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的重要意义、改进方向与提升思路

2023-12-08 04:30彭超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彭超.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的重要意义、改进方向与提升思路[J].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02):59-63.

主持人语:

2020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国家统计局令第32号)。2022年1月和1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0和2021两个年度的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更加全面地反映了农业全产业链价值,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农业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团队在国内较早地开展了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的相关研究,深度参与了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的工作,并开创性举办了相关培训。基于研究和培训的成果,《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特设“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专栏,文章既包括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的研究成果,又包括培训班研讨综述,还有约自国内最早开展农业及相关產业统计的地方统计部门的稿件,谨供科研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参考。

收稿日期:2022-5-17

作者简介:彭超,男,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三农理论与政策、数字乡村方面研究,E-mail: 15801698196@126.com。

摘 要:传统的农业增加值统计已经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主要是口径对产业融合价值估计欠缺、对耕地和种子等“要害”表征不足、尚不能完全反映业态创新发展成果。国家统计局专门制定了《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并连续两年发布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数据。这适应了产业链延伸、新业态涌现和新统计方法等方面的趋势。未来应当加强培训指导,坚持定期开展核算,不断提升核算方法,近一步完善统计手段。

关键词:第一产业增加值;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

以工业为中心的现代产业生产率增速高于农业,因此农业失去比较优势,造成了农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比不断下降。这是在经济高速增长国家和地区中普遍验证的规律,被称为配第·克拉克法则[1]。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要变化,单纯衡量农业增加值并不能反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尤其是,农业与其他产业关联、融合进一步增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传统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已经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农业全产业链价值[2]。

2020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增加了农林牧渔业所用的经济活动、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产品的经济活动、依托农林牧渔业资源所衍生出来的经济活动等统计内容。国家统计局于2022年初开始,连续两次发布年度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数据,以求更为全面地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更加充分体现农业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见表1)[3, 4]。

一、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的意义

(一)体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表征

当前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越来越强烈。高质量的安全食品、良好的农产品产地环境、乡村地区的绿水青山等体现了国民经济绿色发展价值,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意义重大。稻田是湿地,森林提供“碳汇”,草原和农作物是植被,山水林田湖草构成了生态系统的有机生命体。农业绿色发展不仅为城市提供安全的农产品,还提供了清洁的生态,更让城市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以上农业及相关产业的绿色安全溢价、环境外部价值和文化传承功能价值,虽然已经在其他产业增加值统计中有所反映,但是却没有计入第一产业增加值,这就无法反映农业的重要程度。当前,绿色有机农产品需求量大增,休闲农业、景观农业等方兴未艾,大量城镇居民赴乡村旅游、休假、亲子、养老等,农业功能价值应当有所统计、体现。

(二)适应产业融合发展和新业态涌现的需要

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农业不断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社会化服务业态等融合发展,对农业产业链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新经济活动以及新动能集聚状况已无法通过现有统计制度进行准确全面地反映。科学认识和把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态势、体量及其贡献,需要更高质量、更为全面的农业统计。全面掌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产业增加值,更好地反映和衡量农业发展状况,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底数”,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充分利用统计新技术和调查新手段的前提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迅猛发展,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在农业调查统计中的作用也越来广泛,高品质农产品消费、农业投入品配置、农机具运行模式、城乡居民的休闲活动等,都被新技术编译成不同形式的信息实现了存储和收集,为市场营销、金融咨询、生活服务等提供了海量的信息基础。在线调查、网络爬虫、图像识别判断等新的调查手段蓬勃发展,极大程度地将数据的收集化繁为简,省去了冗长的问卷填写录入过程,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科学地进行国民经济分类,完善农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是应用新技术和新手段的基本前提,也是破解制约调查数据提升和数据开发的深层次矛盾的前提,从而为推进国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重要抓手。

(四)经营主体新跨界和经济活动新融合的衡量

大量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休闲农业、产业链金融等与复杂的实体农业经营展开深度融合,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协作网络组织、产业联盟、类产业集群,甚至生态系统。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可用于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制定执行,数据将越来越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战略资源。但是,农业经营主体一般规模小、分布散、变化快,混业经营、跨界发展,难以统计,加之基层统计基础薄弱,调查对象配合度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调查统计体系,细化统计分析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认知尺度,从而更好地衡量经营主体新跨界和新融合的现状。2020 —2021年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情况如表1所示。

二、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的改进方向与提升思路

(一)现有第一产业增加口径不能充分反映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的价值

根据现有统计口径,第一产业只统计了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增加值,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这就不能够反映农业全产业链延伸的价值,也不能体现农业多功能价值,对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表征不足。例如,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园区中第二、三产业、农产品电商产业等农业新兴产业增加值都计入了第二、三产业中。具体来看,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有两个方面涉及农业:一是第二产业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1个大类,这11个大类中大部分属于农产品加工业范畴,但这一部分没有在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中体现;二是第三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包括4个中类和10个小类,这一部分没有统计在第一产业增加值中,但体現在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中。所以,有必要将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进行统计,并且充分反映与农业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成效。2020—2021年的统计测算表明,与农业相关第三产业增长率达到15.3%,在构成比例中也提升了1.1%(见表1)。

(二)当前的农业统计还不能充分表征农业的重点“要害”环节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而耕地和种子是两个“要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以往的第一产业增加值并没有反映这个价值,甚至都没有体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本身的价值。种子既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良种研发推广也是重要科研和技术活动,第一产业增加值没有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的情况,也没有把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反映到统计指标当中。所以,有必要将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的建设成果,加以统计,反映在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当中。2020—2021年的统计测算表明,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增加值的增长率分别达到了26.5%、18.7%,构成比例也分别提高了0.3%和0.1%(见表1)。

