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2022 年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监测分析

2023-11-26 09:21雨,刘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23年5期
关键词:普陀区吸烟者公共场所

张 雨,刘 慧

烟草危害是目前全球面临的最大公共卫生威胁之一。我国每年因烟草导致100 多万人失去生命[1]。有研究表明,88.7%的慢性病高风险人群存在二手烟暴露[2]。吸烟也会导致严重的经济负担,2018 年我国归因于吸烟的直接经济负担高达8 26.3 亿元[3]。为了应对烟草流行、降低吸烟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各会员国于2003 年通过了《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 年3 月1 日正式施行;《条例》修正案于2017 年3 月1 日生效实施;2022 年10 月28 日《条例》再次修订,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 年10 月对辖区内108 个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普陀区控烟工作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上海市普陀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机构、餐饮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条例》修正案规定的13 类禁烟场所,共计108个监测点的环境监测以及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和拦截人员。

1.2 方法

1.2.1 抽样方法

根据《条例》规定的各类场所在全区的分布情况,采取方便抽样法,并使监测点尽量均匀分布在普陀区各个街道(镇)。在抽取的场所内采用偶遇抽样方法,抽取1 名管理员和10 名工作人员;采取随机拦截的方法,抽取10 名拦截人员。

1.2.2 调查方法

本次监测采用观察法和电子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员为经过统一培训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环境监测采用观察法:调查员以顾客身份进入场所指定区域观察30 min;记录场所该时段内的客流量、禁烟标志、控烟海报的张贴、控烟举报电话的设置、有无烟具、有无烟蒂、顾客和员工在此期间的吸烟行为及劝阻吸烟等情况。场所内的人员监测与该场所的环境监测同步完成。在每个监测点选择1 名管理者、10 名员工(不满10 名的按实际人数调查)及10 名拦截人员(年龄在15~69 岁;小学、托幼机构的拦截人员为学生家长,其余学校内拦截人员为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若场所内人数不足,则按最大人数进行调查。

1.3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统一的线上调查平台现场录入调查问卷。经过Excel 软件质控清洗后,应用SPSS 2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采用率(%)表示,统计推断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1.1 监测场所的基本情况

本监测共完成108 家公共场所的控烟环境监测。其中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11 家(10.2%)、卫生计生机构12 家(11.1%)、餐饮场所20 家(18.5%)、休闲娱乐场所21 家(19.4%)、酒店旅馆住宿场所8 家(7.4%)、体育文化及公共事业类场所8 家(7.4%)、政府机关事业单位8 家(7.4%)、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4 家(3.7%)、商业场所及楼宇12 家(11.1%)、生产型企业及公共交通工具4 家(3.7%)。

2.1.2 场所内人员的一般情况

本次场所内人员共调查2 052 人,其中工作人员有1 006 人(管理者109 人,工作人员897 人),拦截人员有1 046 人;男女比例接近0.85:1,年龄以30~49 岁居多(47.3%)。见表1。

表1 调查场所内人员的一般情况 [n(%)]

2.2 环境监测情况

2.2.1 控烟环境观察情况

在108 家监测场所中,98%以上的场所设置了控烟举报电话,100%的场所张贴了禁烟标识,所有场所室内均无吸烟室,有1 家场所设有烟具、5 家场所存在烟蒂;有68 家(63.0%)的场所配备控烟宣传资料,82 家(75.9%)有警示性图片。见表2。

表2 不同场所控烟环境的观察情况 [n(%)]

2.2.2 不同场所的吸烟情况

在30 min 时间内,观察发现有2 家餐饮场所、1 家体育健身场所、1 家休闲娱乐场所、1 家楼宇共计5 家场所内有人员使用烟草制品;有1 家餐饮场所、1 家休闲娱乐场所共计2 家场所内有人员使用电子烟产品。其中有2 家场所有人劝阻,其余场所均既无人劝阻也无人执法。

