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邶风·简兮》主旨辨说

2023-11-27 04:28李卓玥
青年文学家 2023年30期
关键词:贤者先祖子弟

李卓玥

《诗经·邶风·简兮》之诗旨,后人多有不同阐释。此诗着重描写《万》舞场景。因此,我们只有充分理解《万》舞的性质与具体的应用场景,才能更好地理解诗人的原意,对诗旨作出合理判断。下文将对《万》舞本身进行考证,并对比诗中情境与周代礼乐文化,对《简兮》表现场景进行还原,从而对其主旨作出更切实际的分析。为更好地展开探讨,兹引原诗如下: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一、《诗经·邶风·简兮》诗旨概说

《简兮》属于《诗经·邶风》,此诗以“简兮简兮,方将《万》舞”开篇,通篇描写宫廷舞蹈场景,是《诗经》中难得的记载先秦舞蹈文化的一首诗。历代《诗经》研究者通过阐释舞蹈性质、舞蹈者身份、舞蹈的意义等方面,衍生出诸多主旨,总体可归结为以下五类。

其一是《诗序》的“刺不用贤”说。《诗序》认为,“《简兮》,刺不用贤也。卫之贤者仕于伶官,皆可以承事王者也”。此诗中虽然只描写了舞者舞蹈水平的优秀,但暗含舞之水平与德行匹配之义,由此可得出舞者是卫国的贤人。贤人有才德却不得其位,仅以舞蹈事君,这种社会现实正讽刺了当时的卫君不懂得任用贤才。

其二是朱熹《诗集传》所载的“贤者轻世肆志,玩世不恭”之说。朱熹认为,“贤者不得志而仕于伶官,有轻世肆志之心焉,故其言如此。若自誉而实自嘲也”。该观点与《诗序》有类似之处,即二者都认为舞者为不被重用的卫国贤者,但是他们在讲述视角与侧重点上不同。《诗序》认为该诗的记叙为第三人称的视角,而朱熹则将这句视为贤者以第一人称视角对场景的讲述,所以带有贤者的感情色彩,而这正是卫之贤者玩世不恭的自嘲之词。

其三是“女子爱恋舞师”说。这一观点多为近现代《诗经》研究者所从。由于《简兮》诗文中最后所写的“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指代不明,与前文的舞蹈主题也似乎相距甚远,历代经学家提出多种解释,也有提出最后两句为他诗错简混入一说。近代以来,随着对《诗经》爱情诗一面的挖掘,《简兮》也被怀疑为爱情诗,而“云谁之思”是旁观女子表述她对舞者的爱恋。例如,高亨在《诗经今注》中认为,“卫君的公庭大开舞会,一个贵族妇女爱上领队的舞师,作这首诗来赞美他”。

其四是“刺卫庄公废教”说。何楷在《诗经世本古义》中就持此观点。何楷以《卫风·硕人》与《卫风·考槃》两篇中的“硕人”均为卫庄公的指代,认为此诗中“硕人俣俣”一句,也指代卫庄公。因此,其在《简兮》题解中提出“《简兮》,卫之贤者仕于伶官,而作此诗刺卫庄公废教也”。

其五是“描写舞蹈场面”说。该观点只将此诗看作一个对场景的记叙。例如,马持盈在《诗经今注今译》中对《简兮》的题解为“这是庭舞之诗”,而非为其赋予赞美或讽刺的意义。

二、《万》舞性质的探讨和确定

舞蹈是周代礼乐文化中重要的一环,不同种类的舞蹈与祭祀对象有严格的匹配要求。《简兮》中明确写出“方将《万》舞”,即舞师正在跳名为《萬》的舞蹈,那么探讨《万》舞的起源、使用场景和其祭祀意义,与理解诗旨密不可分。

周代的舞蹈大体分为文舞、武舞二类。《毛诗故训传》将《万》舞解释为“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故言于四方”。干、羽均是古代舞蹈中的应用道具。《礼记·乐记》中记载:“比音而乐之,集干戚羽旄,谓之乐。”郑注:“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也。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所持道具不同,对应舞蹈性质则不同。依《毛诗故训传》观点,《万》舞用干、羽,即其既有文舞又有武舞的性质。

而《郑笺》中观点与此矛盾。在《简兮》与《閟宫》两诗中,《郑笺》:“《万》舞,干舞也。”《商颂·那》中的“庸鼓有斁,万舞有奕”一句下,《郑笺》:“此乐之美,其声钟鼓则斁斁然有次序,其干舞又闲习。”可见在郑玄看来,《万》舞的性质只是舞盾的武舞。

