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带标记被动句式拾遗

2023-11-03 04:47吴梦菲
名家名作 2023年19期
关键词:经卷佛经被动式

吴梦菲

《百喻经》是从《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摘录譬喻类的故事汇集而成的,学界普遍认为由大乘法师僧伽斯那整理编撰,由其弟子求那毗地于公元492 年译入我国。该经书出于传教目的,语言四字较多、通俗易懂。佛经一类属于译本,或多或少受到梵语的影响,可能与当时白话使用情况有所误差,但《百喻经》是南朝时期珍贵的白话语料,是一部值得研究的近代汉语过渡时期的重要文献。

以《百喻经》语言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众多,亦有研究《百喻经》被动句式的研究成果,柳士镇《〈百喻经〉中的被动句式》对经书中的大部分被动句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四类被动句式——“为”字式、“被”字式、“为……所”式、“为……之所”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柳先生后亦有学者对《百喻经》被动式落笔探讨。然前人之述备矣,邹德雄《〈百喻经〉若干语法现象初探》对其被动句式略带分析;郭瑞平《〈百喻经〉虚词研究》在介词分析板块概括性地总结了经书中的被动句式特点,但未进行详解。事实上古汉语中的带标记被动句式主要还有“见”字式、“于”字式等,《百喻经》中仍有“见”字式,而“于”字式消失,私以为该现象亦值得分析。

本文参考大藏经版《百喻经》,欲对此书中带标记被动式进行定量的特点详解,重点对该书被动式研究进行补充说明。整理得出经书中带标记的被动句式主要有以下几类:“见”字式、“被”字式、“为”字式(包括“为……所”“为……之所”,二者并未有明显差异,故置一处)。其中“见”字式数量极少,“被”字式其次,“为”字式最多,而“于”字式虽未发现,但依旧列举出“于”字总量,形成对比,以供讨论。具体数量如下(见表1):

表1 《百喻经》中带标记被动句概括表

一、《百喻经》中“见”字被动式的式微

“见”字在《百喻经》中多为“看见”之意,仅有三例作为介词表示被动之意:

(1)我欲求道,愿见教授,使我立得。(《医与王女药令卒长大喻》)

(2)我谓空箧都无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箧中,莫见瞋也。(《宝箧镜喻》)

(3)由是之故,我得此马及以珍宝来投王国,若不见信,可遣往看。(《五百欢喜丸喻》)

《百喻经》中“见”字式被动句占比极小,这也符合学界对“见”字式的认知,即它源于战国时期,到魏晋时期已经衰落,而到《百喻经》成书时已是南北朝了。虽然“见”字式使用时间较短,但当今我们依旧可以看到“见+动”式的词,如“见谅”“见怪”,这也是“见”字式最常见的形式。

上古时期的“见”字式被动句有“见+动”式以及“见+动+于+宾”式。“见”的被动句式的特点是不能直接由“见”引出行为主动者,因此要与“于”的被动式相配合。《百喻经》中的例子均为“见+动”式,但都与传统的“见”字式有所区别。

(4)生孩六月,慈父见背(《陈情表》)

(5)才高见屈,遭时而然。(《论衡·自纪》)

(6)故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汙;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荀子·非十二子》)

如上,传统的“见”字式被动句后往往是单音节动词居多。但从形式上看例句(1)中“见”后为双音节动词,例句(2)(3)中“见”后为单音节动词。分析其原因,可从语篇实际运用的角度看。《百喻经》为南齐时译入的白话之作,多短句,且四字居多,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和谐,同时也符合汉语句式齐偶的偏向。“愿见教授”“莫见瞋也”“若不见信”,可以认为均是译者主动设计的结果。在其他的佛经中,我们亦能寻到“见+双音节动词”的例句为此印证:

(7)王惟罪深,必获重殃,叩头于地,愿见矜恕。(《中本起经卷上》)

(8)太子既圣且仁众所依附,而见远逐,故知男贱也。(《经律异相》)

再从语法观之,《百喻经》中的被动式例句(1)(2)(3)均有不同程度的省略。例句(1)“见教授”省略了受事主语“我”,“我”在前文出现,可以看作承前省。而例句(2)(3)与例句(1)区别极大。“莫见瞋也”可以意译成“不要生气”,被动句式似乎难以很好表达。原因在于以祈使句角度,句中省略的主语为“你”,而以“见瞋”角度看其受事主语为“我”,因为“见”字的使用暗含“我”被处置之意。“莫见瞋也”按原意应为“莫(我)见瞋(于你)也”,但实际语用的感受上却是“(你)莫见瞋”。

