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或式微: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发展研究

2023-10-25 06:00吕春辉
中国成人教育 2023年14期
关键词:培训中心高校教师师资

○吕春辉

高校教师素质直接影响高等教育质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素质提升离不开入职后的进一步培训,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多层级的高校教师培训体系,其中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常见简称有“高师中心”“师培中心”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近10 年来,随着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创设与发展、网络学习资源和方式的丰富、社会机构参与高校教师培训等,高校教师培训体系呈现了新格局,高师中心的地位和角色不断淡化,但学界对其的研究寥寥无几,缺乏重视。本文尝试对高师中心这一培训机构进行探讨,并以广西高师中心为例,审视其功能和发展,以进一步推进高师中心的改革,为建设和完善区域高校教师培训体系提供参考。

一、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概况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统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前身为“高等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依照《国家教委关于建立高等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培训点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于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之后,为了拓展高校师资培训领域,更名为“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高师中心不仅受省教育厅和所在大学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武汉中心和全国各片区中心的协调指导。高师中心,不仅是各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的主要基地,还从事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此时的高校教师培训体系主要由三级构成,即“国家——大区——省级”,具有鲜明行政主导、集权统一的特点,“加强了经费投入,促进了资源整合,扩大了培训范围,提高了培训效率,使得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得以有效落实和便捷管理”[1],高师中心是其中最重要、最基层的组织实施机构。

高师中心在近40 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不同模式和特点。

1.在挂靠单位上,大部分高师中心依托地方师范大学,个别高师中心依托综合性大学,如陕西、山西高师中心等分别挂靠西北大学、山西大学,上海高师中心于2014 年并入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个别省份未设立高师中心。

2.在建制上,大部分高师中心为所在单位的独立建制,一部分高师中心与所在单位的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有些合署办公的高师中心功能大为窄化,主要作为省培训任务的承接者,其他职能较为缺位和淡化。海南较为典型,海南师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挂靠海南高师中心,高师中心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确认和保留。此外,重庆高师中心与西南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西南大学培训学院合署,体现了多层级的混同。

3.合署办公的类型上,主要有几种类型:与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如内蒙古、山东、河南、浙江、湖北、甘肃;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如陕西、青海、江西;与教育学院合署,如福建、贵州、宁夏;与干部学院合署,如四川;与人力资源处合署,如江苏。由于机构的设置方式不同,高师中心的编制规模、职责定位、功能优势等存在一定差异。

4.在领导人选上,高师中心多由挂靠单位领导或教育厅领导担任主任,并设正处级专职副主任,部分高师中心由所在单位二级部门领导担任主任。

以广西为例,广西高师中心是广西教育厅的派出机构,其依托于广西师范大学,接受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双重领导,属自治区一级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其前身最早为“广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部”,成立于1984 年;1989 年,改为“广西高师师资培训中心”,附设于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1995 年,成为广西师范大学直接管理的二级部门,获得独立建制;1999 年,更名为“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高师中心以“融名家智慧育大国良师”的理念,开拓创新,追求卓越,贯通中心与国家、区域、省级等三级中心互动渠道,贯通与教育厅、全区高校人事师资部门互动渠道。2018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好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任务。广西高师中心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广西培训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广西分中心、广西教师资格认证服务指导中心、广西高等学校师资管理研究会秘书长单位。

二、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职能

高师中心自20 世纪80 年代成立以来,其具体任务主要是,受教育厅委托,制定全省高校师资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担负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其他培训任务,为全省各类高校服务;组织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调研,总结和交流师资队伍建设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在大区中心的领导下,参与大区的协作培训;承担教育厅和挂靠单位下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认定等相关工作等。在历史实践中,有些高师中心的职能发生了调整和变化,表现为四种类型:(1)稳定型,与传统职能、任务较为一致。(2)拓展型,在传统职能的基础上有所拓展丰富,如山东高师中心负责举办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这对高师中心加强资源整合、发挥培训优势具有积极意义。(3)升格型,高师中心作为培训实体的地位得到强化,如北京高师中心不仅承担北京地区高校师资相关培训任务,还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齐全、丰富。(4)弱化型,高师中心与其他机构合署、合并,是全省高校教师培训任务承接基地之一,高校教师培训也仅是所在部门的众多培训任务之一。