郑玄之观点应主要继承自《公羊传》。《左传·宣公八年》记载:“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公羊传》解为:“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这种解释将《万》舞与“籥舞”相互对立,为两种不同舞蹈。但此处《公羊传》之误在于“籥”并非一种舞种,而是舞蹈道具中的一种,所以“《万》入去籥”,应当指去掉了《万》舞有声音的“籥”,并非更换舞蹈。此外,郑玄解诗注重与三礼所记制度呼应,而《礼记·文王世子》中恰好有记载:“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这使郑玄认为贵族子弟学舞时文舞、武舞分开,非此即彼,从而影响了其对《万》舞的判断。

历代经学家也基本上围绕这两种观点进行阐释,或进行综合,为《万》舞赋予了更大的应用范围。例如,孔颖达正义提出的“万者,舞之总名,干戚与羽籥皆是……诸侯唯有时王之乐,礼数少,其舞可以同也”,即认为《万》舞是可以兼任各类祭祀,文、武舞性质兼备的多用性舞蹈。

此外,随着历代学者对材料的挖掘,还有一类观点将“万”看作形容词,训为“大”。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提到:“《韩诗》说云:‘万,大舞也。《广雅》:‘万,大也。万舞盖对小舞言,故为大舞,实文、舞二舞之总名,故《传》云‘以干羽为万舞。”此处,马瑞辰将“万舞”释为规模宏大的舞蹈,是相对小舞而言,并非一种特定的舞蹈。

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也如此认为,且将其范围进行了极大的扩展。其提出“盖万为大舞,文武兼备,即大司乐云门、大卷以下六代舞之通名”。这将现今文献所载各类大型舞蹈,不论时间和形式,都纳入了万舞之范围。孙诒让又将文献中记载的各类万舞,区分为《大夏》《大濩》《大武》等舞蹈。“万舞”不再是某种特定舞蹈,而是一种舞蹈集合的观念。

而依靠新出土的古文字资料,我们可以对“万”字作出更本源的探讨,带来研究《万》舞的新思路。裘锡圭先生《释“万”》一文,认为甲骨文“万”字解释有三,一为用作国族名或地名,一为动词,用作祭名,而最常见的是用作一种人的名称。“卜辞里用法与祭名相似的‘万,应该读为古书常见的‘万舞之‘万。称‘万的人当因从事万舞一类工作而得名。”该观点将《万》舞与甲骨文中的“万人”联系起来。朱凤瀚先生则根据大万簋铭文上的“大万乍(作)母彝”,与大万爵铭文上的“大万父辛”两处表达,进一步推断“大万”应是氏名或家族名号,其族人可能多以舞乐事商王室。

由此可见,从起源上讲,《万》舞至少是商代遗留下的舞蹈文化,命名很可能来源于家族名号,经学家认为的“大舞”观点则是附会说法,这一名字最初与大并无关系。

在周取代商后,《万》舞被继承并吸纳进周代礼乐文化中,而非只有殷商遗民才使用的舞蹈。《诗经·鲁颂·閟宫》中“笾豆大房,万舞洋洋”一句,记载的是祭祀周代先祖与鲁公的场景,可见周人也使用《万》舞为祭祀用舞。另外,《左传》中多次出现了《万》舞,也证明在当时,诸侯贵族们仍在使用此舞蹈。

综上分析,《万》舞命名可能源自“万人”,且入周以后,《万》舞逐渐成为一种舞蹈的形态,而非特定族群舞蹈的指代。因此,在《简兮》一诗中,《万》舞是一种祭祀用舞的代名词,不含舞者身份归属的意味,性质上文、武舞兼备,在表演时,可以选用具体的一类舞蹈道具,也可以使用多种道具。

三、“西方美人”与《万》舞的祭祀意义

《简兮》最后两句为“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含义模糊不明,似与前文舞蹈场景无关。传统解经观点为,“西方美人”象征位于西方、品德高洁的周天子,这是舞师在卫国怀才不遇,仰慕贤明的周天子,希望可以承事天子而发出的慨叹。而持爱情诗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西方美人”指舞师,这句话是旁观的贵族妇女见舞师容貌昳丽,心生爱慕与思念的体现。这两种观点均为注解者的猜测,实际上,对“西方美人”的考察,仍需从《万》舞的表演意义入手。