在文言文的语境下,“莫见瞋也”的确理解较困难,但放在白话语境下便不难解释了。“见”字式中的“见”字可能在语义演变过程中作为助词的“被动”含义逐渐淡化,“见瞋”在口语里慢慢与“嗔怪”“责怪”之意靠近,“我被处置”之义在使用时被忽略。因此“莫见瞋也”也就可以直接翻译成“莫要生气”而省略“被动”。例句(3)中“若不见信,可前往看”亦是此理。同样是“见信”,例句(6)来源于上古文言文,其“见信”的受事主语“君子”承前省,原为“君子不耻不见信”即“君子不以不被信任为耻辱”。而“若不见信”中“见”字被动意义淡化,“见信”约等于“相信”了。当今口语中常有“莫要见怪”“还请见谅”等“见”字被动式的运用,虽然我能意识到“见”的被动意义,但使用时常常将其等同于一般动词,这种情况可以从《百喻经》中看到一定的历史渊源。

二、《百喻经》中“于①此为简体字“于”,《百喻经》中所提简体字“于”皆为“於”。”字被动式的消失

郭锡良先生曾考察过“于”字的起源和发展[1],在甲骨文中便出现了“于”字式的被动句。不过他更偏向认为“于”字句不能算是真正的被动式,“于”引进的是动作适应的范围,是一种广义的处所。“于”字式到底算不算被动句式的问题在此便不加讨论了,权且用学界广泛认同的观点,把“于”字式当作被动式看待。唐钰明先生在《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2]中指出“于”字式在四朝中(先秦、西汉、东汉、六朝)占被动式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8%、27%、11%、1%,可见“于”字式在逐渐消亡。

在《百喻经》中,该情况更为极端,笔者几乎未找到“于”字式被动句。不过书中有一例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1)每常怖怯者,喻能以弱而制于强。(《五百欢喜丸喻》)

周怡露在《〈百喻经〉中“于”字用法研究》中把该例子归于“表示动作行为的施事者”。从形式上看,该句的确很像被动句式,且对比一番先秦例句:

(2)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孙子兵法·行军篇》)

(3)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荀子·荣辱》)

受此类典型例句的影响,“制于强”易被认为是“被强者制服”之意,故整句“喻能以弱而制于强”可以理解成“比喻能力因为弱小而被强者制服”,这样看好像很合理。然而联系前文可以发现,故事讲的是弱小之人误打误撞杀死狮子,按照隐喻的对应关系,其目标域的意义该为“以弱胜强”,故“制于强”中“于”的作用为引出动作行为的对象,而非“引出动作行为的施事者”。这个例子也给予我们启示,研究《百喻经》句义时,隐喻对应是一项判断正误的重要标准。

《百喻经》中,“于”字被动式完全让位给更强势的“被”字式、“为”字式(包括“为……所/之所”)。分析其原因,可能作为介词的“于”“从甲骨文时代到春秋战国已发展成为一个功能广泛的介词,能适用于非常广泛的语义系统……适应性广就必定带有模糊性,语言既有模糊度的要求,又往往要求明确”[3]。就像上文所提到的“制于强”一例,因“于”字用法多样,若不联系前文便会产生歧义,所以“于”字被动式逐渐被更清晰的形式取代。

不过《百喻经》中真的没一点“于”字式的影子吗?在语料整理时,笔者发现“为……之所”例句中有一“为于无常之所杀害”,此“于”作何解?该问题将在下文具体分析。

三、《百喻经》的“为于”

类“于”字式的句子出现在该句中:

(1)凡夫错解,便求世界有边无边及以众生有我无我,竟不能观众道之理,忽然命终,为于无常之所杀害,堕三恶道,如彼愚人推求摩尼为他所害。(《摩尼水窦喻》)

“为于无常之所杀害”是一句以“为……之所”为标志的被动句,这是容易判断的。而问题出在“于”充当了什么角色?帅志嵩在《汉译佛典“为A 所V”加强式的表现及其成因》[4]中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指出就像佛经中“之所”的“之”是为了音节要求,“于”字也是为了凑足音节而增加的。本文认同该观点,并且认为“为于”在佛经中有了一定组合性,二者共同成为句中介词成分。单《百喻经》中一例显得单薄,还需做进一步举例说明。