在1 046 个拦截人员中,有94 人在公共场所看到有人使用烟草制品,吸烟发生率为9.0%。其中42 人仅看到有人使用传统烟草、16 人仅看到有人使用电子烟、36 人两种烟草都有看到;36 人看到有人对使用烟草现象进行劝阻、58 人未看到劝阻,劝阻吸烟率为38.3%。1 006 名工作人员中有102 人在工作场所被动吸烟,二手烟发生率为10.1%。

2.3 场所内人员的监测情况

2.3.1 控烟知识的知晓情况

调查显示,79.0%的调查对象知晓“吸烟可以导致中风”,吸烟者的知晓率(73.3%)低于非吸烟者(80.0%)。对“过滤嘴不可以降低吸烟危害”这一健康知识,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知晓率均较低,总知晓率仅32.6%。对“被动吸烟并不比主动吸烟对健康危害小”的总知晓率为66.1%,吸烟者知晓率(54.4%)低于非吸烟者(69.7%)。有96.8%的调查对象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无烟环境的权利”。见表3。

表3 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控烟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n(%)]

2.3.2 电子烟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

在2022 年新增了电子烟相关知识的调查。结果显示,85.7%的调查对象认为“电子烟同样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77.8%的调查对象认为“电子烟同样会产生二手烟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有76.1%的调查对象认为“电子烟同样会成瘾”。对上述三个问题的知晓率吸烟者均低于非吸烟者(P<0.05)。对于“电子烟不可以帮助戒烟”这个健康知识,吸烟者的知晓率与非吸烟者的知晓率均较低,分别是37.6%和52.8%,且二者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电子烟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n(%)]

3 讨论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近年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改善。城市控烟治理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控烟社会共治的“六个一”模式[4]。2022 年10 月28 日《条例》于施行12 周年之际再次修订,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本次监测工作开展于2022 年10 月初,略早于《条例》再次修订的时间,调查时已将电子烟相关健康知识纳入监测内容,监测结果可为下一年控烟监测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普陀区在公共场所控烟措施方面,98%以上的场所设置了控烟举报电话,100%场所均张贴了禁烟标识,但在控烟宣传资料方面的具备率较低,仅六成左右。其中,控烟宣传资料和警示性图片在卫生计生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监测场所中具备率较高,说明这些场所的控烟制度落实较好,能够营造出良好的控烟氛围。对于室内禁烟的难点场所,如休闲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生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提示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这些场所的管理和执法[5]。对于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应督促他们按照具体标准设置控烟措施,对违法吸烟者及时劝阻[6]。在控烟知识的知晓方面,吸烟人群与非吸烟人群存在差异,无论是对传统烟草还是电子烟相关危害的知晓情况,非吸烟人群较吸烟人群均具有更高的正确认知。而对于“过滤嘴不可以降低吸烟危害”和“电子烟不可以帮助戒烟”的认知正确率两种人群均较低,说明在控烟宣传教育上仍存在不足。对于重点人群应针对性地加强控烟科普教育和戒烟干预活动,整合戒烟医疗资源,为烟民提供科学有效、便捷综合的戒烟服务。

本次监测结果与2017 年的相比,控烟环境状况和场所内人员控烟知识的知晓情况均有改善[7],说明控烟宣传对推进无烟环境建有积极作用。有96.8%的调查对象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无烟环境的权利”,说明大众对公共场所控烟的观念已经达成共识。根据此次监测结果,普陀区应继续加强控烟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条例》的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合理运用多种媒介提高宣传效果。有调查结果显示,交通枢纽、站点及交通工具的宣传广告和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为载体的新媒体形式控烟宣传被认为最有效[8]。这提示在今后的控烟工作中,应更好地利用新媒体手段提高控烟宣传的人群传播率和覆盖率。在整个社会营造无烟氛围,提高公众对《条例》实施的支持度,形成全民控烟意识,提供多渠道戒烟服务引导烟民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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