(三)当前的农业统计还不能及时反映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第一产业增加值只考虑了产量因素,农业结构调优、产业增效成果无法反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难以反应。一是高质量农产品产量统计存在不足。当前农产品产量调查着重对“量”的统计,对“质”反映不足,优质、绿色、有机的农产品与普通的农产品混同,无法充分反映近年来高品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快速扩张的实际。二是高质量农产品价格调查不够精细。当前农产品价格调查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和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其中生产者价格是核算农林牧渔产值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类新型优质农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但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没有及时全面反映农产品生产结构的变化,调查样本中对高品质农产品覆盖度小,高品质农产品价格被淹没在普通农产品价格中而得不到体现。三是高质量农产品核算基础尚不牢固。农业产值核算主要采取“产品法”进行核算,但由于既缺乏高品质农产品的生产数据,又缺乏高品质农产品的价格数据,导致农业产值核算缺乏可靠的基础资料,也无法充分反映各地高质量农业发展成果。因此,有必要改进高品质农产品统计方法,以期全面、客观体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四)农业产业统计没有考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成果

第一,作为农产品流通日趋重要的途径,农村电子商务缺少应有的统计指标。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业是按照产品分类,电子商务只是批发和零售业的一种销售渠道,为避免重复统计未把农村电商的增加值单独纳入统计体系范畴。农产品电子商务高速增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故应该充分考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第二,缺乏对农业休闲观光服务业系统性统计。目前作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点方向,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民居家生活、乡村民俗文化为基础,开发农业与农村多种功能,休闲观光、农事参与和农家体验等服务没有在统计口径中得到应有体现。例如,满足城乡居民乡村休闲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农家乐、民宿等统计进入在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区分不出农业农村内部的发展态势,应该独立出一个小类作为统计分项。2020—2021年的统计测算表明,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和农林牧渔业休闲观光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增加值的增长率分别达到了16%、16.5%,构成比例也分别提高了0.7%和0.2%(见表1)。

(五)农业生态环境价值没有得到很好体现

现有统计口径中,农业生态价值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包括面源污染监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捡拾服务等服务业贡献没有体现。具体来看:首先,以往统计指标中,缺少对农业生产使用的土壤、水、大气等环境要素质量状况及污染情的监测,也缺乏对农业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外来物种入侵状况提供调查监测服务的活动。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都明确提出了相应的环境整治目标,近年来还明确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系列环境指标达标后的环境蕴含着巨大的生态外部性价值。从一定意义上,农业的外部经济价值计算,关系到生态文明价值的度量。其次,缺乏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农膜回收利用服务的统计。2021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农作物秸秆处理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废旧农膜回收已成为农村服务业的新产业,为耕地质量提升、养殖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等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对秸秆、畜禽粪污和废旧农膜综合利用服务的需求将不断提升,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潜在价值达到数千亿元。有必要把从事农作物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服务、畜禽粪污消纳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捡拾回收再利用等活动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中。2020—2021年的统计测算表明,农林牧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增加值的增长率达到了9.8%。

三、做好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的建议

(一)坚持定期开展核算

按年度开展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充分应用年度调查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源,统筹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数据进行补充修正,充分参考部门统计和行业协会统计,进一步完善。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工作。核算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

(二)进一步完善核算方法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跟踪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变化情况,拓展基础资料来源,完善核算方法,不断提升《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提升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的增加值数据质量[5]。例如,参考借鉴各地有机绿色品牌、各地名优农产品、产品营养成分、种植技术等方面评价指标,进一步明确高质量农产品的定义和分类标准。

(三)进一步完善统计手段

综合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统计技术,建立健全有效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法。例如,在统计农产品电商零售额的过程中,充分应用网络爬虫技术,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网络零售交易价格、交易量进行汇总和清洗,从而补充完善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的统计。

(四)加强培训指导

及时跟踪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统计方面的新应用和新进展,在统计分类实施、核算方法应用、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支持先行先试地区改进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并作为探索试点示范。

参考文献

[1] 速水佑次郎等(日).农业经济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

[2] 严斌剑,王一如,翟允瑞,等.中国涉农产业增加值核算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 2023(06):30-42.

[3] 国家统计局. 2020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6.47% [EB/OL].[2022-01-12].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201/t20220112_1826192.html.

[4] 国家统计局. 2021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6.05% [EB/OL].[2022-12-30].http://www.stats.gov.cn/sj/zxfb/202302/t20230203_1901695.html.

[5]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全面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 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数据答记者问[EB/OL].[222-01-14].http://www.moa.gov.cn/xw/zwdt/202201/t20220114_6386919.htm.

(中文校对:李阳)

The Statistics for Added Value of National Agriculture and Related Industries: Significance, Improvement direction and Solutions

PENG Chao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Beijing 102208)

Abstract: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could not be manifested by traditional statistics for value added of agriculture (TSVA). The current statistical caliber is short in valuating the integration of sub-industry in agriculture. The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and seed industries could not be represented by traditional statistics. TSVA is also failed in reflecting format innovation.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enacted the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elated Industries (SCARI). The added value of agriculture and related industries in China was also announced in consecutive years. This choice adapts to the trend of extending the industrial chain, emerging new formats, and new statistical methods. In the future, we should strengthen training and guidance, adhere to regular accounting, continuously improve accounting methods, and further improve statistical methods.

Keywords: traditional statistics for value added of agriculture (TSVA);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elated industries (SCARI); accounts for national income

(英文校譯:舒雅)