搜寻汉译佛经,笔者发现“为于”连用并不少见。且看例句:

(2)是故汝等,若见于彼/提婆达多/为于利养/①“/”用作停顿划分。之所危害,宜应舍弃贪求之事,审谛观察,当作是解,莫贪利养。(《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一》

(3)我村之中,兄弟二人在此而耕,同时为于/霹雳所杀,及以四牛/亦皆俱死,云何世尊而不觉知?(《大般涅槃经·卷中》)

例句(2)(3)亦是典型的被动句式,不同的是例句(3)单用“所”,“之所”和“所”字运用的差别同是音节原因,柳士镇(1987)详解过,不再赘述。而两句中的“为于”运用也符合“音节要求”一说,“为于利养/之所危害”“同时为于/霹雳所杀”都是偶音节节拍的句子,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和谐。此外,“为于”除了在被动句式里出现,亦在各类叙述句中扮演角色。例句如下:

(4)瞿迦梨比丘,为于舍利弗、目揵连所起诽谤心,浊心恶心故,死后即生波头摩狱。(《起世经卷第四》)

(5)其瞿迦梨比丘,为于舍利弗及目揵连边,起诽谤心、浊恶心已,死后即生彼波头摩地狱之中。(《起世因本经卷第四》)

(6)用是故,不中道为本际作证,是为于慈无所损,是为护等哀三昧,是为菩萨摩诃萨益于法,得所知,成其力,无所不觉。(《摩诃般若钞经卷第五》)

(7)其有智者见利倍多,便易其丝为于匹帛。(《大正句王经卷下》)

(8)有大慈哀众祐一切,为于众生作大依怙。(《佛说菩萨本行经卷上》)

(9)为于己利故,宜应自拥护。(《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三》)

(10)为于具眼者,宣明如此道。(《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

先看例句(4),因为句(4)意容易产生歧义,所以在另一版本中找寻了一致的内容,例句(5)仅供参照。例句(4)虽然有“为于……所”结构,但它并非被动句,而结合例(5)我们也能排除“所”字结构的可能。对比可知,“所”即“边”,是“处所”之意。那么“为于”的组合便不那么紧密了,“于”在此处可以用作引出处所的介词,而“为”与“故”构成此因果复句的前半个框架。

例句(6)“为于慈无所损”,同样是“为于……所”结构,但它也不是被动句。“为于”共同充当介词引出对象,“所”与“损”构成所字结构。这里的“为于”的组合性相当高,而“是为于慈无所损,是为护等哀三昧”符合音节整饬的现实要求。再看,例句(7)中“为于”同“匹帛”构成句子状语部分,例(8)、例(10)同理。例(9)“为”“于”组合成连词“为于”,与“故”构成了一个因果复句前半部分结构。而例(9)、例(10)取自佛经中的两则小偈,其音节要求不言而喻。

通过以上对“为于”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百喻经》中“为于……之所”结构中的“于”是因为音节要求而产生的,这也是许多汉译佛经共有的特点;2.“为于”组合在佛经中并不少见,有一定组合性,二者可共同构成介词引出对象;3.佛经中也存在“为”“于”并列但组合不紧密的情况,需做分辨。

对“为于”进行辨析之后,仍然还有一个小问题——为什么偏偏是“于”同“为”组合?简单推测,可能仍是上文提出的“于”字逐渐衰落的原因。“于”字的使用范围太广泛了,其广泛性和模糊性让它完美融入“为”字句中而不显突兀。

四、拾遗总结

对于《百喻经》中强势的被动句式,已有前辈做出成果,而本文关注《百喻经》中被动句的弱势群体。“见”字式式微不仅在于数量渐少,更在于其“见”字在口语中被动意义的淡出。“于”字式虽未在《百喻经》中出现,但它与“为”构成新的双音节介词“为于”,以新姿态遍布佛教经书。而“于”字与“为”的结合,始于音律,也源自“于”使用的广泛性和模糊性。最后,本文亦有明显缺陷,比如对于“为于”的训释经验不足显得草率,仅仅从几部佛经的例子中便得出结论,对同时期“文言文”中的“为于”并未进行相应考察,存在许多需要优化之处,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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