具体以广西高师中心为例。广西高师中心在传统功能上,经过多年的探索,基本形成了“组织、认证、培训、研究、共享、服务”的六位一体的功能体系。上述六个功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推进区域高校教师发展,虽稍有交叉,但总体上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有机整体。

1.组织协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广西高师中心对全区各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保持同各高校人事师资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全国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密切联系,协助各高校人事师资部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训计划。如作为广西高等学校师资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单位,每年召开年会,交流研究成果和管理经验,互通信息,提出任务;组织广西高校师资队伍调研座谈会,围绕高校教师队伍现状、绩效评价、教师培训及专业发展等进行研讨。

2.认证平台。承接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服务工作。2020 年,广西高师中心指导全区教师资格实体认定部门完成了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认定通过5 万多人。配合广西招生考试院完成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考务组织工作,以及全区评卷工作和试卷分析。同时,推进了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首次实行了题卡分离的机试评卷模式。

3.培训平台。培训是高师中心的最基本职能。为落实教育厅任务,对接院校需求,广西高师中心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目前的培训项目类型主要有岗前培训、青教计划、千骨计划、国培项目、中短期培训、访问学者等。(1)岗前培训。这是培训模块最重要的项目。近年来,广西高师中心每年组织广西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培近一万人,分设10 多个教学点,集中培训为期10 天左右。项目旨在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理念,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2)青教计划。为助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广西高师中心于2014 年启动了该项目,围绕高校和教师发展需要,精选授课专家,形成了“理论视野——导师指导——在线学习——随堂听课——微课比赛”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为广西高校培养了近8000 名青年教师。(3)“千骨计划”。2017 年颁布的《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在全区高校遴选培育1000 名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广西高师中心负责“千骨计划”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各期培养对象的遴选、培养、考核方案。(4)国培项目。广西高师中心连续承办教育部的“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每期100 人,培训周期为半年,采取“专家讲学+ 教学观摩+ 教学实践+ 返岗教研+ 导师指导+ 网络在线学习+ 反思总结”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为教师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5)中短期培训。一类是对接教育厅、人社厅的项目,如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培训、广西中青年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广西高校人事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另一类是对接学校的项目,广西高师中心因校施培,一校一案,为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等各类院校提供培训。2022年,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举办了全校性和分学院的各类培训近10 项。

4.研究平台。将调查研究与培训事业融为一体。先后多次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以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为主体的调查研究,深入高等院校与一线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交流、座谈,了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培训需求,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政策提供了依据。承担了教育厅委托的重点课题并负责推进《广西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组织推进全区高校会员单位申报广西高校师资管理研究会课题,2020 年立项课题30 多项,有力地推动了广西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工作。

5.共享资源。随着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及各省分中心的相继成立,我国高校教师培训发展也进入“网络时代”。广西高师中心作为省分中心挂靠单位,整合区内外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线上资源,完善现有网站数据库,为高校教师提供专题讲座、示范课程、优秀案例、教学素材等线上资源。

6.信息服务。广西高校中心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广西区)日常管理工作。2020 年指导全区高校为4600 多名新入职教师建立电子档案,完成6.6 万多名高校教师信息动态更新,为上级部门教育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整理和完善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为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体导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系统打下了基础;组织全区高校系统管理相关人员赴华中师范大学参加了“全区国家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推进了全区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三、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困境与机遇

进入21 世纪后,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传统的行政化、集中化的高校教师培训开始遭遇发展瓶颈。有学者分析高师中心时谈道:“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停滞不前,明显滞后于现代高等教育对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的需求。”[2]高师中心的合署、融合、转型等不同发展历程,事实上也显示了高师中心的不同发展选择。面向未来,需要对高师中心的困境与机遇进行梳理分析。

