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了清廉政府。至今,走进太行山,仍能听到群众用淳朴的左权民歌小调在传唱:

边区好,边区好,杨秀峰主席好领导;民主政府为人民,山高水长人欢笑……

(责编 张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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