在殷商时期,《万》舞仍是祭祀商先祖的舞蹈。但到周代,其祭祀对象则进行了调整。据《诗经·鲁颂·閟宫》记载,鲁公在閟宫祭祀时,即使用《万》舞,而“閟宫”传注“先妣姜嫄之庙”,即周代先祖后稷之母的庙。《左传·隐公五年》载:“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此处《万》舞所祭祀的,则是鲁桓公之生母仲子。这两次祭祀对象的共同点是均为女性先祖。由此可以推断,在周代,《万》舞也可以用于祭祀王或诸侯的女性先祖。

从该角度看,最后两句实际上是记录本次《万》舞所歌颂的对象。“云谁之思”设问了一个主题,表现下文指代这场祭祀的目的,而“西方美人”指祭祀对象,可能是指周代先妣姜嫄,也可能是卫国某位女性先祖。这样,最后两句就能够和前文相互关联,也避免了传统诗学上牵强附会的解说。

四、《简兮》中《万》舞场景与贵族子弟学舞文化对比

通过对《万》舞起源、演变,以及应用场景的分析,《简兮》一诗大致描写的场景已经被勾勒出来,但此处领舞的“硕人”和其余表演者身份尚未明确。《郑笺》中认为,这是卫国乐官带领国子弟学舞。结合先秦相关文献,这种说法应是可信的。

《郑笺》中引用了《周礼》中的“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采合舞”之句。舞乐水平是评判贵族德行的标准之一,因此舞蹈是国子弟的必修項目。《礼记·内则》中也有记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可以看出,国子弟入学后,会从《勺》《象》这类应用场合等级较低的小舞学起,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加,也会逐步学习到《大夏》这类更正式的祭祀用舞。

再从具体描述出发,“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毛诗故训传》训“简”为“大”,历代经学家认为这是指《万》的宏大场面,《郑笺》则训为“择”,指要为《万》舞选择合适的表演者,这两种说法在这里都不甚恰当。《商颂·那》对《万》舞场景的描写中,有一句“奏鼓简简”,形容鼓声,可见《毛诗故训传》训“大”,当为鼓声之大的描述。《周礼·春官·大胥》有“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徵学士”一句,郑注:“击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瞽众。”(《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在周代礼乐制度中,贵族子弟跳舞前,需击鼓以召集众子弟,此处“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正对应《万》舞开始之前,通过响亮的鼓声召集众人的过程。

随后“日之方中,在前上处”一句,将焦点集中于领舞之人。《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证明在正式的典礼场合,国子弟的表演是由专业的舞师指导和领舞的,所以诗中才记录了在舞蹈开始的“日之方中”,乐官上前,担任这一舞队的领舞职责。

“硕人”以后四句,则集中描写领舞者的表演。“执辔如组”中的“辔”为马鞭,可能为武舞所用道具,而“左手执籥,右手秉翟”中的“籥”“翟”则是文舞的表演道具。结合上文结论,《万》舞兼具文舞、武舞性质,舞师也应当为配合表演场景,使用相应的道具。而“赫如渥赭”,则当是剧烈运动会自然出现的面色潮红,“公言锡爵”则表示国君在观赏表演后,对表演者能力的嘉奖。

据此推测,《简兮》中描述的是贵族子弟学习舞蹈并由国君进行检阅的场景,《万》舞是国子弟在这场表演中所使用的曲目,这支舞蹈旨在祭祀女性先祖,而诗中主要描写了作为卫国乐官领舞者精妙的舞技及表演后国君赏赐之场景。

综上所述,可见《万》舞是一种文、武舞性质兼备的舞蹈,起源较早,且在朝代更迭后,祭祀意义也不断变更。在周代,《万》舞可用于祭祀女性先祖。但《简兮》诗中《万》舞场景并非正式祭祀,而是对国子弟学舞成效的验收和检阅。诗人以旁观者的视角完整地记录了此次检阅过程,与舞蹈中综合使用的各类道具,且在最后一章中记录了排练舞蹈时模拟的祭祀对象,即某位出身西方的女性先祖。

《简兮》主旨历来争议颇多,但大多数的解经只是局限于单纯分析《万》舞的性质,以自身对《万》舞的理解推测诗的内容。实际上,我们要想正确理解本诗的诗旨,不应脱离开此诗中的具体场景,只有对诗中实际想要表现的情形有所掌握,才能得出合适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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