(一)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困境

1.传统管理体制的制约。双重领导难题。高师中心受教育厅和挂靠单位双重领导,但后两者有不同的定位追求,教育厅更关注全省教师发展和培训任务落实,挂靠单位更关注本校的利益、声誉和投入产出。这使得高师中心在定位和决策上遭遇难题,人员和经费也相应受到影响。一些省份强化了教育厅领导,高师中心成为省内教师培训专门机构的组成部分,重视宏观的调研、培训功能等;一些省份强化了挂靠单位领导,高师中心成为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的组成部分,主要作为省培训任务承接单位,宏观功能大为淡化。

对接部门繁多。作为教育厅直属的高校教师培训机构,高师中心对接的教育厅处室较多,归口不明,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等与此高度相关,其他处室也会安排培训任务,由此造成缺乏总体设计。《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高师中心的培训对象较为庞杂,既可以指专业教师,亦可以指高校教职工,还涉及不同类型层次高校。这就影响了专业化的发展。

政策调整滞后。较长时间以来,各级教育行政和主管部门总体上还是维持原有的高校师资培训政策和模式。《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自1997 年颁布以来,20 多年未修订,其中的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培训方式为“集中授课为主”,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为主”等,这些早已不符合现实需求。由高师中心组织的集中岗前培训,存在培训“目标缺乏针对性”“内容缺乏多样性”“方式缺乏灵活性”“评价缺乏发展性”等不足[3],“遭遇不少批评”[4]。

2.高等教育发展的冲击。教师培训需求的复杂化。1962 年,美国密歇根大学创建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理论、教学学术理论等得到快速发展和社会认可,并在21 世纪初引入中国。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教师规模增加,大量高校教师并没有接受过师范教育。教师发展理念的深入,培训内容从关注教学能力,拓展到科研能力,再到全面发展,还涉及从职前延伸到职后、从通识性拓展到学科性。这些都使得教师培训变得多样化、专业化、复杂化。按照以往的管理和培训模式,高师中心难以承接全部的培训任务。

新兴培训机构的涌现。2012 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启动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随后,高校陆续设立了教师教学(教学)发展中心。此举激发了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迅速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层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培训教师方面具有特定优势,更有针对性,更适合本校情况。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也不断辐射服务其他学校。2018 年,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长期处于低潮的基层教学组织得到了关注,国家越来越重视院系、基层教研室在教师发展中的学科价值、归属价值,由此形成了新的一个培训层级。此外,网络学习资源、社会培训机构等,也为高校教师培训提供了选择。这些都削减了高师中心培训的影响。

(二)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机遇

1.区域高校教师培训的推动需求。虽然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但其更多关注本校发展,从区域的视角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仍然是客观所需要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 年工作要点》指出“指导各省域、区域和行业性教师教学发展联盟机构建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1 年工作要点》指出“完善国家、省、高校三级立体化网络体系,完善培训平台和运行机制”。近年来,出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整体提升的目的,各类型各区域的教师发展联盟不断成立,如中国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全国应用型高校教师发展联盟、西北地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盟、西南地区高校外语教师发展联盟、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胶东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等。高师中心是连接国家、大区、省级、高校的重要渠道,具有先天优势和历史优势,可以在其中发挥引领和组织作用,推动区域高校教师发展和创新。如浙江高师中心作为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盟秘书长单位,有助于避免“不少联盟也出现了在建立的前几年活跃度较高,随后慢慢弱化,发挥作用越来越小的现象”[5]。

2.区域高校教师培训的实施需求。虽然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总体上获得了巨大发展,但各区域、各高校之间存在不平衡。西部地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协调和推动,存在诸多问题,在机构建制上,没有独立建制、职能不明确、专兼职队伍力量薄弱;在职能模块上,职能发挥不充分,咨询指导等功能不到位;在培训实施上,培训任务重,培训形式单一,培训覆盖面不全等;一些新升本院校、民办院校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则举步维艰,得不到学校重视,亦不知如何开展工作,需要资源和制度上的支持。这些都需要高师中心从省级的层面继续和进一步发挥作用,一方面要推动薄弱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另一方面要承担落实一些具体的培训任务。

四、省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超越与展望

展望未来,作为独立的高师中心,需要加强建设,提高综合实力,服务地方教师培训,应对现实的挑战和变化。以广西高师为例,可以从四个方面展开。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优化职能定位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高师中心现有基础上,赋予其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完善实体建制,建设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技术等学科背景的专兼职队伍,提高其专业性、学术性、独立性。深化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既服务于上级主管机构,又服务于广大高校和教师。整合对接处室相关培训教师发展、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任务,统筹高职高专、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培训,加大对民办高校的专项培训。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以项目带经费,全方位提高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质量。如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政策研究、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与服务管理的专业机构,在保障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对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事业进行顶层设计、提供决策咨询,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管理与指导。

(二)加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和协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赋予高师中心在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指导和协调的职能。目前,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设置较为多样,或独立设置,或设在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等,与上级对接业务也有教育厅的高教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等,并没有专门对口的管理部门。高师中心的基础和性质最适合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广西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展的时间较短,仍处于探索阶段”[6],高职高专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更为薄弱。可由广西高师中心牵头组织组建广西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协同发展、资源共享、组织研究、信息交流等。一方面积极发挥高水平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辐射作用,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薄弱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做好帮扶。通过专项经费、专项建设、专项评估、示范中心遴选、优秀项目活动表彰、编印动态简报等,鼓励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因地制宜、灵活创新、特色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机制健全的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体系。

(三)完善区域高校教师培训体系

高师中心直接实施的培训项目规模、类型有限,需要推动和指导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完善广西高校教师培训体系,并推动“学校——学院——学系教研室”的内部培训体系。西部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当前,全国各地纷纷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广西“外引”没有优势,加大“内培”则是较为现实、主动的发展举措,因此建立先进、完善的高校教师培训和发展体系具有战略意义。这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意见》文件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激发中西部高等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广西高师中心应协同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全方位制定教师职前职后的培训规划,以面向全员、规范培训、分类提升、注重实效等为理念,并重视专业教师、教学管理干部等受培训效果提升,推动教师培训与教学技能比赛、教学科研评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的协调衔接。针对入职1—3 年的新教师,重视严格规范的岗前培训、校本培训,切实执行教研室传帮带和助教制度;入职4— 6 年的教师,重视教学技能技巧、科研能力、学科专业、教学艺术等综合能力的提升训练;入职7 年以上的教师,通过高级研修、国内外访学、挂职培训等途径,遴选培养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

(四)优化高师中心的培训项目

高师中心应着眼全区重要、急需的培训任务,不断完善和丰富自己承接的培训项目,提高专业性、示范性。(1)项目类型上,如全区专题、学科类的培训,发挥规模效应;高端培训类,提升区域竞争力;对薄弱学校进行的培训,一校一策。(2)培训理念上,重视成人学习理论,取向上重视“独立的自我概念、丰富的个体经验”,目标上重视“实现自我概念和个体经验的积极持续的变化”,动机上重视“基于问题和现实需求的内部驱动”,途径上重视“与协作学习并联的自我指导学习”[7]。参考唐纳德·L·柯克帕特里克等的“反应、学习、行为、结果”四级评估模式[8],提高评估效果。(3)在培训模式上,方法应灵活实用,重视项目库、课程库、资源库的积累,满足不同高校、不同学科、不同阶段教师的提升需求。(4)加大岗前培训的改革。这是最基础性、覆盖面最广的项目。突破原有模式限制,将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脱钩,缩减“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时,重视网络课程资源、教学方式的价值,对专业教师、行政教辅、辅导员等不同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回应教师的实践需求,以培养实践能力、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避免大班教学、单纯的知识灌输,发挥高水平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设计和承接培训的作用,重视高师中心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的衔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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